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对华东财委关于目前粮食情况与加强统销预购工作意见的批语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华东局在批转华东财委关于目前粮食情况与加强统销和预购工作的意见时,对当前农村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这个批语很好,兹转发给你们。其中提到农村工作必须集中到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方面来,防止自流与分散现象,并对县委、地委两级统一领导和分口管理工作的制度提出办法。这几点十分重要,现在提出是切合时宜的,请各中央局、分局、省委注意。   (附华东局原批语,华东财委原报告不转发)    中央1954年6月4日   (山东分局、各省委并报中央、中财委:)   我们同意华东财委(财)关于目前粮食情况与加强统销预购工作的意见,望各地研究执行。其中关于追加15亿斤销量,从外区调入4亿斤杂粮与7亿斤籼稻问题请中财委批示。   报告中所反映的情况说明,我区统购任务虽已基本完成,但目前粮食战线上的形势还是十分紧张的,从3月份起农村粮食销量突破原订计划的情况不仅没有基本改变,而且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加之投机粮商粮贩和反革命分子乘机破坏,个别地区已发生群众集体逃荒、抢购和骚动等事件。这种形势的出现,固然与粮食销售的季节性规律和粮食统购工作中的某些副作用的影响(最主要的是有些余粮不多甚至缺粮的户卖了过头粮,而有些余粮较多的户没有卖足)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粮食统销工作没有普遍认真地做好,有些地区情况还很严重。据了解目前全区虽有80%左右的乡进行了粮食计划供应工作,但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认真发动群众,工作流于形式,有些地区甚至领导上失去了控制。这一情况,如果不能立即有效地加以扭转,则不仅会严重地破坏粮食统购工作的成果,而且势必引起广大群众不满,影响他们的生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并增加以后计划供应工作的许多困难,特别是在4、5、6月(晚稻区是7、8、9月)青黄不接期间,如果在粮食问题上没有很好掌握,产生了偏差,那就有使今年全盘工作陷于被动的危险。这一点是必须引起各地党委深切注意的。但另一方面,目前春耕生产已进入全面行动的紧张阶段,在农业生产上还存在着许多极待解决的问题。如:不少地区对农业生产还停留于一般化的领导,没有真正深入下去帮助群众抓增产关键并围绕增产关键来组织群众的生产行动;部分去年受灾地区的灾情正在发展,一般地区的困难户的问题亦尚未得到切实的解决;特别是全区互助合作运动已有很大发展,新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达2万多个,摊子很大,问题很多,而不少县区党委对此表现经验不足,办法不多,甚至有些连情况都不了解。因此,如何把这2万多个社巩固下来,使在今年生产中充分发挥其优越性还是一个极大的问题。这一件工作做得好坏,不仅对今年农业增产任务的完成和秋后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有直接的影响,而且对今后进一步贯彻粮食统购统销也有着极大的关系。从目前农村党的领导情况来看,地委、县委的组织形式和领导方法,远不能适应对农业全面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自粮食统购结束后,各省委忙于总结布置工作,传达和讨论四中全会决议,地委和县委的主要干部2个月来几乎大部分时间在上面开会。加以在统购后各业务部门纷纷向下布置任务,地、县委已有穷于应付之势,实际上没有集中全力抓生产、互助合作和粮食工作,这也是目前农村工作所以被动忙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迅速有效地改变上述情况,使各级党委特别是地委、县委能集中精力搞好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并同时做好粮食统销预购工作,华东局对当前农村工作提出以下几项措施:   (一)各省市委传达与讨论四中全会决议的会议结束后,应暂时将这一工作告一段落,各地委、县委除作一般地传达和学习外,对这一方面的检查可推迟进行,以便全力掌握当前工作。   (二)各省委应尽快地传达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会议的精神,检查当前春耕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的情况,并作出相应的部署。在传达中,要着重帮助农村各级党委及与农村工作有关的各部门解决“统一中心”的思想问题,使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真正成为农村中长期的经常的统一的中心任务,农村中一切其他工作均能服从和围绕这一中心去进行。只有如此,各级党委特别是地委、县委才能集中主要力量贯彻这一中心任务;才有可能大力加强对现有2万多个合作社的领导,达到“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要求。唯鉴于当前粮食问题还十分严重,各级党委在贯彻上述中心任务的同时,还必须以足够的力量加强对粮食统销“补课”及预购工作的领导。当然目前将粮食工作当做一个大的突击性的运动来做这是不妥当的,也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不把它放在适当位置上和集中必要的力量来抓,则有自流和落空的危险,那样不仅不能有效地改变当前粮食战线上的严重情况,而且同样会不利于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各级党委必须充分接受此次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不仅在今年全年应将此引为工作重点去掌握,就是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也还要花大力去抓紧贯彻。在这一点上,任何简单化和麻痹大意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必须坚决纠正。   (三)各地党委应根据上述精神,按照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对当前各项工作妥善地加以安排。对粮食统购工作遗留问题很少、统销工作已经做好的地方,应集中力量搞好农业生产与互助合作工作,同时注意处理粮食工作中的未了事项,使之巩固下去;对粮食统购遗留问题较多,统销工作尚未基本做好(或虽然进行但流于形式),粮食情况尚未基本稳定下来的地方,应紧密结合中心任务,组织适当的力量抓紧进行补课;对于那些粮食统购遗留问题很大,统销工作尚未进行和粮食情况十分严重的地方,则应当做重点,组织力量,加强领导,在不妨碍生产的条件下尽快地做好粮食工作,然后全力转入生产和互助合作工作。此外,还应按照各地情况及上级所分配的任务适时地做好新粮预购工作。至于其他各项结合工作则必须量力行事,凡可以缓办或暂时可以不办的,即应缓办和不办;必须而且可以结合进行的,也应适当降低要求。此外对召开会议、颁发文件等均必须严加控制,坚决防止新的“五多”现象的发生,以保证中心任务的贯彻。   (四)为保证上述措施的贯彻,必须迅速解决农村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问题。首先,地、县委应立即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并在原有编制内调整建立必要的机构,“分口”管理农业互助合作、政法、文教、财经、工业等工作,使党委能集中主要力量抓生产、互助合作与粮食工作。在区乡领导上,亦应适当分工,除以主要力量搞生产互助合作工作外,还必须保持必要力量掌握粮食工作。各地党委应按照上述原则尽快地调整、组织力量,并立即抽派大批得力干部深入农村,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帮助区乡组织解决当前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和粮食工作中各项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求在最短期间内把农村工作转入主动的局面。   以上如有不当,请中央指示。    华东局5月18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