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商业厅关于对城市私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   1955年12月12日到22日,中共陕西省委员会召开了委员扩大会议,传达、讨论和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指示,陈云同志在党中央召开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上的报告和总结发言以及陕西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规划方案。各地委书记、县委书记,专、县财贸、统战部长,各专署、县(市)工商科长,县联社主任和省级国营商业各公司的负责人均列席了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600多人。这次省委委员扩大会议是开得很好的,除了与会同志深刻的领会了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改造的方针、政策、办法等重大问题外,并且讨论和通过了陕西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运输业改造的全面规划方案,特别到会的同志在大小会议上,过去对私商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管的少,思想重视不够,领导上的保守思想等问题进行了检讨和批判。同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经过这次会议后,各级党委对加强私商改造工作的领导是更加重视了,与会的同志一致表示很有信心的在1956年内基本上完成对私商改造的计划。因此这次会议对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将本省私商改造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是有关键性的意义。   省委扩大会议后,我们又召集了各专、县(市)工商科长以两天时间,对若干具体问题与进行的步骤等作了专门的讨论与安排。兹综合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据全省私商普查统计,本省城市(城市是指:(1)县(市)人民委员会所在地;(2)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居民50%以上为非农业人口的居民区;(3)工矿企业、铁路站、工商中心、交通要口、中等以上学校和科学研究机关的所在地及职工住宅区等常住人口虽不足2000人,但在1000人以上,且非农业人口超过75%的城镇型居民区;(4)具有疗养条件,且每年前来疗养或休养的人数超过常住人口50%的疗养区)。共有私营商业、饮食业及服务业65777户,从业人员95643人,资金37154700元。其中批发商2015户,从业人员3816人,资金3117100元;零售坐商15953户,从业人员28963人,资金24885400元;摊贩23924户,从业人员25053人,资金2232600元;饮食业16504户,从业人员24533人,资金3000000元;服务业7381户,从业人员13278人,资金3919600元。   自1955年2月全国财经会议和本省4月商业会议后,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展开了对私营商业的安排和改造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1)加强批发工作,贯彻以批发为主的业务方针,扩大对私营零售商的货源(包括热销货)供应;(2)让出部分零售品种,适当撤减零售机构,调整批发起点和批零差价,适当控制国、合零售业务;(3)对资金周转有困难的私营零售商,银行给予增加贷款;(4)妥善的安排失业人员;(5)积极开展经销、代销、代购等国家资本主义商业等等。经过上述积极措施,全面安排和改造之后,私商经营情况有很大好转,营业额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除某些市场某些行业中少数户因经营管理不善,或由于经济改组,市场变化等原因,尚有一些困难外,一般均能维持并有盈余,失业现象已经停止;各种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有了很大发展——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前进了一大步。截至本年11月份城市私商中已经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的共有14641户,占总户数的34.95%,从业人员22042人,占总人数的38.12%。粮食、烟酒、棉布、煤炭、茶叶、食油、食盐、石油等9个行业已进行全行业的经销形式;部分地区对百货、木材、新药、食品、猪肉等行业也进行了全行业的经销。大多数私商对党和政府的安排和改造措施是满意的,他们欢迎走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称经销和代销的牌子是“光荣牌”,思想认识有了提高,能遵照国家牌价卖货,也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但是,还有不少私商表现消极、观望、有顾虑,甚至抗拒说:“利用就是纳税、买公债,限制就是统购统销,不让私商做生意,改造就是叫回家去”,说“要照顾就不要交所得税”,并要求国、合商业专搞批发。零售完全让给私商搞的错误论调等等。