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向中央的报告   现将北京市委关于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发给你们参考。   报告中提出为了确保城市蔬菜供应,菜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速度,应该较一般地区快些,中央认为这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希望各省(市)在进行合作化的全面规划时,对这一经验加以注意。    1955年11月   我们于8月4日召开市委全体会议,有市委各部门负责同志和区委书记列席,共65人,会上由彭真、刘仁同志传达了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会后专门召集郊区区委书记和农村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讨论,大家完全拥护主席的指示,一致认为受到很大教育,进一步明确了方针,提高了认识,鼓舞了信心。兹将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和发展的全面规划报告如下:   一、北京郊区农业生产合作社自1952年试办以来,发展的速度很快。1952年试办了10个社,入社农户103户。1953年发展到63个社,1,004户,占总农户0.8%,为1952年原有入社户数的近10倍。1953年冬至1954年春结合粮食统购统销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了总路线,广大农民和农村工作干部明确了社会主义的道路,北农业合作社发展到412个,9,860户,占总农户8%,也为1953年原有入社户数的近10倍。1954年冬至1955年春郊区农村掀起了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社数发展到701个,入社农户发展到55,420户,占总农户46%,为1954年原有入社户数的5倍半。现在全郊区312个乡中,已有288个乡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有30个乡入社农户已达全乡总农户80%以上,已经基本上合作化,还有63个乡入社农户已达全乡总农户60%以上,已经差不多基本上合作化。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绝大多数是办得好的,已经成了农村中巩固的社会主义阵地,在农民中已经成为主要的,压倒一切的潮流;据初步检查,已建的701个社中,比社外农民有把握增产的有604个,占总社数86.2%,不增不减的有87个,占总社数12.4%,有减产危险的社10个,占总数1.4%。减产的社,多是新办的较小的社。以上是大体的估算,可能与实际情况稍有出入。   二、几年来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是在不断巩固中一直稳步上升的,中间没有受到过挫折。对于农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市委一直是采取了积极领导的态度,对于1954年冬至1955年春入社户数由占总农户8%迅速发展至46%,当时我们也明确指出:成绩是主要的,肯定的,并且认为是有条件办好的,没有批评过发展过快,也没有采取过收缩的方针。我们认为这是符合中央和主席的指示的。但也必须指出,我们在合作化运动中也曾经发生过一些严重的缺点和错误,对这些缺点和错误今年2月后已经基本上纠正了,但有些问题仍须在工作过程中继续解决。   第一、在去冬今春的大发展中,曾经发生过严重侵犯中农的错误和主观地、盲目地追求高级形式和大社的偏向。今年2月前的情况是这样:(1)土地不分红的高级社,最多时曾发展到343个,约占当时郊区农业合作社总数的一半,其中有许多不是出于群众自愿的,甚至是完全由干部和少数积极分子用各种方式强制实行的。因此社内很不团结,社外议论纷纷。后来,根据社员群众的意见,将266个这样的高级社改为按劳力、土地比例分红的低级社,社员立即表现团结了。现在郊区还有高级社77个,其中绝大多数已办了一年以上,一般都在菜区或副业比重较大的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劳动力比较缺乏,同时这些社比种粮食所用土地面积的相对量要小得多,菜地需要的投资也多,主要是靠精耕细作,劳动收入多,劳动力较少的户也能比入社前有较多的收入,土地分红与否对社员收入影响不大,社员都愿意办下去。我们认为在这种条件下,根据群众的自愿办一些高级形式的社以取得经验是可以的。但有些同志总想无条件地大量地办高级社,我们已明确指出:现阶段主要的是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低级社,不宜大量发展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更不应违反群众自愿,勉强群众办高级社。(2)当时‘因大社(又有很多是新社)办得多,感到巩固很吃力,我们对于100户以上的178个大社中的18个社,根据条件适当划小(把一个分为两个或三个)。现在100户以上的大社还有160个,其中300户以上的还有23个。这些社现在已有较好的基础,领导较强,有骨干,今年都可以增产,群众愿意办,我们决心抓紧领导,继续办下去。(3)相当一部分社曾发生生产资料折价偏低,入股后偿还年限过长,又不付利息,既违反了互利,同时也违反了自愿政策;因而曾引起了杀牛砍果树等严重现象。