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发中央宣传部《关于学校教育工作座谈会的报告》给各地党委的指示   中央同意中央宣传部《关于学校教育工作座谈会的报告》,现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执行。   在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必须相应地发展和提高学校教育,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和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不培养出足够数量合乎国家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并把劳动人民的文化程度提高到相当的水平,要想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引起全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视,应当明确地认识到办好一所大学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办好一所大工厂,而管理学校此起管理工厂来还有它许多特殊的困难。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是直接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的地方,对于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关系特别重大。资产阶级正在学校中同我们争夺领导权,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以至敌人的特务奸细也正在经过这条路打进我们的工矿企业和国家机关中去。这里进行着严重的阶级斗争。要保证做好学校工作,首先必须建立起那里的强有力的党的领导。没有党的组织,没有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党委不管学校中党的工作,就等于把学校交给资产阶级去领导,就会犯很大的错误。为了建立起学校中首先是高等学校中党的强有力的领导,必须选派得力的干部到这些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办好这些学校。近几年来,各地党委对于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虽已有所加强,但远赶不上工作需要,不重视或不大重视学校教育工作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地存在,许多党委不注意学校中党的工作,对学校教育的政治思想领导还很薄弱,以致学校教育各项改革和建设工作的进行,显得不够有力,这种只重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重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作法,是缺少远见的,必须迅速加以改变。望各地党委按照中央宣传部这一报告的精神和所提出的建没,认真地把学校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地在党委会议上讨论学校教育方面的重大问题,在党委书记或党委常委委员的分工上应有人专管学校教育工作,积极建立和健全党委管理学校教育的工作机构,以加强党委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目前应尽可能拿出足够的力量来,领导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作好建党工作:下决心调配一批强的干部到高等、中等学校担任校(院)长、党委书记等领导职务,并经常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帮助。高等学校所需要的党员正副校(院)长,由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和各有关政府党组及省(市)提出具体方案,加以调配,党委书记则由各省(市)委和自治区党委负责调配。在学校中要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健全人事制度,作好师生员工的政治审查工作,使学校教育工作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得到应有的改进,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附:) ## 中央宣传部关于学校教育工作座谈会的报告   我部在一九五五年三月十日至二十四日召开了全国学校教育工作座谈会,到会各分局、省委、市委宣传部(文教部)副部长、学校教育处(文教处)处长或副处长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干部共四十九人。我们在会前研究了当前学校教育的情况,认为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建设,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资产阶级正在教育工作这个战线上同我们争夺领导权,许多学校中资产阶级分子反抗党的领导,许多学校中资产阶级思想正在毒害和腐化着青年,反革命分子企图经过学校钻到我们的国家机关和工矿企业中来,而我们许多党的组织对这一条战线上的尖锐和复杂的阶级斗争尚未引起应有的注意。目前学校教育方面突出的问题,正是党委不管学校中党的工作,党对学校教育的政治思想领导薄弱,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显得软弱无力。所以在这次会议上集中讨论了加强学校中的建党工作问题,继续配备与培养各级学校的领导骨干和建立党的领导核心问题、开展学校中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问题、各级党委加强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问题。现将会议上对上述问题所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综合报告如后:   一、近几年来,各地在思想改造和“三反”运动的基础上已在学校中发展了一些党员,但目前大多数学校党的力量还很薄弱,教师中党员很少,多数高等学校的教师支部不能按系(科)建立,许多颇具规模的中等学校没有党的支部甚至没有一个党员,小学教师中的党员数量很少。因而,党在学校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缺少有力的保证。例如:一九五四年年底北京市教师中的党员比例数,高等学校为百分之十四点八六,中学为百分之二点六,小学为百分之一点三;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中党员占百分之七点五;广州市高等学校教师中党员占百分之三点六;江苏省苏州专区有百分之六十的中等学校没有一个党员。部分地方党员和党的干部对于在教师中发展党员还存在着消极思想:有的认为教师政治历史情况复杂,怕负责任,不肯耐心地进行调查研究和培养发展党员;有的认为青年教师在业务上作用不大,老教师思想进步太慢不好培养,因此教师中没有发展党员的对象;有的不重视建党工作,认为党的工作没有行政工作、教学工作重要。这些不正确的思想,严重影响教师中建党工作的发展。