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五四年全国天主教工作总结及一九五五年全国天主教工作方针任务报告 ## 一   一、从一九五一年起四年来在党领导下的天主教徒反帝爱国运动获得了以下成绩:帝国主义分子被驱逐出境的已有二千一百一十人,现只剩一百二十四人(在押的二十一人,已经批准将驱逐或限令出境的二十八人,批准留下的八人,尚未处理的六十七人。)破获间谍案四十七起,其他反革命案二十余起、在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和二十一省的一百余县取缔了天主教反动组织“圣母军”,计登记退团的职员、团员一万七千余人,约占“圣母军”总数百分之七十。天主教所办的学校、医院及救济机关已为我接办。发动了教徒群众(包括一部分神职人员)参加反帝爱国运动,使他们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提高了政治觉悟,争取和控制了相当数量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一部分高级神职人员,在全国建立了二百个教徒爱国组织。我们已初步控制了若干重要城市、一部分教区以及若干农村的天主教会。   二、一九五四年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加强了天主教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继续发动了天主教徒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打击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反动分子。去年驱逐了帝国主义分子一百六十八人。武汉以取缔“圣母军”为中心发动了教徒群众的斗争,逮捕了反革命分子四人,争取了教徒群众和一部分神职人员,加强了爱国会的工作;北京搞垮了二十几个外教区(办事处),处理了其中主要的反革命分子;湖北处理了一九四九年沈家垭子反革命暴动案件,判处帝国主义分子三人徒刑,枪毙反革命神甫一人,给天主教反革命活动以很大打击;天津通过宣判“圣母军”首恶分子的罪行继续打击反动势力,逮捕了反革命分子五人;上海也在教徒和神职人员中进行了一些争取教育工作,对反动分子的某些活动,也及时予以揭露和打击;广州以处理天主教房地产为中心进行了发动教徒群众的工作;各地对“圣母年”反动活动,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与控制;不少城市和乡村取缔了“圣母军”,基本上打垮了当地“圣母军”的组织;河北保定市破获了副主教李道宁等反革命活动案件,永年、赵县、邢台和景县等教区内基本上摧毁了天主教的反动领导核心,迫使三十一名神职人员由秘密转为公开。   (二)较普遍地进行了教徒群众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有的地方组织了专门力量,经过了几个月的工作,争取了教徒群众和神职人员;有的地方发动了教徒群众参加互助合作运动;有的地方把教徒争取过来,改变了过去教徒与我对立情况,打开了落后村庄的局面;有的地方发动了教徒群众参加了防泛斗争;有的地方在取缔“圣母军”运动中,建立了一些有群众基础的天主教爱国会组织;有的地方打击了教会上层反动分子,并进行了争取教徒群众工作,使反动分子孤立起来,群众靠拢政府。在若干学校中,党和青年团的组织,进行了深入的教徒群众工作,改善了教徒与非教徒群众间的关系,争取了一部分青年教徒。在极落后的虔诚教徒中,经过了艰苦细致的工作,也争取了一部分人过来。   (三)加强了神职人员的争取教育工作,争取了更多的神职人员,其中包括一部分高级神职人员。全国多数地方都举办了神职人员学习班、座谈会、代表会、参观访问以及展览会等,各重要城市又组织了神职人员和上层教徒学习总路线、宪法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时事问题等等,吸收了不少的神职人员参加,对他们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争取了一部人参加爱国运动和靠拢政府。   天主教内的帝国主义分子虽已大部分被赶走,但天主教内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将更多地通过宗教形式控制和蒙蔽神职人员和教徒群众,因此,斗争也就更加复杂了,问题也更加多了。今后必须更紧密地结合当前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和开展天主教的反帝爱国运动。   三、几年来,帝国主义虽然遭受了重大打击,但它们仍在拚命挣扎,企图保持阵地,利用其代理人,继续进行阴谋破坏活动,准备与我进行长期斗争。   一年来帝国主义分子和反动分子,曾进行了以下反动活动:教会反动分子曾针对我总路线进行破坏,提出“教会的总路线是天国路线”,“总路线与天主教势不两立”;有的地方进行破坏统购统销,抢购套购、囤积粮食;他们又破坏宪法与普选,宣传宪法与“教规教义矛盾”,号召教徒不要遵守宪法;甚至针对我解放台湾的号召进行破坏。