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转发山东省委关于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山东省委关于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几个问题的通报很好,兹转发你们参考。    中 央一九五五年十月二日   (各地委、县委、城市郊区工委并报中央:)   据省委派赴莒南、广饶、泰安县委参加县委召开的干部会议的同志回来汇报:县召开的积极分子会或三级干部会议一般都开得很好,首先认真全面的传达了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指示,然后联系本乡本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到会干部自觉地检讨和批判了右倾思想,明确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远景和方向,在思想觉悟提高的基础上,以乡为单位通过分析条件、逐户排队,做出了发展与巩固农业合作社的全面规划,会后绝大多数的干部都欢欣鼓舞,情绪高涨,信心很足。但同时会议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是还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干部没有真正弄通。他们有的认为“我这里没有合作化高潮”;有的则对依靠贫农能办好社表示怀疑;有的则误认为依靠贫农就是又要来一次“大换放”,因而有个别中农成份的乡村支书和社长,表示回去就“交权”“辞职”;也有少数人由于本人是富裕中农,对办社不感兴趣,因而对合作化存有抵触情绪,思想紧张未能解决。这些思想问题,估计到乡村广大干部党员团员中还会更多。   其次,由于会议时间紧促,只着重讨论解决干部的右倾思想(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对办社中具体政策和作风,一般都讨论的不够,解决的不够好,尤其工作贯彻到乡村后步骤和具体做法,则更缺乏深入仔细的讨论研究,因而有的干部反映:“毛主席的指示很好,咱们讨论的也很热烈,就是回去怎么办,摸不到门”。   第三,还有少数干部对“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存有片面的简单化的错误认识,如有的干部说:“有个全面规划就好办了,把地主富农剔出去,一拢合就是合作化了”。已经发现有个别乡干回乡后将在县订的规划向群众宣布一下就办社了,引起某些混乱。   第四,新社的建立讨论的多,老社的整顿巩固和提高讨论的少,干部思想只注意发展不注意巩固。我们认为上述这些问题,不仅是莒南等县干部会议中存在着,其他县或多或少都存在。因此,各级党委都必须对此引起应有的重视。目前各县的会议均已先后结束,建社扩社工作已普遍进入到乡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性空前高涨,老社扩大和新社建立都极为迅速,一个全省规模的新的合作化群众运动正在开展中,这是非常好的现象,这充分证明了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正确和深入人心。但各级党的领导,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实事求是地分析具体条件,认真审查各乡的规划,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紧紧掌握运动中的各个环节,积极深入的进行具体领导,按照全面规划,有准备、有步骤的开展,耐心教育农民根据自愿原则组社,并做好入社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切不可简单草率赶时间,这是保证运动顺利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望研究贯彻。   (一)一定要向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反复讲解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发展农业合作化社的指示,以道理和实例相结合的方法,完整的解释合作化的发展形势、方针和政策,特别是要讲清楚党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依靠力量就是:   首先应当依靠党团员。   第二、应当依靠非党群众中比较更积极一些的分子。   第三、才是依靠一般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的广大群众。同时也须说明暂不勉强接收尚未真正自愿入社的富裕中农入社,正是为了巩固的团结他们,而不是排斥他们,等到他们真正觉悟了是可以入社的。把这两方面讲明确很重要,不然关系就容易弄乱了,至于其中有少数的党员团员干部资本主义思想浓厚,经过反复地耐心说服教育,仍然思想不通,甚至阻碍运动,那就必须结合整党,进行适当处理。   (二)必须自始至终坚决贯彻党的阶级路线、明确办社中的依靠力量,层层深入,层层发动。要依靠党支部的领导和发挥党团员、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要有计划地选择培养与运用非党群众中的更积极分子,通过他们去个别串连与团结带动广大的贫农和下中农;要深入贫农群众,体贴和解决他们的困难,耐心的进行教育,向他们反复讲解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讲明白走合作化道路是贫农摆脱剥削和贫困,改善生活,抗御灾荒,唯一正确的出路;贫农在合作社中的领导地位和积极作用;党与人民政府对贫农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使他们打破一切顾虑,克服种种困难,积极行动起来,成为合作化运动中的依靠力量,树立起贫农在合作社中的领导地位,并应依其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吸收进来,首先吸收觉悟较高的分子。对富裕中农,要反复讲清党的巩固的团结中农的政策和合作化运动中的自愿互利原则,讲清楚目前不勉强拉他们入社正是为了贯彻这一政策,使之消除顾虑,安心生产。对地主、富农,要按照中央和毛主席指示,在两三年内坚决不吸收,混进为的坚决清洗。对一切反复倒算,混入合作社内或在社外进行破坏的分子,要及时坚决予以镇压。   (三)在审查和制订乡村全面规划时,必须坚决贯彻领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规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发动群众、贯彻方针、体现政策的过程。因此,必须坚持自上而下提出规划轮廓与自下而上酝酿讨论相结合的方法,这不仅可以审定计划本身,而且更能促进群众的自觉行动。   其次,在讨论和制订规划时,必须根据群众觉悟和要求与领导条件,不能一般化的布置任务,计划一定要强调符合实际情况,不能只凭主观愿望,单纯追求数字。对互助合作基础较好的乡村,与规划扩社建社的同时,要把老社巩固和生产规划工作搞好。对互助合作基础薄弱或空白的乡村,应具体分析落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动群众,培养贫农骨干,首先扫除障碍,为合作社大发展准备条件,目前只可帮助其重点试办几个,不要盲目去赶上先进乡村。   在贯彻规划时,必须遵守“分批发展”和“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要坚持“互助基础,领导骨干,群众自愿”的条件来尽力培养办社对象,要积极的踏实的做好工作,不要“抢先”。如果有的乡村,因为准备工作没有做好,计划办的新社十月底以前来不及等建起来,可以向后推迟一下,于完成准备后再建,不要勉强赶时间。   (四)要认真进行对老社的整理巩固工作,应该了解现有的九万多个合作社是开展合作化运动的基地。新社的看老社的样子,老社的巩固,直接影响着新社的发展。忽视老社的工作,显然是不对的。目前,对所有老社应结合发展新社,扩大老社进行一次认真整顿,领导他们搞好秋收秋种,切实做好全年收益分配;制订明年的生产规划;逐步解决一些久悬未决的政策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切实加强老社的政治思想工作,使老社普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老社的扩大问题,要在乡村全面规划中,一齐加以解决。老社扩大的规模,要与社的领导条件和生产需要相结合,一般不宜过大,也不宜强调并社和办高级社。   (五)要加强具体领导,克服一般化作风。首先各级党委必须层层深入检查,抓住重点,切实做好基点工作,介绍典型,交流经验。党委书记和农村工作部长要深入运动过程,掌握运动规律,及时发现问题,要表扬群众路线好的作风,批评强迫命令坏的作风。其次,要派得力干部,具体帮助落后乡村,使这些地区不致发生偏差。第三,要帮助区乡领导,妥善的安排当前各项工作,紧紧掌握住以互助合作为中心任务,一定要把主要力量集中到这方面来,其他工作都应围绕中心任务去进行。   各地在审查和制定乡村全面规划,宣传教育,扩社建社,整理巩固老社等方面,有何经验或问题,望随时报告省委。    中共山东省委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七日   · 来源:   山东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