会议认为:任何学校,不论表面上办得怎样好,如果没有党的领导,就不能很好地进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干部的任务。如果在教师中没有一定数量而又是质量较好的党员,党的领导也不能保证,教师的队伍虽有一定的复杂性,但不能因此就放松教师中的建党工作。全国解放已将近六年,广大教师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参加了各种政治运动特别是思想改造运动(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高等学校教师,百分之七十左右的中学教师和一部分小学教师经过了组织清理),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在实际工作中受到了教育和锻炼,亲眼看到新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日趋繁荣和富强。因而,一般教师的政治觉悟都有所提高,在各项政治运动和教育改革中涌现出不少积极分子,这几年来又有相当数量刚从高等、中等学校毕业的青年走上教师岗位,教师中政治思想进步较快的一部分,已有入党的要求。从这些情况看来,在教师中发展一部分党员,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需要各级党委切实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学校中的建党工作,必须贯彻“积极而慎重的方针”,一方面应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积极培养对象,有计划地发展一定数量的党员,同时,必须认真审查,个别吸收,切实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全国各地区、各级学校中党的基础和师生的政治情况差异很大,不宜规定统一的发展党员的指标,可由各省(市)委和自治区党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计划,报中央批准后,领导下级党委和学校里的党组织认真执行。同时要加强党内教育,健全党的生活,有计划地提高新党员的阶级觉悟,以巩固党的组织。但党员数目已达教师总数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地区和学校,则应停止发展。至   于教师群众中政治基础过于薄弱的地区和学校(如政治情况很复杂,尚未经过组织清理等),暂时还不具备发展党员的条件,除个别地谨慎地发展少数党员外,应加强青年团和教育工会的工作,有系统地对教职员进行政治审查。注意培养积极分子,为建党工作创造条件。在建党当中,应特别注意培养吸收历史清楚、政治上进步较快、教学业务上有成绩、在师生中有威信的教师入党,同时注意在职工以及高等学院、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中发展一部分党员,在一般中学学生中亦应吸收一些适龄的优秀青年团员入党。学校中民主党派的成员,如果具备了加入我党的条件。亦应有计划地加以吸收,但在高等学校的上层老教师中应有计划地留下一些进步分子保持非党人士的身份在民主党派中进行工作,并注意教育他们,使其成为具有共产主义观点、同党忠诚合作的党外朋友。民主党派成员加入我党后都不要脱离其原来党派,并须作好民主党派工作。其入党手续,应照一九五一年七月十八日《中央关于共产党员加入民主党派及民主党派分子加入共产党的规定》办理。为了做好以上工作,各地党委应注意挑选较强的干部担任学校党的领导工作和组织工作,使建党工作取得必要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配备和培养,建立党的领导的核心,对于办好学校是有决定作用的。近年来,各地党委已按照中央指示配备了一部分党员干部到高等、中等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学校工作得到不少的改进和提高,但这样的领导干部,不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仍赶不上工作的需要。目前全国一百八十八所高等学校中,还有十三所没有党员校(院)长或副校(院)长,中等学校没有党员校长或副校长的则更多,已配备的干部中还有一部分是不称职的。会议提出:现在还缺少的十三个高等学校党员校(院)长,由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各省市党委、政府各部委提名请中央任命,其余应作调整者则个别调整。同时,各省(市)党委应负责在今后一年内为各高等学校配齐较强的党委书记、人事处长等重要干部。高等学校党委书记的人选,其条件应相当于正、副校(院)长,今后应由省(市)委提请中央任命。关于中等学校领导干部配备,各地党委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批转西南局“关于加强中等学校的领导继续加派干部的指示”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加强中等学校领导干部配备计划情况的检查报告”的指示,逐步配齐中等学校的党员校长或副校长。配备学校领导干部必须注重质量,并将学校中少数确实不适于做教育工作的干部调作其他工作。对已派往学校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应多从政治上关心他们,根据干部的政治条件和业务需要,让学校中党员干部阅读必要的党内文件,参加一定的党内会议,听有关的传达报告,经常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帮助,以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从长远看来,学校领导骨干主要应从学校内部培养提拔,所以应特别注意从学校内部培养新生力量。对于中、小学领导干部的培养提高,教育部已拟定了举办教育行政学校及教育干部训练班和在职培养等计划;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和提高,高等教育部亦应采取适当的办法进行。今后需要各级党委督促并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作好这一方面的工作,使学校中能够不断培养出大量新的骨干。   目前各地高等、中等学校中党员领导干部不团结的现象相当普遍而严重,根据一九五四年下半年的调查材料,上海市十六所高等学校中即有十所存在着这一类问题。华北、东北及其他地区的部分高等学校中,党员领导干部不团结现象也严重地存在,对工作的影响很大。会议认为:造成党内不团结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党员干部中滋长着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思想作风和骄傲自满情绪,以致不能按照党的原则同心协力地进行工作,这种现象是决不能容许其存在的。因此,极需各地党委和学校党组织把这一问题作为当前学校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大力加以解决,必须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进行加强党内团结的教育,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反映到党内来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腐朽思想作风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对于这方面错误严重的干部,不应采取姑息态度,应立即进行严肃处理,并选择其中典型事例,教育一般干部。