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制度、控制购销、改进粮食工作的指示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一、1955年3月,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进一步改变了农民“购销无底”、“增产无益”的感觉,农民的生产情绪有所提高,努力积肥,增加投资,积极进行生产。1955年4、5两月,中央和国务院又先后联合发布了《关于加紧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和《关于整顿城市粮食计划供应工作的指示》,这一时期,经过各地的努力,城乡销售工作的整顿已经获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粮食部的统计,1955年5月份,全国粮食销量下降为83.5亿斤,比4月份销量减少12.3亿斤,而按历年的情况,5月份的销量应该是全年最高的一月;6月份销量继续降为63亿斤,比1954年同期的69亿斤减少了约十分之一。而国家征购工作亦超过了原计划。截至6月底止,1954至55年度的征购数量已达到894.68亿斤,比原计划数字增加了2.97%。   以上事实说明,国家粮食的统购和统销,只要措施得当,办法合理,就可以保障人民的需要,并对农业生产起有力的推动作用,说明1955年春季许多叫喊缺粮的人,其中绝大多数并不是真正缺粮,只要抓紧整顿,做好工作,把销售数量压缩下来是完全可能的。   二、中央检查了1953年以来的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认为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虽然问题不少,但是大体上是好的。由于国家坚持地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国家有效地保证了城市工矿区人民和农村缺粮人民的需要,保证了经济作物区农民、灾区人民和渔民、盐民、林民、牧民、船民的需要,保证了国家建设和国防的需要。可以肯定,如果没有粮食的统购统销,市场就不可能继续稳定,而1954年那样严重的灾荒,也就无法平稳度过。因此,对于统购统销政策的任何怀疑,都是没有根据的。   但是应该承认,粮食统购统销的具体工作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统购方面,我们向农民统购的粮食,加上征粮部分,虽不及粮食产量的三分之一,但在有些地方,任务分配得不够合理。有的农民应该出售的余粮没有购足;而有的农民,则国家统购的粮食超过了他们的余粮界限。统销方面,农村有些应该供应的农民,供应不足;而许多不该供应的却供应了,本来应该迟供应的却提前供应了。城市供应偏宽,管理松懈,浪费粮食的现象相当严重。这是粮食工作中的基本缺点。产生这些缺点的原因,从工作上检查,除重视征购、轻视统销外,主要是:我们还缺乏一套必要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使工作有切实的依据;我们的粮食统购和农村统销工作,还没有很好地在划清农民余粮、缺粮的基础上结合进行,同时安排。这些问题,必须迅速加以解决。   三、中央确定1955至56年度的粮食征购数量,从1955年2月全国财经会议规定的900亿斤,和6月全国粮食会议调整的864.5亿斤,减为830.37亿斤,并向农民宣布,这一征购数字从1955年起稳定3年不变。确定1955至56年度的粮食销售数量,从2月全国财经会议规定的753亿斤,减为695亿斤。其中城市销量必须压缩到少于1953至54年度的水平,同时,估计到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缺粮户将会逐渐减少,农村销量也可逐渐降低,因此总的销量还会下降。中央认为,上述销售数量的减少是可能的,因此减少收购数量是允许的。   中央认为,830.37亿斤这一征购数字,既可以保证国家对粮食的需要,又适当地照顾了农民向国家缴纳和出售粮食的可能。估计1955年的生产计划如果完成,粮食产量将比1954年增加200亿斤,而国家征购的数量又比上年度实收数减少64亿多斤,这样农民就能够留有较多的粮食,用以改善生活,增加牲畜饲料,并在此基础上扩大再生产。同时,实行6月全国粮食会议所提出的几项统购的原则,即实行按农民实际产量定产不许高估产量的原则,按农民实际需要扣除农民用粮的原则,以及实行按合理比例计算购量而不采用累进计购的原则,并将定产、定购、定销的数字,进一步地一直规定到户。这样就可以使收购合理,使农民能够多产多留,增产越多,留粮越多。无疑地,这对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多地增产粮食,更好地保证粮食需要,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中央认为,695亿斤这一销售数字,虽比上年度实际销售数压缩很多,但因本年征购数量有减少,生产有发展,只要加强统销工作,分配合理,控制得当,并进行节约粮食的教育,是完全能够保证城乡粮食供应的。