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转发西南局第十二次扩大会议第三号简报的通知   (西南局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各军区及志愿军并转军以上党委,中央和军委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在京各中委和候补中委:)   中央同意西南局这个报告〔注〕,并发给省(市)委及军以上高级干部阅读。    中央一九五四年四月二日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注: 指中共中央西南局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四日送中央审查的西南局第十二次扩大会议第三号简报。共三项内容:(一)西南局对中央的态度。西南局自成立至现在对中央是坚决拥护的,对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威信是坚决维护的,对中央的决议、指示是坚决执行的,中央所给的任务是认真接受并坚决完成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工作上,我们还是有缺点的,如在请示报告和反对分散主义方面。(二)西南区党内的团结问题。西南局本身是团结的,大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政治生活是正常的。各省市及军队中党的组织基本上是团结的,是热忱拥护中央的,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完成中央给予的各项任务都是坚决的。但根据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精神来检查,西南区党组织内还存在着一些有害于党的团结的思想和事实。如骄傲情绪、地方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小团体习气及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等。(三)西南局的集体领导问题。西南局一贯把党的集体领导作为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对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是经过局会议或党委会议讨论的。西南局历来尊重各省(市)、各部门党委的意见,对原则问题是严肃的。但检查起来尚有不够的地方,如领导的集体性不够强,有些应该经过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以传阅划圈的办法代替了;对中央的一些指示没有讨论或讨论不够深入细致;有的西南局会议及常委会议,对讨论的问题事前准备或酝酿不够充分,因而讨论开展得不够;常委会议讨论的文件和问题轻重缓急掌握得不够好。简报还提出,今后必须从思想上明确:第一,“党的团结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所规定的六条,必须提高政治嗅觉,善于鉴别有利于及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第二,必须巩固和提高党中央的威信;第三,必须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地方必须坚决执行中央的各项指示决定;第四,必须健全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及开展经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