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人事工作、保卫工作的联合通知   几年来各地高等学校,在人事工作、保卫工作上都做了很多工作,亦获得了一定成绩。但据最近各地反映,内部存在的问题,仍很严重。主要是高等学校中人员政治情况还十分复杂。全国一百八十二所高等学校,除十三所尚未清理以外,现已清理的学校中,即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几千人,大部留校未动。他们中间,经过几年来的教育改造,固然不少人有了转变,但也确有一部分尚未放弃其反动立场,经常地挑拨离间、造谣诬蔑、表现反动。这是敌人在我高等学校内部活动的社会基础。我们不能忽略了对他们的审查监视与改造工作。在留用的教职员工中,还有一批过去在帝国主义国家和蒋匪帮的政府、军队、“团体”、特务机关中做过事、任过重要职务,在政治上有嫌疑的分予,由教会接收过来的学校中也有一些天主教、基督教中极其反动的公教青年或团契分子,他们迄今仍与国内外帝国主义分子、‘资本主义国家使领馆人员以及特务间谍机关人员保持着联系,在种种形式掩盖下,信使往返,关系密切,甚至有的已经判明是美蒋敌人的特务间谍。同时美蒋匪帮的特务机关也正针对着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在海外与港、澳,台华侨青年学生知识分子中大量地吸收训练特务人员,以“广种薄收”的办法利用他们回国升学机会派遣进来进行特务活动。蒋匪“中委会”中所谓“青运”工作,以及在华侨中的所谓“学生”工作,其主要的内容就是搞特务活动。最近敌人更变本加厉地在边境口岸秘密劫持我回港,澳、南洋省亲的学生,予以强迫突击,为其服务。因而年来各地高等学校中的政治破坏事故不断发生,有组织“大同联盟会”“民主社会自由党”“国旗党”“剪刀党”等反动“党派”者,有宣传“民主个人主义”“中间路线”“第三种势力”者;有假借成立“同学会”“同乡会”各种学术、音乐等团体以进行合法斗争者;有策划鼓动罢课、请愿、打架造成破坏骚动者;有写反动标语、口号、诬蔑我党领袖,谩骂我党、团干部者等等。这些都说明了我们学校内部确有敌人存在,而敌人还正在利用与通过学校日益加强对我进行各种阴谋破坏活动。   但是目前我们高等学校的人事、保卫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对敌斗争的要求,首先是组织不够健全,干部量少质弱。有的学校虽有人事、保卫组织,但缺乏骨干干部,工作陷于应付'有的学校没有人事组织,以党的组织兼作人事工作,但党的任务很多,忙不过来;有的学校没有保卫干部,以人事干部兼作作保卫工作,结果既与人事工作混淆,又因人事工作繁忙,放松了保卫工作。去年八月间经中央批准的中央公安部关于“加强文化保卫工作指示”中,曾根据高等学校的特殊情况规定把公开的保卫组织取消,将其保卫干部易地调整,掩护在人事组织内部,进行保卫工作。但许多地区未能认真贯彻,其原因有的怕干部调出后,不再配备干部,有的说教育部、人事部没有指示,不给编制;或因没有具体规定千部配备比例,不好执行;更有的根本不知道中央有此指示等等。但主要的还是各地公安机关未能主动地与各有关部门商讨解决,以致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是高等学校的人事与保卫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明,分工不清。人事干部大部时间忙于一般人事、福利和登记、保管死的材料,保卫干部也多半纠缠于一般群众性的防盗、防奸、警卫等工作,他们都缺乏对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经常的人事审查、调查工作,因此在人事上对许多材料没有及时查对清楚,做出结论,分批处理,以致一旦学生要下厂实习或行将毕业时才翻阅材料,结果发现许多问题,因而有一批实习者不能下厂,毕业者不好分配工作。不仅造成教育、人事部门很大负担,且使几年培养的专门人才等于废品,给国家带来了很大损失。在保卫工作上,对已暴露的可疑对象,缺乏经常的深入的调查研究,以致未能及   (时发现问题,掌握动态,配合侦察工作。更因与人事工作分工不清,重点不明,互相牵扯,亦影响了对隐蔽敌人的斗争。)   这些问题,许久以来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们教育、公安机关对学校的人事、保卫工作领导不够,抓的不紧;二是某些负责干部对高等学校的人事审查工作与侦察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了解今天的高等学校的学生,就是我们明天的干部,他们将随着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需要不断地涌向我各个重要岗位,如果在学习时间不抓紧弄清其政治面日,而让敌人混了进来,则对于我们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三是我们许多干部还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对教职员工和学生中的复杂情况与美蒋敌人的阴谋活动认识不足,因而使得我们的工作还远赶不上形势的发展与斗争的需要。