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转发宗教工作委员会关于打击隐藏在“基督徒聚会处”中的反革命分子问题给中央的报告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国家机关各党组,中央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国家机关党委,中直党委:)   现将中央宗教工作委员会关于打击隐藏在“基督徒聚会处”中的反革命分子问题给中央的报告转发给你们,中央同意这一报告,望即遵照执行。    中央   (附:) ## 中央宗教工作委员会关于打击隐藏在“基督徒聚会处”中的反革命分子问题给中央的报告   (中央:)   兹将关于打击隐藏在“基督徒聚会处”中的反革命分子问题报告如下:   一、“基督徒聚会处”又名“小群”(以下简称“小群”),在我国已有三十多年的活动历史。这是在帝国主义直接影响和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一个为反革命分子操纵的教派。它一贯以“自立教会”、“地方教会”为标榜,事实上同帝国主义有着政治的、经济的和组织上的密切联系,并以上海为首脑机关所在地,在全国设有十多个中心教会,指挥着各地的教会活动,还分散建立了许多教营企业,作为支持其活动的经济基础。其内部组织极为严密,现在,全国“小群”有八百七十多个聚会处,教徒八万多人,分布在二十三个省的二百八十多个市、县,个别地方发展相当迅速。各地教会的领导权大多操纵在反革命分子手中,在教徒中也隐藏着相当数量的反革命分子。“小群”的领导核心,事实上已成为一个反对人民政府,破坏国家建设、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集团。   几年来,他们积极巩固内部,发展组织,加强毒化青年、儿童,并以各种方法向我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内部渗入,向我工作基础薄弱的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伸展。经常散布谣言和反革命言论,恶毒地攻击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挑拨离间,破坏历次的社会改革运动,阻挠教徒参加社会主义建设,阴谋瓦解我党,团基层组织。在上海等地还发现他们直接为帝国主义和蒋匪帮进行间谍特务的活动。浙江金华专区的“小群”勾结土匪组织所谓“浙江省人民反共救国军”,企图进行武装叛乱。他们的野心很大,曾经提出要在“十年内打下全中国”的狂妄口号,阴谋以所谓“移民”的办法,在全国各地扩展反革命势力。由此可见,这个教派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反革命阴谋,他们是帝国主义和蒋匪帮利用来同我们进行斗争的工具,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敌人。   过去各地对“小群”中的反革命活动曾经进行过若干斗争,特别是“五反”期间以“五毒”罪行逮捕了全国“小群”头子倪柝声,接管了它的最大的教营企业生化药厂等八个工厂,给予了一定的打击。但以往的这些斗争还是限于零碎的局部的,对“小群”中的反革命分子还没有给予严重打击,他们的反革命活动仍很猖狂。   目前全国镇压反革命的形势,对我们有计划地发动一次肃清“小群”中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极为有利。因为群众已经有了动员,敌人已呈现某种动摇,我们已经掌握了他们很多罪证,在基督教中已经形成了一支爱国力量,加上我们已经有了同披着宗教外衣的敌人进行斗争的一些经验,这些都是我们开展斗争并取得斗争胜利的有利条件。当然,对于这个敌人仍必须作充分的估计。几年来的情况说明:它懂得一套反革命的斗争策略,它善于利用宗教向群众作欺骗,确是一个比较阴险狡诈的敌人,目前他们有了一定的警惕和准备。因此,我们同这个敌人的斗争仍然是长期的、复杂的,任何轻视和麻痹的思想,认为一次集体打击就可以彻底解决问题,和忽视长期斗争的想法,都是不对的。   二、为了组织这一斗争,今年八月二十七日我们召集几个重点省、市的管理宗教工作和侦察工作的同志来京汇报了情况,研究了这一问题,并确定积极进行准备工作。十一月十五日到十八日又召集十四个地区的有关同志开会,检查了各地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各地已有了一定准备(虽还不够十分充分),打算今年十二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发动一次对“小群”内反革命分子的集中打击,争取明年一月底前告一段落。   我们斗争的总任务是:彻底摧毁“小群”反革命领导集团,肃清隐藏在“小群”中的一切反革命分子。大张旗鼓地揭发“小群”中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广泛、深入地开展对教徒的爱国主义教育,大力争取上层分子和团结广大教徒群众,逐步地把由反革命分子操纵的教会变为从事正当宗教活动的爱国教会。这些任务当然不是一次斗争就可以完成的,需要通过一个长期复杂的斗争过程,可能需要经过几个步骤或几次打击才能达到。但仍必须把目前的斗争看作是一次关键性的斗争。力争做到:第一,彻底摧毁“小群”的反革命领导集团;第二,清查处理在我内部的“小群”教徒;第三,加强对“小群”经营的企业的了解,分别情况加以处理。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大力争取教徒群众和爱国上层分子的支持。   