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为了进一步推动私营工商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   本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经过12天的时间,已于1955年12月31日胜利闭幕。会议传达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当中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及中央各首长的指示,并听取了乌兰夫主席、杨植霖副主席和各首长的指示报告。经过详细的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进入新的阶段,给我们全体工商业者提出了新的任务。为更好地完成这个任务必须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必须对私营工商业者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几年来,由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工商业者经过学习和努力,思想觉悟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但也有不少的人,虽经过总路线和宪法的学习,还不了解或不甚了解社会发展规律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止的。只有认识和掌握这个规律,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只有自己的命运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相结合起来,才有光明的前途。因此,产生各种怀疑、顾虑、动荡不安,甚至有抵抗改造等行为。所以,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达到统一认识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各级工商联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通过执委扩大会议、代表会,把这次会议的精神逐层深入地传达下去。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用新旧对比结合思想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判资本主义腐朽的个人主义思想,接受社会主义思想,以达到提高认识,掌握命运的目的。   其次,应认真做好经常教育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工商界学习组织,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根据不同时期的学习内容,及时邀请首长作报告,聘请有关部门的干部予以辅导。采取各种形式和灵活的方法,启发学习兴趣,提倡自由争论,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习方法,以达到改造思想的目的。   二、为了做好改造工作,各级工商联应积极协助政府在工商界中培养核心分子。这次会议经过传达、报告、讨论和思想检查,与会人员的思想觉悟都有提高,为今后成为核心分子在思想上打下了初步基础。但也必须戒骄戒躁,继续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这样才能永远当好核心分子,不致掉队。除此还必须在工作、学习等实际活动中培养新的核心分子,不断地扩大核心队伍。核心分子的条件是:(一)认识和掌握他们自己的命运必须和整个社会的前进方向相结合;(二)靠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三)在爱国守法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中起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为使培养核心分子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要求到1957年底,把各级工商联委员、同业委员会委员都能培养成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核心分子。   三、会议一致接受和拥护陈云副总理报告中提出的6项措施和我区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规划意见,并贯彻执行。为此,必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进行改组改造工作,严格防止抽逃资金、乱增人员、随便增薪等错误的思想行为。并提高警惕,对挑拨离间、破坏改造的坏分子,进行无情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