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转发河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防止简单粗糙,深入开展农村粮食“三定”工作的指示的指示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河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防止简单粗糙,深入开展农村粮食“三定”工作的指示〉的指示》很好,现转发各地参考。    中央1955年10月27日 ## 河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防止简单粗糙,深入开展农村粮食“三定”工作的指示》的指示   (各地、市委并报中央:)   我省农村粮食“三定”到户工作,截止目前除沧县专区仅做了3个县,保定专区安新、高阳尚未布置以外,其他各县均已布置到乡,并已普遍开始宣传政策,发动群众,评定产量,进度较快的已经开始向户核算购销任务。据9月16日统计:全省共11254个乡,已经将购、销数字核定到户的有705个乡,占总乡数的6.17%;正在划片评产和向户计算购、销数字的7046个乡,占61.86%;正在宣传政策尚未开始划片评产的322个乡,占3.76%;已将工作布置到乡,但尚未着手进行工作的3181个乡(包括尚未布置的乡),占28.21%。从总的情况看,一般地区对“三定”工作都开始提起了重视,其中通县专区则更好些。从执行的情况证明:凡是切实讲明政策,充分发动了群众,并认真掌握了实事求是按政策办事的精神,粮食产、购、销数字核定与分配合理的乡,群众情绪就更加稳定,生产就更加积极,并推进了生产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和巩固。但是在“三定”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急待解决。   首先是,部分地区的党、政领导对这一工作还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下力不大,以致还没有形成群众性的运动,具体表现在:有些专、县党、政领导干部没有专人负责,粮食办公室人数很少,了解情况不具体,解决问题不及时,指导工作无力。甚至有少数县份连一个干部也没抽调下乡检查帮助这一工作。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当前农村工作多、任务重,尤其制定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全面规划又须限期完成等,但主要还是由于某些干部主要是领导干部存有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情绪,以致放松了领导,造成这一工作迟迟不前。   其次,不少地区贯彻实事求是按政策办事的精神还非常不足,部分县、区领导上,甚至是个别专区领导上还未能认真掌握与执行“定产按常年产量核实,把应有消费定额留足,合理地核定购销数字,应该是多少就定多少”的原则,有的是怕产量和定购数字增多,也有的是怕把产量降低,把定购数量减小,因而束手束脚,不敢大胆放手发动群众,形成上边分数字、下边凑任务。例如唐、石、保等专区有些县,把几种主要粮食作物的产量都规定到乡,结果乡村干部即按照县里指定的数字计算产量,而不是合理的评定产量。也有的认为:今年小麦多、复种面大、薯类多、产量高,需要缩小复种面,减小高产作物,降低粮食产量。结果评定的产量不切合实际,购、销数字核定得不尽合理。也有的注意了粮田亩数,产量的核定,而忽视了经济作物亩数、产量的核定。   第三,购、销结合的不好,重购轻销,购、销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地区想把定购、定销分做两段进行,尤其有些经济作物区和灾区因为定购数字小,则认为“三定”内容不大,没有足够认识到这些地区征购任务虽小,而定销任务很重,必须做好,他们还没有深刻接受过去因为忽视统销而造成工作被动的严重教训。   第四,有些地区在工作方法上机械地划分步骤,搬用过去发动群众自报数字的旧经验,以致拖长了时间,走了弯路。   总之,从各地粮食“三定”工作看,还较为普遍地存在着简单草率工作粗糙的现象。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早解决,将会招致严重后果。因为我们已经宣布定产、定购三年不变,如果今年的定产、定购工作做不好,就要影响到今后三年;因为如果工作粗糙,就不可能做到定产合理,购、销公道,这样即使征购任务完成了,但遗留问题将会很多,引起群众不满,甚至引起农村紧张;因为国家征购总数已经减少很多,如果购、销结合不好,销售没有切实安排,销量控制不住,其结果,明年春天又不得不用极大的力量进行补课。而所有这些后果,都将影响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展开,妨碍今后整个农村工作,影响党同农民的关系。   