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志关于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发言(节录)   <沈阳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志>   [这是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志,在沈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发言。他概略总结了对资改造的成绩和问题,同时提出了对公私合营企业改组、改造工作一些措施和意见。]   全市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今年1月出现了高潮。我们已完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完成了由资本主义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同时我们已把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基本全部组织起来,实现了合作化。小商店、家眷铺、摊床、摊贩,一小部分也参加了公私合营,或直接吸收为国营商店的工作人员,有20%左右的组成合作商店,其余除由市场自由进一部分货外,主要为国家经销代销。这就标志着我们市内的阶级关系已起了根本性变化。总的看来,从批准公私合营到清产核资、人事安排,从批准合作化到建社、整社,运动基本是健康的。接着我们又进行了初步的经济改组与商业网的调整,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尚未完成。   由于生产关系已起了根本性的变化,在生产与经营上一般均已明显的表现出社会主义改造后的优越性:   在工业方面:随着私营工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就便于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和有计划地进行经济改组,便于调整机器设备和劳动组织,因之初步改变了过去私营时期的分散落后与生产无   计划情况。同时建立与健全了质量检查、技术保安、人事考勤等必要制度,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了产品的产量、质量与降低了成本。如农具行业69个小厂,过去不能生产出完整成品,更不能承揽大宗任务,改组后组成了6个主体厂,调整了劳动组织和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了企业潜力,因而按期完成了国家安排的5万台双轮双铧犁的农具任务。每台犁的成本较合营前降低了24.87元。又以第一工业局所属公私合营工厂为例,今年第二季度完成了5086.3万元的生产总值,较本年第一季度提高了38.8%,较去年同期提高了一倍半;劳动生产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52.5%。   在商业方面:(1)保持了原供销关系,并建立了新供销关系,大力组织了货源,增加了品种。如百货业由5542种商品增加到10834种。文化用品业由原546种,增加到1550种。由于品种增加,货色齐全,营业额有显著提高。如日用百货等34个行业,合营后本年四五月份卖钱额为1149.7万元,较合营前1955年同期的317万元增加了三倍;(2)提高了职工与全体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转变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如百货总店,到5月止就有373名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有184件生效。文具业私方人员范裕光研究了市公司常年积压的硫酸纸,代替描图纸问题,解决了商品积压和描图纸在市场脱销问题;(3)保留与发扬了原企业专长。对原私企的优良的进销货制度,营业时间、经营方法,如“送货到门”、“函购寄运”、“保修”、“分装”等都继续加以保留和发扬,受到了群众的欢迎;(4)根据情况在改组过程中建立起人事管理、考勤、学习等各项主要制度,建立了正常工作秩序。   在手工业方面:(略)   由于社会主义革命高潮来势迅猛,过去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很难适应这个改造高潮的要求,加之我们政策思想水平低,预见性差,计划不周,控制不严,深入调查研究与进行具体指导不够,因此在工作上也产生了比较严重的缺点和问题。这主要表现在:①企业改组改造开始的时候,某些行业曾出现了盲目合并过多的现象,改造生产与经营上的混乱,供销关系、协作关系中断,特别是手工业表现较为严重。虽为期很短,确给生产带来相当损失。另外,在工业改组方面,考虑产品性质相近方面多(这是对的),对过去在生产上长期协作方面考虑差,因此,将产品性质相近的工厂,虽距离甚远却划到一起,对距离很近而有长期协作关系的工厂却又划到另外很远的工厂去。这就人为的割裂了原有的协作关系,造成经营管理上的困难。②在商业网的调整中,注意管理方面与经济核算方面多,考虑便利消费者的需要差,因此有些行业撤点不当,品种花样减少,轻易的改变了原有的经营习惯和好的制度,造成群众不便。③在动员组织合作商店(小组)时,贯彻自愿互利精神差,错误地强调分区划片,以大带小,以富带贫,因此有些小商小贩虽然勉强组织起来了,而经营积极性不高,又加管理人员多,开支费用大,国家不经营的细小商品与土副产品自由进货减少,使成员收入减少,也影响人民的需要。④在手工业方面,……还较普遍地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思想,只顾大批加工订货,不愿生产细小零星产品;不愿生产利润小的产品,致使品种花样减少,市场脱销,人民不便。