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局批转西南局水上工作委员会关于西南区水上民主改革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总结   归档时间:1954年7月20日   归档编号:2764   文件   密件:714   发往:   抄发:各省市委、西南财委(交)、(财)、(劳),西南公安局党组、全总西南办事处党组,西南局水委,中央,秘存。共印38份。    中共中央西南局秘书处1954年3月9日抄 ## 西南局批转西南局水上工作委员会关于西南区水上民主改革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总结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康省市委,西南财委(交)、西南财委(财)、西南财委(劳),西南公安局及全总西南办事处党组,西南局水上工作委员会,并报中央:)   西南局基本同意“西南局水上工作委员会关于西南区水上民改镇反工作总结”,请各省市委督促有关党委及交通、贸易、公安、工会部门研究执行。在水上民改镇反运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内河民船航运工作的领导,切实改善木船运输状况,配合其他水陆运输工具,增强国家运输力量,并积极领导船工船民稳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西南局1954年2月27日 ## 西南局水上工作委员会关于西南区水上民主改革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总结   西南有大小通航河流94条,全长约1万多公里(内通行轮船者达1千余公里),民船人口265,332人(四川189,249,贵州49,493,重庆18,264,云南5,022,西康3,304),其中船工一二四,190,船民141,142(因西南基本上无帆船,上下水靠拉纤、划桨,专靠体力劳动,故工人比例较大),有民船61,258只。全国五次公安会议及中央第一次民船工作会议后,我们在中央、西南局与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全面布置了水上民改镇反,加强了水上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的领导,抽调干部2,516名参加运动,深入研究了水上民改的政策方针、具体情况,并训练了4,611名积极分子(挑选1,911名暂时脱产),组成了一支强大的民改队伍投入运动,针对木船流动分散的特点,采取了“分散准备,随船工作”等方法广泛发动了群众,同时摸清了敌情,控制了敌人,于53年3月间进行了重点试验,随即由点到线展开了对公开、半公开的敌人如土匪、把头、封建组织给予彻底的打击,同时局部进行了生产改革,截止7月已基本结束。 ## 一、运动取得的主要收获   (一)系统发动了群众,彻底摧垮了封建组织、制度,基本上肃清了残存的反革命分子。平均80%的群众都受到7次以上教育,阶级觉悟普遍提高,分清了敌我界限。培养出10,460名积极分子,树立了对敌斗争的核心力量。打垮非法联营社71个,木船同业公会220个。打击五类反革命骨干1,448名,连过去共打4,134名(四川3,448,重庆556,贵州114,云南9,西康7),占总人口的1.55%,占原掌握敌人骨干4418名的93.5%。打击土匪1,639名,占原有的95.1%;把头1603名,占94.4%;反动会门73名,占94.9%;特务304名,占91.8%;反动党团110名,占91.6%,其他405名,占86.9%。计杀586,关1801,管927,登记340,释放174,死亡101,斗争41,剥夺政治权利15,处理不明3,现押146。从以上情况看,对反革命封建势力的打击已基本彻底。各地领导一般均能严格控制,因而运动发展比较稳健,未发生大的偏差。   通过运动纯洁了内部。四川从工会、航管内部搞出反革命511名(内有骨干100名),同时补充干部548名(公安211,航管307,工会30),整建派出所127(新增9)个,航管站63(新增6)个,航运工会195个,治保会232个,船民协会182个。船工船民组织起来的已达总人数的64%强,这些组织的领导骨干都是运动中经过考验的积极分子,对巩固水上革命秩序,发展航运事业打下了基础,并团结水上广大劳动人民,改善了船工、船民及一般船主之间的关系。   (二)运输业务进行了局部的改革,在打垮敌人及封建组织制度的同时,撤销了中途检查站,改革了过去进出口二三十道繁杂手续,实行统一收费,减少条具,组成联合办公室41个,使原来3天办不完的手续,现2小时内即可全部办完。