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党的各级监察组织必须积极参加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的指示   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已经在全国不少地区胜利展开。并将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是一场伟大而严重的政治斗争。党的各级监察组织必须在这次斗争中充分发挥自己应起的作用。为此,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首先是各省、市、自治区党的监察委员会,必须无例外地遵照中央最近迭次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积极地坚决地参加这次斗争:一方面,应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同有关部门和审干工作密切配合,积极清除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一切坏分子,以纯洁党的队伍,保证整个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的胜利;另一方面,又要通过这次斗争,认真地提高党的监察工作的政治思想性和战斗性,并整顿党的监察队伍,以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须特别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一、各省、市、自治区党的监察委员会均应由书记负责召开会议,认真讨论中央1955年5月14日关于全党必须更加提高警惕性加强同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指示,6月初关于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给各地党委的指示、7月初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及中央其他有关指示,凡未进行讨论的均应补课,并须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工作,放到当前工作的首要议事日程上来,如同过去参加“三反”“五反”等伟大政治运动一样。决不可以把党内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的斗争同整个社会阶级斗争分离开来,而对当前这一伟大的政治斗争采取漠视、马虎的态度。过去我们已经从党内清查出了不少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这证明党的监督工作是保证肃清党内暗藏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一要重要战线。因此,党的监察工作干部必须加强敌情观念,反对和克服任何麻痹右倾思想,必须善于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分析和处理党内一切重大的问题,克服过去有些地区在办理案件中所存在着的忽视政治的错误倾向。这次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开展以来,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还很少有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和工作部署的报告,此点务望各地提起注意,否则,就会犯政治上的错误。   二、应紧密地围绕着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经过处理有关案件,揭露敌人在党内的各种破坏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动员全党提高革命警惕性,和暗藏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作斗争。凡是可以公开的案件要公开报道和宣传。对政治上可疑的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必须集中力量搞深搞透。对包庇反革命分子的党员,必严肃处理,应该开除党籍。兹规定今后开除党籍的案件,一般均应在党内发通报和登党刊,过去处理过但未公布过的这类的重要案件,也要经过选择在党内予以公布。   三、在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应认真审查自己的队伍。除目前正在组成或扩充的机构须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慎重的挑选干部外,对现有的人员必须无例外地按中央指示和各级党委的部署加以严格的审查整顿,不可麻痹大意,必须保证党的监察组织完全掌握在政治上绝对可靠的党员手中。此点望在今后工作中经常予以注意。   四、在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注意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业务工作。所有党的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在任何情况下同一切暗藏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作斗争的本领;要用心研究和总结同暗藏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作斗争的经验,并及时地加以交流。必须建立和健全党的监察工作的各种制度,特别是集体领导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鉴于目前和今后的斗争愈来愈复杂,为了避免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漏洞,及时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错误,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必须注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将执行情况作一次检查,凡执行不好的应切实加以改进。   各省、市、自治区党的监察委员会在接到本指示后,应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于最短时期内报告中央监察委员会。   来源:《中央监察委员会文件选编》(1955—1959),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印,196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