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辽东省委批转安东市委关于安东市“五反”遗留问题与今后处理意见的报告   省委原则上同意安东市委关于“五反”运动遗留问题处理的各项意见,但目前私营工商业近来情况不好,呈现某种程度紧张状态,在处理退补时应分别情况,采取分期、缓缴或免缴等办法,不宜过急。希即遵照中央指示精神认真进行。   (附:) ## 中共安东市委关于安东市“五反”遗留问题与今后处理意见的报告 ## (1954年5月31日) ## 一、“五反”退补情况:   本市违法工商业户共6786户,应退补金额3446124.8万元。其中二、三类户共6520户,应退补393347万元,四、五类户共266户,应退补3052778.8万元。   经一年多的督促退补,截止4月末共收回1909876.4万元,占总补退金额55.4%,尚有180户拖欠退补金额1536248.4万元,占总补退金额44.6%,其中开业者有10户欠249274.1万元,其余170户大部分系投机行业严重违法户,“五反”后已倒闭。   目前拖欠退补户中有的隐匿财产、装穷、借口内部纠纷,以及以挣点还点的办法消极抗拒退补;但也有部份户据目前了解已无力退补,如金银业20户251194.2万元,汽车修理业10户54504.2万元,五金业20户158575.2万元,铁店业10户151257.8万元,行商11户102760.6万元,代理店5户121340.7万元,服装业4户68079.2万元。以上7个行业86户共计907707万元,占拖欠退补金额的59%强,余为一般行业所欠。 ##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翻案户。截止目前共有8户提出翻案,当初判决退补金额为45236.3万元,今后此类情形可能还有。对此仍须掌握宽大与严肃相结合的精神,凡资本家翻案要求复查者,对提出可靠的根据和理由,可经“五反”原经办人调查属实后,转交法院审理改判;对无可靠根据和正当理由企图侥幸的翻案户,通过法院传讯揭破其花招给予警告和批评等处分,并督促退补,个别刁滑表现极坏的给予法办。   (二)退补工作,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抗缴户。据目前了解及业者的讨论证实有3户欠23889.3万元,有力退补,但将其所有财产隐匿或疏散他地,故意抗拒不缴,他们认为“不缴也不能怎么样!”对这样户在一定时期内对其中个别屡教不改表现极坏的逮捕法办,一般采取点名警告等办法,促其迅速尽力退补。   2、参加工作的违法欠款业者,到4月底止计有11户71494.6万元,违法业者已参加工作,对其经调查如确系无力退补,可由所在单位证明后,免予退补;如有力退补而企图抗缴者,则通过一定的关系予以追回,责令退补。   3、判刑户。“五反”法庭宣判徒刑的违法业户计32户,欠款274445.5万元,其中已尽全力退补,仍不能尝清赃款的及其企业已不存在的免予退补,如违法业者将其违法所得购置资财隐匿则依法追缴,如故抗拒,应尽量查清赃款赃物下落,以尽早退补。如企业仍存在,根据情况,分期退补。   4、转移资金在外市有投资者,违法欠款业者,在外市有投资者2户欠59436.5万元,可将其应退补数字,转请所在地节委催缴或依法处理。   5、为使国家少受损失,目前在违法业户中,存有部份冷货、机器(倒闭户)和1950年的公债等,在不影响其家庭正常生活的原则下,可以收回抵赃。   6、开业户。目前计有10户,计欠款249274.1万元,根据企业情况,可分期退补,有适当条件的工厂,其按退补计划退补者照收;如无力退补者暂缓催缴,待有条件时,可考虑公私合营,保留其一定的股分。   7、逃跑户。到4月底有13户,欠23631.5万元,对此类潜逃的违法者,由法院查明,逮捕归案,使其迅速缴脏;如下落不明者,暂缓退补。   8、能缴户。今后能缴的业者有15户,欠14979万元,在不影响其正常生活情形下分期逐步追缴。   9、无力退补户。经一年多的了解有32户,欠196090.5万元,现已将其大部份以违法所得所购置的财产,抵缴赃款。同时表现尚好,应再进一步调查,经同业者的讨论证实其确系无力再缴者,由其本人申请、具结,经研究批准后,待退补工作将近结束时,予以宣布减免。   10、一般违法业户,绝大多数系合资经营,过去共同分去非法所得,在“五反”中只有经理坦白,被判者亦多是一人,现在如以被判者本人尽力倒脏,不但国家损失很大,亦恐会造成谁坦白谁倒赃,不坦白不倒赃的坏影响,同时给今后进行其他工作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意见可教育被判者向过去股东或同伙索回过去非法所得共同倒赃,以免国家受不应有的损失。如实无力退补,同前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