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当前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情况的检查与注意保证运动健康发展的指示   (一)自中央七月一日发出“关于开展斗争肃清一切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后,我省省级机关、各市、地委级机关及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均先后展开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据九月三十日统计:全省已有81,971人参加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共确定斗争重点人物5,927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百分之七点二三(其中包括济南部分重点人物数字),已开展斗争的重点4,296人,其中弄清问题或基本弄清问题的2,161人。由于运动开展的时间迟早不一,以及运动本身存在的不平衡性,目前除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教职员中的肃反工作小组斗争已基本结束外,整个运动的进展,大体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运动开展较早,进展较快,绝大多数重点人物已开展了斗争,多数小组斗争已经结束或接近结束,运动已接近或转向专案小组阶段的,有省级各单位及青岛、聊城、德州、济宁、文登等市、地机关。第二种是,半数左右的重点人物已展开了斗争,少数小组斗争已近结束,斗争正在紧张进行的,有惠民、烟台、淄博、昌潍、胶州、泰安、菏泽、临沂、莱阳等市、地机关。第三种是济南市,仅有个别小组对重点人物展开了斗争,多数小组正在进行准备。   在斗争中,所有参加运动的党员及群众,都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阶级斗争的实际锻炼,提高了政治觉悟,提高了革命警惕性;运动中注意了发动中间和落后群众,许多人向党交代了自己的问题,使党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更好地了解了干部情况,加强了团结。   运动中,我们不断地批判了各种右倾思想,放手发动了群众,同时还及时发出通报,批判了打骂、肉刑等违犯政策的“左”的行动,批判了个别单位召开斗争大会、宽严大会的错误作法。在捕人问题上强调了要有确实证据,要按照政策标准进行。当某些重点斗争形成“顶牛”时,我们也坚决执行了中央指示,暂时停止斗争。由于我们较及时地采取了这些措施,因而保证了运动正常进行。应当肯定,从全省范围来看,运动的成绩是很大的,运动的主流是健康的。   (二)我省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虽然整个看来是健康的,并有很大成绩,但绝不可因此而有丝毫的自满,还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是比较粗糙的,并存在着不少的缺点与问题,个别地区与单位,则有比较严重的缺点与问题,特别是当前运动进展较快,群众已经发动起来,斗争趋向更尖锐复杂的地区与单位,如何保证运动继续正常健康的发展,还是一个相当艰苦的任务。我们必须以清醒的头脑,密切注意运动发展的趋向,深入分析与注意解决运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目前我省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界限划的比较粗糙。运动初期,各地在思想检查过程中,相当普遍地发生了人人过关的现象;在确定斗争重点人物过程中,部分领导同志与干部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致使政策界限不清,造成部分单位所划出的坏人占的比例过高。例如青岛中等学校教职员集训中,确定并打出百分之三十以上是坏人,虽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在斗争展开之后,不少单位由于许多具体政策界限未能划清,分不清已交代与未交代的界限,思想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界限,对党不满及反党的界限,发牢骚说怪话与反动言论的界限,技术事故与政治事故的界限,一般反革命分子与反革命骨干分子的界限,历史上的反革命活动与现行反革命活动的界限,一般反革命与有组织的特务活动的界限。对小集团的活动,也有的不能具体分别是反革命活动性质,还是属于自由主义结合,宗派感情结合或流氓落后活动等不同性质。因而,发生确定斗争重点的面过宽,对重点人物斗争不分轻重缓急等现象;有的不该被斗争的人被斗争了,分散了斗争目标,使部分落后群众动荡不安,影响到对他们团结与发动。同时也放松了对真正的隐蔽较深的反革命分子的揭露与斗争。   (2)斗争方法简单化。相当多的单位在斗争中偏重于单纯依靠压力,热衷于大会压小会挤,不善于说理斗智,不善于调查研究与运用材料。也有一些单位,至今仍只重视小组群众斗争,而不注意建立与加强专案小组,做细致的调查与审问工作。有些单位甚至企图利用捕人、宽严大会来施加压力,迫使敌人就范。这说明有些同志对于和反革命分子的斗争的艰苦性复杂性是认识不足的。由于斗争方法简单化,因而当斗争深入时,比较普遍地发生了“顶牛”现象,不少单位发生了急躁情绪,部分单位则产生了松劲厌倦情绪。