已经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主要是低级形式的经销,合作商店、工资制代销和公私合营等高级形式的很少。这种低级形式的经销在安排改造私营商业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例如发挥私商经营的积极性,维持企业继续经营,按照国家的计划要求进行业务活动,因此1954年市场上发生的三死现象已经克服,市场物资交流是正常的;把私营零售商初步纳入了国家计划轨道,限制了他们的投机活动,为今后进一步改造私营商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在改造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严重缺点。如偏重了安排,忽视了改造,特别是对人的改造作的更差,有右倾思想,有些同志对于改造私营商业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于改造私营商业的目的是要将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这一重大问题认识模糊。领导思想、领导方法落后于客观发展的实际需要,缺乏创造性的工作精神,工作缺少全面规划。从实际工作经验来看,低级形式的经销本身存在的缺点与问题也是很多的。如对私营商业网的合理分布与调整及将私营商业全面纳入国家计划有困难;行业间、户户间的营业不平衡现象不好解决;进一步加强企业改造与人的改造难于进行。同时一户一户的或几户几户的零敲碎打的作法太缓慢,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把私营商业的改造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 二、改造的进度与步骤   根据“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要求在1956年内,基本上将私营商业改造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并在这个基础上,到1959年基本上过渡为社会主义商业。这个任务是很繁重的,但我们是有信心和有条件的去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本省城市私商分布情况,除大、中城市行业划分较多、较细外,一般的城市划分均较少较粗,且多为一揽子经营。按照他们的经营情况和商品性质,大体上可以分作下列26个主要行业:棉布(包括绸缎呢绒)、百货、饮食、文化体育用品、粮食、煤炭、图书、猪肉、食油、烟酒、新药、国药,建筑材料、茶叶、杂货、牛羊肉、副食品、陶瓷、五金、交电器材、化工染料、干鲜蔬菜、土产山货、木材、木竹器及服务业。   改造的步骤,采取先主要行业——商品供不应求的行业、资本家商店较多的行业、关系国家建设和国计民生重大的行业,后次要行业,分期分批,组织全行业公私合营、合作商店、代销、代购及经销等形式进行改造。   大体上分两批搞完,第一批(1956年上半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或合作商店形式的,有全省的棉布、百货、文化用品、新药、副食品、木材、饮食业等行业,以及西安市的糕点酱货等行业,计31375户,从业人员48073人。   代销的有全省的粮食、煤炭、猪肉、食油、烟酒、茶叶等行业,计6691户,从业人员8178人。   以上共计38066户,从业人员56251人,占城市私商总户数的57.87%,占城市私商总人数的58.81%。   第二批(1956年下半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或合作商店及代销等形式的,有国药、建筑材料、杂货、陶瓷器、土产山货、五金、交电器材、化工染料、干鲜蔬菜、牛羊肉、木竹器以及服务业等行业,计21315户,从业人员30440人。   至1956年底,纳入全行业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和代销的私营商业、饮食业及服务业共计59381户,从业人员86691人。占城市私商总户数的90.28%,占城市私商总人数的90.64%。   在实行全行业合营、合作改造过程中,可以采取先主要行业、后次要行业的办法,也可以按照当地市场不同的情况采取分片、分块的办法,进行改造;对于那些少数太分散条件尚不具备的商户,仍应继续采用代销、代购、经销等形式进行改造为宜。   目前,本省批发商已为数不多,均属小批发商、二批发商和批零兼营商。对他们的改造,应与各该业零售商的改造同时进行。其中一部分根据市场需要继续经营批发业务或为国营的代批店,一部分转为零售。对某些与商业关系密切的手工业如酱园、糕点作坊等亦应采取合营形式由商业部门负责改造。 ## 三、对私商改造工作中有关的几个问题   一、对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店,主要采取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形式进行改造。该行业中的部分小商小贩(坐商)亦可按照具体情况与它们自愿的原则,同资本主义商店在一起组织公私合营。这种形式的公私合营,是在商业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专业公司负责将资本主义商店全部组织成为公私合营零售商店,完全按照国家计划的要求、国营商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进行业务活动,为生产和消费者服务。这个专业公司即成为公私合营零售商店,合作商店、代销店等总的领导机关,并负责加强其政治领导与经济领导。