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 ## (1954年7月17日中央政治局通过)   (一)   全国的报纸工作在最近几年内有很大成绩,在各种斗争和建设事业中已成为党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实际工作,联系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武器。但是,目前许多报纸的党性和思想性仍然不强,联系实际和联系群众不够密切,报纸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还没有经常的充分的开展,部分的批评不严肃不正确,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宣传和关于党的生活的宣传都很薄弱,报纸上的经济宣传存在许多缺点,关于国际问题的宣传也注意得不够。大多数报纸的评论工作非常薄弱,在新闻报道方面也存在着反映人民群众的多方面的活动不够,以及公式化、概念化、迟缓、冗长、不通俗等严重缺点。这些缺点,是和各级党委对报纸工作缺乏经常领导的状况分不开的。   目前报纸的基本任务,是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宣传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所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为团结、教育和组织工人阶级,全体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而奋斗。全党必须加强对报纸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认真地克服报纸工作中现存的缺点,发扬已有的成绩,使各级党委机关报和其他人民报纸在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的新时期发挥重大的作用。 ## (二)   为了实现上述的基本任务,克服报纸工作现存的缺点,必须着重地从下列几个方面来改进报纸工作:   加强理论宣传。各级党委必须以大力提高报纸的理论宣传水平,使各级党委机关报、特别是省、市以上党委机关报进一步成为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宣传党的总路线,宣传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的重要基地,成为反对一切脱离马克思列宁主义、脱离党的总路线的倾向和与资产阶级思想作斗争的重要武器。理论宣传必须密切联系实际问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并应注意与干部理论教育工作密切结合起来。   加强党的生活的宣传。各级党委的机关报应在编辑部内设立或切实加强党的生活组。党委机关报必须有系统地说明党的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反对党内正在滋长的骄傲自满情绪、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反对夸大个人作用、个人崇拜、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党的纪律松弛、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批评自我批评不发展等不良倾向;加强宣传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加强宣传党在各项建设中的政治领导的正确实施;加强宣传党在整个国家建设事业中的领导作用,党的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干部、党员的模范作用。   加强经济宣传。各级党委必须经常通过报纸去动员千百万群众开展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生产率,争取在工业农业等方面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经济宣传中要有以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的整体观念,对于工业和农业、交通运输、财经工作和贸易工作的发展,对于全国性的经济和地方性的经济的发展,都要适当注意宣传。报纸应该积极支持工人阶级和农民群众(首先是参加了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民)的一切创举,把先进生产单位、先进生产者的典型经验和重要成就推广到整个建设战线上去。对于有重大价值的先进经验和生产技术,应当从它们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着眼来进行宣传。应当经常用实际事例宣传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说明这是我们国家发展生产的根本目的,并说明必须服从国家计划,艰苦奋斗,发展生产,才能使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经济宣传所占的篇幅,一般地应不少于报纸版面的百分之四十。在经济宣传中必须严格注意保密。   