对私营民船依据性能、吨位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已编295个队、1436个组,共组织木船16389只,占运输船的66%。并实行按组配载,改变了过去按轮派载及大小船只收入悬殊的不合理制度,这样既便于管理教育,又达到船民间生产、技术、经济上的互助。有的地方又采用了工人伙食包干(早到剩余自得,迟到自赔,发生事故另补)及重点试验自由雇佣驾长,减少了人为的障碍,加速了船只周转(过去重庆到万县往返29天,现减到19天),给降低运费创设了条件。   调整货源运价方面,针对上下货运悬殊,四川采用了“平衡减载”(上水配给一定货物,减少物资部门的返空费)及取消了某些不必要的开支与不合理负担等办法,使运输成本普遍降低11.6%(托运方少出返空费),并有重点的进行河消、检滩、炸礁、整修纤道、开辟笋溪、汤溪两条小河,仅汤溪河疏通后即运出煤、粮6000多吨,开发了新的货源。   水上民改镇反的胜利,使广大船工船民解除了反革命对封建势力的压榨,基本上解决了问题。这些成绩主要是由于各级党委领导得视,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央正确政策,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以及干部积极努力得来的。但运动中也产生了些缺点和错误,首先是运动初期对“依靠船工和贫苦的劳动船民,团结一般船民与船主,打击五方面反革命骨干分子和封建把头”这一重要方针政策传达不够深透全面,部分工作人员死板搬用了农村土改和工厂民改经验,有船者即视为地主、资本家,对雇佃关系与劳资关系分不清,因而扩大了打击面,此外个别地区对捕人控制不够严格,造成错捕,如泸州胡市所逮捕12名,就错捕了9名。资阳、合川等地,在斗争审讯中,还有干部打人、逼供等违犯政策的错误。上述问题在运动中已及时进行了检查纠正。其次是这次运动主要力量放在对敌斗争方面,虽然进行了业务上的改革,但没有抓着运输业务的主要问题——运价问题——去进行集中的解决,致使运动后期,部分地区的木船运价高,仍无货运。 ##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镇反已基本彻底,但全区水上仍存有6.5%的反革命骨干尚未打掉,主要分散在复杂港口、码头、部分长航木船、放滩工会和某些航管机关内部,及个别漏网潜逃外地者尚未查清处理。云南滇池还不够彻底,四川渠江上游之通江、南江、乐山之青衣江,内江之威远河等河流,约有3000只木船未进行民改。同时对水上的隐蔽敌人尚未打击到。管制工作上,部分地区仍有应管未管、有管无教的偏差;户口管理上,仍没有正规制度,这些问题均待继续解决。   (二)运输任务逐渐增加,木船仍呈现船多货少现象。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总的说来,运输工具已不够用,如今年第一季度仅长江渝(重庆)宜(宜昌)段,积压物资约45000多吨,不能及时运出;但木船运量同一时期比去年减少40万吨,呈现船只、劳力“过剩”状态,不但影响了部分船工船民生活,而且严重的阻碍了城乡物资及时交流。其主要原因是木船运价与近代工具悬殊过大,如渝宜段每吨货物运价轮船209000元,木船32万元,高出轮船53%。保险费率亦高,如同一价值的物资由重庆运至宜昌,轮船为4‰,木船为13.9‰。如与汽车相比差额更大。另一方面木船周转慢,缺乏安全设备及严密管理,易于碰撞浪翻,据53年1至11月份统计,木船失吉579次,损失物资价值50亿元。因之,公私物资部门宁愿将物资压至下月也不愿交木船承运。   此外,各地在计划运输方面,有关部门的领导上不够一致,联系也不够密切,思想上还未从现实出发将木船作为当前国家运输工具的一部分,“舍近求远”,致不能有效的组织适合木船运输的货源,切实而全面的掌握货源数字,编制正确的统盘运输计划和相应的组织船只劳力,发挥运输潜在力量。因此有的船民怕揽不到货,便产生“走一次,吃半年”的想法,也是木船无货运的主要原因。   (三)水上公安、工会、航管等部门在工作上仍缺乏统一领导,步调常不一致。民改中虽普遍成立了联合办公室,但由于航管部组织不健全,缺乏领导核心,至使无专人负责。有的地区税务、银行和部分派出所强调抽不出人、办公时间不同等理由,不愿派出干部统一办公,造成此一组织仍存有各自为政及流于形式的趋势。船民协会虽确定由航管部门领导,但许多具体问题,尚无法解决,致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 三、今后意见:   根据上述情况,为了配合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今后水上工作应在已有的基础上,依靠群众,继续肃清残敌,展开系统的调研工作,发现与打击敌人,严格管理制度,保护航运安全,适当降低连价,作好计划运输,充分利用木船运输工具的潜在能力,并逐步引导船工船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一)加强调查研究,展开经常工作,以保卫水上运输安全为中心,及时打击反革命及刑事罪犯的一切现行破坏活动。