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报告   (上海局、各分局、省委市委:)   兹将全总党组1954年5月4日关于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报告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应及时报告中央。   附发赖若愚同志在全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此件和附件均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1954年12月12日 ## 全总党组关于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报告   (中央:)   总路线公布以后,私营企业中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工会工作上亦存在着不少问题。为了了解情况,集中问题,交流经验,准备在适当时期召开第二次全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特于3月15日召开了一次全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出席这次会议的计有华北、华东、东北、西北、中南、西南各大区和上海、天津、武汉、重庆、北京、沈阳、西安、广州等地专管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16个私营企业的基层工会主席和各有关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同志共39人。会议共开了10天,着重座谈了总路线公布后的阶级斗争情况,加工订货工厂中、公私合营工厂中工会工作现存问题以及工会各级组织对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领导问题等。最后由赖若愚同志综合座谈会中提出的若干重要原则问题作了结论性的发言并嘱各地同志等中央批示后再正式传达。   现送上赖若愚同志在座谈会上的发言。请核示。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1954年5月4日   (附:) ## 赖若愚同志在全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国家在过渡时期,一方面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另一方面要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工会工作来说,也必须一方面加强国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一方面加强资本主义工商业中的工会工作,否则工会工作就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不相适应,就要犯严重的错误。   现在我们对于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中的许多问题还没有成熟的意见。兹根据座谈会所提出的几个问题,提出以下一些初步意见: ## (一)总路线公布后资产阶级的动态   总路线公布以后,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对社会主义改造表示欢迎,在这一部分人中,有些是营业不振,不赚钱或赚钱不多,有些是主动地迎合大势之所趋,谋取政治上的地位;另一部分是表示观望,“不为福始,不为祸先”;而很大一部分则表示不满或抗拒。   总路线公布以前,资产阶级当然知道自己的阶级是终久要被消灭的,但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当前的现实问题,所以一般比较“稳定”。总路线公布以后,就打破了这种“稳定”,震动很大。   本来在总路线公布以前,资产阶级和我们的斗争也很激烈,但那个斗争,从资产阶级方面来说,焦点是利润问题。资产阶级采取各种非法手段以达其多赚钱的目的,斗争一般是属于经济性质的。总路线公布以后,斗争的焦点则逐渐转到企业所有权的问题上来,即资产阶级的存亡问题上来了。有些资本家反映“判决已下,末日已到”,斗争就愈来愈带有直接的政治性质了。经过宣传解释,各地先后公布了一批公私合营企业,介绍了一些已经合营的企业(如民生公司、永利公司等)的情况,用事实来说明公私合营企业经济上的优越性,资本家看到公私合营有利可图,因而促进了资产阶级的分化,有些采取观望态度的资本家和资本家代理人开始对社会主义改造表示赞成。这样,从表面上看资产阶级的情绪似乎又“稳定”了一些,但实际上斗争绝没有缓和。相反的,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采取了各种新的办法来抗拒改造。根据座谈会上的反映,资产阶级抗拒社会主义改造的办法主要有以下这些:   第一,变生产资料为生活资料。总路线公布以前,还有很多资本家把赚来的钱投入生产。总路线公布以后,则普遍采取抽取资金、抽取垫款、滥分盈余、高支薪金、分散工厂、转移物资等办法,变生产资料为生活资料。   第二,企图进一步控制企业。不少资本家,为了在公私合营后可以继续控制企业,现在就积极地在重要岗位上安插私人,收买职员,腐蚀干部,强化董事会权力,尽量把“人权”、“财权”掌握得更紧一些。有些比较进步的资本家,也在这样做。   第三,故意制造混乱局面,逼我知难而退,不与合营。他们用抬高职工工资、随意增加福利、任意挥霍资金等方式,故意造成企业的困难和混乱,使我们不敢插手。这种现象亦相当普遍。   第四,最坏的是在准备合营和已经合营的厂子里进行破坏活动。天津和上海都发现过这种情况。   资产阶级的“五毒”行为,“五反”后一度有所减少,但最近又泛滥起来了。天津4个区检查的结果,即发现有40%左右的私营工商业重犯“五毒”。其他地区也是这样。   为什么产生上述情况呢?最根本的原因,是资产阶级不愿意被消灭,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它的反抗是决不可避免的。加之在工业方面,原料缺乏,生产上发生了一些困难;商业方面,国营和合作社前进很快,但对于私商未能及时予以安置(对粮商的安置是及时的)。