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统战部、中财委(资)转发《华北局统战部关于全区公私合营工作的基本总结和对一九五四年工作的意见》   兹将《华北局统战部关于全区公私合营工业工作的基本总结和对一九五四年工作的意见》中、有关新、旧合营厂工作的经验、教训底总结及今后工作意见部分,转发你们供参考。其中所述在这一段扩展公私合营企业工作中获得的六点经验教训,很值得参考,望多加注意。 ## 附:华北局统战部关于全区公私合营工业工作的基本总结和对一九五四年工作的意见(节录)   (略)   全区公私合营工业,自解放以后,即已开始发展,并获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对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政策和国家资本主义方针不明确和工作缺乏计划性,曾存在着不少缺点和问题。其中主要的是不尊重资方合法权益,不愿和资本家协商共事,不给资方分红,甚至有的急于把公私合营企业过早地变为地方国营企业。一般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改革均较重视,但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则注意不够,或很不注意。另一方面也有少数干部染受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甚至被资产阶级所腐蚀,放弃党的原则立场,对资方合公营私而不知警惕和斗争,对资本家多方迁就,与国营企业争利。自一九五三年夏季全国财经会议和中央统战会议后,各地在党委领导下,对部分公私合营企业进行了初步整理,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企业中社会主义成分的领导地位,加强了工作的计划性,重视了对资产阶级分子的团结教育改造工作。经过整理工作,并明确了做好公私合营企业的四项主要经验:(一)必须派遣较为得力的干部,并加强党、团、工会工作,以确立社会主义成分的领导地位。(二)必须依靠全体职工,团结、改造旧职员和技术人员,在搞好生产的基础上,稳步地进行企业改革。(三)必须增强党内团结,防止资产阶级的任何影响,提高政策思想水平,不断检查政策执行情形,以增强工作效率。(四)必须贯彻对资产阶级又团结又斗争的政策,既要尊重资方合法权益,善于诱导其进步,又要提防其消极抵抗和合公营私的阴谋,坚持原则斗争。   自一九五四年一月中财委(资)扩展公私合营工业会议以后,各地对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政策原则和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作方针及具体措施更加明确了,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作了不少工作:(一)北京、天津两市先后召开了规模较大的公私合营工业会议,传达了中财委(资)扩展公私合营工业会议的精神,并具体研究了本市的计划;山西省结合其它工作会议并由省委统战部派人下去作了传达。(二)北京市委建立了私营企业管理办公室,地方工业局建立了公私合营工业处;天津市加强了区财委的机构(市委前已建立了私营企业工作委员会),以加强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工作的领导。(三)第一季度全区已扩展公私合营工业一七户,计:天津市五户、北京市六户、河北省五户、山西省一户。已着手筹备合营的一九户,计:天津市十一户、北京市五户、河北省三户。各地对新合营的企业均派了干部,天津市并开办了一八三人的公私合营企业干部训练班。(四)河北省召开了原有公私合营工业重点厂工作会议,山西省和河北省唐山、石家庄两市均对原有公私合营工业进行了调查研究。(五)北京市对三六个资本主义工业行业十个工人以上的两千余户企业作了初步调查,其它各地均已布置了对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的调查工作。天津市和河北、山西两省初步拟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初步计划。   各地在扩展公私合营工业工作中,一般都掌握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精神,因而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其基本作法大体是:第一步,根据对拟合营企业的初步调查,并征求企业所在区党委的意见,在国家需要、企业有改造条件、资本家自愿和供产销基本上能够平衡的条件下,并参酌该厂党、团、工会工作基础,经过反复研究,慎重确定,列入扩展计划。第二步,由主管业务部门派出干部,协同企业所在区的有关部门,并由拟派入该企业的干部参加,组成工作组,(北京市并由工作组和拟合营厂党、团、工会的党员主要干部组成党组。)于集体研究有关政策后,即行下厂,结合加工订货和增产节约运动等工作,采用各种方式,对劳资双方进行工作,使职工欢迎合营,资本家自愿申请合营。同时,通过该厂党、团、工会组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经济往来、生产情况、资本家思想动态和职工思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加以研究,确定对策。第三步,根据资本家的申请,由公私双方正式签订公私合营协议书。同时,由公私双方并吸收该厂职工代表建立公开的领导筹备公私合营的组织,并设立办事机构。随即进行下列三项主要工作:(一)向全体职工深入交代公私合营政策,解除其顾虑,并发动其积极参加合营的筹备工作。(二)对原企业的资产进行清估。方法是:先清产,后估价,先协商确定估算办法,后详细进行估算;先估算机器、房屋等主要资产,后估算其它资产。估算中,我们一面试算摸底,一面让资本家自估,然后协商确定,最后经正式会议通过,再报财委批准。(三)和资本家协商确定公私代表在合营企业中的职位,原企业实职人员的安排,以及董事会的组织。此外,并拟定企业章程。以上工作基本结束,即正式宣布合营。   在这一段扩展公私合营企业工作中,获得了以下几点经验教训:(一)公私合营准备工作必须公开进行。有的地区做公私合营准备工作的同志,进入拟合营工厂时,假托其他名义,为人识破后,反而引起疑虑,增加工作阻力。(二)合营前,必须对拟合营企业摸清情况,以免上资本家的当。河北省汉沽市对汉沽盐滩生产情况和资本家要求合营动机,未摸清即进行合营,事后发现该盐滩去冬没有进行生产准备工作,致影响了今年的生产;更发现原企业已经业不抵债,使我们背上了包袱。(三)合营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防止资本家钻空子,拖延和破坏合营计划。天津市华北造钟厂,因自销有困难,积极要求合营,但接受了东北一批订货之后,即对合营采取了抗拒态度,破坏了我们的既定计划。