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并告中央和军委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党组:)   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经5月18日中央会议批准,其中所提各项意见是正确的,兹发给各地,望贯彻执行。   1953年冬及1954年春互助合作运动有了大的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由14000多个发展到9万多个,增加到6倍以上,这是很好的。望各地积极努力把现有的9万多个社切实办好,为迎接行将到来的合作社大发展的新形势做好准备工作。   在实行计划经济建设,发展工业,特别是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发展农业生产。否则,农业的发展赶不上工业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城市工矿人口商品粮食日益增长的需要,不能适应工业对棉花、油料及其他原料作物日益增长的需要,不能适应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就势必引起人民不满,打乱国家整个建设计划,造成严重困难。鉴于在我国进入计划经济建设的第一年,即已显露出某些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紧张情况,中央认为,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提出,引起全党注意,从各方面加紧努力,使农业生产真正获得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发展。并责成中央农村工作部协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研究和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计划,避免可能发生的农业发展赶不上工业发展需要的危险。   (此件及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报告可登党刊)    中央1954年6月3日 ## 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   (中央并毛主席:)   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于1954年4月2日开始,18日结束,到会者有各大区各省市农村工作部和中央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兹将会议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报告于下,请审查批发各地,以便各地遵行。 ## 一、1953年冬和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运动的成绩很大。   全国各地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和主席对于第三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的指示,结合着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和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大力发展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连原有的14000个社在内共有9万多个社,参加农户达170多万户,完成原定计划(35000个社)的2倍半以上。合作社并带动了互助组大发展,组织起来的农户在总农户中所占的比例较之1953年约增长10%左右。总路线的宣传教育、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生产合作化,这三项工作标志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面的展开。现时农村党组织的活动已走上社会主义革命的轨道,各阶层均被卷入新的斗争舞台。贫农兴奋积极,中农日益倾向社会主义,富农开始被孤立,农民群众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农村阶级关系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变化。只要工作做得好,整个农村将相继出现一个社会主义革命更高涨的形势。   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由于阶级敌人乘机造谣破坏,由于农民(主要是中农)对社会主义不可免的动摇性,由于干部水平不齐,在执行政策时难免有些缺点和错误,因而有少数农民对社会主义发生误解,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有些地区,乡村经济生活不正常,有些混乱。这些问题如不注意解决,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生产,影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前进。   因胜而骄,看不见前进中的困难,盲目乐观,急躁冒进,显然是有害的。遇到困难就张皇失措,动摇前进的决心,也是错误的。必须预计到今后全国乡村行将来临的合作化大发展的形势,同时又足够地估计任务的艰巨性质,坚定不移地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政策,积极而又谨慎地去做工作,既必须坚持发展合作化的方针,又必须注意团结个体农民。