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改为正式决议的通知   (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中央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所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 经一年多的实施证明是正确的,应即作为正式决议,将“草案”二字删去。只将该草案第十一条内“并有机器条件”六字改为“和有适当经济条件”八字。此决议可即照此印行单行本。    中央二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这个决议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共中央以草案形式发给各级党委试行,至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五日中共中央通过成为正式决一,并做了部分的修改。)   (一)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之一。因此,党对于农村生产的正确领导,具有极重大的意义。   (二)解放后农民对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党充分地了解了农民这种小私有者的特点,并指出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折农民这种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在这方面,党是坚持了巩固地联合中农的政策。对于富农经济,也还是让它发展的。根据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条件,农民个体经济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将还是大量存在的。因此,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曾经指出:应该“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中即包括了“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除此之外共同纲领还有以下的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三)但是,党中央从来认为要克服很多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要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他工业原料,同时也就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品得到广大的销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这种互助合作在现在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集体劳动,其发展前途就是农业集体化或社会主义化。长时期以来的事实,证明党中央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根据人民解放区长期的经验和党中央的方针,曾经作出了,正确的规定:“在一切已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地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农民及一切可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以发展农业生产及其副业为中心任务,并应引导农民逐步地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显然,党中央的和共同纲领上的这个方针在实际上教育着广大农民,使他们逐步地懂得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比起单纯的孤立的个体经济有极大的优越性,启发他们由个体经济逐步地过渡到集体经济的道路。   (四)各地农良在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是随着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生产的要求,而有各种不同的历史和复杂的形式,但是大体上有三种主要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简单的劳动互助,这是最初级的,主要是临时性的,季节性的。这种形式在老解放区从开始到现在都是最大量的,在新解放区也是适合于农民固有的互助习惯,便于大量发展的。但这种形式一般地都是小型的;除了个别情况的需要以外,—般地也只能是以小型的为适宜。第二种形式是常年的互助组,这是比第一种形式较高的形式。它们中有一部分开始实行农业和副业的互助相结合;有某些简单的生产计划,随后逐步地设置了一部分公有农具和牲畜,积累了小量的公有财产。这类形式在各地还占少数;但在简单的劳动互助运动已有基础的地区,即广大农民已经由组织起来克服困难、而在生产上已有某些发展和在生活上已获得某些改善的地区,这种互助的形式为许多农民所要求,因而逐年在增加中。以上两种形式的互助组织所包括的农民,在华北已发展到占全体农民的百分之六十,在东北则达到了百分之七十。第三种形式是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因此或称为土地合作社。