一九五四年十二月罗马教皇公布了致中国天主教徒的信,着重反对中国天主教徒支持人民政府及参加爱国运动。   天主教反动分子的反动活动,是受国外帝国主义分子的指使的。从梵蒂冈到新加坡和香港,形成了帝国主义策动天主教内反革命活动和培养与派遣间谍特务活动的中心和基地。黎培里早已到了台湾。被我赶走帝国主义分子,大都麕集香港、澳门等地,以各种方法指挥其在中国大陆的代理人的活动。港、澳、菲律滨等地已有十几处专门机构,收容和调练所谓“神职人员”,已发现陆续派回的即有一百四十五人。天主教地下传教活动,自一九五二年以来,已在河北、山西、河南、江西、四川、热河、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先后发现,他们建立秘密活动地点,进行阴谋活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曾进行了潜入我基层政权组织和瓦解党与青年团的组织。据最近情况看来,敌人活动的特征是:利用宗教,控制教徒群众,并运用教徒群众的力量和利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更多地采取分散活动与我进行合法斗争,来掩护其秘密间谍特务活动及其它反动破坏活动。 ## 二   根据当前敌我斗争形势和天主教工作情况,必须通过当前政治运动和结合各项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天主教徒的反帝爱国运动。一九五五年天主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发动教徒群众和争取神职人员,健全和发展爱国组织,动员教徒参加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加强爱国守法教育,分化孤立、打击教会内的反动势力,继续肃清帝国主义的势力的影响。具体任务如下:   一、继续开展天主教内的反帝斗争   (一)从全国范围加强工作,开展斗争,打击上海天主教龚品梅反动集团。由于上海天主教内反动势力相当强大,群众基础未被动摇,并受到梵蒂冈及海外帝国主义分子的不断支持和国内二十几个教区一百多个地方建立了秘密联系。上海应总结过去经验,加强宗教工作机构,订出一九五五年天主教全年工作计划,坚决执行。上海周围及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各省也应加强工作,巩固现有阵地,打击龚品梅反动集团所派出的爪牙,压缩削弱龚品梅反动集团的力量。各地应根据不同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当地天主教的工作,以支援上海反对龚品梅反动集团的斗争。有些地方,还须开展斗争;有的地方,应进一步巩固既得阵地;在教徒集中的农村,应作为乡村天主教工作的重点,逐步夺取这个阵地。   外国传教士除经中央批准留下者外,应于今年全部驱逐或挤走。外国传教士案件,能处理者,尽速处理。   (二)对天主教反动违法破坏活动,应进行必要的斗争。我们应在教徒和神职人员中广泛地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号召教徒和神职人员拥护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命令,对反动分子的阴谋活动应及时加以揭露;对其违法破坏活动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斗争;对少数坚决的反革命分子,只要有确凿证据就可以依法处理。   (三)加强隐蔽的斗争。一九五四年七月中央公安部“关于打击天主教内帝国主义势力的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中,曾具体规定了公安部门的任务,宗教事务部门的任务,应把公开的群众工作与公安部门的秘密工作适当地结合起来,以便和敌人进行公开的和秘密的斗争,从外部和内部去打击敌人。   二、加强争取神职人员的工作   一九五四年各地都加强了争取神职人员的工作,争取了更多的神职人员(包括一部分高级神职人员)。根据过去经验,争取神职人员,应进行以下的工作:   (一)必须采取长期的争取方针,进行反复不断的、艰苦的、耐心的争取工作。事实证明,凡是争取过来的神职人员,都是经过了较长时间的争取工作的。一时争取不过来的,也不可轻易放弃或予以打击;要不断地进行争取工作和巩固工作。神职人员,常常动摇于神权与反帝爱国之间,采取两面态度。我们的要善于以革命的两面手段对付之。对他们的动摇反复,应予以适当的严正的批评;同时也要照顾其困难,不宜要求过高过急;对他们的某些进步,也要加以鼓励;经过不断的争取教育工作,使他们由假爱国逐渐变为真爱国,由两面应付走向一面靠我。但表面上仍不要脱离梵蒂冈,以便保持神权和不脱离教徒群众,继续在教会内进行工作。   要根据每个神职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办法,个别的一个一个地争取。因此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摸清每个神职人员的具体情况,从政治上进行排队,订出具体争取计划,组织一定力量,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争取工作。   