这样,才可能避免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 ## 二、党在农村的基本任务,就是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   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工矿人口不断增加,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口的自然繁殖(每年增加1000万人以上),和保证工业建设所必需的农产品出口的需要,就必须年年大量增产粮食、棉花、油料及其他工业原料作物。这就是说,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地按比例地发展农业。如果农业的发展赶不上工业发展的需要,工农业生产之间失去平衡,就势必打乱国家的整个建设计划,不能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引起人民的不满,造成严重的困难。在我国开始计划建设的第一年,就已经呈现出某些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而且,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已耕土地不足,荒地虽多,但限于国家财力,短期内难于大量开垦。这种供求关系的紧张状况就更值得严重注意。   因此,全党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工作,克服困难,努力使农业生产赶上工业发展的需要。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到1957年,要求做到:粮食年产4000亿到4200亿斤(1953年约3300亿斤),棉花年产3800万担(1953年是2300多万担),油料作物、畜产品、木材、水产及其他原料作物等也要保持相适应的增长。所有这些计划数字,乃是国家对农业方面所提出的最低限度要求。如果不能完满实现,供求不平衡的情况就会更加严重,以至影响全局。   但是,正如主席所指示的,这种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的性质以及农业技术的落后性质之间的矛盾是越来越明显了,困难越来越多了。这是两个带根本性质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第一个方针,就是实行社会革命,即农业合作化,就必须把劳动农民个人所有制逐步过渡到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第二个方针,就是实行技术革命,即在农业中逐步使用机器和实行其他技术改革。   其次,从保证农业增产的具体办法看,不外两条:一条办法是发展国营农场,移民垦荒(个体移民、合作移民或国营移民),扩大耕地面积。这是解决粮食问题的必经之路,迟早必须大力进行,目前即应尽力举办,不可放松。但根据第一个五年计划财政预算中投资的分配,到1957年累计,只能由国家投资垦种约1500万亩,加上群众零星开荒,合共2500万亩左右,生产粮食不过几十亿斤到100亿斤,约等于需要增产数的十分之一。所以,扩大耕地面积不能作为目前农业增产的主要出路。另一条办法是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由于我国气候温和,南方不少地方有条件改单季稻为双季稻,北方不少地方耕作还比较粗糙,农业增产的潜在力还是很大的。发挥这种潜在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目前农业增产的主要出路。但要发挥这种增产潜在力,靠小农经济是有限的,靠在农业中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是工业发展以后的远景,在最近几年之内必须依靠大力发展农业合作化,在合作化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各种可能的技术改革。据各地材料,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其初建的一二年,一般可增产20%至30%,往后还可每年保持一定的增产比例,比互助组高,比小农经济的增产率更高出很多。同时,只有发展合作社才能带动互助组大发展,才能从积极方面稳定单干农民,使他们知道社会化就是合作化,合作化对他们有利而无害,从而消除各种怀疑误解,克服摇摆态度,安心发展生产。所以,合作化运动,不仅应该当做农村工作的中心,也应该当做生产运动的中心。发展农业生产和发展互助合作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那些把发展生产与合作化分裂开来、对立起来的看法和做法是错误的。   此次农村工作会议大体拟定: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计划发展到30万个或35万个,1957年计划发展到130万个或150万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发展到占全国总农户的35%左右,合作化的耕地发展到占全国总耕地的40%以上。其中,东北和晋、冀、鲁、豫4省及其他老解放区,合作化的程度都达到50%以上,并争取在平原及高产量地区、经济作物区和城市郊区取得先一步合作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大约在1960年前后),在全国基本地区争取实现基本上合作化。   为了加速合作化,必须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最近几个月内新建的约8万个社,90%都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组到社仍是合作化运动的一般规律。为了加速合作化,还必须关怀和帮助个体农民,以便团结他们,更容易争取他们参加互助合作。经验证明,哪里忽视对个体农民的关怀和帮助,哪里的互助合作运动就难于取得顺利发展的机会。   