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统战部关于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反对偷税、漏税斗争的总结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指示”的精神和我区私营工商业自调整商业以来投机违法事件日渐增多,特别是偷税漏税日益严重的具体情况,蒙绥分局于10月份发出关于反对偷税、漏税斗争的指示。同时,绥远省税务局召开了重点地区税务局长会议,作了具体布置。在呼、包、平、陕、萨等8个重点市、县、镇先后开展自查补报工作,至12月份各地基本结束。由于各级党委的重视,积极领导了税务部门和推动了有关单位进行此项工作,各级党委一般均指定一名委员专门负责领导此项工作,并组织反偷漏办公室组成工作组(包括工商联委员和干部)统一领导进行工作,一般用自查补报形式号召工商联委员起带头作用与我们组织力量重点检查相结合,因而各地基本上正确地执行了分局的指示,获得了很大成绩。通过事实有力地批判和教育了资产阶级,打击了资产阶级“五反”后的违法行为,同时并增加了国家收入。据16个地区不完全统计,补退罚偷漏税款总额即达50多万元。   为了使反偷漏斗争得到顺利进行,各地在事先结合税务部门中心工作一般都切实进行了准备。如有的结合所得税计算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握掌了一部大、中户偷漏材料。一方面在领导上对资产阶级“五反”后偷漏税行为摸了一下底,另一方面提醒了某些税工人员认为“五反后资产阶级老实了”和“不敢检查大户”的松劲麻痹思想,给进行此项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   在进行此项工作时,一般都先在党内研究,各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一面教育发动工人检举揭发,一面召开工商联委员会议。经验证明,向工商界代表人物除讲清政策、交代办法外,并号召他们洗清自己,积极带头是起了一定作用的。如包头市发动他们认真自查,积极带头补报,通过现身说法,解除工商业者徘徊观望、恐惧心理和一些抗拒情绪,起了一定作用。当宣传动员阶段结束,工商界情绪基本稳定下来后,即发动自查补报和互助互查,同时税局把主要力量投入重点行重点户,进行调查掌握材料,在限期补报完结后,即进行重点检查,查则必准必透。通过分别对待的处理大会,对工商界自查补报工作推动力很大。在处理对待上,我们首先澄清了小户及问题不大的工商业户。如包头市先后处理9人,第一次只有惩罚无奖励,效果不大;第二次有奖有惩,对资产阶级对抗情绪起了显著分化作用,不但谈出违法严重的问题,而且资本家内部互有检举揭露,对我们展开斗争造成有利条件。   通过税局检查,职工检举和自查补报,彻底地揭发了私营工商业者的丑恶面目。各地一般偷漏税户数均占总户数的50%左右,最多有超过80%以上者(包括一部分轻微的)。如呼和浩特市偷漏户占工商业总户数的85%,又如包头市重点检查526户,其中即有472户有偷漏,占被查户的89%。从这次反偷漏斗争中,使我们更实际体会到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质。据不完全统计仅偷漏税的花样即达40余种之多。在我们提出反偷漏斗争后,资产阶级散布了各种抵抗言论,如说:“三反后来了个新三反,五反后又来了新五反”;“土改有复查,五反也来了个启复查”;“有意偷税无,无意漏税有,谁吃烧饼还不掉个渣子啦”;“国家大建设没有钱,又向我们要钱呀”等等,企图散布谬论造成不利于我的形势。在我们进行检查时,还有的宣誓赌咒,采取威胁手段攻击税务干部,也有的组织同盟集体对抗。这些大都由于我们及时地进行了批判教育和认真地组织配置力量进行检查,全区共检查处罚51户,扣捕3户,使资产阶级在我们的人证物证有力打击下不得不屈服下来。   在这次进行反偷漏斗争中,大部分地区都密切结合了中心工作,并贯彻了分局指示“重点检查与自查补报相结合”、“少数惩办处罚与多数教育批判相结合”、“检查和处理必须要稳、要准、要透”的精神,团结教育了多数,孤立打击了少数。“五反”后又一次打击了资产阶级偷漏违法的气焰,并且基本摸清了资产阶级的偷漏花样。检查揭露出税收控制管理工作上的不少漏洞,密切了税务部门与工人群众的联系,便利了旺季税收任务的完成,推动了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评征及清理滞纳等工作,为今年的税收超额完成任务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部分地区由于某些领导干部水平低,加以布置的不够具体,以致也发生了一些错误和缺点。有的地区开展的面过宽过大,有些小城镇对反偷漏的目的性也还不明确,未经请示报告即自发地搞起反偷漏,未及时发现制止,个别小城镇以致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混乱现象。通辽市不分大户小户凡自1952年至1953年两个年度偷漏营业额在200元以上者一律补了税,全市工商业总户数1256户中就有948户补了税,占总户数的75.4%;巴林左旗对个别户偷漏问题追查至1951年。又据东部8个地区报告统计有6个地区对国营、合作社同时也进行了反偷漏斗争,无疑是内外不分,放松了对私营工商业的反偷漏斗争。如库伦旗“由国营到私营,由城市到乡村,由座商到行商全面作了重点检查和一般了解”(库伦旗税务局关于反偷漏斗争总结报告),对合作社派员检查一个多月,偷税1500元,但对私营由于未掌握切实材料,第一次发动自查补报时一户未报,第二次全镇才补报偷漏税款400多元。个别地区由于领导上单纯财政观点,不按分局指示原则办事,放松城市而派干部下乡搞反偷漏,形成挤税,造成某些混乱现象。如萨县除在县城进行外,还在善岱镇去开展反偷漏,致发生工商界上吊自杀一人,造成不良影响。   从这次反偷漏斗争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一,资产阶级偷税漏税违法破坏的唯利是图本质绝不是经过一次“五反”和这次反偷漏斗争就能改变的,而是在过渡时期资产阶级存在一天对它们的限制斗争就不能放松,尤其是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阶级矛盾和斗争更加尖锐深刻,其抗拒改造破坏生产和政策法令的事会更明显更突出。直接进行对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部门和个体干部必须了解这一点,不能麻痹。   第二,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必须贯彻利用、限制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重点检查与自查补报相结合”正是贯彻这个精神。   第三,对资产阶级的任何较大的较重要的斗争,必须要严格控制,具体领导并及时检查,这对保证斗争胜利和端正政策是决定的关键。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