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关于在报刊上进行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宣传应注意的事项通知   兹将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公安部“关于在报纸刊物上进行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宣传应注意的事项”发给你们,望即遵照执行。 ## 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公安部关于在报刊物上进行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宣传应注意的事项   (一)各地报纸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把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的宣传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有选择、有重点地报道反革命分子在各方面进行破坏活动的重要案件,并发表解释性的文章和指导性的评论。各种定期刊物也应按照自己的特点发表有关的文章,其中政治性的刊物并应以较多的篇幅来进行宣传。鉴于对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是一种既带有广泛群众性而又带有极大隐蔽性的最复杂最尖锐的阶级斗争,因此在报刊上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宣传,不仅为广大人民所注意,而且为敌人所注意。这种宣传必须面向最广大的群众,包括落后群众在内,用反革命阴谋破坏活动的各种惊心动魄的活生生的事实来警醒人们,提高人们的政治觉悟和革命警惕性,另一方面又应注意避免发生不适当地夸大敌情或泄露秘密等有利于敌人的副作用。我们报刊上的一切报道都应当是真实的;关于反革命案件的报道,尤须事实确凿而有力,不要发表不确实的和没有说服力的材料。必须善于选择典型,组织材料。在报道上不要盲目地追求数量,而应采取宁少勿滥的原则。   (二)宣传内容应以人民日报有关肃清反革命分子问题的社论以及罗瑞卿同志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为依据,着重在下列几方面进行宣传:   (1)集中地生动地报道各种重要的反革命案件,报道反革命分子在各方面进行活动的事实和他们的罪恶活动所造成的损害;   (2)报道人民群众革命警惕性的提高和他们同反革命分子的作斗争的热情和事迹;   (3)详细地反复地阐明党和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方针和政策,经过慎重选择,宣传隐瞒从严,坦白从宽,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实际事例。   (4)阐明在我国过渡时期阶级斗争尖锐化,,反革命分子必然加紧破坏活动。同反革命斗争,乃人人应有的责任。要针对落后分子的顾虑,如怕牵连自己,怕同反革命分子撕破脸皮等,说明为什么这些想法是不对的,这些想法对国家对个人都是不利的。同时也要说明只有依靠广大群众的觉悟性和积极性,才能彻底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批判右倾麻痹思想和“宁右勿左”、只问业务而忽视政治等各种错误倾向。   对胡风分子的罪行仍可继续揭露,但应选择较重要的而且证据确凿的反革命活动事实,一般的轻微的事实则不应报道。对胡风分子的反革命著作应该从政治、思想角度上继续进行批判,以彻底肃清胡风集团反动文艺思想的影响,这种批判应该是有研究的、有分析的;防止简单化的、没有分析而只下断语的倾向。   (三)在报刊上进行镇反宣传时,应注意以下各点:(1)凡有重要教育意义的案件案情基本弄清后即可发表,罪证必须经过再三查对核实。(2)绝对不得公布各级逮捕反革命分子的计划数字和镇反工作的部署。(3)不公布逮捕反革命分子的综合数字,判决时也不公布全部的成批的名单。(4)带群众性的暴动案件一般不宜公布,公布后可能发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敌的案件也不宜公布或只公布没有不利影响的部分。(5)对各种反革命言论不要乱加引用,以免发生副作用。(6)公布反革命案件,必须事先获得公安部门的同意。凡规定须经中央批准才能逮捕的反革命案件,必须经中央审查批准后才能予以公布。   (四)各报刊均应订出这方面的宣传计划,并注意总结经验,各级公安部门对报刊的宣传工作应加以协助,各级党委宣传部应督促和推动这方面工作的进行。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