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泽东对刘少奇关于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给晋绥同志的一封信的批语   少奇同志这封信写得很好,很必要。少奇同志在这封信里所指出的问题,不仅是在一个解放区存在着,而是在一切解放区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着;他所指出的原则,则是在一切解放区都适用的。因此,应将这封信发到一切地方去,希望各地领导机关将这封信印发给党政军各级一切干部,并指示他们研究这封信,用来检查自己领导下的一切群众工作,纠正错误,发扬成绩,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改造一切脱离群众的组织,支持人民战争一直到胜利。   (附:) ## 刘少奇关于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给晋绥同志的一封信 ## 1947.04.22   (××、××、××同志:)   在沿途稍许询问了一下群众运动的情况,虽然有些地方农民已分得若干土地,有些地主被斗争,有些地方也正在进行工作,但群众运动是非常零碎的,没有系统的,因此也是不能彻底的。据六地委报告:五个县共一千五百多村,已发动者九百多村,农民已分得土地者二百多村,但这二百多村是分散在五个县,不成一片。因此,他们至今没有一个县甚至没有一个区是已经象样的解决了土地问题。地委也曾用强有力的工作团以一、二月的时间去解决一个村子的土地问题,但不能用这个村子作为出发点,去推动附近村庄的运动,把附近的问题解决,并改造区政府、县政府及区县其他机构,以便依靠这个县政府,由上而下的有步骤的发动全区、全县的群众,解决全区、全县的土地问题,并保障这个村子的群众的胜利。他们只作好一个村子,附近村子及县、区机构都不动,这个村子即如海中孤岛,十分孤立。工作团一走,群众的胜利即无保障,工作又可能塌台。这种情形,即在兴县、临县地区也有。比如郝家坡的群众胜利,如果不迅速推广,使附近村子的群众也胜利,如果不使区县政府确实掌握在群众代表的手中,郝家坡的胜利是不能巩固的。   没有一个有系统的、普遍的、彻底的群众运动,是不能普遍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目前你们的任务,就是要有计划的去组织这样一个群众运动,并正确的把这个运动到底。要使这个群众运动有很好的开始,有很好的深入和推广,又有很好的结束和转变。在以前,你们有很多的开始是不好的,所以不得不停止重来。但也有些是开始得很好的,但又是分散的、零碎的,没有把它推广和发展,甚至也把它停止下来,所以没有形成广泛的运动。这点经验应该记取。   为了要有很好的开始,不能不依靠强有力的工作团。但仅仅依靠工作团,决不能普遍解决土地问题,因为有几万个村子,我们决不能组织这许多工作团去一一解决。所以土地问题的普遍解决,必需而且主要的是依靠群众的自发运动。在个别的村子的典型运动开始后,周围村子的群众就自动照样开始,使运动成为潮流,成为风暴,才能解决问题。我们不应害怕这样的自发运动;我们正需要这样的自发运动;应加以鼓励促成,并尽可能给以组织性和纪律性。只要有真正广大的群众(而不是少数二流子及干部),只要这种运动的领导不是操在坏人手里,只要我们在这种运动起来之后,不是置之不管,而是及时派一些忠实而有能力的干部去掌握其领导,并从群众中培养教育成批的领导分子,这种运动是不会有危险的。   你们给一个工作团的任务,不应只给一个或几个村,而应给一个或几个县。虽然工作团可以亲自从一个或几个村开始工作,发动群众,但他们的任务是发动全县、全区的群众来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所以一待群众运动普遍到一县的许多地区以后,工作团的指挥位置即应以县委、县政府为中心,在普遍到几县以后,即须以地委、专署为中心。此时工作团应将原来一切机构拿到手中,发出各种号召和办法,给群众撑腰,鼓励群众,给地主及自私自利的投机分子以打击,批准群众在正义行动中所获得的一切。如此,全县、全区的问题即可解决。   在我们经过崞县时,几百户、几千户的村庄甚多。这些地方的群众运动很易成为潮流,但必须有强的领导。你们以首先集中力量解决这些地方的问题。首先选择人口最多的五、六个县来加以解决,甚为必要。山沟老区问题可以留待后来解决。在运动中要注意培养全村、全区、全县人人熟悉的群众领袖,群众有事都能找这种领袖解决。这种领袖应该是毫不自私的,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并代表群众的,作风正确,信任群众,不强迫命令群众的。这种人不论是本地人外地人,老干部或新干部均可,但必须特别注意培养正派的本地干部为领袖。只要群众公认某人为他们的领袖,信任他,有事都找他解决,在群众选举下,这种人即应成为农会会长或政府的负责人。派在工作团的某些人员,也完全不应拒绝成为某些地方的领袖。只有这种领袖成批形成,原来不好的作风才能改善,群众对党的看法也才能改变。因为以前群众是把我们某些自私自利强迫命令群众的干部,看成是党的代表人物,所以培养一些这样的领袖使他们在群众中突出,是更有必要的。   沿途听到了许多我们干部不信任群众,害怕群众的自动性与运动的自发性的例子。在某些地方,群众要斗争某家地主或恶霸,而我们的政府或干部则以各种“理由”不许群众斗争,阻止群众行动。