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浙江省委批转省财委(资)关于全省第一次公私合营工业会议的报告 ## 省委批示:   一、省委同意财委(资)关于全省第一次公私合营工业会议的报告,转发你们贯彻执行。   二、各地已经合营的工厂必须认真作好整顿工作,并将经验教训具体总结起来,对即将合营的工厂必须吸取已有经验,按计划认真作好准备工作;此外,对调查研究和编定计划等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按期完成,以便为将来发展打下基础。   为着保证搞好公私合营企业,党委须十分重视解决干部思想认识问题,第一,端正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思想的认识问题。明确国家实行对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克服与批判部分干部中存在的“搞公私合营不重要,不光荣”的错误思想。第二,树立政策思想,明确党在过渡时期对资产阶级是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对资产阶级是要逐步消灭的,对资产阶级分子是要争取、团结、改造为新人。消灭阶级与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决不能混为一谈。前一个时期,由于领导上对政策界线交代不够,致使部分搞公私合营企业干部发生有排除资产阶级分子出厂现象,改造形成接收,这是不对的。这一挤走资本家的思想情绪必须通过教育扭转过来,否则,将为今后公私合营造成困难,对我不利。在明确政策思想之后,对私股代表职务的安排、利润的分配,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达到树立榜样,为今后工作造成有利形势。第三,必须明确依靠工人阶级搞好生产的思想。现有公私合营企业中公股代表对领导生产的劲头都很大,生产一般都有显著提高,工人劳动热情都有增长,充分表现了国家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与资本主义比较)。但在部分干部中,领导生产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急躁情绪,一下子想搞出奇迹来,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如华丰造纸厂地轴原负荷能力为7000斤,为着提高生产率,增加到12000斤,结果地轴折断,损失数亿元。和丰纱厂发生重纱事件,生产废品,赔损数千万元,资本家称为“历史上的耻辱”。民生制药厂在合营后,发生锅炉爆炸事件。有关党委,对这些事件,必须及时的认真检查,吸取教训,进行教育,并做适当处理。生产中任何一件重大改革,都必须经过充分研究和多次的试验,然后逐步推广。单凭主观热情,一下子想搞出奇迹来,都会使国家遭受损失的。   三、要搞好公私合营工作,必须建立组织机构,或要有专人负责,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领导上不可稍有放松。   (附:) ## 省财委(资)关于全省第一次公私合营工业会议的报告 ## (1954年7月6日)   (省委:)   我们从6月15日至27日召开了第一次全省公私合营工业会议,传达华东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精神和布置三季度工作。到会的有各地、市财委(资)负责同志、公私合营厂代表及省级有关部门代表共108人。这次会议是与省委第八次工业会议结合在一起开的,今就公私合营工业部分的会议情况及主要问题报告如下:   一、从贯彻总路线以来,合营厂干部对合营企业的认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由于我们对合营工作贯彻不够有力,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意义,公私合营企业的性质和作用,党所规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等,至今尚没有对干部作系统的深入的教育,故到会大部分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尚存在不少问题:   (一)对总路线的认识和贯彻不全面。如各地工业行政部门对地方国营企业的领导一般是抓紧的,对公私合营企业至今尚很少甚至没有管起来。而前者仅占全省工业的13%,后者占19%。合营厂干部不安心自己的工作,认为“没有搞地方国营来得光荣”。   (二)合营厂内对生产是重视的,对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干部认为“只要搞好生产,公私关系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反映各地领导上“只布置生产任务,从来没有提过什么公私关系”。   (三)对党所规定的有关政策(“四马分肥”、安排私股代表)的重大策略意义仍然认识不足。部分干部在执行时不自觉,认为“上级规定,没有办法”,抱着“左一点总比右好”的情绪:盈余分配“尽可能少分,最好不分,全部投到扩建上去”;对资本家讨厌,“资本家是饭桶”“放在厂里总是个障碍。动员资本家自动辞职(如宁波市宁穿、通运汽车公司,动员5个私股代表全部自动辞职,由公方另找一个对原企业毫无关系的人作私股代表)。   (四)对今年的工作方针:“巩固阵地,重点发展,树立榜样,加强准备”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今年只合营几十个厂,没有什么名堂”,对工作不重视,劲头不大,抓得不紧。有些地区反映领导上根本就没有管,工作自流,“稳步前进快要稳步不进了”。   会议针对这些思想情况,通过传达报告和会议总结,反复进行教育,指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要把剥削工人阶级剩余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特别是公私合营这一形式)改造为全民所有制。搞好公私合营是直接、间接地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故对此任务应引起应有的重视。