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宣传部关于纠正揭露胡风分子的文章中的缺点的通报   自“人民日报”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公布后,北京及各地文艺刊物,都连续发表了许多揭发胡风分子的罪行的文章,对他们的反革命言行和他们的作品中的反动思想进行了分析和揭露,使人们识破其以“文艺”为幌子的反革命阴谋,是起了显著作用的。但其中有些文章,在论点上、说法上或材料的引用上,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可能在群众中发生不好的效果。兹将我们从一部分刊物中所发现的问题择要通报如下,希望你们加以注意,并转告各有关报刊注意在今后的宣传中避免类似的缺点和错误。   一、有些文章是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揭发敌人的反革命言论的。如“大众电影”第15期载马山同志的“胡风分子陈卓猷在北京电影演员剧团的破坏活动”一文,列举了陈卓猷的9项罪行,其中第一项即专门叙述陈怎样咒骂苏联专家是“洋鬼子”、“大鼻子”、“毛子”、“洋人”,和陈所散布的“洋人那一套信不得”,听苏联专家讲课是“民族的耻辱”等谬论。7月号“戏剧报”载“耿庸在上海人民艺术剧院的反革命罪行”一文中,转述耿庸的造谣诬蔑:“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是周扬写的,他所写的政治标准第一是错误的”。6月号“文艺报”载刘金同志的文章,说反革命分子造谣:批判俞平伯思想,“这是因为党中央某负责同志的爱人向俞平伯借珍本古籍,俞平伯不肯借,所以开展这个斗争,打击俞平伯。”揭露反革命分子的造谣诽谤是必要的。但不应该客观主义地转述他们的反动言论,因为这些反动言论,大多似是而非,读者难辨真伪,一般落后群众还可能受其迷惑,因此,没有选择没有批判地和过多地转述这些反动言论,客观上等于向群众散播了它们,是有害无益的。   二、有些文章对胡风分子的作品缺乏科学的分析,而只凭主观臆测,轻下断语,有的是牵强附会,与事实或作品的原意不符。如“长江文艺”8月号载俞林同志的“揭露胡风集团在武汉的另一个骨干分子——王采”一文,批判了王采题为“堕落”的一首诗。俞所引用的这首诗的全文是“苍蝇宣传会造蜂蜜,莠草夸赞自己结出谷粒,就是那条蠢猪,也竟然要求使用原子武器!”俞林同志批评说,诗中的“蠢猪”不是指美国,而是指苏联,“因为在王采写这首罪恶的反革命的‘诗’以前不久,苏联外长维辛斯基宣布过:‘假若一旦不幸需要原子弹时,我们将会有必需的那样多的原子弹。’”这种批评不但太牵强,而且与事实不符,因为王采的这首诗发表在1954年1月8日,而维辛斯基的这两句话是在1949年11月18日在联大政委会的演讲中说的。这两句话也没有“要求使用原子武器”的意思。又如“文艺月报”8月号载芦芒同志的“胡风集团的‘诗’是特务文艺的典型”一文,显然有断章取义的毛病 。该文所批评的绿原的“7月1日唱的”一诗,第1节第1、2两段原文是这样“(第1段)人人都唱歌,赞美共产党,说它像太阳。(第2段)这个比喻好倒好——不过不恰当:太阳高高在上,共产党在人民身旁。”芦芒同志的引文却成了:“人人都唱,赞美共产党,说它像太阳,这个比喻好倒好,不过不恰当。”作者就按照这样的引文,斥责绿原说:“为什么不恰当呢?原来只有像他的头子胡风那样把共产党描写成‘军阀统治’、‘封建罪恶的标本’才算恰当!”“新观察”第13期载童乐春同志和戈阳同志的两篇批评绿原另一首‘诗’的文章,也有同样的毛病。他们硬要从诗中的每一句话去找出反革命的含义,因此,只好牵强附会地把主观的猜测加给那些作品。这样做是很笨的。要知道,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既然是披着马克思主义或共产党员外衣的两面派分子,他们的作品中就决不会句句或篇篇都公开宣传反革命思想,相反的,他们倒很可能故意说一些革命的话。因此,不应该也不必要从他们的每句话或每篇作品中去找寻反革命的含义。对于那些确实宣传反革命思想的作品,则应该有研究地科学地加以分析,指出它们的反动实质,不要简单地轻下断语,因为那样是不能说服读者的。评述胡风集团分子翻译作品的文章,也有类似上述主管臆测、轻于武断的毛病。   三、有些文章不是政治揭露,而是谩骂。如“大众电影”第16期载颜一烟同志的“胡风的孝子贤孙黄若海”一文,它的题目就带有谩骂的味道,“文艺月报”8月号黎维建同志的文章,开头说:“王元化主要的笔名有方典、方隼等,是胡风反革命集团排行方字辈大将中的一员”。“长江文艺”7月号载李冰同志批判绿原的诗的文章,说绿原“这个特务匪徒,文学流氓,居然如此虚伪无耻,像娼妓一样把自己说成‘清水货’来欺世”。第15期“大众电影”载欧阳文海的文章中对黄若海的描写:“身材高大,肥头硕脑,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对于反革命分子应该从政治上、道德上来揭露他们的罪恶,而不应该采取这种近于人身攻击式的谩骂。这种谩骂并不能揭发敌人的罪恶,也无助于提高群众的觉悟,相反地,却把肃清反革命分子这一严肃的政治斗争庸俗化了。这是不好的。   此外,有些文章在揭露反革命分子的言行时,过于琐屑,把一些不重要的细节加以罗列,其中有一些并不具有反革命的性质,这当然也是不好的。另外在同一报刊中也常常出现内容重复的文章,如第16期“大众电影”揭露陈卓猷的文章,和8月号“戏剧报”揭露耿庸的文章,其内容都是在同一刊物的上期讲过的,后来的文章并没有什么新的东西。   以上是从一部分文艺刊物中所看到的现象,希望你们对当地报刊上所发表的有关文章也作一次检查,以纠正和防止发生类似的毛病。但不要做公开的更正。对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揭露性的文章,各地报刊已发表不少。对他们的罪行今后还可继续揭露,但应该选择比较重要的反革命事实,一般的轻微的事实则不必再报道;对于他们的反动作品的批判,应该是有研究、有分析的,缺乏研究,牵强附会,轻下断语的文章不应该再发表。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