在最近几年内,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依靠是农业合作化,这必须首先肯定下来。但也要估计到个体经济还有一定的潜在力量,必须正确地把它发挥起来,同时还要注意国营农场的逐步发展,尽可能地扩大一部耕地面积,并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 三、进一步发展合作化运动,必须抓紧三个主要环节:   (甲)必须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巩固现有合作社,打好前进阵地。现有的9万多个社,已形成全国性的分布,这一批社能否办好,对今后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关系极大。各级党委必须有计划地组织检查,特别注意帮助那些工作较差的社和遭遇困难无法前进的社做好整顿巩固工作,要帮助合作社不仅做好经济工作,而且做好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的政治工作。各级党委必须根据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两个决议,总结当地实际经验,去教育全体农村工作人员和广大基层办社干部,争取把这9万多个社个个办好。并通过这种实际学习,在群众中培养出几万、几十万办社的人才来,使办好合作社真正成为全党的和全体群众的经验,以便更有把握地迎接行将到来的合作化运动的高潮。   (乙)必须正确执行党在农村中目前时期一系列的阶级政策。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农村中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之间的斗争过程。这种斗争带有极其广泛、深刻和复杂的性质。为了胜利地引导农民转到社会主义,就必须正确地执行党在农村中目前时期一系列的阶级政策,必须既依靠贫农(包括新中农),又巩固地团结中农。轻视贫农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革命性,不注意依靠贫农,这是不对的。另一方面,土改前的贫农多数已上升为新中农,新老中农合计已占农村人口的多数,甚至是绝大多数,忽视这一事实,不强调团结中农,也是不对的。现在发现不少由富农或富裕中农把持操纵的互助组或合作社,排斥贫农,或使贫农吃亏;同时,也有些合作社和互助组存在着损害中农利益的倾向,这都是违背党的政策的,必须纠正。   因此,在会议上特别强调指出必须依靠贫农(包括新中农在内)、团结中农、限制以至最后消灭富农剥削。并指出这与“依靠贫农与中农的巩固联盟”的提法是一致的,也可以在群众中公开宣传。在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中,在具体处理组内社内问题和处理组外社外农民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均须切实建立与体现贫中农之间的经济联盟和政治联盟,并依靠这个联盟做基础,和以富农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势力作斗争。   会议上还专门研究了如何执行限制以至消灭富农的具体策略步骤,已另有专门报告,这里不再重复。   (丙)在国家帮助下不断改进技术措施。合作社的发展为推广新的农业技术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而农业技术的改革又促进合作化的发展,并为合作社的巩固提高创造下有利条件。为此,在会议上分别研究了农具、肥料、种子、水利、繁殖耕畜、改良耕作技术等项措施。主要是在北方平原地区(也是两三年内合作化发展最快的地区)大力推广马拉(或牛拉)双铧犁或新式步犁。它较旧式犁可深耕2寸半到3寸,可提高收成一成左右。每张双铧犁不过现在的人民币100万元,新式步犁只20万元,合作社、互助组和农民,加上部分贷款帮助,可以买得起。只要教会农民使用,并组织乡村铁匠学会修理新农具,帮助农民解决修理和补配零件的问题,在适用的地区推广新农具无大困难。在拖拉机未大量造出前,这是一项极重要的技术改革措施。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民添补旧式农具的需要。无论制造新式农具或旧式农具,都必须力求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降低出售价格,在数量上要能满足农民的大量需要。还应积极发展小型农田水利,修小水库,设抽水机站,制造水车,帮助农民打井。在常闹水旱灾害的地区,要加强当地河流的治理工作。合理施肥是增产的可靠保证,除尽可能地扩大商品肥料供应量以外,主要依靠农家积肥造肥。养猪养羊,既可扩大肥源,又可增加肉食供应,必须积极发展。以上这些措施,已责成各地同志回去后提出具体计划。   此外,已提请工业部门考虑,可否在第一个五年内利用机器制造设备的剩余生产力制造一批25匹马力的小型柴油拖拉机,以解决关内经济作物区(那里将提前合作化,可以大量植棉,但饲料燃料极度缺乏)和北满地区(那里无霜期太短,农忙季节人力畜力均感不足)的耕作问题。 ## 四、此次会议总结了各地办社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化运动的指导原则:   首先,必须贯彻群众的自愿互利原则,必须正确执行党对农民的基本政策,必须坚持依靠教育说服、实例示范的方针,加上国家适当的援助,办好已有的合作社和互助组,吸引群众逐步转到合作化方面来。绝不能强迫命令,绝不能因整个形势有利而忽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重复急躁冒进,从而产生强迫命令或变相强迫的错误。   其次,必须贯彻中央的决议,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目前农村合作化的中心环节,这是既适合于目前农业增产而又为广大农民所易于接受的一种过渡形式,在未具备必需的条件以前不要轻率地转变到高级合作社。要转变到取消土地报酬,完全实行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就要生产水平和社员的社会主义觉悟都有很大的提高才能办到。