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1955年8月1日给中央的工作报告   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1955年8月1日给中央的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和意见都是重要的和正确的。   (一)报告中提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后三年内(即1955年到1957年)有计划地继续接收新党员400万到500万人,这是必要的,恰当的。要完成这个计划是有条件的,但也是有困难的,必须进行许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农村中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党员的数量,除老区党员过多的地方外,应该控制在农村人口的1%左右。今后,农村党员的发展一般应该控制在农村人口的2%左右。现在有些地方计划订的过高,应该做适当的修正。   (二)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组织必须不断地进行整顿。近几年来,在各种实际斗争中,如在粮食统购统销中,在建立和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在贯彻执行四中全会和党代表会议的决议中,在肃反斗争和审干工作中,不断地整顿了党的组织,并且确实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今后还应该继续这样做;但仅仅这样做是不够的,还必须每隔几年,集中力量在全党范围内普遍地全面地进行一次大的整顿。发党证对于整顿和巩固党的组织是具有重要作用的。中央决定从1956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发党证的工作,对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大的整顿。具体计划,中央另作安排。   (三)农村干部,特别是县、区领导核心,必须稳定下来,这是十分重要的。不如此,干部就不能够熟悉情况,积累经验,钻研业务,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要求。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农村干部,而且也一般地适用于各方面的干部。今后干部已不需要再作大规模的调动,但为了合理地使用干部,为了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还必须对干部进行必要的适当的调整。因为目前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都很繁重,领导干部都嫌不够,在进行干部调整上,不是没有困难的。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各个党的组织都要认真地做好对干部的培养、训练、挑选和提拔工作,要求干部较多较强的部门,抽出一定数量的干部来帮助那些迫切需要干部的部门。   (四)关于审查干部工作,除报告中所述各项意见外,根据这一时期审查干部和肃反斗争的经验,1953年11月“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所规定的方法已不完全适用,今后应该根据中央1955年10月24日“关于审查干部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执行。各级党委和各个党的组织,应该抓紧审查干部的工作,对党的高级和中级干部的政治历史情况,必须于1956年第一季度审查清楚,为1956年第二季度各省市的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做好准备。   (五)定期召开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是党内民主生活的根本制度,各级党委必须十分重视这个问题。过去在执行这一制度上是有缺点的。今后各级党的组织,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不按期召开。   (六)中央及各级党委的机构必须健全。应该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意见,把应该设立的部门迅速地设立起来。新设立的各部的工作,首先应该从管理干部人手。现在有些地方,虽然设立了若干新的部,但不管干部或者不把管理干部做为主要工作,这是不对的。这种情况,应该迅速改变。   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和有关党组织,在接到这一文件后,应该认真地讨论一次,并且把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做出全面的规划,报告中央。   (附:) ## 中央组织部给中央的工作报告(节录)   (三)关于审查干部工作的问题   审查干部的工作,全国除西康、西藏外,各省市均于1954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陆续开始。现在省市正在省、地和市、区两级机关中进行审查干部的工作。中央一级机关多数正在审查司、局长和处长级干部,有的已开始审查处、科长级干部及要害部门工作的一般干部。截至目前为止,在全国492万干部中,约在近百万干部的范围内进行过和正在进行着审查干部的工作。   这一次审查干部,各地都是按照“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所提出的方针、政策和步骤来进行的,工作的进展基本上是顺利的、正常的、健康的。从前一段进行工作的情况来看,这一次审查干部工作有以下两个主要特点:第一、不采取突击运动的方式,而是结合工作进行。实践证明,在当前各方面的建设任务极为繁重的条件下,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第二、认真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在这一方面各地都组织了大批干部,进行了巨大而细致的工作。因此“逼、供、信”的错误基本上没有发生过,主观臆断的现象也大大减少;有些过去长期弄不清楚的问题,在这一次审查干部中弄清楚了。   目前审查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中央在“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指出的“主要应从政治上去进行审查,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的精神掌握和强调得不够。因此,不少地方在确定审查对象时有“宁多勿漏”和企图在这次审干中,把干部中所存在的大小问题,统通加以解决的思想。