在加强经济宣传的同时,必须环绕经济建设经常进行关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工农联盟、巩固国防、保卫祖国的安全和独立、提高革命警惕性、加强民族团结和加强文化教育建设的宣传。   加强国际问题的宣传。全国性的报纸应经常发表国际问题的各种评论和述评,经常解释我国的对外政策,经常介绍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的生活和建设成就,经常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战争阴谋及其内部矛盾,支持国际和平运动,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经常向广大人民进行国际主义的教育。各地方报纸应经常对国际问题作通俗的解释。新华通讯社应逐步做到经常以解释国际问题的通俗文章供给地方报纸。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报纸的评论工作必须加强。全国性的报纸应该根据党的总路线和各项政策决议,逐步做到对于国内和国际发生的重大问题发表有高度思想政治水平的评论;各地方的报纸除了转载人民日报的重要评论外,也应该逐步做到对于当地实际生活和地方工作中的各种重要问题经常发表正确的评论。省(市)以上的报纸应建立和加强文艺评论和图书评论的工作。   报纸上的新闻报道必须认真地加以改进。应当准确地、多方面地、生动地、及时地报道人民的实际生活,报道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各种工作的具体成就,使新闻报道充分发挥以事实进行政治鼓动的作用。新华通讯社所发布的新闻电讯亦应根据上述要求,作进一步的改进。 ## (三)   各级党委必须根据七届四中全会的决议积极地广泛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自下而上的批评,不断地发扬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地揭发和克服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向一切离间和歪曲党的路线的现象作斗争,向一切妨碍党中央统一领导的言论和行动作斗争,向资产阶级思想对于党、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侵蚀作斗争,在这些斗争中来教育和培养干部,改进和推动工作,捍卫党的总路线,捍卫党和国家的纪律,捍卫党的团结和人民的团结。   报纸是党用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最尖锐的武器。为了广泛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党委应充分地和正确地利用报纸这一有力的武器。中央一九五零年四月十九日“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发表以后,各地党委和党报编辑部虽然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多数党委和报纸对于这一工作不是基本上进行得好,而是基本上进行得不好。主要原因是:党委对于领导和支持报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得不够,党的一部分干部中存在着严重的骄傲情绪和压制批评的现象,缺乏对批评特别是劳动人民自下而上的批评的“热烈欢迎和坚决保护的革命态度”;报纸上发表的批评有一部分发生事实错误和态度不适当,甚至有些报纸曾发生脱离党委领导的倾向。中央责成各地党委并领导党报编辑部,对于四年以来在报纸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做一次认真的检查,采取有效的改进办法,并向中央报告。各级党委要经常注意,把报纸是否充分地开展了批评、批评是否正确和干部是否热烈欢迎并坚决保护劳动人民自下而上的批评,作为衡量报纸的党性、衡量党内民主生活和党委领导强弱的尺度;要保证党委的机关报能够经常地开展正确的健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通过报纸广泛地吸收来自人民群众的意见,正确地负责处理人民来信。   批评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人民的事业、有利于党的工作和党的团结,不是为批评而批评。各级党委要负责领导报纸,要求在报纸上积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在报纸上发表的批评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工作、以致对被批评者都有帮助。在报纸上公开揭露错误,进行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想完全不被敌人利用是不可能的。在我党已成为执政党的现在,如果以害怕被敌人利用为藉口而拒绝在报纸上公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那是完全错误的。同时,鉴于目前的国际国内环境,在报纸上公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又必需在政治上作周到的考虑,使人民所得的多,敌人能够利用的少,不做这样的考虑也是错误的。因此,党委要对报纸编辑部经常给以关于开展批评的具体指示。党委和报纸编辑部要善于区别正确的批评和破坏性的批评,支持正确的批评,反对破坏性的批评。党委和报纸编辑部还要善于区别应当在报纸上发表的批评和只应在党内刊物和文件中进行的批评。