#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小学教师政治思想教育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   三年来小学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在,全国小学校有53万余所,入学儿童超过5000万人,小学教师达到140多万人。过去由于党和政府忙于各项重大的社会改革工作,而地方教育行政领导机构又多不健全,故一般地讲,党和政府对于小学教育的领导是极其不够的。加上小学发展太快,缺少足够的称职教师,故目前小学教育普遍存在着数量多、质量差和各种严重的混乱现象。为了配合国家各项建设的需要,必须把小学教育办好,着重提高质量,适当控制数量。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其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加强对小学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并有步骤有准备地进行组织清理。现在寒假已到,各地正在布置对小学教师的思想改造工作。为着统一步骤,中央特作如下指示:   一、为着加强对小学教师的领导和教育,充分地发挥他们为人民服务的自动性和积极性,确定全国以县、市为单位组织小学教师联合会,并作为教育工会的团体会员或下属机构。在县、市以下依照行政区或学区设立分会,分会下设小组,除教师中个别被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外,所有教师均可自愿加入。小学教师联合会的任务是:组织教师的政治学习以及文化、业务进修,搜集和反映教师的工作情况和意见,并注意解决教师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生活福利等问题。小学教师联合会应设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由教育经费中划出的教师工资补助费、教师福利费等,今后凡已成立或即将成立小学教师联合会的县、市,应按照规定的比例拨归小学教师联合会管理和使用。凡已成立教育工会的县和小城市,应向工会和会员说明理由,保留教师的工会会籍,转为小学教师联合会;大多数小学教师已参加教育工会的大、中城市,可不改变,但应在教育工会中设立小学部,专门管理小学教师的工作;小学教师参加教育工会人数不多的中等城市,应比较广泛地发展会员或改为小学教师联合会。   由于我们对小学教师联合会的工作尚缺乏必要的经验,可由省(市)委选择若干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渐推广。   二、今后小学教师的思想改造工作,不采取中学教师的集训方式开展思想改造运动,应采取由教师联合会(或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召开小学教师代表会议等办法,进行长期的教育改造,在今后两三年内逐步完成之。由于这几年来社会改革运动多,以及小学教师教学繁重,小学教师在寒假、暑假期内均未得到应有的休息,因此决定今年寒假一般均不举行集中训练,凡已布置集中训练的地区亦应停止执行。只有在准备试点的县、市,可召开小学教师代表会议。   小学教师代表会议应根据下列规定举行:   (l)小学教师代表会议一般应以县、市为单位,在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之下,由小学教师联合会(或教育工会)召集之。各地亦得斟酌情况,在地委统一领导下(没有地委的地区,由省委派人领导),由几县联合召开。每四个月到半年举行一次,会期不超过十天。代表由教师推派,轮流担任,即第一次参加的,第二次可不参加,另选派未参加过的出席,做到一两年之内每个教师(除被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外)均参加过一次教师代表会议。每次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应占各县、市小学教师总数的20%到30%。   (2)教师代表会是教师在自己的组织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的活动。在会议期间,结合教师群众的工作和思想实际,通过听报告、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来进行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在思想批判方面,应以肃清封建、买办、法西斯思想,划清敌我界限为主,并可酌量批判某些突出的资产阶级思想。至于一般非无产阶级思想,特别是教育学方面的错误思想,应留待以后长期的教育改造中逐步批判克服。   (3)举行代表会议以前,应搜集研究教师工作、思想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内容,着重解决一两个主要的思想问题。开会时由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报告会议的目的和内容,省委或地委以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均必须派适当的得力的干部前去指导帮助(没有地委和专署的地区,由省委负责办理)。并直接出面作有政治思想内容的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国内外形势和新中国的光明前途、共产主义与共产党、怎样做一个人民教师等。报告后应组织教师讨论、座谈,反映教师的工作、思想情况,反映教师的意见、要求和对领导机关的批评、建议。在代表会议上,应着重从正面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来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对工作负责、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的教师,应予适当表扬,使之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同时也要分析批判某些突出的反动、错误思想和工作的恶劣作风,进行适当的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但要有领导有节制,不许采取普遍检讨“过关”的办法,更要防止任何急躁粗暴的行为。   (4)会议结束时应由负责同志作一系统的总结报告,要代表们回去认真组织传达会,并组织教师群众讨论,以扩大会议影响,但不必展开检讨批评。   (5)在开会以前,对于伙食、住宿等问题要有充分准备,把生活搞好。对年老的、身体不好的教师、有小孩的女教师等更要多予照顾。会议期间应注意倾听教师们的呼声,适当地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   三、小学教师联合会除召开代表会议外,还应经常了解教师的政治思想情况,组织政治学习,着重帮助教师们增加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并应注意团结、培养教师中的积极分子,其中历史清白、思想进步的青年教师可以吸收入团。政治觉悟较高、历史经过严格审查确无问题的教师,可以推荐给党,作为发展党员的对象。并得在教师中发动评选模范教师等活动。   四、各省委在试办小学教师联合会取得初步经验后,应召集一次地委宣传部长、教育行政和青年团干部会议,传达本指示的精神,研究出具体做法;再以地委为单位召集县(市)委宣传部长、教育科长、青年团委书记开会进行传达讨论(没有地委的地区,由省委召集会议,进行一次讨论传达或委托大、中城市市委办理)。另外省委应举办一短期训练班,由各县(市)党委负责选派一较强的干部到省受训,准备回去筹备成立小学教师联合会,今后并主持这方面的工作。   五、小学教师的组织清理工作的做法,以后另外规定。在中央未作出决定以前,一律不准擅自进行。   六、为了克服对小学教师进行工作的混乱现象,必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凡属带方针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均须经党委(宣传部门)统一讨论决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小学教师联合会或教育工会分工负责执行。由于小学教师中青年比例很大,小学教育对青年工作又有密切关系,为此,青年团应积极参加小学教育各方面的工作,并派遣自己较强的干部参加小学教师联合会,通过小学教师联合会进行教师工作。上级教育工会把小学教师联合会作为团体会员保持一般联系,小学教师联合会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   以上各点,望各地区结合本地情况,研究出实施办法,加以贯彻执行。    中央1953年2月2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