这种形式包括了第二种形式中在有些地方已经存在的若干重要的特点,即如上述的农业与副业的结合,一定程度上的生产计划性和技术的分工,有些或多或少的共同使用的改良农具和公有财产,等等,但带了比较扩大的形式。因为有了某些公共的改良农具和新式农具,有了某些分工分业,或兴修了水利,或开垦了荒地,就引起了在生产上统一土地使用的要求。这还是在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用土地入股同样地是根据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并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退股。但在生产上,一方面,便于统一计划土地的经营,因地种植,使地尽其用,另方面,可以更方便地调剂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发挥劳动分工的积极性。这两方面,也就可能逐渐在若干点上克服小农经济的弱点,在这第三种形式下经营的土地和副业,除了有的合作社因为并不是群众的真正自愿,或经营不合理所以不能成功以外,产量与收入一般地都大大增加。一般地说来,这种以土地入股的合作社通常是在较好的互助运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农业生产互助运动在现在的高级形式,目前还只是在若干县区存在,数量还不很多,但在东北华北两区也已经有了三百多个,并正在发展中。   上述这三种形式,在各地并不一定都是截然划分的,也并不一定都是整齐划一地循序而进的。也有个别在特殊的情形下,当农民组织起来后不久,便实行土地合股的。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群众时常同时存在着许多不同的互相交错的形式,而且各地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一般地说来,互助合作运动是在具体的曲折的道路上前进着的,不问群众的条件和经验如何,企图用一种抽象的公式去机械地硬套,当然是错误的,是会损害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的。   根据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必要性,党在目前对于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方针,应该有下列三个方面:   一、在全国各地,特别在新解放区和互助运动薄弱的地区,有领导地大量地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第一种形式,即临时性的季节性的简单的劳动互助。如果看轻这种为目前广大农民所可能接受的最初级的形式,甚至认为临时性和季节性的变工换工不叫互助,只有常年互助组才叫做互助,而不肯积极地去领导推广,这是错误的。   二、在有初步互助运动基础的地区,必须有领导地逐步地推广第二种形式,即比简单的劳动互助有更多内容的常年互助组。如果长期地只满足于临时性的季节性的互助,而不企图进一步加以巩固和加以提高,使农民可能经过常年的互助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也是错误的。   三、在群众有比较丰富的互助经验,而又有比较坚强的领导骨干的地区,应当有领导的同时又是有重点地发展第三种形式,即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果不顾群众在生产中的需要、互助运动的基础、领导的骨干、群众的积极性、并有充分的酝酿等项条件,而只是好高骛远,企图单纯地依靠自上而下的布置和命令主义的方法去大搞这第三种形式,这是形式主义和轻举妄动的做法,当然是错误的。   党中央的方针就是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的条件而稳步前进的方针;党在各种不同地区的农村支部,应该在党中央这种方针的指导下,教育自己的党员积极地分别参加这些不同的农业互助和合作。   (五)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问题,总的说来有两种不同的错误的倾向:一种倾向是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互助合作运动,看不出这是我党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小生产的个体经济逐渐走向大规模的使用机器耕种和收割的集体经济所必经的道路,否认现在业已出现的各种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渡的形式,否认它们带有社会主义的因素。这是右倾的错误的思想。另一种倾向是采取急躁的态度,不顾农民自愿和经济准备的各种必要的条件,过早地、不适宜地企图在现在就否定或限制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或者企图对于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员实行绝对平均主义,或者企图很快地举办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化的集体农庄,认为现在可以一蹴而在农村中完全达到社会主义。这些是“左”倾的错误的思想,党中央批判了上述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认为农民劳动群众的互助组织以及在互助运动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现在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中央估计了它们的两方面的性质,即私有的性质和合作的性质。