经过整顿,偿还年限凡过去规定为三至八年的都改为三至五年,并付适当利息,多数农民说,这样公道(4)京西矿区有17个社是不具备办社条件,勉强办起来的,经向群众讲清楚后,他们自愿地转成了互助组。另外,还有一些勉强拉进来的户,经过说明自愿互利政策,有些要求退社的,就好结好散地允许他们退出了社。郊区入社农户今春最高时曾达56,000多户,占郊区总农户47%,在整社过程中,有3,600多户,即大约占入社农户6%退了社,但在同时又有一些积极要求参加的农民入了社,出入相抵,只减少了1,000多户,由原来的47%下降为46%,即下降了1%,这就说明了这种整顿是健康的。   今春以来,在合作社经过大发展并纠正大发展中曾经发生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以后,鉴于去冬今春突飞猛进地一下发展了这么多大社,还有这么多高级社,需要大力巩固已有的社,好再进一步大发展,我们即反复强调巩固,强调合作化一定要把生产搞好,一定要增产,合作社的产量,要超过土质大体相同的单干户的产量。因为社会主义在农村中已经以很快的速度占领了广大的阵地,这一批阵地能否巩固,是郊区能否顺利地进一步完全合作化的关键。只要把这一批社办好,把已有阵地巩固下来,并同时抓紧领导发展互助组,再翻一番,就是90%,再翻半番也是70%,郊区很快就可以合作化,而在合作社的政策端正以后,巩固工作的中心环节就是搞好生产。生产提不高,合作社不能增产,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表现不出来,说不上有什么优越,广大的中农甚至部分贫农就不会踊跃地自愿地入社。所以我们从2月以来,一直对农村工作同志强调全力进行巩固,大力提高生产,把现有的社办好,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外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准备有计划地大发展,并防止和克服工作中发生松劲和骄傲自满情绪。这样做是符合合作社发展的规律和群众运动规律的。缺点是当时只笼统讲巩固后再大发展,而没有提出身体规划,因而放松或影响了某些发展社的具体准备工作。由于主席指示及时,这个缺点已经及时改正,没有使工作遭受损失。   第二,我们在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另一个严重缺点,是没有很好地象主席在7月31日所指示的那样,根据土地改革后农民的新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来指导合作运动的发展。我们虽然反复强调贯彻执行党在农村中的阶级路线,但对于土改后农村阶级状况没有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对于从老贫农中上升的一部分富裕中农即上中农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合作化的态度,或者中农当中下中农的积极性,没有进行具体的分析,没有能完全按照不同的阶层和他们的觉悟程度来全面规划,分批发展。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对依靠贫农的阶级政策,贯彻执行得不够,有些社曾发生过嫌贫爱富、不愿吸收贫农入社的倾向,并且一开始大发展就吸取了一大批新老上中农入社,有些社甚至让富裕中农当了权。根据3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乡的调查,贫农、新中农的下中农租老中农的下中农入社的户数虽然已占社员总户数84%,但是入社的贫农只占该乡贫农户数的48.9%,而新中农的上中农入社的则占该阶层农户49.1%,即比贫农入社的比例还大,老中农的上中农入社的也占该阶层农户35.3%,新中农的下中农占该阶层农户57.2%,老中农的下中农占该阶层农户45.5%。显然是没有充分依靠贫农,并有排挤他们的倾向。又据7个社的调查,干部当中,现贫农只占30.3%,新中农的下中农和老中农的下中农,占39.1%,新中农和老中农中的上中农则占30.6%。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在某些社中,干部中上中农的比例是偏大的。   三、关于郊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我们已根据主席的指示秘当前郊区农村的情况,重新作了研究和规划。   第一,1955年冬至1956年春,入社农户由55,000多户发展至72,000户左右,占总农户60%左右。1956年冬至1957年春,再发展15%至20%左右,入社农户将占总农户80%左右。1957年冬再开—始解决半工半商的农业户和约占总农户10%的富农、地主的入社问题。此外,郊区目前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富农和上中农有运输大车,收入较多,有些富农并借此贿买落后的贫农和下中农,阻挠他们入社。我们决定今后公家到农村雇用大车时,要经过合作社首先雇用合作社的运输大车。   第二,郊区312个乡、1,706个自然村中,还有24个乡(占8%)318个自然村(占19%),尚未建社。这些乡或自然村,除因城市建设土地全部或绝大部分被占用的以外,都有建社或发展社员的条件,今冬明春即应在这些村里分别建社或由本乡的社在这些村里先发展一批社员,以便进一步建社。目前还不具备办社条件的,应积极发展互助组,积极创造办社条件,争取在今冬明春至迟1956年冬在所有这些村里都建立社。   第三,为了确保城市的蔬菜供应,菜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速度应较一般地区快一些。