在报纸上进行批评的时候,还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针:对典型的坏人和对那些犯有严重错误而且坚持不改正错误的分子,不只是应该进行批评,而且要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重的打击和应有的制裁;而对于在工作中犯了一般性质的缺点和错误,或虽然犯了严重或比较严重的错误但是愿意改正并实行改正的同志,就应该采取同志的态度进行批评,以便大家团结起来,消灭这些缺点和错误。   为了切实保障在报纸上正确地健全地充分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报纸编辑部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负责,在报纸上发表的批评的事实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批评的态度和观点必须正确,严格按照党的原则、中央的决议和党委的意图办事,做到实事求是。党报编辑部和党委如有不同意见,除必须执行党委的决定外,有权向上级党委或上级党委机关报申诉。各级党委应从各方面给报纸编辑部的工作以积极的支持,在组织上加强党委机关报,并责成编辑部努力加强和提高报纸编辑、记者的党性锻炼和政治水平,经常开展编辑部内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听取读者对报纸编辑部的批评,使编辑和记者们能够担负这一极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的组织和每个党员,对于党委机关报所进行的事实调查,有责任给以诚实的迅速的答复。   各级党委应使报纸的批评收到确实的效果,经常教育党员特别是被批评者对报纸上的批评采取正确态度,被批评者对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必须进行诚恳的、深入的检讨,并采取改正错误或缺点的切实措施;对报纸上的批评认为不正确或有部分失实的,应当实事求是地加以解释,但是对于其中正确的部分,即令是只有百分之五,也必须虚心接受。被批评者不接受正确的批评或不肯改正错误者,应当继续受到批评,直到他们改正为止;凡是对批评者施行打击报复或压制批评的,经过调查属实,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的职位多么高,应当受到应得的处分。受批评者所在地区的党委机关报,必须转载上级党委机关报的批评稿件;有关的党委对于上级党委机关报所揭发的缺点和错误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各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政府的人民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应协助报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保证它的实际效果。 ## (四)   必须有计划地改进现有的各种报纸,使各种报纸都具有它自己的鲜明的特点,并把这些报纸办好;并逐渐创造条件,来发展中等城市和县的定期报纸以及大中型工厂的基层报纸。   以工人为对象的报纸应加强对工人群众的共产主义教育,推动劳动竞赛,工会报纸并应着重工会建设问题的宣传。农民报纸应通俗地向农民群众说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理,普及农业生产和科学卫生知识。青年团的报纸应加强对青、少年群众的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注意普及体育卫生运动,多方面发挥青、少年的特点和加强青年团建设问题的宣传。各种报纸应加强有关妇女工作的宣传。无论工人报纸、农民报纸、青年报纸和其他报刊都要经常地有系统地宣传社会主义工业化、宣传工农联盟和党的领导作用的思想。   少数民族地区的报纸,应注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并按照当地的特点适当地进行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宣传。各少数民族地区,凡有条件的就应创办民族文字的报纸。   各级地方报纸应当密切结合地方情况,贯彻党委在地方工作中的方针,充分反映地方建设的成就和群众的活动,同时又不应当忽视对全国问题和国际问题的宣传。在一般情况下,地方材料在地方报纸上所占的篇幅应在二分之一以上,但不超过三分之二。   中等以上城市报纸和地委报纸的创办应经过省委的决定和中央的批准,县级报纸的创办应由省委批准,并报中央备案。基层生产单位,首先是巨大的工厂或企业创办报纸,须经省(市)委批准,并报中央备案。   工厂和农村已有的墙报或黑板报应由党的支部领导青年团和工会组织认真地把它办好,并组织报纸的工农通讯员在自己的周围;它的篇幅应充满群众性的生产鼓动,表扬模范,展开批评,并为提高工农群众的政治和文化水平而斗争。   各级党委应重视领导报纸的出版和发行工作。政府的新闻出版部门应加强对于报纸的出版业务的管理。所有日报,应争取在清晨六时全部印就并及时发出;为此目的,新华社应尽力提早重要新闻与照片的发稿时间,做到每晚十二时截止发稿。必须改进报纸发行工作,切实改善订报手续,切实开展在城市和交通线上的报纸零售工作,利用一切可能来改进对农村和工厂运送报纸的工作。全党要注意把发行党报当作政治工作来做,但群众订报必须出于完全自愿,严禁强迫摊派。