初级互助组的组员,他们的生产资料是   (完全私有的,但也带了共同劳动的性质,这就是社会主义的萌芽。常年互助组则使这种萌芽进一步生长起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其建立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农民有土地私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农民得按入股的土地分配一定的收获量,并得按入股的工具及牲畜取得合理的代价这些条件来说,它保存着私有的性质。就其在农民以土地入股后得以统一使用土地,合理使用工具,共同劳动,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红,并有某些公共的财产这些条件来说,它就比常年互助组具有更多的社会主义的因素。同时,这两方面的性质也正说明了:现在所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是互助运动在现在过渡时期出现的高级形式,但是比起完全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即是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还是较低级的形式,因此,它还只是走向社会主义农业的过渡的形式。可是,这种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的形式又正是富有生命的有前途的形式。党的政策的正确性,就是在于恰当地估计它们的上述两方面的性质,而由此谨慎地又积极地在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引导它们前进。忽视上述两方面性质的任何一方面,例如右的倾向,忽视上述后一方面的性质,就必然表现为落在生活后面的尾巴主义;又例如“左”的倾向,忽视上述前一方面的性质,就必然表现为超越生活条件可能性的冒险主义。)   (六)过去的经验证明:在农业的互助合作运动上,强迫命令的领导方法是错误的,放任自流也是错误的。强迫命令就是违反自愿和互利的原则,而且容易伤害联合中农的政策,即使运动能够暂时轰轰烈烈一阵,但是不能够巩固的。放任自流会使互助合作运动陷于消沉解体,或使互助组和合作社内部滋长资本主义的倾向,因而增加贫苦农民在生产中的困难和出卖土地的情况,结果只有利于富农经济的发展而不利于贫雇农经济地位的上升,这当然是很有害的。在互助运动开始发展的地区所出现的错误,主要的是前一种,在农村生产已经有较大的发展、中农已经成为多数,而互助运动需要继续前进的地区所出现的错误,主要是后一种。有些地方的同志开始犯了强迫命令的错误,例如“强迫编组”、“全面编组”、“搞大变工队”和盲目地追求“高级形式”等等。在碰到困难之后,就又走入放任自流这另一个极端。   (七)示范是在多方面的,但一切事情需要能够真正做到提高生产率,达到多产粮食或其他作物、增加收入这一个目的。只有在多产粮食增加收入这样的号召下,才可能动员农民组织起来。也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才是真正为农民服务,而为群众所欢迎,因而可能巩固下来,并影响四周围的农民逐步地组织起来。因此,提高生产率,比单干要多产粮食或多产其他作物,增加一般成员的收入,这是检查任何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好坏的标准。凡是出现相反情况的,就必须认真探求原因,克服其中的弱点或错误。   (八)根据各地方的材料,现在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所存在的问题,对于他们的固巩和发展有重大关键的,有如下各项必须予以注意:   第一,必须认真做好农业生产。在农村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农业生产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农业生产工作而为它服务的。任何妨碍农业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必须避免。   第二、实行精耕细作,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并在可能的地区把旱地变成水地,有计划地种植各种农作物,改良品种。   第三,在适宜于当地的条件下,发展农业和副业(手工业、加工工业,运输业,畜牧,造林,培养果树,渔业及其他)相结合的互助。按照农副业的需要和各人的专长,实行合理的分工分业,并把妇女及其他半劳动力组织起来,使人尽其力。但在现在农村条件下的分工分业应带有灵活性,太严密是不可能的。   第四、为了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并根据组员和社员的完全自愿,可以民主议定的方式,组织资金,增购公有的生产工具和牲畜。现在有些常年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积累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方式,用以准备扩大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防备天灾人祸,如果是出于群众的完全自愿,这是可以的,但如果群众还不愿意,则不宜勉强去做。公积金和公金益所占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岁入的比例,现在决不能太多,一般只可以比较适宜地定为占岁入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在收成不好时,可以不收公积金。成员退组退社时有带出所投资金和所纳公积金的完全自由。但以土地入股的生产合作社成员如要退社,应在一年的收获完毕之后为适宜。