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瑞卿同志在三长联席会议后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发言(记录稿)   (同志们:)   会议开了四天,很多同志都作了发言,虽然还有不少同志还没有发言。但是大家都听了总理的报告,问题都清楚了。因此,会议开到这里可以结束了。希望大家回去之后,按着总理的指示,很好的把工作布置一下,对过去的工作要很好的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主席指示的:“不要因为我们工作已有很大成绩,而把缺点、错误掩盖起来”。因此,我再着重的把如下三个问题重复的说一遍:   一、党中央最近对于肃反问题有五点主要指示,即五点肯定,为了引起各位同志注意,我再讲一下。一点是:过去大镇反的成绩是很大的,是必要的,是正确的;第二点是,去年的内部肃反、社会镇反都是必要的,是正确的,成绩是主要的;第三点是,有反必肃,内部肃反剩下的约一千万人,应该用更加妥善的方法搞到底;第四点是,杀反革命分子要极少,只杀应该杀的极少数,但不废除死刑;第五点是,目前不能大赦,只是有计划的依法分批释放,大冷战暂时不判不放,因为群众不答应,在这五点肯定之下,一切应该纠正的错误,必须纠正,一切应该改良的地方,必须改良。   二、为了很好的贯彻这次会议,搞好三个机关的关系,绝不能认为我们成绩很大,而骄傲自满,看不到有缺点和错误,这是不对的,应该注意,要作到互相制约,就要唱对台戏,这对于改进工作有极大的好处。但是在这次回去检查中,也要防止产生别一种偏向,就是不能因为检查错误而认为一切都错了,否认已有的成绩。因此,必须采取正确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对于检察院、法院给我们提出的缺点和错误,这是极大的好事,应该采取热诚欢迎的态度,不够准确也没有关系,因为最后是以事实为根据。今后应当注意唱对台戏,不要怕别人反对。有什么可怕呢?如果你错了经过人家的反对,使错误得到纠正,这岂不很好吗?如果你没有错,人家反对错了,哪也不要紧,因为事情的真象总可以弄清楚的,据说现在黄绍亚,平均每天接到三封信,对他表示“拥护”,这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他是代表着一部分人的,如果我们不注意,不主动改正缺点和错误,不作一些工作上的改良,不认真遵守法律,那末人家还要抓辫子,这种对台戏到明年就可能唱得更凶。总理今天说:将来在人代大会作答复可能不是我一个人,可能要大家分头答复,请同志们注意。   三、这次检查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推动工作,不是为了追究责任,今天下午总理已经在报告中说过,我们要重视错误,但是不管检查出有多少错误,只有对那些少数的坏分子或反革命分子故意从中破坏和违法者需要处理和依法惩办外,对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主要是通过教育说服的办法来加以克服。   这次检查工作,我们要首先搞一些典型调查。例如开展内部肃反运动,是由搞出了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典型后,我们才知道如何搞内部肃反运动。对于新区可以大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从浙江、安徽的两个典型,就知道在新区能够大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因此,我们这次检查工作,也要首先善于搞典型。中央公安部配合两高及司法部决定派出六个检查组,共同下去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应该注意抓住解决两个问题:   (1)劳改队问题。对已经搞得很不好的劳改队要重点检查纠正,如江西鄱阳湖劳改队等。今后对劳改犯不要劳动时间太长,要给他们吃饱,不能随随便便打死犯人,很多不文明的事要纠正,零用钱要发一点,奖励制度要搞好一些。对劳动犯人较多的地方如黑龙江、青海、内蒙、四川、云南等省或自治区要特别注意检查,纠正缺点改进工作。但要注意在强调进行政治教育的同时,不要放弃从劳动中改造他们,也不要放松应有的阶级警惕。改善生活不要超过当地农民或工人的生活水平,高了就要脱离群众。对劳改干部的工资要调整得合理一些,福利也要搞好一些,现在搞得不好,有些地方搞得很不好,必须搞好。总之,一切缺点错误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迅速加以改正,要花一些力量来改正。至于同志们提到把劳改工作交出去,我是同意的,但是正如有些同志所说,交给谁,可能交出去又要收回来,这一点要看到的。就是要交出去,也要把现在的缺点错误纠正了再交,不能把烂摊子交给别人。   监狱问题“对监狱要改善。总理不是说英国一个人看了上海西牢后,回来告诉他搞得不好吗?请上海注意加以改善。当然,上海的监狱,决不是最差的。   存留于公安环节上的积案,必须迅速清理。老弱病残犯人和一部分女犯人,凡能释放的,主要是能取得群众同意的,应当清理出来准备经法律手续释放。   (2)对检查出错捕的人,特别是劳动人民要立即释放,要向他本人道歉,甚至赔偿损失。   几个具体问题:   一、电话联系。大家回去之后,向党委把召开会议的情况汇报一下,并于25日到月底之间把省、市委意见用电话告诉我们。今后规定每20天用电话联系一次。我们打电话分工是:华东是我,中南是杨付部长,华北是徐付部长,东北是汪付部长,西南是周付部长,西北是王付部长。你们回去向秘书交代一下,我们也交代给秘书,大家都应该主动联系,公安部凡是有部长出了门,由家里的部长代替,各省的厅长不在的话,亦可由付厅长代替。   二、今后对敌斗争的主要锋芒。是打击现行破坏活动,在打击现行犯中,要特别注意完成破案任务。教育大家仍要提高警惕,绝对不能放松打击敌人的现行破坏,江苏有一个专区有一百多个现行案件,由于怕检查犯错误,而不敢捕应捕的人,这是不对的。   广州市薛燄同志所谈的关于特殊案件的处理审判问题,公安机关可商同检察院、法院,按照法院组织法所规定的特别情况内的审判制度,加以处理,可不采取公开审判方法,但在这样作之前,要通过党委统一加以研究,然后三个部门共同执行,不要神秘化。   三、对法院提出的七条检查范围,我已同高付院长说过,可以再研究一下。请你们在执行中注意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把条文搞得更明确更全面些。   四、兵役登记,今后不要公安部门搞了,我已向王平部长讲了,他说他们也派出工作组到下面考察了一下,同样感到公安部门搞兵役工作有很多困难,同意不用公安部门协助登记了。   五、警卫工作按规定完成不了的,可以允许推迟,请大家把意见提出来,我们加以研究 。   六、内部肃反还要按计划执行不变,仍继续搞下去。广东的问题请冠庆延同志回去与同文敏生同志研究一下,如果真的内外肃反完全停止了,就值得考虑。   来源:《公安会议文件选编,1949.10-1957.9》195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