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粮食征购工作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1953年冬季以来,全国各地在广泛、深入的总路线宣传的基础上,动员全党力量,在各地党委统一领导下,胜利地开展了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工作,得到农民赞助,获得巨大成就。证明了中央1953年10月关于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是正确的、及时的和必要的。   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结果,使国家有效地掌握了粮食,控制了供销,保证了城乡供应,增加了库存,因而和缓了粮食战线上的紧张形势,保持了粮食市场的稳定,也就有利于整个市场的稳定。同时,经过总路线的宣传和粮食统购统销,从粮食方面开始割断城乡资本主义的联系,打击和限制了农村资本主义和自发势力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生产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且改造了经营粮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扩大了社会主义商业的阵地,使初级市场开始起了一个根本性质的变化,为今后顺利进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打下了基础。当然,由于时间紧迫,经验缺乏,工作中也曾有过许多缺点和错误,主要的是:粮食计划收购的数量对农户有偏多偏少的现象;对供应数量的分配,不完全恰当;在统购之后许多集镇未能建立起国家领导下的粮食市场;不少地方发生过强迫命令现象,引起农民一度不满,使我们在政治上和工作上发生了若干不好的影响。这些都必须在今后加以改进。   关于本年度(1954年7月1日到1955年6月30日)粮食征收、统购和销售的工作,中央同意1954年9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粮食会议的意见,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地增加征收,尽量多购,正确地组织供应,保证合理需要,适当增加库存,并确定本年度全国粮食收支方案如下:   收入(征和购)粮食878.9亿斤。其中,华北62.25亿斤,内蒙28.74亿斤,西北46.03亿斤,华东225亿斤,中南220.24亿斤,西南127亿斤,东北168.83亿斤(东北暂照此数定案,但应力争完成180亿斤的计划)。   支出粮食807.47亿斤。其中,出口38亿斤,财政供应28亿斤外,国内市场销售741.47亿斤。计华北91.76亿斤,内蒙9.22亿斤,西北30.28亿斤,华东215.42亿斤,中南189.50亿斤,西南78.58亿斤,东北126.71亿斤。   收支相抵,期末增加库存70.62亿斤。有关分省的收销、调拨计划,由中央粮食部另行下达。   上述征购计划各地必须坚决完成,并力争超过。因为1954年有些省份发生了水灾,在这些地方粮食征购的数目势必减少,而灾民的粮食供应和国家在救灾方面的开支又须增加,粮食供应任务是很重的。同时,完成任务也是可能的。1954年虽然某些地区遭到水灾,但经过各地的努力,从全国范围来说,粮食产量仍可超过1953年,而且征购数增加并不多,估计上年度统购前,私商和合作社经营的粮食约有40亿斤左右,加上国家征购的815亿斤,共计855亿斤左右。这样,本年度的粮食征购任务,实际上只比上年增加23亿斤,而销售数却增加46亿斤。征购没有大的增加,销售增加较多,对完成征购任务是有利的。加以各地经过1953年总路线的宣传和粮食统购统销,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干部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也有了提高,对粮食的统购统销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所有这些,都是本年度完成征购任务的有利条件。   上年度在计划收购粮食时,有些农民出卖粮食过多,因此在计划供应时,国家又不得不供应他们粮食。由于这样,一些同志提出国家最好少购一些,他们希望少购来达到少供应的目的。我们认为,上年度有些农民卖粮过多,是有各种原因的:(一)有一部分农民在收获时,必须多卖一些粮食作为生产周转资金,而在春、夏缺粮时,重新买回粮食,这种情况今后仍然会有。(二)一部分农民积极分子,为了带头卖粮,卖得过多。(三)因为我们摸不清农民余粮的确实数目,国家向一部分农民购买的数字,超过了他们余粮的数量。二、三两种情况是应该避免的。但是,上年度因为时间紧迫,对于计划收购又没有经验,因而有些错误是难于完全避免的。目前国家手中毫无粮食储备,库存数字仅仅是必不可少的周转粮食,为了应付灾荒和各种意外,国家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为此目的,在今后若干年内,只要一有可能,国家必须尽可能多购一些粮食。例如,只要哪一年丰收了,这一年就应该多购;哪一季丰收了,这一季就应该多购;哪一省、县丰收了,这一省、县就应该多购。同时,在短期内,我们对缺粮户的缺粮确数也不能摸得清楚,多数农民的心理又是要求我们多供应粮食的。因此,要做到对每个农户的粮食供应数量完全恰当,或者使那种不适当的过多供应的现象完全避免,这在短时期内也是难于完全办到的。为了应付这种多销情况,国家手内也必须掌握足够的粮食。只要国家能掌握足够的粮食,即使由于工作上有缺点,有一部分农民卖粮过多而要求国家增加供应时,国家便易于满足他们的要求。因此,目前情况是,只有多购一些才能多供应一些。希望用少购的办法,达到减少供应,这种办法并不是可靠的,因为少购不一定能少销。少购是容易办到的,但现在少购了,将来如果不能少销,而被迫不得不扩大销售时,我们将陷于被动。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尽量避免前述二、三两种农民卖粮过多的现象,但是国家必须尽可能地多购粮食。   为了完成上述征购任务,本年秋季农业税的征收,除加强工作外,并可在非灾区采取附加的办法,适当提高一点税额;粮食统购的比率一般可提高到占农民余粮总数的80%至90%;粮食产量除农业税仍按当年应产量计算外,计划收购可按本年实产量计算。至于增加征收的比率、统购标准和统购办法,目前中央还不可能作统一规定,各地可结合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办法,由省委决定执行。   在供应方面,必须正确地组织供应,保证合理需要。既满足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人民的需要,又防止盲目扩大供销。必须尽可能地做到该供应者供应,不该供应者不供应。按目前估计本年度市场销售数字为741亿余斤,大体可以保证需要,各地应逐步摸清需要情况,做好审查、评议和发证工作,并正确有效地发挥国家粮食市场的作用,严格控制销量,力争不要突破。   本年度的粮食工作,任务是十分艰巨繁重的,时间也是紧迫的。而与此同时,农村还有棉花统购、棉布和油料统购统销的任务,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完成。工作的规模绝不小于上年度。根据上年度的经验,做好这些工作,必须打通干部和党、团员的思想;教育农民提高社会主义觉悟;正确地贯彻政策;而全党动员,全力以赴,又是完成任务少出偏差的保证。因此,本年度仍须动员全党力量,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分派干部深入农村,做好各种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保证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及早完成。要求本年度征购工作一般应在阴历年底以前完成,收获季节较早的地区应争取在本年12月份内提前结束。现在秋收已经开始,各级党委应立即动手,抓紧进行。此外,征购期间物资的供应工作,货币的投放回笼工作,粮食的验质、作价、入仓、保管和调运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征购任务有重大关系。责成中央各有关部门分别向所属系统发出专门指示,请各级党委统一安排,加以贯彻。    中共中央1954年10月18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