各级党委宣传部必须加强对发行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党、青年团和工会的一切组织应积极推销和充分利用党委机关报和其他人民报纸展开经常的群众政治工作。在工厂和农村中,党的支部应把领导和组织读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 (五)   整顿报纸编辑部的工作,提高在职的新闻干部的水平,并加强对新闻干部的培养和训练工作,是改进报纸工作的迫切的和根本的任务之一。   各级党委必须督促报纸的总编辑和编辑委员会,经常讨论党和政府的决议和指示,加强对各方面实际工作和群众思想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制订编辑部定期的和专题的宣传计划,加强集体领导,消除工作中无计划的状态。报纸工作人员应努力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党性锻炼,认真学习各种新的知识,学习苏联报纸工作经验,进一步树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密切地联系群众和批评自我批评的工作作风,注意语言文字的纯洁和通俗化,并为消灭报纸上的错误而斗争。   必须切实加强报纸的群众工作,认真处理和充分利用读者的来稿来信,在提高质量、克服形式主义的基础上认真地有计划地开展工农通讯员运动,认真地组织各方面的作者积极分子特别是先进生产者、各方面的专家和作家来参加报纸工作。中央一级的报纸和各省(市)委的机关报应当根据需要逐步在各地设立常驻记者或记者站,在当地党委的指导下,深入了解各地党的生活、人民生活及实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组织作者积极分子,领导工农通讯员,来共同完成加强地方生活报道的任务。   为了加强对新闻干部的培养和训练,中央责成马列学院设立新闻班,负责训练现有省(市)委机关报的总编辑、副总编辑、编委委员,省农民报的总编辑,省以上报纸的党员编辑组长和记者,及条件与此相当的新华通讯社的、广播电台的和出版机关的党员干部。省(市)委及其以上的党校、干部训练班和团校也应该调训地委报纸的党员领导骨干、省(市)报记者、编辑及条件与此相当的新华通讯社的、广播电台的和出版机关的党员干部,提高他们的理论和政治水平。所有报纸的编辑部都应注意领导在职干部的理论、政治和业务学习。   扩大现有的大学新闻系的学生数目,逐步地充实省(市)以上的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期刊和出版机关的干部。中央民族学院及各地方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应负责培养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报纸、期刊、出版机关以及广播台和通讯社所需要的少数民族新闻干部。   上述院校的新闻班或选修的新闻课程,应由所在地区的党委机关报、通讯社和广播台的负责人员担任教课工作并编写教材。 ## (六)   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关键,是加强各级党委对自己机关报的领导。党委的机关报是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各级党的委员会应该把它们的机关报紧紧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并从政治上、组织上用大力健全和充实自己的机关报。   各级党委应以党委委员之一去担任同级党报总编辑的实际职务。如暂时因人选困难,即应使现任党报总编辑的同志列席党委的常委会议和全体会议,作为过渡办法。党的机关报由党委书记之一直接加以领导,在重要问题上及时给以指示。党委应定期讨论报纸工作,但应注意不要繁琐地干涉编辑部的日常工作。党委对于自己的机关报一方面要严格监督;另一方面要努力培养报纸编辑部的独立工作能力。   各报总编辑、副总编辑和编辑委员应由同级党委任命并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中央一级由中央直接任命);编辑组长和记者须由同级党委任命并报告上级党委备案。各级党委对自己的机关报的工作人员应加强教育,从思想作风和组织上加以整顿,抽调一批党性坚强的、有新闻工作能力的党员和政治上可靠的非党干部,来加强报纸编辑部。现有的能够胜任工作的新闻干部应该尽可能固定下来。各级党委机关报的调整干部的工作,应不迟于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完成。   党委各部门和政府各业务部门的会议,应吸收党委机关报及其他报纸的有关干部列席。各级党委应责成党委会的和政府的各部门加强对党报工作的协助;下级党委应积极参加上级党报的工作,并指导上级党报派驻当地的记者的工作。全党同志都必须积极参加党报的工作,并把这一工作当作自己的重要政治任务。   各省(市)委应建立和加强所属宣传部报刊处的工作。省(市)委宣传部报刊处的职责,是协助党委监督除同级党委机关报以外的报刊、广播台和出版机关以及下级党报及其他新闻出版机构的工作,对报刊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的经常方法之一是作报刊述评,中央责成人民日报经常发表报纸述评,逐渐发挥“报纸的报纸”的作用。各省(市)委机关报也应经常发表对下级报纸的述评。   各级党委除加强对自己机关报的领导外,并应依照本决议的精神,加强对新华通讯社、广播电台及其他人民报纸的领导和监督。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