这里必须看到,压缩粮食销量是减少和稳定粮食征购数量的前提。现在征购数量既然减少,既然要稳定3年不变,如果销量不作相应的压缩和严格的控制,就一定使国家陷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因此,随时注意销量的控制,坚持合理供应,就成为今后粮食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粮食销售问题上,一条重要的经验是:必须掌握农村缺粮户“什么时候真正缺粮,什么时候开始供应”的原则。必须抓紧每年7至12月的销量,在这一期间教育农民吃少一点、吃稀一点,国家则要尽可能减少销售,以免在一般农民有粮季节吃得过多,或国家销得过多,而到一部分农民真正缺粮的春耕季节,反而不得不压缩销量,以致引起粮食供应的紧张,引起缺粮农民的不满。这一点今后必须切实注意。   四、中央同意六月全国粮食会议所草拟的将由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城市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中央认为,在农村实行购销结合、划分余缺、统一安排、凭证管理的制度,就可以根据农民粮食有余、自足和缺粮的三种不同情况,统一计算征收、统购和销售的数字,做到应购者购,应销者销,购销多少,同时安排,然后分别发给凭证,使余粮农民无顾虑地处理自己统购以后剩余的粮食,使缺粮农民感到粮食供应有切实的保证。这是做好粮食统购和农村粮食统销,避免收购过头,避免供应混乱,消除农民心理紧张的有效办法。中央认为,在城市实行以人定量的供应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年龄不同,劳动轻重等情况,规定适当的分等供应标准,凭票证供应,并按照工商行业用粮的实际需要,核定供应数量,严格掌握,这一办法也是正确的,必要的,这样就可以一方面切实保证城市必需的粮食需要,同时又能够控制销量,推动粮食节约,防止浪费。中央认为,粮食统购统销已经实行了两年,建立这些必要的制度,使粮食工作能够按照一定的规章办事,以保证统购统销的合理,保证国家能够有计划地安排和控制购销,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了。   五、必须指出,上述措施和办法是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具体发展,是从分配方面调节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产需关系的重要步骤,它的实现将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保证粮食供应,将使我国粮食工作的制度化在现在基础上大大地前进一步。但是必须指出,为了依照上述办法,在一定时期内把今年的粮食征购工作和城乡销售工作都做好,做得深入细致,尽量避免错误,任务是复杂艰巨的。为了胜利地完成这个任务,并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在城市必须抽出相当大的人力做好城市定量供应;在农村则必须在以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为整个工作中心的前提下,划出一段时间,着重解决粮食问题,动员全党力量,发动并依靠群众,坚决把工作做好。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各级党委必须加强统一的具体的领导;必须教育广大城乡人民,使他们乐于服从国家计划,遵守法令,忍受暂时的困难和不便;必须切实教育干部,使他们既懂得政策,又懂得做法,并进而成为执行国家政策的模范。这是顺利完成粮食工作的关键。必须教育所有国家粮食机关工作的同志,使他们懂得,在切实贯彻制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照顾人民的需要和便利,是国家粮食机关工作人员的光荣任务,从而努力做好粮食的品种调剂、地区调度、仓储保管和供应管理等工作。为了加强粮食业务工作的领导,县以下各级粮食机构有加以充实和调整的必要。各县的粮食局长最好能由适当的县委委员充任,否则也要由能力不弱于县委委员的干部充任。在粮食购销工作中,其他经济机关和有关机关必须协同动作,努力配合,做好其他各项有关的经济工作。   中央要求各省在今秋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除湖北已决定全省进行试验外,每个专区选择一个县,试验粮食自足户和缺粮户的农业税改征代金的办法,因改征代金减少征购的部分,应相应在销售数字中作同等数量的减少。要求各省选择几个中小城市,分别试验对熟食业实行凭票食用办法、实行按平价和高价两种价格出售的办法和实行限量脱销办法,以吸取经验,发现问题。中央并要求粮食部门将薯类列为今后主要的经营品种之一,认真地组织调剂调运,创造经验,做出成绩。   有关粮食工作的具体办法,另由国务院制定公布。    中央1955年8月3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