(四)清估资产中,必须贯彻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资本家对我往往采取小处大方大处抬价的斗争手段,我们的干部和职工则易有意压低估价,领导上对这些问题均应加以防止。(五)妥善安排资方人员是安定大多数人心,分化、瓦解资产阶级阵营,顺利实现合营计划的一个重要问题,有的厂由于适时地和资方协商确定了主要人事的安排,结果大大便利了清估资产等工作的进行。(六)必须严防资产阶级分子的抵抗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最近各地均发现资本家腐蚀工人、挑拨离间、两面态度,违反协议等抵抗社会主义改造破坏合营计划的行为,特别是在几个拟合营厂中发生了破坏机器和生产的事件,已查出其中有反革命分子进行活动,应引起高度警惕。   目前各地公私合营工业工作中尚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亟应加以解决。今年第一季度,各地虽然在扩展公私合营工业方面做了若干工作,但对原有合营企业的整理工作则抓的不紧,或是没有抓。对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的调查研究工作,以及对今后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必要的准备工作,亦多未有系统地进行。各省、市委管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专管机构有的尚未建立,有的虽已建立,但不健全,不充实,工作范围及有关部门分工不明确,因而力量不够集中,严重地影响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进行。   根据中央批准的《中财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十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的意见》和我区目前工作情况,我们认为今后必须做好如下六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总路线教育,切实注意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特别是其中的技术知识分子,逐步分化、瓦解资产阶级的阵营,争取大部分资产阶级分子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工作中要有计划地培养资产阶级进步分子,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作好原有公私合营工业的整理工作。首先要分析与确定企业性质。凡划定为公私合营工业的,一般均应划归工业厅、局领导。其次,调整公私关系。确立社会主义成份的领导地位,并使企业基本上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确定股权,适当安排资方人事并适当分配利润。再其次,检查解决这些企业在供,产、销和党、团、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上述整理工作完成后,即应根据企业不同的发展情况,分别制订巩固和提高的具体计划,付诸实施。   (三)作好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工作。一九五四年各省、市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业经华北局批准,应于全年内分期分批进行并争取于第三季度基本完成。计划执行过程中,在不增加国家投资和供产销平衡原则下,允许各省、市依据具体情况个别的增减变动,但须经华北局或转报中央批准。其中须由中央平衡供产销者,务于六月底以前修订完毕。中央拨发我区的国家投资,华北财委根据各地工作需要,已悉数分配下去,各省、市须切实掌握,合理使用。   (四)依照国家统计局的布置,组织适当力量,按期完成对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的调查;并经综合研究,提出一九五五年,一九五五至一九五七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以及将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纳入公私合营轨道的计划大纲。其中一九五五年的计划,应逐户详加研究,慎重考虑,提请党委讨论决定。并呈报中央审查批准。   (五)为今后尤其为一九五五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甲、加强加工订货和增产节约运动的工作,并通过这些工作,对私营企业进行必要与可能的改造。乙、加强私营企业中的党、团、工会工作,没有党、团组织的企业,应有计划地建党、建团。丙、培养和调训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干部。一九五五年所需干部,应于今年预先作好调训工作。丁、对十个工人以上的小型的资本主义工业,可在:甲、对生产有利;乙、国家需要又不背包袱;丙、与整个工业改组相结合的条件下,逐步引导其联营或并厂。   (六)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保证逐步完成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艰巨任务,必须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加强党委和政府管理此项工作的专管机构。为了搞好业务和便于指导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应指定一个副厅、局长(党员)管理私营企业改造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如在工业厅、局内设立公私合营工业处(科),在商业厅、局内设立私营商业改造处(科)等。由于“六办”的机构和它所担负的工作,均属初创,没有基础,亦缺乏经验,故须确定适当的编制,配备质量较好的干部,并在统战部内部适当增添主要负责干部,以加强这一方面工作的领导。   为了保证以上工作任务的完成,必须建立与加强各种工作制度。各省、市对公私合营工业工作除编制全年计划外,应按季度作计划,并进行检查和总结;每个企业正式合营或进行整理之后,应进行专门总结和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一九五四年第一季度总结和第二季度计划,应于五月底上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