资本家的所有资本,包括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在内,一律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折价,作为公私合营商店的股份,由专业公司按般给以固定股息,公私合营商店的所有利润,除了按既定股息分配给私商个人和该公私合营商店的工资、经费开支外,其余一律作为国营商业的积累上缴国库,不再分红。职工福利金和奖励金由公私合营商店按国营公司的办法提取。实行这种固定股息的好处,一方面在于使资本家的资本收入和商店的业务经营相分离,将资本家的收入限制与固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使资本家不能利用资本的手段过多的剥削工人阶级创造的劳动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主要方面),在于用社会主义商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方法来改造资本主义商业。公私合营商店中不存在公股占多少,私股占多少的问题,也不存在公股、私股分红比例的问题。这种公私合营是高级的形式,就其整个内容和性质来说“已经是3/4的社会主义了”。   对于小商小贩,因为资本主义商店很少,而且资本不大,对他们的改造,一般应采取组织合作商店的形式进行改造。合作商店的股金原则上也采取固定股息的办法,不采取分红制。参加合作商店的人员一律给予工资待遇,使他们的股份收入与劳动收入分开。小商小贩是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因为他们的资金不多,他们主要是关心工作与工资两个问题。合作商店的利润,除了支付股息、工资和经营管理费用以及参照国营商业福利金的数额,提取一部分公益金和奖励金归合作商店自己支配外,其余全部作为公积金存入国营专业公司,不上缴国库。经过国营专业公司批准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一部分作为装修门面、增添设备之用;在该合作商店过渡为国营商店时,此项公积金也不再发还。这是与公私合营商店不同的地方。   对城市的摊贩进行改造的办法:一般应通过合作小组的方式把他们组织起来,经过一个时期的企业与人的改造,再逐渐过渡为国营商业的店员或国营商业的摊贩。按照他们经营的商品性质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国营公司领导下,划定经营活动的区域,成为流动的或固定的国营摊贩,为国营商业推销商品,便利顾主,给以一定的计件工资形式的手续费。这种办法有促进摊贩积极推销商品的作用,应该尽量采用。   二、在改造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私营商业人员的政策、思想教育工作和人事安排工作。如果对私商从业人员安排不好,对他们的政策思想教育工作作的不够,就会增加改造工作的阻力。(一)自毛主席在全国工商联执委扩大会议上讲话的消息和《人民日报》“统一认识,全面规划,认真地做好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工作”的社论发表后,在绝大多数私商,特别在店员职工和小商小贩中反映很好,他们积极拥护党的和平改造方针。不少地方在自行酝酿着改组,准备合营,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是很高的,必须继续巩固与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另外,有一部分人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不够,而表现观望、动摇和怀疑。因此,对他们应加强政策与思想教育工作,以便提高认识,促进他们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其次,是少数资产阶级分子或明或暗地进行抗拒。抗拒的主要形式是抽逃资金,有的只销售不进货;有的低价购买本号内的商品;有的消极经营,影响城乡物资交流等等。对此,应给以必要的斗争和严加管理,已经抽逃走的资金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全部追回。(二)全省现有的私商从业人员包括资本家人员在内,除去反革命分子和少数需要转业者外(均须经过党委批准),都应由商业部门分级、分行、分业、按归口原则包下来负责安排,不能盲目排挤。某些部门存在着不喜欢接收私商从业人员,只喜欢青年学生的思想是不对的。他们对包下来进行改造,逐渐的使他们变为很好的经营商业人员的重大政治意义认识不足,低估了他们有多年的经商技术、业务经验、识别货物和熟悉情况等特长,虽然他们存在着一些旧思想、旧习气,但是经过一个时期的政治教育与思想改造之后,是会不断进步的。因此,不愿意接收私商从业人员的思想是错误的,是没有理由的。全省现有商业人员205750人(包括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在内),占全省总人数的1.20%,这个比例一般说来是接近合理的比例。因此在今后若干年内,只要我们加强对商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合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是能够担负商业工作的任务的,不需要再新扩大商业人员。因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国营商业企业除去增加党、团领导骨干力量外,不准随便在现有商业人员以外新吸收人员的决定。