现在菜农入社户数已达菜农总数62%。今冬明春计划发展到80%左右。1956年冬至1957年春计划发展到90%左右。   第四,今冬明春发展的方式,在已建社的乡中,一般可以现有的已经办好的社为基础,适当吸收新社员,在未建社的乡和自然村中,应适当建立一批20—30户的小社。现有老社一般规模较大(平均每社79户),又要吸收一批新社员,不宜再盲目合并,但如大部分耕地准备使用拖拉机的,和当地干部、群众都愿意的,可适当合并。   四、关于合作社的整顿问题。即使对那些办得好的社,仍须不断地注意整顿,象主席指示的那样,一年整顿二次、三次,特别是对占社数14%的,比单干户不增产或减产的社,更必须抓紧整顿。在今年秋后进一步整顿社的重点应放在:第一,进一步贯彻执行自愿互利政策。由于今年国家已经决定贷给贫农合作基金,应适当解决那种有些社员交足了股份金,而另外有些社员则未交足或根本不交股份金的不合理现象,至于生产垫本,则多数人是可以交起的,有些人可能交而不交是不对的,应加纠正。第二,改善劳动组织和劳动报酬的办法,尽量避免小窝工,改变某些违反按劳付酬原则的现象;第三,制定合理的生产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努力发挥现有生产工具、生产设备的潜力,鼓励社员积肥、打草、节省社的投资。现在,许多社不精打细算,不注意充分利用旧有的生产资料,不注意鼓励社员积肥,而企图一下子都换成新的工具、强壮的牲畜、或单纯使用商品肥料而忽视自积肥料,这种作法,把可能办得到的事放松或放弃,结果增加社的投资,增加社的负债,增加了产品成本,影响社员的收入,对于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巩固极为不利,必须纠正。第四,检查整顿财务会计工作,尽量做到增产的社中一般社员都能适当地增加收入。目前时期,公积金一般以不超过合作社每年农业和副业总收入(总产量扣除了生产费用)的5%为宜,不要不顾条件地盲目提高公积金的比例,致脱离社员群众并打击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   一年来的事实说明,农业生产合作社干部队伍不纯和思想作风不纯,对社的危害最大。有些社所以办不好,主要是因为干部不团结,或者被坏分子篡夺了领导职位,而后者又往往是和党内组织不纯、思想不纯密切相关的。如混入东郊垡头乡合作社的伪军×××,窃据了生产小队长职务,拉拢了支部内24个党员中的11个党员和其他乡干部,私自召开秘密会议,伪称已得区委同意,宣布开除乡长兼社主任×××的党籍。南苑区十八里店乡的前进社社长(兼乡长)和党支部书记、监察委员主任等职务全被圣贤道首篡夺,该乡圣贤道在他们庇护下,积极发展组织。因此,今年秋季必须特别注意整顿社的干部队伍,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彻底清洗混入党内和社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整顿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并通过民主改选的办法,使农业合作社的领导切实掌握在党员、团员、贫农、新、老中农、的下中农中可靠的积极分子手里。同时,必须在整党和整社、建社过程中注意建党发展党。   五、关于党在农村的领导。过去一个时期,区、乡党组织把主要精力放在领导农业合作社方面,这是必要的,是合作社大发展并能办好的根本条件。但这个时期党对农村各阶级、阶层的情况研究得不够,并放松了对互助组、单干户农民的领导和帮助,这是不对的,会影响整个生产和今后合作化的发展。其次虽然对于混入合作社的少数地主、富农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曾经坚决地进行了斗争,但对于社外的,包括混入互助组的,富农和地主分子的警惕和斗争则很不够。在这种情况下,某些村中,富农的反动活动相当猖狂,并千方百计地同我们争夺对群众的领导。有些乡已发现富农用一些小恩小惠的办法把社外贫农和下中农拉过去,组织以富农为核心的所谓“互助组”,进行剥削,阻挠农民入社。如七棵树村有 个富农组织了3个“互助组”,拉住21户贫农不入社。衙门口乡有几户农民已被我动员好入社,又被地主、富农拉了去,当前农村中阶级斗争是很深刻很尖锐的,值得我们严重警惕。但是有的地方把富农列为上中农对待,这证明我们有些党员在政治上是很麻痹的。同时,鉴于这个时期各区主要是靠工作组办社和领导社,虽然这种工作方法对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巩固起了很大的作用,肯定是成功的,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削弱了乡支部对社的领导作用,降低了乡支部的战斗的堡垒作用,有的地方甚至曾发生过以社的管委会代替党的支委会,以社员大会代替支部大会的错误,今后应该改进和加强市、区对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以加强支部在本乡村合作化运动中的领导作用和地位,逐步做到依靠支部的核心领导来办社。为此,我们拟适当扩大乡的建制,调配一批较强的干部担任乡支部书记,增强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力量。   (特此报告,不妥之处请指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的长远规划容后另报。)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下册),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