就是说,合作社的生产已发展到能使每个社员无论劳动力强弱都有活干,都有相当的劳动收入;对完全丧失劳力的残病老弱或暂时丧失劳动力的社员,合作社也有可能予以补助或救济,以解决其生活困难;土地报酬已随着生产的发展而逐步降低其比例;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已为社员群众自愿接受。具备了这些条件,取消土地报酬,实行完全的按劳取酬制才是可行的。目前只能在有条件的社个别试办。在生产逐年发展的基础上,土地报酬的比例应当逐步降低,劳动报酬比例应当逐步提高,只有采取这样逐步过渡的方针才能使社员不致感到突然变化。   再次,必须注意各个地区的特殊条件,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发展速度、社之大小与技术改革等都要根据各地自己的自然条件、政治经济条件与工作条件来决定,不能公式主义地一般化,不能勉强向别区看齐,不能机械搬用别区经验。   最后,必须本社会主义精神来处理社内外的关系问题。中农与贫农、新社员与老社员、合作社与互助组、合作社与个体农民、大社与小社、社与社合并等等问题,这中间都有许多矛盾,许多纠纷。但应该认识这些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而不是敌对的矛盾,处理这些矛盾必须根据社会主义精神,贯彻先进帮助落后,大的帮助小的,老的帮助新的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和适当调剂各方面利益的方针,加以妥善解决,使之团结合作,发展生产。去冬今春许多地方创造了合作社带动互助组和帮助单干农民发展生产的经验,采取互助合作委员会或互助合作网等类组织形式,以及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联社会议和技术会议等,互相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技术。这种种办法,不仅便利于发展合作化运动,而且是农民之间一种新的社会主义关系的表现,这是一种有重大意义的创造,应积极总结经验,加以表扬和推广。 ## 五、实行统购统销后,乡村经济状况有了一些新的变化,突出的情况是:   第一,人民购买力提高,生产生活资料供不应求的现象日益明显;第二,城乡交流中的主要商品大部经由合作社和国营商业的渠道,而不再经过私商的渠道;第三,目前正值新旧交替,加上农民习惯势力不易改变,因而出现青黄不接时期的困难和某些混乱现象。要解决这种情况,活跃乡村经济与加强城乡的经济结合,不是再回去提倡贸易自由、借贷自由(当然也不能完全禁止),而只有更积极地将新的一套做好,同时对当前的青黄不接的困难加以适当安排,才是解决问题的基本出路。   目前关系最大的是粮食统购统销,必须努力在1954和1955年内做好这项工作,形成一种为农民乐于接受的制度。为解决当前春夏缺粮季节粮食供应问题,则应一面办好国家在乡村的计划供应,一面限期组织好国家领导的没有私商参加的粮食市场。   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造林合作、渔业合作、手工业合作的发展,均已成为群众日益迫切的要求,必须努力做好。其中尤以信用合作需要最急,又具备着迅速大量发展的条件,但发展较差,故须多加一把力,积极而又迅速地加以发展。对乡村集镇中的私商和私人手工业作坊也应尽可能通过类似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加以利用、限制和改造,以达既利城乡交流而又减少失业的目的。 ## 六、为加强领导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必须健全农村党的领导队伍。   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整顿和发展农村党的组织,加强专区和县两级党委对农村战线的统一领导。   新区约有40%到60%的乡村没有党的支部,建议当地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中央组织部所提要求制订发展计划,发展一批党员。为便于下级干部掌握积极而又慎重的建党方针,建议在选择发展对象时,根据阶级成分、过去斗争表现、今天对社会主义互助合作的态度及其与群众的关系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加以挑选,经过训练教育后,自愿接受党员标准八条者,再个别接收入党。没有支部的乡及党员过少的乡,均应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积极发展党员,建立支部。第一步发展到每乡10个党员左右,已满10人者应适当地再加发展,但总数以不超过该乡人口1%为宜。老区农村支部亦应结合互助合作运动进行整顿工作,并吸收一批新的年轻的积极分子入党。   关于专区和县两级党委的领导分工问题:(甲)建议比照省以上办法实行分口管理制度,以便将各个战线的领导集中于党委会,保持集体领导制度。(乙)建议中央批准县和专区两级党委设立生产合作部或农村工作部,作为党委的助手机构,负责农村战线的日常指导工作。其编制由省委根据各专区各县的不同情况分别决定,并在本省全部编制名额内调剂解决之。(丙)建议中央局、省委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和地委是否认真执行了主席所指示的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互助合作方面来的指导方针,对尚未转移和转移不够坚决的,要帮助他们迅速转过来,以免贻误时机。   最后,此次会议还讨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关于改造落后乡工作的指示、信用合作指示和手工业合作的指示,这些指示草案随后陆续报中央核批。   会议还讨论了民兵工作的隶属问题,俟与军委人民武装部商得一致意见后,再报请中央核定。    中央农村工作部1954年5月10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