必须认识,运动初期的那种小组斗争群众压力的方法是必要的,它对于发动群众,打击反革命分子的气焰,镇压反革命分子对抗、破坏运动的企图,迫使敌人交代问题均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对于狡猾顽抗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单靠这种办法显然是不能获得应有的效果的。特别当前运动已深入发展,斗争更加尖锐复杂的时候,更须注意转变这种简单化的斗争方法。   (3)随着运动的深入,较普遍的产生了“左”的情绪与倾向,个别单位发展得相当严重。青岛工学院、聊城、惠民地委级机关,均发生了较严重的打骂、肉刑、熬鹰、逼供、诱供等错误的作法。应当指出,这种“左”的倾向是当前运动中的主要危险。如果不能从思想上进行严格批判,立即加以制止,势将造成假案,冤枉好人,搞乱运动等恶果。   同时,也有少数单位,领导软弱无力,运动进展迟缓,仍然存在着右倾思想。如省级机关有的单位运动所以至今仍迟滞不前,主要是领导上存在着右倾思想。   (4)上述问题的发生,是和省委对运动的领导掌握不够具体有力分不开的。对政策问题,虽一般注意了反复交代,但还缺乏具体的交代,特别是对人物排队的政策标准,缺乏具体研究与结合具体实例作出原则规定,因而在掌握与执行政策界限上比较粗糙。运动开始后对重点斗争人物的确定虽执行了上一级批准的制度,但由于未注意更有计划地分批进行,致造成战线过长,力量分散,不易控制。甚至在个别单位发生了不按计划自发开展斗争的现象。对运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左”的偏差,虽已注意一般地进行了批评,从领导上给予控制,但没有从思想上原则上去提高党员群众的认识,向他们讲明道理,因而显得力量不足。这是我们领导上应该加以检查,并注意改进的。   (三)中央发出“七一指示”和“八月二十五日指示”以后,最近又发出“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群众已经充分发动之后,必须注意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的指示”(草稿),很好地贯彻执行中央上述指示,对于保证本省肃反运动正常健康地发展,有极为严重的意义。现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我省运动发展情况,对今后肃反运动的进行,提出以下意见:   (1)目前全省市、地以上机关及高等、中等学校第一批参加运动的共有81,971人,依据中央新的指示精神,我们今年集中力量完成第一批,不再继续进行第二批。这81,971人所属单位,均为要害部门,力求将斗争搞深、搞透是十分必要的。第一批今年结束后,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可留出适当休整时间进行充分准备,于明年春季继续进行第二批;县级机关一般可于明年麦收后进行。地委级机关的第二批及县委机关的肃反运动,凡未检查领导者均应于检查领导后再进行。建筑工人、工厂、学校、医院的肃反斗争,中央正在起草指示,待中央指示下达后,再遵照执行。市、地委已在个别工厂进行试点者,务须加强领导,以吸取经验。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我省肃反运动不要求明年结束,但也不应因此放松工作,拖长时间。   (2)为了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保证不漏掉一个坏分子和不冤枉一个好人,按照中央指示,每个单位的肃反斗争,应注意分三个阶段来进行,即小组斗争阶段,专案小组阶段,和甄别定案阶段。小组斗争、专案小组和甄别定案三个阶段的任务与要求,中央已有明确指示,各地与各单位均应遵照办理。凡小组斗争已查出反革命嫌疑分子,将其有关事实揭露出来,应即坚决适时转交专案小组,不要扭住不放。目前各单位虽已建立了一些专案小组,但有的有名无实,人员不精干,缺乏处理专案的必要知识,应即注意适当加以调整,做到重要案件一组一案,配备一定骨干。尚有一些未建立专案小组的单位,务须根据专案的数量,迅速建立起来。所有专案小组,均由公安部门加强指导,首先集中起来给予短期的专门训练;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具体帮助,总结交流经验。各级党委各党组应即在肃反领导小组之下,另建立甄别定案小组。甄别定案小组应在党的监察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法院和政府检察部门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工作。甄别定案小组的成员,应由本单位参加与未参加领导小组的人员头脑清醒能明辨是非者组成,其中要有一半原来搞专案的,一半原来不是搞专案的,人员应精干,并经上一级领导小组批准。在甄别定案工作进行中按中央指示应由高一级的领导小组在下一级参加下,负责甄别下一级的案件。甄别定案小组要案案观察,敢于怀疑,要看证据。   (3)为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必须明确政策界限。必须坚持中央指出的百分之九十几是好人,百分之五左右(此次主席指示是百分之五以下)是坏人的政策标准,按照本省情况,机关中的坏分子一般亦不应超出百分之五(包括还有一些暗藏的没有揭露出来的)。中等学校教职员中的坏分子可能比机关数量稍大,但必须实事求是。