对神职人员一般以正面争取教育为主,但同时也要适当地施以压力,以利争取。在教育、争取过程中,要鼓励其进步(那怕是很小的进步),并适当地批判其落后或反动的一面,体谅其困难。态度要诚恳,从政治上、社会地位上及生活上予以必要的照顾,解决必需解决的困难,使他们认识政府的宗教政策,从实际生活中体验到参加爱国运动的必要。要使神职人员多多接触现实生活和进步的空气,从各方面一点一滴地去影响他们的思想,使其潜移默化,逐渐进步。   今年应慎重地处理各地在押的神职人员案件,当办的办,当放的放,处理适当,是有利于我们的争取工作的。   (二)经常对神职人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争取和平和巩固神职人员的主要方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方法之一是举办短期学习班、座谈会以及其他专门问题的学习。但各种学习都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有力的领导,坚持自愿原则,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的方针。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挥自由思想,然后才能暴露思想问题,针对各种不同思想进行教育,真正解决主要的思想问题。要适当配合形象化的教育和组织参观等,这是很有效的现实生活的教育。在学习中必须照顾他们的宗教生活以便他们能安心学习并从实际生活中理解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对已争取过来的神职人员,应有计划地加以培养。各地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培养有正义感的有现代表性的省的、市的、或一个“教区”的神职人员。主教、总主教等高级神职人员,如有培养希望的,应当把他培养成为全国性的天主上层人物。这一工作应由国务院宗教局及中央有关部门加以掌握。   通过爱国神职人员对教徒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现在有的地方,已开始了这一工作,如有的神职人员,在宗教节日瞻礼后向教徒宣传总路线,号召教徒反对美蒋条约;有的人号召教徒“做好公民,做好教徒”,河北献县神甫引证圣经箴言篇“囤粮不卖,人必诅咒他,情愿出卖者,人必祝福他。”来号召教徒卖粮食给国家;有的人对教徒讲“不生产就是犯懒罪”,“忙时,主日不罢工,主能宽免”,以鼓励教徒的生产。这种利用“教义”来讲爱国道理,把爱国爱教联系起来使教徒容易接受,是好的;但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结合不当,发生副作用,及坏分子借此歪曲党与政府的政策,进行破坏活动。   (三)争取神职人员的工作应当与发动教徒群众的工作联系起来,用群众的觉悟和群众的力量去影响神职人员。依靠群众的力量,可以支持爱国分子,教育中间落后分子,孤立、打击顽固分子和反动分子。另一方面,争取了神职人员,就更易于争取教徒群众。否则神职人员用“神权”的压力去压迫教徒,我们就难于争取他们,有时争取了也不易巩固。   (四)大力争取高级神职人员。高级神职人员是帝国主义长期培植起来的工具,是帝国主义的代理人。因此争取高级神职人员是一个更复杂、更尖锐、更困难的长期斗争。但争取了高级神职人员,就可以通过他们去控制教会及一般神职人员,作用很大,因而争取高级神职人员就成为一个特殊重大的任务。争取高级神职人员除一般的争取普通神职人员的方法可以适用外,中央提出的两个条件,现在仍是很适用的。对高级神职人员的争取、教育与管理,要有负责干部负责。   已争取过来的高级神职人员不宜随便使用,要有长期打算,负责同志要经常找他们谈话,以便了解情况,加强教育,不断对他们进行工作。   三、展开教徒群众工作   (一)结合当前政治运动和各项中心工作去发动教徒群众,组织教徒参加各种实际斗争和社会活动,这是开展教徒群众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发动群众的主要方法。我们要根据教徒群众的不同情况,去进行各种群众工作。例如在解放台湾的斗争中,我们就可根据教徒的不同情况,发动他们参加各种实际的爱国运动。在去年的防汛斗争中,武汉曾发动了教徒参加保卫武汉的伟大的防汛斗争。我们不能空谈“反帝爱国运动”,而是要真正动员教徒群众参加各种实际的爱国运动和国家建设事业,这样才能把天主教的反帝爱国运动深入下去,真正成为结合教徒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   在农村中,特别是教徒集中农村,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动员教徒参加互助合作运动,是农村教徒群众工作最中心的任务。