各级水上公安机构,必须从组织上思想上加强侦察工作,有目的有重点地先在主要河流,货物集散之主要港口、码头及交通险要地带,进行调查研究,建立特情,开展对隐蔽敌人的斗争。户政工作选择重点进行整建,从中吸取经验,并针对水上流动分散的特点,制订出既便于船工船民航行又能控制敌人的户口管理办法,逐渐推及全面,要求经过整建户政工作,切实掌握起八类重点人口动向,发挥对敌斗争作用。   在贯彻上述各项工作中,各地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具体安排,同时将残存及外逃之反革命骨干依据现有材料线索,进一步甄别弄清,核实定案。对短时尚不能弄清的材料,可建立档案,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查清,对空白地区,亦要结合经常工作摸清敌情,适时的按照既定政策分别予以处理。   管制工作,各地进行了整顿,还应有重点进行复查一次,将应管未管的严格管起来,不应管而管的应速予撤销。进行时必须通过群众,以正确的体现管制政策,提高管制效果为目的。   (二)加强运输管理,争取货运。西南民船运量占全区总运量50%,必须充分发挥其作用,各级航管部门应积极深入的向船工船民进行“低利多运”的教育,启发船工船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运输潜力,在不影响船工收入及船民生活原则下,调整工资,降低运价及保险费,争取将运价降低到与轮船相近,以争取物资部门大量托运。目前四川内航局对重庆港进行了调查研究,拟将渝宜段每吨运价降低为212800元,较原运价32万元降低32.5%,有的船民提出了建议和保证:加强工具的检查,作好防雨、防湿、防浪的设备,爱护国家物资及做到航行安全。说明了只要认真负责调查研究,深入教育船工船民,降低运价是完全可能的。另方面,各级财委亦应说服物资部门克服那种宁愿等待轮船汽车不让木船运输的思想,并应根据木船吨位按季按月分配货运,以保证充分使用这部分运输力,这对国家及船工船民都是有利的。但在调整运价时,需照顾到某些地区的特殊性,货运应以河系与港口为单位适当取得联系,分别调整,不能统一进行,要防止差额悬殊过大,影响航运管理。   同时必须健全专区级运输计划委员会的工作,和建立靠交通要道的县运输计划委员会,管理与掌握计划运输工作。各级党委、财委应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将木船运输纳入计划之内,以便有组织有计划的调用船只,克服船等货、货等船的脱节现象。   在现有木船编组编队的基础上,航管部门应加强领导,使其真正发挥经济、劳力、■■的互助作用,从中吸取经验,以求将私营民船在自愿的原则下,逐渐组(此处看不清)此基础上进一步组织互助组。并继续加强对工人进行教育,协同行政部(此处看不清)彻底克服此闲彼忙浪费人力、积压物资的现象,保证计划运输。   为安全运输,应逐渐制定破头管理办法、航行规则等规章,结合爱国(此处看不清)船民乘客和托运方自觉遵守。   为使木船适应火车轮船的需要,各地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此处看不清)路,汽车、轮船等集中山区的货源。   (三)加强今后水上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公安派出所、航管站、工会及有关部门,在工作上应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统一布置工作,党委可视其情况指定一个部门的专人负责监督与掌握,进行领导,克服鞭长莫及各自为政的现象。对联合办公室的领导亦应采取上述办法进行,以求进一步巩固与发挥此一组织的作用。   航运工会与船民协会采取合署办公,并以工会组织为基础,逐渐过渡到以船民协会为主的组织形式。为此,应很好动员教育船工船民,讲清道理,慎重进行,以免引起思想波动。未成立航运工会的地区,不再成立,可在船民协会内组织工人小组。   为巩固与发展船民协会的组织,今后船民协会应归所在地之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如领导不便者,可责成就近航管部门作具体领导。房子经费等具体问题,仍须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西南局水上工作委员会1954年2月27日抄校:李龙衷高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