划清政策界限的关键在于深入具体地分析研究材料,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为此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应首先具体研究政策,明确界限标准,拿出充分的时间和力量对现有重点人物逐个进行审查排队,“注意把一般的落后思想言论与反革命分子有意识的破坏言论区别开来;把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和现行反革命活动区别开来;把一般的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骨干分子、特务分子区别开来。”这样经过具体检查研究,把那些排错了的人划出来,把那些更隐蔽的没有排上的反革命分子排上去,求得不漏掉一个反革命分子,不冤枉一个好人。   (4)必须采取正确的小组斗争方法,认真解决“顶牛”问题。“顶牛”的原因很多,要具体分析原因,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有的要从调查研究解决,有的要从发动落后群众解决,在的要从改善斗争策略解决,有的要从发动起义解决,有的要采取个别谈话阐明政策解决。为此,凡遇到“顶牛”就必须停下来,休整队伍,找出原因,取得解决办法以后,再继续开展斗争。有的虽嫌疑重大,但我们没有掌握到材料,亦可暂行放过,待调查掌握到材料以后再继续发起斗争,如系发现确定的斗争重点有错误者,则应立即结束斗争,并对被斗者加以安慰。属于反革命分子顽抗者,决不可轻易放过,应搜集材料,继续进行小组斗争或专案讯问,使其逃不出人民的法网。在小组斗争中,必须切实转变偏于动用群众压力,不善于说理斗智的现象,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左”的打骂、肉刑、车轮战、诱供、逼供等非法手段。至于体现压力的坦白大会和斗争大会则一律不准召开。   (5)必须重视已经揭发出来的坏分子和嫌疑分子的处理问题。处理原则,中央指示草案中已有明确的规定,我闪应即遵照办理。关于劳动教养的问题,省公安厅应即筹办临时的劳动教养机构,待中央关于劳动教养方案下达后,我们再按中央指示精神,将应该进行劳动教养的人进行集中教养。对中学教职员集训中,留下来的一批嫌疑分子,凡一时不能定案或情节虽严重但现时材料不够,还须经过相当时间调查才能定案的坏分子、嫌疑分子,均应坚决的暂时放下一批,交代他们继续做业务工作听候处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腾出手来集中力量主动地去审查那些既有材料情节重大而又顽抗的坏分子。   对已揭露的小集团应依中央指示注意予以处理。   (6)有少数地区和单位由于领导上有右倾思想未能放手发动群众,致使运动迟滞不前软弱无力;有的由于多数斗争对象处于“顶牛”状态,因而开始失去信心,怀疑是否因为搞错了而形成“顶牛”,故不去积极搜集材料研究对敌斗争的方法,因而也不敢向新的斗争对象展开斗争,甚至有了材料也不敢斗争。以上均为右倾的表现,这类单位的领导者如有屡教不改的,应予以批评和处理,这类的单位关键在于转变领导上的左倾麻痹思想,加强调查研究,重新排队,在充分放手发动群众作好准备的基础上再展开斗争。并在斗争中注意改进斗争方法,以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   (7)由于整个肃反工作的时间中央已决定放长,我们必须按照中央指示的精神切实保证生产、工作和肃反运动两不误。税收、银行、粮食、商业、合作等机关 ,要保证不误业务,可以在淡季搞,旺季停下来不搞。凡是小组斗争阶段已过,已经将案件转交专案小组的单位,可即恢复经常业务工作,只留下部分人去配合专案小组和甄别定案小组的工作。凡是正在开展小组斗争的,可以逐步停下来,在淡季搞。省级和市、地委级机关已开展运动的单位均应根据不同情况经常保持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领导骨干搞运动,其他人员可适时地转向搞业务。   (8)各级领导小组与干部,必须保持头脑的清醒,冷静地分析本单位运动发展情况,针对着具体情况,坚决进行两条路线的斗争,反对右倾,同时也反对“左”倾;反对“宁右勿左”同时也反对“宁左勿右”。应切记主席的指示,在群众未充分发动、斗争未展开时主要是反右,在群众充分发动,斗争深入已出现“左”的偏向时,反“左”又是主要的。目前我省运动情况右的单位、地区是存在的,但是“左”的现象则是比较普遍的,少数单位地区则是较为严重的。我们对已发现的“左”的错误,要坚决及时地加以制止,对“左”的错误要分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对坏人故意胡搞以破坏运动的,应坚决揭发进行斗争;对品质恶劣,个人邀功、报复或屡教不改的,要追究责任,给以适当处分;对系好人,但因思想认识不够,政治上缺乏经验而搞“左”的不要处分,可用批评自我批评的办法提高其认识,使其自觉地改正错误;对群众则绝不能泼冷水,要向他们讲明白,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的道理和做法,要防止因为反“左”而伤害了群众的积极性,但在纠正“左”的倾向时要切实防止某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可能发生的借机下马,了草收兵的松劲情绪。要求所有领导干部,不要骄傲自满,不要只看到运动的成绩与主流,而要虚心发现自己工作的缺点与问题,要把批评自我批评的精神贯彻下去,才能及时纠正错误,接受经验教训,以保证运动自始至终正常健康的进行。   来源:中央山东省委肃反领导小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文件汇编》,1991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