(三)在对私营商业改造的工作中,由于私营商业网分布的不合理,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业商品分配的要求。因此,将有程度不同的调整,而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中将会出现从业人员有剩余的情况,这是必然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必须慎重。调整私营商业网,必须依照下列原则进行:1.扩大商品流通;2.便利消费者与生产者买卖的需要;3.有利于安置私营商业人员;4.合于经济核算。由于几年来市场不断的改组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村购买力提高较快,原来的商业网基础较差。因此产生了某些农村市场商业网不足,而某些城市有剩余的现象。今后应逐步采取调整的办法,使之分布合理。但为了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分散力量和可能发生的思想波动,在改造初期对于私营商业网不应该急于作过大的调整;对于私商多余的人员,也不应该急于当作国营商业的人员进行大调动,尽量在原地、原号安置工作。原来私营商业人贝的工作量还不及国营商业人员的工作量大,对此一般也不应急于要求提高。特别是要防止单纯的强调提高工作量,减少人员的偏向。对于剩余人员的调整工作应缓后逐步的进行。(四)原来私营商业人员的工资水平,除部分较高于国营商业职工以外,一般与国营商业大致相同,部分还有稍低于国营的职工(主要是小城镇)。因此,在企业合营或合作时,对于原私营商业人员的工资,包括较高于国营商业职工在内,一律应该保持,暂不作调整。俟后逐步进行。   三、增设专业公司的问题。就目前国营商业系统各公司的设置情况来看,基本上解决了主要行业的业务经营和归口改造问题。但由于国营公司经营的专业性的限制和某些行业国营尚未经营,因而还有不少行业例如饮食业、建筑材料、杂货、副食品、陶瓷、五金、交电器材、化工染料、干鲜蔬菜、土产山货、木竹器和服务业等行业,在大部或全部地区尚无口可归。因此必须增设必要的专业公司,并且对原有的专业公司作适当的加强,以便使其在政治、业务、机构三个方面都能适应繁重的改造任务的要求。城市共有私商从业人员95000余人,将分别成为各级专业公司直接领导的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商店、代销店等业务单位,各级专业公司的政治与经济任务是大大的增加了,人员要比现在增加4.3倍。各地专业公司必须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地担负起业务经营任务和对私商改造的各项具体任务。只要我们坚决依靠党的领导,依靠全体职工群众,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是完全能够完成党和政府所交予的任务的。   过去有不少专业公司,对本身业务方面管的多,对私商改造工作管的少,这种情况,今后应该予以坚决的纠正。各级专业公司的党员经理应亲自负责改造工作,并应根据改造任务的需要,充实与加强改造工作机构或专职干部。各级国营公司在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增设改造科或组,配备适当数量的干部,计省公司、西安市公司5至7人,分公司和部分县公司3至5人,一般县公司为1至3人。   根据行业分布不同的情况,除现有的专业公司负责归口改造任务外,应再新设饮食业和贸易两个专业公司,以负责商业上无口可归的行业的改造任务。(一)饮食业公司,饮食业业务复杂,专门性大,对保护劳动人民健康,畅通城乡物资交流,便利来往人民的宿食,对粮食三定政策的贯彻执行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该行业的业务是逐渐发展的。因此,省上设立饮食业公司,在大、中城市、工矿区如西安、宝鸡、咸阳、渭南、三原、大荔、铜川、潼关、户县、兴平、汉中、安康、商县、延安、绥德、榆林等城市成立市、县(支)公司,负责饮食业和服务业的改造与市场供应任务。饮食业公司是两级制的公司,专区级不设分公司。(二)贸易公司在全省各地普遍成立。有土产公司的县(市),统由土产公司改组,计1个省公司,6个分公司,25个县公司;没有土产公司的县(市),新成立两个分公司,38个县(支)公司;在现花纱布公司的基础上改组26个县公司(改组花纱布公司为贸易公司的原则是:花纱布公司经营棉布业务不大,年销棉布量在两万匹以下,改组后不影响花纱布业务安排者;花纱布公司改组后的棉布批发业务,交由百货公司执行,无百货公司的县由贸易公司执行;有棉花收购业务的地区,一律未改组);在花纱布公司和土产公司基础上合并改组5个县公司。它除担负原工产公司的任务外,增加各该县(市)商业上所有无口可归的各行业的改造任务和业务经营任务;未设饮食业公司的县(市),并担负饮食业和服务业的改造任务。   四、在对私商进行改造的同时,必须做好业务安排,这是一项很重要的政治与经济工作,也是正确执行政策、完成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任务的重要关键。必须在思想上和组织上有足够重视。对此应做好三点:(一)不能因进行改造工作而影响国营商业的供销计划和城乡物资交流,严格防止市场呆滞和购销脱节的现象发生。私商原经营的品种必须保证不减少,以免影响生产安排及市场供应,并且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逐渐的增加经营品种。(二)必须保证不缩短营业时间,以便利买卖者。改善服务态度,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和公私合营商业的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三)在进行改造的同时,要作出购销计划和完成购销计划的必要措施,坚决的防止忽视业务经营的思想。