如生产合作社在所退土地上曾经为改良土壤或水利设备而有颇大耗费的情况,则退社者应向合作社偿付公平的代价。   第五、在土地合股的生产合作社中,关于收获量的分配,按土地和按劳动的比例,开始不宜于规定得太死,应根据各种成员的自愿,照顾当地经济发展的条件,并使劳力较多而土地较少的社员和土地较多而劳力较少的社员,都能够获得合理的利益,然后在生产发展以及土地由于加工所引起的变化的过程中,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收入的增益,逐渐变动到更合理的而又为大家所能够接受的比例。   第六、在等价或互利的问题上,必须:一方面,反对不算账、不用等价原则交换人力畜力的方法;另方面,反对机械的、烦琐的、形式主义的计算方法;而注重生活和实际上的多种多样的互利形式,注重那些为群众所习惯而简明易行的计算办法。   第七、建立一些必要的简明易行的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规定为群众所便于实行的、不一定限在固定形式上的,定期的又是必要的成员代表会议,小组会议和家庭会议,以便讨论、检查和改进生产计划的问题,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社员互利的问题,社员在遇到天灾和祸难时互相关照扶助的问题,实行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等。   第九、提倡新旧生产技术的互教互学运动,普及和提高旧技术旧经验中的有用的合理的部分,逐步地与那些可能应用的新技术相结合,不断地改良农作法。   第十、提倡组和组、社和社、组员和组员、社员和社员之间的爱国增产竞赛。必须在农村中提出爱国的口号,使农民的生产和国家的要求联系起来。片面地提出“发家致富”的口号,是错误的。当然,不把爱国的口号和改善农民的生活具体地联系起来,也是不对的。   第十一、培养并有分寸地奖励生产的积极分子和技术能手,训练生产小组组长。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实行互助合作的原则、积极生产、遵守纪律等,应成为全体农民的模范,不能在互助组和合作社中贪占任何非分的便宜。   第十二、在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不应允许进行雇佣劳动的剥削(即富农的剥削)。因此,不应允许组员或社员雇长工入组入社,也不应允许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雇长工耕种土地。如果有此种情况,应由组员和社员会议讨论,规定出纠正或改组的办法。但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为生产的需要,得雇请短工、牧工和技术人员。   第十三、加强党对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的政治工作,建立经常的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提高群众的觉悟,以鼓励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党中央再三指出:在解决上述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各种不同问题的具体办法或规定它们的具体制度的时候,不但应该容许各地方之间有差别,而且应该容许各乡各村之间乃至一乡一村内各互助组各合作社之间有差别,因此,必须是灵活的,宜于逐步改进的,决不应该简单地强求划一,做出太过硬性的决定。   (九)供销合作社应该与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推销,订购和贷款的合同的关系,帮助它们克服生产方面(资金不足)和交换方面(市场隔离)的困难,使农业及副业的生产的可能性和国内外市场的交换的可能性能够充分地而又可靠地联系起来。   (十)党和人民政府应该适当地采取下列一些办法援助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   第一、国营经济机关,或者经过供销合作社,或者直接和农业互助组及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各种可能的经济上的合同。   第二、用种子、肥料和农具贷给农民,从而帮助他们能够有效地组织起来。特别注意在适宜地区,斟酌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帮助农民成立各种特种作物,例如棉花、麻:花生、烟叶等等的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各种副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合作社,以及修水利、修滩、造林、经营水产和牧畜等的互助组和合作社。其中,组织棉农加入互助组和合作社,显得特别重要。   第三、因为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节约出了广大的劳动力,在目前条件下,应该注意帮助使这种多余的劳动力能够尽量用于土地加工和发展当地农村可能的多种经济,并按照工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吸收一批人陆续到工厂和矿山做工。为着使现在农村的劳动力有更多的出路,各级人民政府应配合国家整个经济建设的计划,逐步地举办一些可能的和必需的公共事业,例如公营的工场手工业(制造农具,化学肥料,药品等类),公营的某些加工工业,大规模的造林、兴修水利、建筑道路,等等。   第四,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党委,都应该设置专人以及适宜的机构,与各级财政经济机关及供销合作社密切联系,经常研究和及时地指导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生产计划、供给,运输和销售的事宜,并为它们举办必需的干部训练班。   (十一)国营农场应该推广。除有计划地举办若干机耕半机耕的国营农场外,每县至少有一个至两个农事试验场性质的国营农场,一方面用改进农业技术和使用新式农具这种现代化农场的优越性的范例,教育全体农民。另方面,按照可能的条件,给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技术上的援助和指导,在农民完全同意和有适当经济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例如每省有一个至几个,以便取得经验,并为农民示范。   (十二)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代表会议,在区一级和县一级,可于每年春耕之前和秋收之后各召集二次。在省和全国范围内,则于每年召集一次有适当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   (十三)在解决了有关互助合作的许多问题之后,党中央认为必须重复地唤起各级党委和一切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和非党积极分子的注意,要充分地满腔热情地没有隔阂地去照顾,帮助和耐心地教育单干农民,必须承认他们的单干是合法的(为共同纲领和土改法所规定),不要讥笑他们,不要骂他们落后,更不允许采取威胁和限制的方法打击他们,农业贷款必须合理地贷给互助合作组织和单干农民两方面,不应当只给互助合作组织方面贷款,而不给或少给单干农民方面贷款,在一个农村内,那怕绝大多数农民都加入了互助组织或合作社,单干农民只有极少数,也应采取尊重和团结这少数人的态度。必须明白:我们在现在表示关心和适当地照顾单干农民,就有可能使这些单干农民在将来逐步地加入互助合作组织,也就有可能实现我们在农村中的最后目的——引导全体农民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附] ## 一九五二年上半年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发展情况 ## (一九五二年) ##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农政司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的决定中提出:“老解放区要在今明两年把农村百分之八、九十的劳动力组织起来,新区要争取三年左右完成这一任务”和“在全国范围内应普遍大量发展简单的季节性的劳动互助组;在互助有基础的地区应推广常年定型的农副业结合的互助组;在群众互助经验丰富而又有较强骨干的地区,应当有领导,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针后,全国各地互助运动有了很大发展。   组织起来的劳动力,西北区百分之六十,比五一年增加一倍以上;华北区百分之六十五,比五一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内蒙达百分之七十。东北区组织起来的农产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华东区百分之三十三,比五一年增加百分之六十。据不完全统计中南区组织互助组一百万个,西南区五十五万个,占各该区总农户数百分之十八以上。总计全国共有互助组六百余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三千余个,全国组织起来的农户三千五百余万户,约占全国总农户百分之四十左右,比五一年增加百分之四十。   今年的互助合作组织,不仅在数量上有很大发展,而且质量上也有显著提高,基本上改变了“春组织夏垮台”的一般现象;由于各级领导接受往年的教训,趁春耕夏锄的空隙整顿了互助组,深入典型帮助解决了有关巩固互助组的领导、等价两利,生产计划等问题。农民群众方面,凡是贯彻进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的地方,一般的比较明确了互助合作不仅是解决困难的方法,而且是今后发展生产的方向,因此在夏季生产中大部分地区互助组不但没有垮台,而且有些发展。辽东省柳河县二道河村往年夏锄中互助组变化是很大的,今年不但没有拆散的,而且有的临时伴工组上升为三大季节组(类似常年定型互助组)。有些地方的互助组虽然曾一度呈现涣散的趋势,但因领导及时解决了些具体问题也都依然巩固下来。从上半年总的情况来看长期互助组比五一年有很大增加,全国在五一年占百分之十,今年增加到百分之二十长期互助组增加,临时互助组减少是今年合作互助运动中第一个主要特点。   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办,在群众中影响良好,因此有互助基础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试办较好的地方,互助组的农民普遍要求改变成为农业生产合作社;黑龙江克山县三五O个互助组,山西平顺县五OO组,武乡一二O个村联名要求领导批准办社,有的为了得到领导批准,正在积极创造建社条件;东北、华北很多互助组将小组并成大组,临时组变成常年组,积累公有财产购买大牲口大农具,以充实建社的内容,增加建社因素;山西省互助组基础较好的武乡六区一些先进互助组流行着“一面搞互助,一面准备合作”的口号。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继续发展,合作互助运动将会出现一种新的面貌。这是今年合作互助运动中第二个主要特点。   由于互助合作组织的大量发展,使今年防旱抗旱春耕播种等及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获得了很大成绩。   