三、逮捕打击的主要对象是:(一)帝国主义与蒋匪的间谍特务分子;(二)隐藏在“小群”中的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三)坚持反动立场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在政策的掌握上,要严格的区别反革命问题和宗教问题,在打击反革命分子的时候,不要牵涉到宗教信仰问题上去。要区别反革命分子和落后分子以及被反革命利用的分子的界限。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也要有灵活的策略,对坚决的反革命分子要逮捕法办,对于可捕可不捕的反革命分子不要逮捕,可以用传讯和发动群众斗争的办法予以打击,对罪恶不大且有动摇悔悟表现的分子应尽力分化争取。对应该逮捕的反革命分子也不必在一次行动中全部捕光,可以捕一批,留一批,看看斗争情况的发展,分批执行。这样做会更加主动和有利于分化敌人,争取上层分子和广大教徒群众。   四、斗争的重点是:(一)“小群”中心教会的所在城市,如上海、福州、温州、长春、汕头、北京、西安、兰州、武汉、重庆等;(二)“小群”活动的主要地区,如浙江、福建沿海等省;(三)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矿企业等部门。以上这些地方的斗争,对争取全国胜利起着很重大的作用,必须搞好。在步骤安排上,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重点地区应于十二月下旬同时行动,其他地区相机发动。   五、对于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内部的“小群”教徒,必须在此次斗争中加以清查,并根据具体情况逐步予以处理。首先应发动群众,广泛的揭露“小群”内的反动活动,进行充分的说理斗争与思想瓦解工作,争取其内部起义。只集中打击少数坚决的反革命分子,大力作好争取多数落后教徒工作。   对于“小群”的一般教徒,除个别坚持反动立场的与在我要害部门的分子应即调离外,其余仍留在原来岗位上继续考察使用。对确有转变的“小群”骨干分子可以留在一般部门继续使用;对仍然坚持反动立场的“小群”的骨干分子应坚决清除,其中有些人可以劳动教养,但对其中确为我们需要的高级技职人员,可以进行监督使用;对清查出来的“小群”中的反革命分子应按内部肃反办法进行处理。经过这些清查以后,应当严格防止“小群”在我内部进行有组织的不正当的宗教活动。   六、对于渗入到云南、新疆、内蒙等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活动的“小群”分子应严厉打击,将其挤回内地。对福建、浙江、广东等国防要塞地区的“小群”教会应予挤掉,对沿海复杂地区的“小群”教会能控制的应以控制,不能控制的应将其中的坏分子挤掉,并逐步控制其教会。在挤的时候应讲究方式方法,防止他们就地分散,进行隐蔽活动。   七、同宗教中的反革命分子作斗争是一个复杂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取得这一斗争的胜利,必须大力争取和团结广大教徒群众,争取分化上层分子。   争取广大教徒的关键,是在我们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从事实上把打击反革命的问题和宗教信仰自由的问题区别开来。因此,在斗争发动的同时,必须使正常的宗教生活不致中断。必须事先或在斗争过程中,有计划的争取一些上层分子。我们应坚决支持“小群”教会中的爱国的上层分子,及愿意靠拢我们的上层分子,出面主持宗教活动;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即使是中间的落后的上层分子,也应该让他们出面进行正当的宗教活动。这个问题解决得愈早,解决得愈好,就愈对我们有利;同时更能促进其内部分化。在全国镇压反革命、特别是打击了王明道、龚品梅反革命集团的声势下,“小群”内部发生动摇,某些上层分子表示要站到爱国方面来,靠拢政府,这种情况对我们很有利,不管其动机如何,均应当加以利用,进行分化争取,以扩大基督教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但对其中的坏分子,应提高警惕,在发现他们进行破坏活动时及时予以打击。   八、在斗争中对教会内外广大群众的宣传工作必须做好。必须广泛动员社会舆论,充分揭发敌人的罪恶,驳斥可能产生的一切谣言、谬论,大力宣传宗教政策和肃反政策,以逐步澄清教徒群众的混乱思想,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划清敌我界限。必须发动基督教各教会的教牧人员及教徒参加这一斗争,特别注意发挥其中爱国力量的作用,但是应当防止他们卷入宗派纠纷。   九、为了有计划地、秘密地控制“小群”教会的领导,适应今后长期斗争的需要,必须加强对“小群”的秘密侦察工作的建设,这工作将由公安部门另行拟出计划。   十、为保证斗争的彻底胜利,我们建议各主要地区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成临时的指挥机构,加强公安部门与宗教事务部门的密切配合,并动员各有关机关参加这一斗争。各地对这次行动必须绝对保守秘密,有关此次斗争的计划和准备工作情况,只能向直接有关的人员传达,不得让无关人员知道,并须告诫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员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如有违犯,应受严格的纪律制栽。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1955年11月24日   · 来源:   浙江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