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的各项指示报告的初步意见   根据中央的指示,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会议的精神,市委特作如下决定,望各有关部门切实贯彻执行:   一、本月20日前将各项指示与报告向党内外传达完毕,20日后,由市委召开专业会议(财贸、工业分别召开),明年一月初将会议结果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规划等报省及中央。传达的方法:首先由市委在党内总支书记以上的干部进行传达,各级党委分别在本单位进行传达,传达后结合本单位的干部思想情况与实际工作进行讨论。特别有关业务部门,除了要弄清对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平改造的可能性、必要性及其重大的世界意义、政治意义与经济意义,以及党的基本政策、方针,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偏向外,还必须结合本身业务进行检查,提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规划,12月末前报市委。此外,市委准备在26日前后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区委书记以上的干部进行两次深入的讨论(着重根据党的七中全会①决议草案)。第二步是党外的传达,主要根据省委发的传达提纲,于20日前分别召开工人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妇女、青年代表会议,工商界代表会议,市协商委员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工商界代表会议由市工商联负责主持召开,与传达全国工商联执委扩大会议的文件结合进行,会期三四天,除私营工商业代表人物参加而外,国营企业的代表及有关部门如市委统战部、财贸部、市人民委员会有关局要组织一定干部参加(由孙毅、廖克、傅岩、萧岩、王珍等同志组成临时党组)。听了传达报告后,在小组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之尽所欲言,把资产阶级代表性人物的思想问题,争取基本得到解决。最后由市委负责同志作总结性的报告。会后各区再分别开会进行传达。第三步是召开专业会议主要是讨论我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具体规划、步骤、方针,有关的重要政策(清产定股、定息、人事安排等)。因此,要求市各工业局、商业局应在20日前提出必要的准备材料报市委。   二、以刘宝田、徐志、程序、陈鹤轩、金非青、孙毅、于夫、李正风等同志组成市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刘宝田为组长,徐志、程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任务主要是掌握综合情况,研究政策、审核规划,督促检查,交流经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毅、金非青、韩永赞⒀为副主任。以统战部工商处为办公室的基础并适当加强。   三、为适应对资本主义工业改造的迫切需要,市委地方工业部应即开始工作,除了已经配备的一些负责干部外,应再配备必要的处长及巡视员若干人。每个工业局应配备局长三人,以便分工掌握改造与生产业务等。市工商联应配备政治质量较强的党员副主任委员或秘书长各一人,一般科、股长级党员干部若干人。机械重工局可设五至八个专业公司,纺织、食品局设二个专业公司,轻工局设三至五个专业公司,每个专业公司,应配备党员干部经理一人,副经理二至三人。   四、市内各区委及南郊区委应视国营工业与地方工业(包括私营、公私合营与手工业)的多少,分别设立地方工业部,以便加强对私营工业与地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区委统战部、财贸部亦须相适应地加强。区委亦应视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繁简,一般亦可仿照市委的办法成立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并应有一书记或副书记或常委负责领导这个工作。   五、今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除党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以上任务外,对改造的具体业务,主要采取一条鞭子的办法,党内党外,均是工归工、商归商。至于市与区如何分工,初步确定如下:关于改造的统一规划、步骤、方针、政策由市统一制订,提出派到公私合营企业的干部,专业公司的干部由市统一组织训练配备,关于改造的规划、步骤、方针、政策的具体贯彻执行,以及有关干部在各区内的政治思想领导,力量具体的组织配合主要由区委负责。   六、以上关于市、区两级组织机构的健全与建立,干部的调整与配备,市委责成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地方工业部共同负责协商研究,专业公司干部要尽量于12月底基本配备好,以适应当前工作开展的迫切需要。 ## 注   ⑴ 孙毅——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⑵ 廖克——市第二工业局副局长。   ⑶ 傅岩——市第三工业局副局长。   ⑷ 萧岩——市第一工业局副局长。   ⑸ 王珍——市商业局私营商业处处长。   ⑹ 刘宝田——市委书记处书记、市长。   ⑺ 徐志——市委统战部部长。   ⑻ 程序——市委财贸部部长。   ⑼ 陈鹤轩——沈阳市副市长。   ⑽ 金非青——市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   ⑾ 于夫——市第一工业局局长。   ⑿ 李正风——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⒀ 韩永赞——市委财贸部办公室主任。   来源:辽宁卷沈阳分册编委会《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辽宁省卷沈阳分册》 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