中央指示曾明确指出:“为了能及时地转入农业合作化运动,并很好地安排农村其他许多工作,努力争取提早完成粮食工作,结束粮食定产、定购、定销运动,这是完全必要的。”又指出:“中央要求各地抽出一段时间,比如一般地区在9、10、11三个月内,集中力量搞好粮食工作。”根据中央这些指示和省委原来的要求,特作如下指示:   一,首先要坚决克服各地对当前粮食“三定”工作抓得不紧,用力不足,可能将粮食工作轻轻滑过的危险。中央已经明确指出:“如果为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及其他迫切繁重的工作任务,而将粮食工作轻轻滑过,其结果也同样会严重地影响农业合作化运动,最终是粮食工作做不好,合作化运动也做不好。这种情况是应该坚决避免的。必须看到,征购数量纵然减少了,年景即使丰收了,如果工作做得不踏实,也一样会使许多人不满意。同时‘三定’的办法纵然比较明确了,但这些办法都是新的,从干部到群众都不熟悉,要让他们能够掌握、接受,正确地运用起来,还需要经过一系列艰苦的解释教育工作。因此,购粮任务的减轻,绝不等于工作艰苦复杂性的减低,绝不能因为任务减少、丰收有望、办法明确,从而放松工作上应有的努力;相反的,正是在条件有利的时候,往往容易滋长麻痹大意,容易在工作上发生错误。”因此,省委确定:从现在起到11月底,在这一段时间内,要集中力量,结合合作化运动,将粮食工作搞好。在力量的使用上,凡合作、生产规划已经布置下去和“三定”到户工作尚未做好的地区,应以部分力量进行建社整社的工作,将主要力量加以短期训练转向粮食“三定”工作,用20天左右的时间把“三定”工作做好(将粮食产、购、销数字核定到户,并把今年的实际征、购、销任务核定下来),留下征收、统购入库等工作交由财粮干部去做。然后再把主要力量转向发展与整顿合作社的工作。   二、各地、市、县委对当前的粮食“三定”工作情况应普遍进行一次切实的检査,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区,应该再进一步深入贯彻政策,大力发动群众,把“三定”到户的工作形成群众运动,并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切实防止可能发生的偏向,以便作出更大的成绩。在一般地区则应进一步重视起粮食“三定”工作,除按省委要求抽派足够的力量外,三级干部会开的不好、政策贯彻不深不透的,应采取适当办法进行补课,执行政策发生偏向的要及时纠正过来,即使已经结束或将近结束而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也须返工补课。绝不允许采取简单粗糙的方法对待这一运动。一定要做到产量评实,购、销合理,群众满意。进度慢的地区,应当迅速打开局面,把工作开展起来。现在尚未部署的地区,应抓紧做好准备,迅速地布置下去和行动起来。另外,不论哪种地区,都一定要注意购、销结合,同时安排,把定购、定销同时核定到户,“三定”到户和今年的秋征、统购统销,也应紧密衔接,一气呵成。不要再分阶段,以免拖长时间。   三、对“三定”工作的掌握,必须认真讲求实事求是的精神,坚决地按政策办事。粮田产量要按常年产量评实,实际产多少就定多少,既不应盲目提髙,也不应任意降低。对余粮户按“定产”扣除应有的消费和公粮,余粮按统购90%计算,该购多少就“定购”多少,既不应任意加派任务,也不应随意减少购量,对缺粮户,按照核定的当年产量,缺多少就供多少,真缺的一定供应,不缺的坚决不供应。做到购与销都公平合理,群众满意。根据这个原则去教育乡村干部端正思想态度,放手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坚决克服束手束脚的偏向及上边分数字、下边凑任务,主观地安排产量和购销数字的错误做法,并要层层负责检查纠正不实事求是、不按政策办事的偏向。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正确贯彻政策和合理地核定产、购、销数字,才能稳定农民情绪和有力地推动农业生产,也才能摸清农村粮食的真实情况,避免工作上的被动现象。   四、各地还必须认真做好粮食统销工作。通过“三定”到户,严格划清余、缺界限,切实摸清真实的缺粮户数、人口和缺粮数字,做好群众的分月购粮计划,并且要随着“三定”工作的开展,把统计数字和证票管理等业务工作做好,以便通过这些业务工作,把农村粮食的产、消〔销〕、余、缺、购、供情况确切掌握起来,把粮食的购、销制度建立起来,并切实注意防止与纠正重购轻销的思想和购销脱节的现象。我省是个缺粮省份,做好统销工作就更为重要,尤其在经济作物区和灾区,定销工作做不好,就难以稳定农民的情绪,且会影响到经济作物种植计划的完成和生产救灾工作的开展。   (五、在做好粮食“三定”的同时,还必须把棉花、油料的亩数、产量按照今年的实际播种亩数和收成情况,确切地核定到户,以便为棉花、油料的统购统销摸清底数和打好基础,保证完成今年的棉花和油料的统购和油脂的统销,并为明年更好地按计划完成棉花、油料种植工作做好准备。)   以上指示,望各地、市委立即研究布置,并将情况报告省委。    河北省委1955年9月20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