第一,组织起来的农民,在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中起了带头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参加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的互助组(社)共有一百余万个,不少地区由于互助组的挑战竞赛,带动了广大农民的竞赛热潮,湖南省湘乡县苏波乡刘伯良互助组订了千斤丰产竞赛计划后,带动本乡二十八户,在七十多亩水田上竖起千斤丰产牌,农民们说:“一定跟上刘伯良”。江西彭光贤互助组发动竞赛后,带动了四百一三个互助组和二,九OO多农户参加了竞赛,使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在农村中更进一步的开展起来,凡是参加竞赛的组和社,大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丰产计划,普遍增施肥料,不少互助组为了赢得竞赛的胜利,在组内掀起了学习丰产经验热潮,成为当前农村推广丰产经验和技术改进有力的组织,河北省在先进互助组的基础上成立八千五百个技术小组。山西省百分之四十的互助组结合了技术,这些互助组大部分建立了小型农场和丰产地,这两省的若干地区,并建立了互助网,以先进互助组(社)为核心,定期交流生产经验,基本上克服了农业耕作技术上的困难,对完成丰产与增产赛竞计划起了巨大的保证作用。   第二,在春耕防旱及防治病虫害上获得了很大成效:   (一)今年全国兴修及整修小型渠道七万四千三百条,塘坝圩堤等一六六万处,打砖井四十万五千眼,共扩大灌溉面积二于二百九十万亩,超过五一年扩大水田面积二倍以上,这些水利工程,绝大多数是由于组织起来合作兴建的。山西省运城、临汾、榆次、长治等四个专区组织起来开渠打井,安装水车以及合理用水即增加灌溉面积四十四万亩,等于五一年全省增加水田面积。平原省互助打井的农户约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特别值得提出的华北区及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区,在防旱斗争中,由于互助组的带头,出现了史无前例的背冰,积雪和保墒养墒的防旱运动,对今年春耕播种的适时完成起了很大作用。   (二)由于组织起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春耕播种及时完成。西北区全区春耕播种工作平均提前一周完成;内蒙通辽,开鲁两县互助组播种大田较往年提前半月;湖南省醴陵县在插秧中,据三百三十六个乡统计共组织了七千六百二十一个互助组,使全县普遍较去年提早五天完成插秧,并,省工四万六千余个,节约四亿三千万元。   (三)入春以来全国范围内麦蚜、蝗虫,棉蚜等病虫灾害为害面积很广,由于各地群众组织起来,在“打旱、打小、打了”的方针下,基本上已消灭了虫害,如热河,辽东两省曾组织起来五十一万多群众,编成防虫队,划分防虫区进行防虫灭虫的斗争。河北省天津专区前后发生蝗蝻二十九万一千七百八十八亩,发动群众八万零六百三十二人,广泛组织互助订立合同,互相保证完成捕蝗任务。治棉蚜工作中,河北省有些县群众普遍组织起来,集体配药,互助除治,收效很大。   第三,刚土地改革的新解放区,组织起来解决了新翻身户缺乏耕畜农具和口粮的困难,保证了增产运动的顺利开展,河南省潢川县栗岗乡很多贫雇农缺乏耕畜和农具,由于组织起来人牛换工,不但及时种上地,并伙购了一架水车,组员黄天明领会到组织起来的好处说:“要不是参加互助组,俺也没牛,今年种田又要落人后,借牛时还得求人情说好话”。同时由于组织起来,克服农民播种季节大吃大喝的浪费现象,不少地区在互助组内展开互助互济,解决了贫苦户的口粮,种籽困难。甘肃省皋兰县庄子坪乡在互助组内开展互助互济,共借出粮食、种籽二—十六石,解决了贫苦户的困难,保证了及时下种。   各级党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合作互助运动的具体领导,是今年互助合作组织所以能获得迅速发展的重要关键。老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大都将组织领导合作互助列为首要的工作。大部分的新区业已完成土地改革,领导力量亦转向领导农业生产和组织互助组。华北、东北、华东、西北等大区及河北、山东等十余省,今年都召开过一次或数次合作互助工作会议,确定本区、本省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的方针及具体措施,加强领导力量。多数省区都确定专管合作互助工作的干部和设立专管机构。有些党政高级领导干部亲自动手,深入组、社检查指导,所起作用很大。过去对互助合作工作注意较差的县区,今年也开始注意,由一般号召转向具体领导,干部深入组、社具体帮助解决各种问题,领导贯彻到各个农业季节和各项生产任务之中,基本上克服了过去“春天抓一把、夏松、秋不问”的偏向。   今年各地农村在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的工作中,已取得以下几个主要经验:   (一)广泛地向农民群众进行新旧两条道路的教育,克服农村党员干部存在的右倾思想,使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提高对组织合作互助的思想认识,明确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是开展合作互助运动最基本的动力。去冬与今春各地通过省、县劳模会、互助组代表会,互助组长训练班及其他等方式向劳动模范、组长和群众进行新旧两条道路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组织起来生产不仅是目前生产上的需要,而且是将来走向集体化幸福生活必经的道路。