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山“有关商业方面的几个问题”   <商业部部长、曾山>   (1956年7月在国务院第四办公室、第五办公室、第八办公室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民主建国会召开的工商座谈会上的发言)   (各位朋友,各位同志:)   在这次座谈会上,各位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现在,我仅限就商业方面的几个问题,发表几点意见。 ## 一 关于小商小贩问题   我们完全同意陈云副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发言中规定的办法贯彻执行后,小商小贩现有的困难,基本上可以解决。除了陈云副总理在发言中已经说到的以外,我们还准备实行以下的办法:   1.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商业和小商小贩之间在销售商品上应当大体上有一个分工。有些由小商小贩出卖的零星商品,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商业在零售方面可以少卖或不卖。零星商品的批零差价应当适当扩大,恢复与全行业合营以前相类似的状况。   2.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指定的合作小组批发站(或称中心商店),应当按照各地小商贩不同的收入情况,区别小商贩中依靠商业为主要收入或以商业为辅助收入的不同情况,使各地各类的小商贩都能获得必需的收入。采取的办法,除了陈云副总理已经指出的各项办法外,在小商贩不能维持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代购、代销手续费。   3.通过以上办法,在一个地区和一个行业中,仍有困难的,由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吸收一部分,合并一部分,还可以通过调整商业网向外地迁移一部分,以便把小商贩完全安排下来,使他们得到应得的收入。这个措施,也包括服务性行业在内。   4.公私合营商店和合作商店原有的辅助劳动,现在还未安排的,尽可能吸收安排为辅助劳动,或安排作其他工作。   6.由于农业生产合作化的高潮,农民要求商业网下乡,挑担子,设铺子,都很欢迎。这些人的来源,可由县城、集镇合作小组派下去,并吸收农村中原来的经商户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经销、代购、代销店或流动的肩挑小贩。 ## 二 关于工商关系及选购问题   我们完全同意陈云副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第二次发言。我们认为陈云副总理提出的八条办法是克服目前工业生产中花色品种减少、产品质量下降的现象和商业中货不对路、这里积压、那里脱销的现象的主要办法。在实行这种办法之初,由于经验不足,困难是会有的,市场上也可能发生某些混乱现象。但只要全国各地工业、商业部门和工商界人士在一起共同协商,实事求是地商定妥善可行的办法,从小规模的试验开始,有步骤的逐步试办,我们相信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市场上的混乱现象是可以减少的,新的商品流通的规律是可以摸索出来的。在实施办法上,我们有以下几点意见:   1.继续采取统购包销办法的大宗商品,从现在起,就可以由工、商两部门协商,把加工订货办法逐步改成作价收购办法,把商业利润的大部分转移到工业方面。我们建议首先从棉纺织业做起。   2.实行选购的商品,可在今年下半年重点试办若干种。具体品种请工业部门提出意见。在试办的初期品种不宜太多,以免对生产和市场的影响面过宽,但也不宜过少,以免选购的单位不够往返路费,无法达到选购的目的。   3.适宜于实行选购的商品,但目前还不立即实行向工业生产部门选购的,我们拟选择针棉织品先行试办商业部门的内部选购。即商业部门对工业部门仍然采取完全包销的办法,但在商业部门批发站、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与合作小组之间,完全开放在一定计划指标控制下的自由选购。   4.凡是实行选购的商品,我们认为工厂可以自销,也可以委托商业部门代销;可以批发,也可以零售,可以由一个工厂自己推销,可以几个工厂联合推销。采取以上那一种办法为宜,应当由工厂根据经济原则来确定。商业部门认为工厂多设推销机构对工业专心改善生产是有一些妨碍的,同时也会使市场混乱,因此对于选购剩下的商品,商业部门将以竞争性的较低的手续费来承担代销工作,尽量做到工厂乐于委托商业部门代销。为了使商业部门在销售上有积极性,我们将在各地组织专门为工厂推销服务的代销商店,这种代销商店只依靠很低的代销手续费来维持开支。   5.同意为选购商品设立邮购部,并经常召开物资交流会。   以上只是我们的初步意见,提供各位参考。商业部现已召开各省市商业厅`局长会议,拟对这个问题作专题研究。我们希望工业部门和工商界人士也广泛地展开讨论,以求共同拟订出妥善的实施办法。 ## 三 其他几个问题   1.已经分配工作的批发私商,分配得不恰当的,或薪金待遇过低的,责成分配地点的商业厅、局和专业公司加以调整。其中有业务经验的人,应当分配到从事原来业务的工作岗位。凡是应当安置而尚未安置的批发私商,应加以安置。   2.目前首先解决国营商业的工时问题,在大中城市中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但必须采取各种办法,达到不减少商店对外营业时间。在取得经验后,再解决定股定息的公私合营商业和合作商店的工时问题。经销、代销小商贩的工时,不宜于作统一规定。   3.省、市以上各商业专业公司和批发站,都准备立即着手组织业务改进委员会,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吸收有经验的国营商业工作人员、私方人员和店员参加,以便学习我国商业中原有的有用的经验来改进和提高商业工作的水平。   以上各点,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