再则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还很薄弱,对职工和对资本家的教育工作还很差。   为了击退资产阶级对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抗拒,必须在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与非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之间、在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与中级形式之间造成一种有利的对比,以促进资产阶级的分化,孤立顽固的资产阶级分子。对于这样的工作,国家经济机关担负着重大责任,工会也担负着重要的责任。   总路线公布以后,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的情绪一般是兴奋的,不过也有几种情况值得注意:第一种是对改造资本主义企业为社会主义企业的艰巨性认识不足。不少职工和干部认为:政权在我们手里,资产阶级不敢造反,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不困难。这些同志还不了解政权在我们手中,只是提供了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造,即经过和平的道路来消灭资产阶级的可能性,却绝没有取消改造过程中的阶级斗争。第二种是认为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是政府的事情,与工会关系不大。这些同志还不了解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全党的事情。政府固然责任重大,工会的责任同样也是重大的,政府的计划是要依靠群众来实现的。第三种情形是有少数私营企业的职工,受了资产阶级破坏活动的影响,害怕公私合营(怕降低工资、减少福利,怕劳动纪律,怕失业等等),甚至有个别厂店的职工提出“护厂”、“护店”。从工会干部来说,也有人怕公私合营后工会的权力减弱了。   为了胜利地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根据各地的经验,工会必须抓住这样三件事情:第一,必须对职工群众反复进行总路线的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反复地揭露资本家的阴谋诡计。第二,必须紧紧地掌握住国家的政策法令,监督资本家使之遵守国家法令,反对资本家的违法行为。必须使职工群众了解:保障了国家的政策法令,就保障了社会主义前途,就保障了工人阶级的利益。第三,必须抓住加强劳动纪律,搞好生产这一个环节。搞好生产对国计民生有利,对职工群众有利,同时为了搞好生产采取必要措施,资本家是无法抗拒的。抓住上述三件事情,我们在斗争中,就会是主动的,有理有利的。 ## (二)加工订货工厂中的工会工作   承受国家加工订货的私营工厂,在各个城市都占有很大的比重,国家加工任务也很大。这些加工订货的任务包括军需用品、建筑器材和日用百货等。加工任务完成好坏,关系整个人民经济生活和国家的经济建设至为重大。而且这一部分工厂,都将逐步地向着公私合营发展,所以对于这一部分工厂的工会工作,必须十分重视。   在加工订货工厂中的工会工作有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监督问题。承受加工订货的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中级形式。它的原料是由国家供给的,产品是由国家销售的,它已基本上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从工会工作来说,主要的问题是动员群众积极生产,并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1953年全总《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中曾提到了“寓监督于领导”,意思就是要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领导。不是站在旁边看,而是要插到里面去。   实现对私营企业的领导,需要有适当的组织形式。根据各地经验看来,增产节约委员会的形式是比较好的。增产节约委员会由企业中党、工、团、资本家及一些技术人员、职员组成。它应当有权讨论公私合同的签订、企业的生产计划、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原料供应、人事更动、财务计划、安全措施等重大问题。增产节约委员会主任人选,重庆是由工会主席担任,武汉是由党委书记担任,上海同志们的意见是由资本家担任,天津是看情况,都有道理。但是不管谁做主任,都要注意把企业领导好,并且逐步地把企业的实际领导权放在党的控制之下。   有了增产节约委员会,劳资协商会议、厂务会议还要不要呢?从这次座谈会看来,三者同时并存是不矛盾的。增产节约委员会是厂子的最高领导机构。劳资协商委员会是解决劳资关系的组织——如根据增产节约委员会的决议,签订劳资合同。厂务会议是资本家执行自己职务的组织,它不能违背增产节约委员会的决定。   第二,关于生产竞赛问题。在加工订货工厂中,是应当开展增产节约竞赛的。因为增产节约——劳动竞赛,一方面可以保证完成国家加工订货的任务,另方面可以通过它来推动企业的改造,为公私合营准备条件。同时,高举着生产的旗帜和资本家进行斗争,始终可以保持主动地位。   大家提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需要一个口号,如果需要的话,这个口号应该是:“努力节约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按照合同规定的质和量,准时完成加工订货任务,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需要。”这样的口号可以把完成生产任务和国家经济建设联系起来。   第三,利润分配问题。这个问题不但资本家看重,工人也看重。有些工人说:抗美援朝时,增产节约是为了支援前线,“五反”后增产节约是为了福利(当时私营企业的奖金、工资很高),反对经济主义倾向后,福利不能随便增加了,增产节约成果都进了资本家的荷包,增产节约运动没有什么搞头了。