农村党员干部经过整党集训普遍学习反对党内的右倾思想的文件,同时批判了某些党员干部滋长着的 “雇长工”“单干”“放高利贷”等右倾思想和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不用领导的错误看法,使农村中的党员和干部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明确组织起来是农业生产上的第二个革命,是土地改革后革命工作的继续,重视了对组织合作互助工作的领导。   (二)开展爱国主义增产竞赛运动是促进合作互助组织巩固发展的重要方法之一。今年全国约有一百余万个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参加爱国主义增产竞赛运动。不少个体农民为了实现增产计划,积极要求参加互助组,有些农民说:“个人力量小不敢向互助组应战,组织起来就有把握了。”通过竞赛评比总结,更充分地显示出组织起来生产比单干有极大的优越性,争取了很多个体农民参加互助组。许多互助组经过竞赛,组员更加团结,组织更加巩固,如河北大名县在夏季竞赛评比中增加了三万余个互助组,并有一千四百余个临时季节性组提高为长年互助组。   (三)召开互助组代表会议和互助组骨干训练班是领导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不可缺少的一环。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县、区普遍的召开了互助组代表会或互助组骨干训练班,据山西、辽西、湖南、宁夏四省统计,去冬今春与会受训的互助组长和积极分子达五十余万名。凡是参加过代表会或训练班的互助组长和积极分子,受到党和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起来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特别是以当地的活人活事,及群众自己的经验教育群众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觉悟,使他们学到组织合作互助的实际经验,成为合作互助运动中的骨干。河北定县专区所属各县今春连续召开互助组代表会议之后,全专区组织起来的劳力迅速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福建罗源县去冬举办互助组长训练班之后长年互助组由一七一个增加到四O五个。   (四)人民政府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对合作互助组织的帮助优待,更鼓舞了农民组织起来生产的热情,使合作互助组织具备更优越的生产条件。今年国家发放农业贷款三万余亿无,以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要贷放对象,新式农具,优良品种,农用药械等也以互助合作组织为主要的推广对象,如东北区今年推广五百余套马拉农具、二万五千台综合号铲趟机,华北区推广二万八千套新式步犁,绝大部分是贷给或卖给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口国营农场对互助组。生产合作社的技术帮助逐渐在加强,与组、社订立“技术合同”,有些地区的国家银行和互助组,生产合作社开始订立“信贷合同”。各地供销合作社也和互助组,生产合作社订“结合合同”,密切联系。这些对于帮助合作互助组织的发展作用很大。但目前合作互助运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必须予以解决:   (1)合作互助组织发展不平衡不普遍的现象依然存在,除去新区很多地区没有互助组极大部分农民没组织起来外,在老区也相当严重。如陕西全省组织起来劳力达百分之五十,而该省的志丹、横山、靖边等县组织起来劳力还不足百分之十。山西全省组织起来劳力达百分之七十五,但高平县仍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劳力没参加互助组。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除去各地区解放迟早工作基础不同,最主要的是领导问题。在已经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有些领导农村工作的干部对于组织起来的意义及必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只满足于土地改革后农民有了土地,生产情绪高涨,认为土改非领导不行,生产用不着领导。不完全了解土改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与发展生产,农民有了土地只是取得了发展生产的条件,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更进一步发挥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达到迅速发展生产的目的,此外也有一些干部片面认为“任务多工作忙,顾不上搞互助工作”,这样把组织起来与生产工作机械分开,或看成是矛盾,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实际上组织起来与生产是不可分的,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搞好生产,也只有搞好生产,互助组才能巩固。因此必须转变这种思想与改进领导方法。在老区虽然经过几年来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干部和农民对于组织起来有了不少体验,大部分干部对于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是农村发展生产的基本方向,有了一般认识,但对于如何加强没有互助组织和互助组织薄弱地区的领导,没引起应有的注意和重视。