担负这一任务而努力工作的同志是与地方国营厂的干部同样在贯彻党的总路线,同样是光荣的。指出公私合营厂不但要搞好生产,改善经营管理,而且还要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这是“办好公私合营企业的主要标准”,不能把这任务当作一个单纯的经济工作来做,同时要去注意生产关系的改变。指出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根本政策是利用、限制和改造。而对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质上就是在消灭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也就是消灭资产阶级,这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资产阶经必然会使用各式各样的方式进行不同程度的反抗和破坏的。为了取得阶级斗争的胜利,必须坚决的依靠工人阶级,在斗争中应该注意斗争策略,即正确地执行党的政策:分给资本家一定的利润,安排私股代表的职务等,其所以要这样做,不是为了“讨好”资产阶级,正相反,为了更顺利地消灭资产阶级。指出今年所以采取上述工作方针,是为了使今后工作大踏步地前进创造条件。这是一个积极的工作方针。各地对今年的工作应该抱积极态度,整顿好原有的合营厂,办好新合营厂,这样就能巩固阵地,树立榜样,取得经验,为今后工作造成有利形势。否则,对当前工作是个损失,对今后工作也是极不利的。会后一般反映良好,觉得“问题很新鲜”、“思想开通了”,责怪领导上“为什么不早对我们说清楚”。   二、关于第三季度的工作,经过讨论确定为:集中主要力量,搞好扩展新合营厂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如期完成调查研究和制定计划工作,依靠公私合营工业中的原有干部的力量,及时完成整顿工作,并为今后合营创造有效可行的经验,具体安排如下:   (一)扩展新合营工作:全省今年的扩展任务为41个厂。上半年已合营14个厂,下半年将合营27个厂。会议决定各地凡是基本上做好准备工作的厂(准备工作是指,企业情况已基本了解,干部已经配备并经过短期训练;职工已经过初步教育和发动;对资本家的教育已基本成熟),应即在三季度进行合营;准备工作尚不够成熟的厂,应在三季度积极做好准备,以便在第四季度完成合营。据到会同志初步估计:三季度可以合营17个厂,四季度合营10个厂(确数尚待各地、市委正式上报)。为了使下半年新合营工作顺利进行,省财委(资)拟在8月上旬把下半年需要合营的厂的公股代表、党、团及工会的主要干部集中到省里来,用专业会议形式进行短期训练(7天至10天)。要求各地把下半年合营的厂的干部按照规定迅速配备起来,先派到厂里去了解情况,发动群众。并要求把上半年14个厂的合营经验认真总结,提高领导和教育干部。   (二)调查研究利制定计划工作:根据中财委(资)的规定,私营10个工人以上工业企业需要进行全面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甲、将10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的方案;乙、1955年至1957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计划;丙、1955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计划(这个计划要详细、具体)。华东局规定7月底前上报调查资料,八月底前上报上述方案和计划。现调查材料各地已基本完成,估计在7月10日前可报省汇总。计划和方案,要求各地在8月10日前经党委讨论后正式由党委名义上报省委。   会议认为这一任务比较艰巨,为了保证这任务按期完成,要求各地、市委予以足够重视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华东局指示,以统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为主,结合各有关部门组织足够力量,成立专门机构,通力合作,配合进行。具体掌握可由各地财委(资)负责。未建立财委(资)的地区,应指定一定部门(工业部和统战部)负责。   整顿工作:根据省委指示,这一工作需在上半年完成。现据不完全统计:需要整顿的70个厂中,已整顿结束的11个厂,正在进行整顿的13个厂,尚未进行整顿的46个厂。经与各地同志研究后,确定在7月底基本完成,个别合营厂较多的地区可略为延长。会议认为为了及时完成此一工作,以便树立榜样和减轻下半年工作负担,各地可采取“统一布置,分头整顿,具体帮助,按期完成”的工作部署。即由党委统一召开原有合营厂党、政、工、团干部会议,打通干部思想,交代任务,讲明政策和做法。然后各厂按照党委的布置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去分别进行整顿。在工作过程中,领导上应加强思想领导,及时解决各厂提出的工作困难和政策问题,审查和批准各厂的整顿方案,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或亲自下厂帮助(特别是有代表性的大厂),并定期进行检查,使各厂做到按期完成任务。为了及时,各厂的整顿方案可不必再报省,由各地(市)委审批,报省财委(资)备案。   这次会议上介绍了“八个厂整顿工作的综合经验”及杭州、湖州两地的整顿典型经验,基本上解决了整顿的目的要求、工作方针、工作步骤、做法和关键等问题,拟专题另报。   三、会议对各地组织领导问题,也进行了讨论。认为这个问题解决与否,关系到整个工作能否顺利向下贯彻。目前各地、市已按照省委指示建立财委(资)第六办公室的只有3个地区,其他尚未建立,致使工作无法贯彻或分散作战,严重地影响了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的进行。我们意见:在党、政分工尚未明确以前,各地、市委仍应按照省委指示建立财委(资)第六办公室。如建立“六办”确有困难,也应指定一定部门(工业部和统战部)专门负责,并配备专职干部,务使此项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使工作有所归口。至于行政管理方面,建议分轻、重纺织等几方面,分口包干。   · 来源:   浙江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