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在国营厂增加生产是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工人没有怨言。在私营厂增产节约的成果假如都进了资本家的荷包,工人就是不甘心。正是在这里,突出地反映了资本主义企业中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这一矛盾,在私营企业还没有改变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时候,只能作适当的解决,还不能彻底解决。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的意见是:坚持四马分肥的原则,由于增产节约所增加的利润,资本家固然可以分得四分之一左右,可是约四分之三左右还是属于国家、工人和公积金的。坚持四马分肥的原则,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有利的。只要我们向工人好好地解释,工人是可以同意的。   第四,工资问题。现在的问题,不是私营企业工资低于国营,而是私营企业工资高于国营。随便增加工资,提高福利,已成为资本家和我们争夺群众,向我们进行斗争的一个重要方式。必须在职工群众面前揭露资本家的这种阴谋,说明这是资本家抗拒和破坏社会主义改造的手段。不要怕讲这个私营企业工资高的事实,而是要说明这个事实的本质。对于私营企业的工资,首先应加以控制,然后再有领导地加以调整。但是只采取消极控制办法而不作积极调整也是不行的。天津、广州等地已有一些经验,可作参考。 ## (三)公私合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   公私合营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现在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它的增长速度会是比较快的,几年之后,它将逐渐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现在应该十分重视在这方面积累经验。   公私合营企业的性质问题。私营企业在公私合营以后,其性质是发生了变化的,即企业的所有权是起了变化的。当私营企业还没有公私合营的时候,即使它给国家加工,其企业所有权还是资本家的。而公私合营之后,就成为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的了。并且不管公股所占比重大小,企业的实际领导权一定是掌握在国家代表手里的。工人和公股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工人和国家代表站在一起成了企业的主人。因此,在生产上,应该向国营企业看齐,工会应该全力协助国家代表,积极地发动职工群众,开展生产竞赛,完成和超额完成企业的生产计划。   公私合营后劳资关系虽仍然存在,但这种劳资关系将通过公私关系来体现,劳资协商会议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可是阶级矛盾毕竟没有彻底解决,所以可以考虑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   公私合营企业和国营企业根本的区别是还有阶级矛盾。因此,在合营企业里,阶级斗争还会是尖锐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和我们不仅有利润分配的斗争,而且有争夺权力的斗争。当资本家看到领导权已落在国家手里了,利润分配也不能如他的心愿,那么采取破坏行动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必须时刻教育广大职工提高警惕。工会必须从各个方面发动职工群众,自下而上地支持国家代表的工作,使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斗争密切结合起来,巩固国家代表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战胜资产阶级的各种反抗。   公私合营后,原来资方代理人是否可以参加工会呢?我们认为,原来资方代理人,合营以后仍然有资方代理人身份者,当然不能加入工会。合营后已卸去资方代理人的身份,变成了一般职员者,我们认为原则上可以加入工会,但应有一定限制:(一)必须经过一段教育,时间长短不必一定;(二)需经会员大会通过。这样有恶迹者即可以滤出来。 ## (四)对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问题   自1952年开过第一次全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和1953年发出《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工会工作的指示》后,工会各级组织对于私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都重视了。现在工会各级组织的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专管机构都有了——有的是私营企业委员会,有的是私营企业部,有的是在政策研究室设一个私营企业组,都起了一定作用。当前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健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机构的问题。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的工会工作,主要是依靠地方工会来进行的。因为有很多政策性的问题是要依靠当地党委来解决的。所以省、市工会应多负责。不过市工会联合会应当抓住产业来进行工作,市产业工会必须重视私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应该设立专管部门去做,坚决克服管公不管私的倾向。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