同时在具体工作中有些干部不能正确运用培养典型吸取经验推动全面的领导方法,致使点面不能有机结合,有的因为搞点而忽视了对全面工作的推动,另外有些干部存在不正确的想法,认为薄弱区不好领导,费力量大,一下搞不出成绩来,就不愿到没有互助组织或是互助组织薄弱地区工作。解决这个问题;各级领导除去继续教育干部对组织起来的思想认识,纠正各种不正确思想外,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薄弱区的领导,深入具体的检查分析不平衡的原因,并研究拟定出有效的办法子以解决。   (2)由于某些干部中存在着单纯任务观点,在不少地区产生了盲目追求高级形式和数字的形式主义偏向,他们不从生产出发,甚至有的机械的为完成组织起来的数字任务,不去耐心教育农民,而采取简单生硬的办法威胁与强迫群众编组,这种作法严重违反了自愿两利原则,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有的群众反映:“搞得快垮得快”。产生此种偏向的原因,除在具体组织过程中不能很好的运用典型示范推动一般的工作方法,不吸取先进地区组织互助的经验外,其主要的是由于某些干部不深刻了解改造小农经济的长期性、艰苦性,组织起来的过程即是教育农民的过程,没有很好理解毛主席的指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的意义和精神,农民一方面有他的散漫性、保守性和自私性。另一方面农民本身有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基本要求。各地经验证明,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并做出好的样子,农民看到组织起来的好处后,是会组织起来的。因此必须认真纠正形式主义与强迫命令的偏向,强调积极而又谨慎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加强干部对合作互助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并认真做好培养典型的工作,以便吸取经验,推动合作互助运动正常发展。   (3)某些地区互助组内成分不纯,影响了互助组的巩固。今年各地在大量发展的过程中,不少地主和被管制分子等辊入互助组内,宁夏省平罗县四区九十二个互助组,其中有地主一百户,河南舞阳县孟砦区八百八十个互助组中有地主恶霸和被管制分子等一百余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参加互助组后,窃取领导权,破坏生产,进行非法剥削。甘肃省古浪县地主刘成海参加“互助组”后,将农民的牛腿打断。陕西省兴平县文安区十乡南佐村一个互助组内,有二户贫农一户富农,共有土地九十亩,富农有土地七十亩,只有一个劳动力,解放前雇两个长工,参加“互助组”后就不雇工了,土地由二户贫农耕种。该县四乡东马村一地主自己找了两户贫农,一户中农组成“互助组”,自任“组长”。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使互助组有变质的危险,各地领导必须严加警惕。   合作互助组织是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本着自愿两利原则的集体劳动组织,其任务在于把农民的劳动力及生产资料组织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个体小农经济的弱点,借以发挥集体劳动和各项生产资料的效用,达到提高产量的目的。同时互助组是使农民获得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各项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组织,它并享有国家所给予的经济上、政治上各项便利与优先权,而地主和被管制的不法分子是不能享受此种权利的。因此今后合作互助时,绝不应允许地主和被管制分子参加,对富农一般的也不允许参加组织。为此,对于不纯的合作互助组织必须予以整顿,将这些人经过群众讨论讲清道理大家同意后清洗出组。   (4)有些地区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还没有认真的贯彻等价互利的基本原则。有的互助组中人畜换工,畜工比价过高,使无马户吃亏或过分压低了组内的人工工价,使劳动力吃亏。有的生产合作社土地分红过高,甚至有达总收益百分之七十的;或者完全按土地分红劳动力只给工资。另有些生产合作社把耕畜、农具与资金和劳动力同样看待,都作股分红。而耕畜分红有高达总收益百分之三、四十的,以上各种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定,会降低农民的劳动情绪,影响合作互助组的巩固,如任其发展去下,将会使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生产,争取富裕生活的合作互助组织变为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劳动的合法的工具。其发展的前途将是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各地领导对此应引起深切的注意,说服群众改正。另一方面,也有的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对于组、社员私有的耕畜和生产工具,规定使用代价过低,甚至白使,或企图过早地取消土地分红。这种“左”的情绪,亦不符合党和人民政府在农村中的政策,其次,目前多数的互助组仍未建立评工记工制度,如宁夏盐池县七百三十八个组没有一个评工记工的。有的生产合作社只记社员缺工,不记劳动工,亦不评工,这会障碍合作互助组织的巩固提高。此外,有的互助组生产合作社对于妇女劳动力一律以半劳力看待,或不让妇女劳动力享受劳动分红权利,只给其低微的工资,亦应注意改正。   来源:《中国农报》1952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