各级党委并应采取召开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会议、重点检查学校工作、个别谈话、进行年终鉴定等办法,加强对学校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和监督。前中南局宣传部在一九五四年二月召开了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扩大会议,着重检查党内团结和领导作风问题,并结合会议的准备工作,先后检查解决华南师范学校和华中师范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不团结的问题,会议的效果很好。这种作法,各地党委可以酌量采用。   三、关于开展对资产阶级的思想批判问题,中央已发出“关于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指示”,各级学校即应根据这一指示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这一方面的工作。会议认为:在学校中不断扩大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阵地,批判和逐步清除资产阶级思想,是学校教育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问题。不在思想战线上取得胜利,要办好我们的学校教育是不可能的。今后各级党委、学校中的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把开展学校中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工作当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在学校中开展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一方面是在高等学校中进行学术思想批判问题,另一方面是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批判问题。在高等学校开展学术思想批判,是一件长期的细致的工作,不应操之过急、采取搞运动的方式进行,以免在教师中引起不安和混乱。应当注意培养学术研究风气,提倡学术上的探讨和论争,经常选择一些重要的资产阶级思想问题,展开批判,吸引广大的教师参加,把思想斗争逐步向前推进。高等学校的学术思想批判必须和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学习结合起来进行才会有丰富的内容,才能正确地开展思想斗争,达到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目的。在教师中开展学术思想批判,是贯彻党对知识分子团结改造政策的一个重要步骤,把思想改造深入到各种具体科学业务方面去,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指导下,团结教师推进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把学术思想批判和执行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分开或对立起来看是不正确的。自从开展对俞平伯、胡适、胡风等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批判以来,部分高等学校(主要是综合大学)已经进行了一些学术上的批评讨论,并取得了初步经验。但多数高等学校还没有发动起来。今后需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由高等教育部会同中国科学院及其他有关部门订出具体计划,认真开展这种思想斗争。各地党委要领导并督促各高等学校和有关方面的党员干部积极地加以组织推动,吸引广大教师群众参加这一斗争。在中等学校方面,应着重组织教师学习学术思想批判中所发表的重要文章,教师可自愿参加校外有关的学术思想批判活动,不在中等学校另外组织学术思想批判。   在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批判方面,会议认为:当前教育领域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资产阶级思想。首先是“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在我国教育实践中有着极大的影响。一九一九年以后“实用主义”思想通过杜威的“讲学”,胡适的宣扬,以及在美国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留学生回国后的传播,已深入到中国的学术界和教育界。国内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黄炎培的“取业教育”思想、陈鹤琴的“活教育”思想、乃至陶行知时“生活教育”思想等,都是各种不同类型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流派,在教师群众中也有着浓厚的影响。实用主义及其他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在我国一直没有受到系统而彻底的批判,目前在教育工作中,虽然很少人明目张胆地传播资产阶级教育思想,但是这种错误的教育思想在广大教师思想上还起着相当大的支配作用,严重阻碍社会主义教育建设事业的进展。在当前教育工作大量存在着的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忽视政治倾向、放松劳动教育、不注意全面发展等等,都是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在各方面的具体麦现。因此,必须认真大力开展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批判,为新中国教育建设事业扫清道路。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批判,首先应打垮其思想体系,而其关键则在于彻底批判实用主义的教育思想。然后对国内各派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再有区别地一一加以清算。这一方面的思想批判,教育部党组已拟订初步计划,经过我部部长办公会议讨论修正,由教育部负责组织力量,积极进行。需要各地党委领导、督促教育界及其他有关方面的党员干部和组织非党的教育工作者大力开展这一思想斗争。   四、会议对于学校中党的工作和其他政治工作进行了较多的讨论。会议认为学校中的党组织(包括党委在内)是党的基层组织,其工作范围应按照党章所规定的支部四项工作任务,结合现阶段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决议,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2、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3、进行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4、领导学校中的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工会和学生会等群众团体的活动;5、对学校中民主党派及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士进行统一战线工作。   学校中的党组织和学校行政相互间都没有领导或指导关系。