一年来个别和方在进行这一工作中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有的地方对参加互助组、合作社的教徒的宗教生活予以必要的照顾,这样使他们更相信互助组、合作社,更愿意参加。但有些地区会发生歧视和排斥教徒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现象,如河北鸡泽县赵堡村干部说:“教徒都很落后,不能参加互助组。”因此将十户教徒互助组中开除并解散一个教徒互助组,这一决定经过二区区委书记批准,他说:“为了纯洁内部,可以开除教徒或解散教徒互助组。”这是错误的。斯大林同志曾讽刺过那些在组织农业劳动组合运动中对宗教采取的过“左”的行动说:“至于那些以取消教堂神钟来开始组织农业劳动组合的所谓“革命家”,那更不必说了。取消教堂神钟,你看这是多么革命啊!”(“胜利冲昏头脑”)   (二)建立有群众基础的天主教爱国组织。过去的爱国组织很多是有名无实的也有不少在工作上还有问题的。一年来开始建立了一些新的、有群众又有工作的爱国组织或筹备会组织。有的尚未成立爱国会的大城市,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成立正式的或筹备的组织。今后应加强天主教爱国会的工作,对那些不健全的组织应加强工作使其健全起来,健全的主要标志是要有百分之七八十教徒群众赞成,并建立包括爱国分子、中间分子、落后分子的广泛统一战线;要有教徒或神职人员的爱国积极分子作为领导核心;要有实际的爱国工作。旧有的“革新”或“三自”名称,应选择适当时机(如有筹备会筹组正式组织时,或旧的组织进行改组时)予以取消,改为“爱国会”。各地宗教事务处应加强当地爱国会的领导,对爱国组织的刊物(如“广扬”、“信鸰”、“会刊”、“导光”等)应切实改进,使其成为爱国教徒群众的读物。   (三)在天主教徒较多的学校医院、机关、农村等地方,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其他有关部门(青年团、学生会、公安部门等)进行天主教徒群众工作,首先要使这些地方的党团基层组织和干部了解党的宗教政策和当前天主教工作的方针任务,正确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教徒的宗教生活与宗教感情和习惯,与他们建立朋友的、同学的、同事的等等关系,根据党的政策进行耐心的细致的教徒群众工作。   对公教青年也要进行分化争取工作;对受天主教影响的儿童也要进行文化娱乐等工作。这方面的工作应由各地的青年团负主要责任。   此外,对天主教会的其他一些具体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例如:对天主教会的财产,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处理教会财产的原则,配合天主教的反帝爱国运动,个别处理;对天主教的国外汇款,应加强管理工作,必要时可根据专门登记条例,加以处理;对天主教的修院,应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应逐步加以管理。 ## 三   一年来我们在执行宗教政策上有了若干改进。但是目前较普遍地存在“左”的急躁情绪,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或没有认识,常常是用简单的行政手段处理宗教问题,有的人甚至企图在目前就“取缔”宗教,“消灭”宗教,搞“退教”活动。不少地方发生殴打、扣押、侮辱神甫的事件。其他歧视教徒干涉宗教活动的事例还很多。另一方面,也有右的倾向,如对宗教界的非法违法活动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听之任之;有的干部害怕碰宗教问题,怕“碰了”违反“政策”。   宗教工作的缺点也是很多的,拿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来说,我们的工作落后于实际,领导一般化,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的作风,我们的调查研究工作很差,对敌人“不模底”,工作的主动性很差,对全国宗教工作的领导很薄弱,这需要大家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应当加强干部的宗教政策教育,提高理论与政策水平,学习斗争经验,以便端正政策,更好地开展宗教工作。一年来有的地方把宗教政策向支部和全体党员中进行传达并组织学习;有的地方为了进行一定工作,首先向工作干部交代方针政策,然后进行工作;这都是好的。今后应采取更多的办法,对干部进行系统的政策教育和业务学习。要加强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把天主教的底摸清楚。   今后政府宗教事务机构应多多出面,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对宗教工作的领导,除带策略秘密性及其他秘密性者由党内发出指示外,一般政策问题,都以政府名义指导,以加强政府对宗教的管理。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