如果在公私合营商店和合作商店内发生了经营品种减少,营业额缩小,商店赔本的现象,不仅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购买和出售的需要,他们将因此而对我们不满,而且对实现全面改造的要求是极为不利的。 ## 四、几件具体工作安排   一、对城市私营商业改造工作的步骤,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宣传教育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大力宣传党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政策、方针。对干部——特别是商业干部,要使他们明确认识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的必要性和正确性,使他们认识加速改造私营商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并应号召干部努力学习政策和办法,对私商要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讲明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要他们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对于其他人民群众,也应广泛宣传党的政策,造成社会舆论,取得各阶层人民的热烈拥护与支持。同时应切实掌握情况,作好内部准备工作。第二,酝酿、申请、批准阶段,(包括庆祝、安排人员和清产核资等),整个工作多集中在这一阶段,而且工作艰巨、复杂、细致、工作量大。因此抓紧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是中心的关键问题。第三,处理遗留问题,建立必要的制度阶段。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将力量转向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业务经营方面。   每个阶段各所需要的时间,因各地情况和干部条件不同,工作进度也不一致,因之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自行掌握。同时,以上三个阶段只是大体上的划分,执行中必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具体情况适当掌握;三个阶段应穿插进行,不宜截然分开。   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做到不停止营业,必须停止营业时,应将时间尽量缩短。同时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不能都停,以免影响市场供应。工作重点,应根据各地不同条件,一般先搞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然后再搞代销、经销等其他形式;但条件具备时,也可同时进行。   改造工作必须要求质和量并重,做到快和好的要求。并注意:(1)不影响购销业务,特别是新年、春节的物资供应;(2)防止私商抽逃资金;(3)做到快而不乱,要求帐帐、帐货相符。   二、试点工作。为了掌握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和指导工作,商业厅决定直接掌握三个重点:宝鸡、渭南和礼泉,再派13个工作组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具体帮助与开展工作。要求在1956年元月份完成试点任务。   三、为了加强改造工作的力量,除各地在党政领导下抽调干部具体进行工作外,省上将商业干部学校快要毕业的在职干部400多名,再从省级各公司中抽调干部100余名进行一个短时期(约一个月)的训练后,分赴各地帮助改造工作,并组织巡回检查。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工商联、民建、同业公会的作用,直接参加改造工作。   省商业厅为了加强对各地改造工作的指导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决定组织私商改造工作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事务。但各专、县(市)的商业行政机构干部力量不足,不能适应改造工作的需要,建议将专署和部分较大县(市)的商业行政机构予以充实和加强,将工业和商业分开,专设商业科,西安市辖区增设商业科。在各地商业行政机构还没有充实和加强起来之前,为适应当前改造工作的需要,决定从专、县(市)的国营公司中抽调一部分人员,组成临时工作组,集中于各该专、县(市)商业行政部门办公,以开展工作。   四、培养与训练私营商业职工中的积极分子,使他们成为骨干和核心力量,对于贯彻执行政策,完成改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后,由各地工会部门对私营工商业职工中的积极分子进行短期训练(先训练约10%左右)。此外为了有效地实现对企业与人的双重改造工作,提高私营商业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拟在西安市(包括直属县市)和各专区设立“商业职工学校”,专门负责训练私营商业的人员。   · 来源:   陕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