有的地方把没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干部和党已了解清楚的干部也要同样地进行审查,并要求作出结论。这样,就把要审查的干部的数量确定得过大。根据在最近召集的审干座谈会(有辽宁、河北、陕西、四川、江苏省委,华南分局和北京市委等七个单位参加)上汇报的材料和其他地方的一些材料来看,被审查的对象一般占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以上,有的为百分之×、××,个别地方甚至达到百分之××。上述偏向,虽然已经得到了一些纠正,但仍是较普遍地存在着。   由于上述偏向,产生了在对经过审查的干部做审查结论时,不能做出结论和保留问题的人过多的缺点。……   此外,某些单位在确定审查对象时,把应该审查的人而未列为审查对象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各地所以发生上述偏向和缺点,除其他原因外,与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对审查干部的目的的提法有某些缺点也是有关系的。决定中说:“审查干部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了解干部,主要应从政治上去进行审查,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又要多方面地了解和熟悉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更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这样就容易使各地把要审查的对象确定得过多。因此我们建议把这一段的文字加以修改,改为:“审查干部的目的是为了从政治上弄清每个干部的面目,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及各种坏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和便于正确地使用干部。”   根据这一要求,我们认为对那些党已了解清楚,政治历史上没有问题的干部;政治历史上曾有问题,但过去已审查清楚并作有结论,且以后又未发现什么新问题的干部;虽未经过系统审查,但经过长期考验,没有任何可疑问题的干部;历史上虽有一些问题,但并非政治性的问题的干部,均可不列为审查对象。有些干部的家庭和社会关系中虽然有政治上有问题的分子,但这些干部已经向组织上交代清楚,并且从他们本人的整个历史和一贯表现来看,并没有什么可疑的问题,对这样的干部,也不应再把他们列为审查对象。   必须进行审查的应该是那些历史不清、来历不明或历史上重要关节含糊不清的干部;曾被捕被俘,自首叛变的干部;曾为反动党、团、会道门骨干和曾在敌伪军、政、宪、警中担任过主要职务的干部;曾参加过特务组织和进行过特务活动的干部;曾伪造历史、隐瞒政治问题及其他政治上可疑的干部;品质恶劣,丧失立场,经常对党不满和对党抱敌对态度的干部;曾脱离过党的组织或革命队伍的干部。这些干部统应作为审查对象,进行严格的细致的审查。   从上述情况来看,我们的干部队伍虽然基本上是纯洁的,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严重的。   中央于1953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规定,要在两三年内完成对干部的审查工作,今天看来,要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这个任务是有困难的。为了认真地做好这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将时间适当加以延长,是有必要的。   鉴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严重教训,和近一个时期来,在全国高级干部中所发现的不少的严重问题,为了很好地执行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和完成审查干部的任务,审查干部的工作应把主要的力量放在对县科级领导骨干以上,特别是属于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内的干部的审查上,其重点更应放在前述5%左右的需要重点审查的干部上。即使这样,在实际工作中,也会有少数问题很复杂的干部不能在审干期间完全审查清楚,对这样的干部可放在以后继续有计划地进行审查。只有这样抓住重点来审查干部,才能使审查干部工作收到切实的效果。   现在全国正在根据中央指示,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着肃清××反革命集团和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这一斗争实际上与审查干部工作结合起来了。在这一斗争中,一方面使广大干部的政治觉悟和革命警惕性大大地提高了,另方面经过坦白检举必然地会暴露出很多有关干部的政治情况的材料,这样就给审查干部工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各地的审干计划应该根据这一新的情况,作适当的变动。   对被审查干部做审查结论是一项极端严肃负责的工作,必须要有充分的材料,经过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把事实弄清楚,然后再肯定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所有干部的审查结论都必须经过一定的党组织的讨论和通过。为了使有同样或近似的问题的干部的审查结论不致有畸重畸轻的现象,对被审查干部的审查结论,领导机关应按照审查干部的步骤,分期分批地统一地加以研究,并且要按照中央关于干部审查结论的批准手续的通知报经上级党委批准。   对有叛变自首行为的党员的党籍的处理,中央关于处理叛变自首分子的规定中已作了规定。但叛变自首的情况是极复杂的,在处理每一个人的具体问题的时候,应根据其叛变自首情节的轻重,并照顾到其在恢复党籍或重新入党后工作的表现,对党的贡献的大小,以及对党是否隐瞒与今天对错误认识的程度等来具体地加以分析。   现在党内有相当一部分在历史上曾有叛变自首行为的干部,其中有不少的人现在在党政机关担负着重要的职务。对有叛变自首行为的干部的使用办法,由于过去没有作过统一的规定,因此,对有些人的使用便处理得不尽妥当。现在,全国进行审查干部工作,将会发现更多的有叛变自首行为的干部。对这些干部如何正确地使用,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我们正搜集这方面的材料进行研究,准备分成若干类型作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报中央批准,其中属于中央管理的重要的干部拟报中央逐个批准。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