另一方面,当群众还没有起来向地主斗争时,我们的干部却硬要群众去斗争,由农会收回许多土地分给农民,但农民不要,所以有的土地至今未分。我们干部不信任群众,违反群众路线,不尊重与倾听群众的意见,不根据群众的自觉与自动去指导群众运动,是你们这里许多群众运动失败的原因。此外,在各种组织中与地主妥协的倾向,某些分子或明或暗的有意阻碍与破坏群众运动与土地改革的现象,也很严重。在六分区听到军民关系仍是很不好。人民以至县委的干部很怕军队及军队中的人员。而军队中的人员打骂人民及地主干部者,仍大有人在,据说最近还有些发展。这恐怕与地主阶级反对土地改革有直接关系。军队中某些人员干涉地方工作,反对群众运动,打骂行为,有许多是受了地主的直接影响。这种事在群众运动更普遍深入时,还会要加多。望你们警惕!最好由政治部开个会议来检讨一下这问题。或者下个命令,叫军队必须帮助农民向地主斗争,不得有庇护地主及阻碍或破坏群众的行为。凡有个别军队人员直接去禁止群众反对地主者,准许群众捆送就近的军事机关给予处分。   六地委的同志,也不相信依靠现有的机构,能够普遍的很好的完成土地改革。因此,我把组织精选的工作团,及建立贫农小组与农会的补充方式告诉了他们,他们觉得这种补充方式是能够完成任务,并且是他们能够办到的。我还和他们讨论过,在开始时期,坏的二流子及与地主有勾结的贫农、雇农分子,暂时不吸收加入贫农小组等问题。据他们说,采用这种方式,党政民机构中恐有相当的一批干部要受到群众的反对和抛弃。因此,我也和他们讨论过如何争取与教育改造这批干部的问题。这个问题,正是××同志向我提出的问题,也是××同志曾反复考虑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原则的解决,应该是这样:一方面,我们任何干部,包括各级的负责人在内,均必须受群众的切实的、毫不敷衍的考察和鉴定。群众有完全的权利和自由批评与撤换我们任何干部,在各种会议上令他们报告工作及答复群众所提出的质问,指出他们的缺点,揭发他们的错误,选举或不选举他扪到领导机关。群众的这种权利,我们必须切实保障,使其不受侵犯。任何党政军机关,对于侵犯群众这些民主权利的任何行为,对于受到群众批评和反对的干部向群众施行任何报复的行为,应该认为是严重的犯罪,必须给以惩处。这个原则,我们应该毫不动摇的切实实行。我们不能姑息我们的干部,而稍稍阻止群众对我们任何干部,任何错误缺点的揭发与批评。应该撤换我们这些干部。因为保卫群众的民主权利,保卫群众敢于批评、揭发与撤换村、区、县等各级负责干部——人民自己的勤务员——的积极性和勇气,比爱惜我们某些干部是更为重要的,是不可比拟的更为重要的。如果群众没有这种最低限度的勇气,群众就不能压服地主阶级。群众如果还怕我们的干部,害怕我们的干部不正义的报复行为,那群众将更怕地主和恶霸。也只有充分发扬群众的民主,才能清除我们党内及政府内一切贪污腐化及官僚主义的现象,才能肃清社会上数千年来的封建残余。所以我们必须提高群众的自信力,鼓励群众这样做,鼓励群众来批评、考察,鉴定与自由调换我们的干部。对于我们干部的这种群众鉴定,应成为党对于干部鉴定的主要根据。由被领导的群众来考察与鉴定我们的干部,这在七大是已被承认了的原则。××同志如果在这一点上还有顾虑及不敢放手的想法的话,那就是不妥当的。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就是群众对于事情,对于我们干部的考察和看法,是从一个方面,即是说是从下面来观察的,所以也有一定的限制,正如我们也是从一个方面,即是说是从上面来看事情和干部,也有一定的限制一样。比如群众看到我们干部的强迫命令,但常常不能看到这个事实的全部情形。事实上我们有不少的干部是为了完成任务而这样去做的,而这些任务,或者是为着革命战争的需要不得不要求群众负担,或者是直接满足群众要求,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但是许多干部违背群众路线,没有把这些任务的意义向群众解释,而用很恶劣的方法去执行,这就造成了错误。干部们所以犯这种错误,有的是因为他们违背了上级的指导,有的也因为上级没有好的指导。此外还可能有些任务,其本身就有问题,就需要依照群众的意见加以修改。群众因为不明了全部的情形,他们对于我们干部的批评与鉴定,是免不了会有一些偏向的。所以我们必须综合这两方面的观察——群众的观察与我们领导方面的观察,才能有较正确的观察。这是斯大林在一个报告中说过的,我们也应该应用来解决你们那里的实际问题。因此,我们应该一方面放手发动群众的民主,让群众对我们的干部作自由的选择,但在另一方面,你们必须公开在群众中宣布这些干部的错误与缺点,绝大部分应由领导机关负其责任。领导机关应有足够的自我批评,号召干部改变作风,承认错误,以发动群众中的民主,才能使干部服气,并减少地主分子利用的机会。同时,对于被群众反对与撤换的干部,应该采取一律争取教育与改造的方针,调他们到训练班或党校进行改变作风的学习及人民立场的学习,在学习以后有进步者,可派他们到外县、外村工作,给予重新取得群众信任的机会。如此,可免抛弃一些可改造教育的干部,也可减少坏分子鼓动的借口。只对于那些犯了罪需要审判的人,及拒绝争取、拒绝学习的人,才不应去可惜他们。我想,实行这两方面的办法,是不会有大的错误的。××同志与××同志所顾虑的问题,或可得到统一的解决。不知你们以为然否?   我在路上想到的一些问题,就是如此。特写给你们,作为你们的参考。   祝你们胜利!    刘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