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加强高等学校中的人事、保卫工作,除各地教育、人事、公安部门应经常地在干部中进行教育,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认识与警惕外,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各高等学校中一律建立统一的人事机构(包括人事组织中的保卫机构),对过去已经建立而不健全的,应该调配干部,充实骨干,使之健全;对尚未建立的应于一九五四年内逐渐地建立起来。对过去已成立有公开保卫组织的,应根据去年八月中央公安部“关于加强文化保卫工作指示”中的规定,一律并人人事组织机构中。对人事保卫组织编制的人员配备比例,由于各地学校情况不同,和我们缺乏经验,目前只能大体规定,一千人以下的高等学校一般可配备人事干部二至四人,保卫干部一至二人;一千人至二千五百人者可配备人事干部四至七人,保卫干部二至四人;二千五百人至五千人者配备人事干部七至十二人,保卫干部四至七人;五千人至一万人者配备人事干部十二人至十六人,保卫干部七至十人。这是按一般情况的规定,各地在配备时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增加或缩减。其干部来源:人事干部与一般保卫干部,均由人事、教育部门主要的是教育部门设法调配,其保卫骨干(科级以上的干部)可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负责解决,对原来已公开暴露了的保卫干部,应由公安部门集中训练,易地易校调整,使之隐蔽地进行工作,但调整时不得少于原来调出的人数。在质量上只应加强,不应削弱。   二、明确人事保卫工作的中心任务及两者分工与结合的关系。甲、人事工作的任务;主要是在学校中贯彻党的干部政策,正确地培养使用和提拔干部,并对教职员工及住在学校范围内敬职员工家属与全体学生经常地进行政治上的审查工作,把那些历史上有政治问题和来历不明的人逐步审查清楚,做出结论,提出意见,陆续地分别处理,以保证学校教职员工与学生政治上的纯洁性。其次是管理学校组织编制,教职员工的考核、调配、与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乙、人事机构中的保卫工作的任务:则是对教职员工及其在校内居住的家属和学生中有重大政治嫌疑问题的分子和海外归来的关系复杂人员,以及混入学校的五个方面反革命分子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逐步地了解他们的政治面貌,并通过学校中我党、团力量、治安保卫委员会力量和工会中的积极分子力量,掌握这些人员的言行动态,以配合公安机关侦察工作,打击隐蔽的敌人。丙、为了在组织上保证人事与保卫工作的任务不致混淆,应在人事组织内设立档案材料机构,保卫干部专管其中特别档案并进行工作,不兼作一般人事工作。人事干部则管理一般人事档案,不兼作保卫工作,以免顾此失彼,不能专职专责,影响工作。但在审查、调查工作上,应相互密切配合。   三、关于领导关系与干部调动和职位安排等问题。甲、学校保卫工作是属于学校人事机构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行政上应受学校负责同志(党员)的直接领导与监督,但因这一工作与一般人事工作不同,故在业务上又必须受当地公安机关的领导。乙、对学校中的保卫干部,为使其专业化,各高等学校,不得轻易调动改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应事先商得当地公安机关的同意后再行调动。丙、为了便于在学校各科系中进行隐蔽的保卫工作,各高等学校的行政领导同志(党员),应根据公安机关的意图给保卫干部以机动的职位,保证其工作上的便利。例如公安机关派去的科长级以上的干部,应使其担任校长(党员)的秘书或人事处、科的副职,以便领导学校中的保卫工作,其他干部如需要以党、团的工作面目出现,即使其参加党、团的组织工作,如需要以工会的或政治辅导处的面目出现,即使其担任工会的或辅导处的某些工作。但在工作中应注意尽量减轻其作为掩护职务的工作负担,使能集中精力做好保卫工作。有人时亦可另以一人作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副主任,以便通过各个方面深入到学校各科系中进行工作。丁、学校中的一般群众性的防卫工作(包括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一律交由学校党组织中的保卫委员去傲。对于学校中所发生的事故,即由治安保卫委员会出面追查,必要时可直接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人事部门不再兼办。以免暴露面目,影响工作。   以上指示,望各地教育、人事、公安机关研究执行。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