但应互相帮助,密切配合,为搞好教学、办好学校而协同进行工作。学校中的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责任提出批评和建议,为消灭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认真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党组织对非党员的校(院)长,应当在政治上、工作上多予帮助。党员校(院)长应具有依靠党组织、依靠集体力量办好学校的明确思想,他有责任在党的会议上汇报学校工作情况,以便使党组织有可能了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布置以及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从而密切配合行政布置党的工作,或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党员校(院)长的思想作风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应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但对于学校行政工作具体实施,在不违背党的政策、决议的情况下,学校党组织不得强制党员校(院)长执行其建议,如双方意见分歧而一时不能求得一致时,应执行行政领导上的决定,同时可将情况向上级党委反映,请上级研究解决,学校支部委员会或党务委员会的委员中应包括学校党员负责干部在内,以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力量。   结合着学校中党的工作,会议上研究了高等学校政治辅导处的设置问题。近三年来,各地设立“政治辅导处”的高等学校达六十二所。此种政治工作机构建立以后,凡运用得当的高等学校,都认为在解放初期学校行政上缺少党员领导骨干的情况下建立此种政治工作制度,便于发挥党的力量和实现党的意图,在加强对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上起了一定的作用。近年来,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高等学校已配备了一个至两三个党员正副校(院)长,行政工作和党的工作正在逐步加强,工作条件已发生变化,今后凡未设立政治辅导处的高等学校可不再设立,应注意加强党的工作,由党委公开出面进行政治思想工作。设有政治辅导处的学校,可逐步将其政治思想工作转移到党委和有关的行政部门,工作有了适当安排以后,即可撤销政治辅导处。   加强学校人事工作,建立档案制度,对师生员工进行政治审查,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冶工作,特别是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毕业以后即走上国家建设工作岗位,有的还分配到要害部门,如果不在毕业前把政治成分审查清楚,反革命分子很容易混入,而敌人正千方百计地在这些方面钻我们的空子,应当特别引起警惕。希望各地党委按照中央“关于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组织清理的指示”和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人事、保卫工作的联合指示”,认真领导并帮助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首先调配一批得力干部把高等学校的人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起来,建立和健全人事制度与档案制度,有计划地对各级学校的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政治审查。   五、会议认为:要作好上述工作,各级党委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   首先,各级党委均应拿出足够的力量来加强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学校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在党委会议上讨论学校教育方面的重大问题,在党委书记或党委常委委员的分工上,应有人负责管理学校教育工作。各级党委在学校教育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应当是:   (一)领导监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中央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成国家计划,检查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作风、工作方法、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建议或怍出决定,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改进工作,使其能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的作用。   (二)保证监督中央关于学校教育干部、师资的配备、培养提高的决议的执行和管理学校教育方面的干部。   (三)领导学校中党的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   (四)统一领导青年团、教育工会等群众团体在学校教育方面的工作以及教育界的统战工作。   党对高等学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原则上应由学校所在地的省(市)委和自治区党委负责。离省委、自治区党委较远的高等学校、或在省委、自治区党委暂时无法管理而市委又管得较好的情况下,得由省委、自治区党委委托学校附近的市委代管其全部工作或部分工作。   其次,为了加强党委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应在原有基础上建立和健全管理学校教育的工作机构。备省(市)委和自治区党委管理学校教育的工作机构虽都己建立,但一般都很不健全,干部力量也不够充实,不能适应日益开展的工作需要。建议:今后一般省委、自治区党委、中央直辖市和大的省辖市市委应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立教育部,作为党委管理学校教育工作的机关。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较多的省(市),如北京、上海、辽宁、黑龙江、江苏、四川、湖北、陕西等省(市)委,除应设教育部外,还应设立高等教育部,在党委领导下负责研究处理党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省、市委和自治区党委今后视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发展状况和工作的需要,亦得酌量增设高等教育部。对于地委、县委应否设立专管机构问题,尚需要继续研究。我们认为:目前一般地、县委应作到宣传部有一副部长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负责管理教育工作。并可允许少数地、县委试行设立教育部,以吸取经验。    一九五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