以上存在这些问题,是我们在工作上前进的一些问题,有的已经得到解决,有的正由有关部门积极设法解决。现在我就以下几个问题,发表一点个人极不成熟的意见,供大会参考。 ## (一)对合营企业的改组改造工作。   合营企业的改组改造(包括商业网的调整)是一项极其复杂、细致而又艰巨的工作。因为私营工商业由于过去盲目的发展,一方面表现了分散落后,设备不平衡,劳动组织与各项制度不尽合理,经过公私合营,生产关系虽已发生根本变化,但还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逐步地适当地进行改组改造;另一方面,这些企业过去的供、产、销关系、协作关系、进销货关系、经营管理制度和人事、福利制度等问题,又有其长期形成的历史特点与各方面的有机联系,如果我们事先考虑计划不周,轻率从事,往往由于某些制度的变更,组织与设备的调整,尤其迁并厂、店就要给生产经营、供应需要、从业人员的收益与生活福利以及其他方面带来严重的损失。企业改组改造最根本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经营管理方式代替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式,挖掘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工业上,应与确定生产方向相结合,努力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和降低成本;在商业上,增加商品种类,扩大推销,满足市场需要。因此,企业的改组改造时,必须采取非常慎重稳健的态度。   根据已有的初步经验,进行企业的改组改造工作,首先,应该按行业制定规划,分批分期地根据需要与可能来进行,不应机械地受到时间的限制。规划中应把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与自营的各种经济类型通盘加以考虑,要估计到将来发展变化,要保留名牌厂、店和名牌货、经营特长与技艺,要有利于生产经营和职工生产生活的方便,要有利于消费者,要注意经济核算,尽量利用原有设备,除非为了解决关键性的生产问题一般不应花钱或少花钱。我市原私营工业与各方面特别是国营工业协作任务甚大,在考虑企业改组时必须保留一定的协作力量。对原有制度办法,应采取分析批判的态度加以取舍,对生产经营有用的,必须保留下来。其次,必须围绕搞好生产与经营,保证企业的改组改造与生产经营两不误,这就要妥善安排实现企业改组改造规划的具体行动计划,事先做好生产、人事安排、思想动员、职工福利以及调整设备等具体管理工作,不要因为这些工作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为了完满实行企业的改组改造,必须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多与有经验的业者和工人、技术人员充分进行研究,能事先由同业公会或私方有关人员提出方案亦可,并应广泛征询有关部门与当地居民的意见。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具体了解情况,确实根据主客观条件完全有把握地进行,这样才能避免产生偏差和错误。 ## (二)对各类小商店、固定摊床、流动摊贩的改造问题。   他们所属的行业主要是:食品杂货、糕点糖果、干鲜果品、干鲜蔬菜等行业,他们的零售额占的比重很大,与人民日常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同时,这些分散在居民中的小商小贩是我们商业中今后长期需要的一种形式。小商小贩是商业中的独立劳动者,在我市人口中亦占一定比重。因此,必须把安排整顿与改造小商小贩作为全部商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已组织起来的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共负盈亏的合作商店(小组)约占20%多,其余部分是给国家经销、代销或由市场自由进货或部分由市场自由进货,仍照旧独自经营。对尚未组织起来的家眷铺、固定摊床、流动摊贩应在自愿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各负盈亏的合作小组(10户、15户、20户等为一小组),一般不设脱产人员。这种形式可以保持他们原有的经营积极性。先从困难行业、困难户着手,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不愿参加的应让其自营。也不能一个个都组织起来。对于那些有条件参加合作商店的,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也可以参加合作商店或单独组成合作商店。对于流动摊贩一部分需要就业或还乡生产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就业或还乡参加农业生产。以流动摊贩为生或为家庭生活收入所不可缺的,应帮助他们解决经营上的困难和加强管理。对已组织起来的合作商店(小组),尚未进行整顿巩固工作的,继续进行巩固和整顿工作。在进行巩固整顿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作商店(小组)人员不宜过多,一般以5~10名为宜。对于辅助劳动应尽可能给予安排。对有些户已参加合作商店(小组),但申请退出,应允其退出单干,但必须注意不应动员强迫其退出;(2)必须贯彻勤俭办店(组)的方针,脱产人员应少设或不设,将资金要用到商品流转中去;不应不适当的增加固定设备,尽量利用原有设备;(3)保持过去经营特点:手续简便、经营品种零星,营业点分布面广,营业时间长,以便利群众的需要;(4)收益分配的问题。首先要保证每个成员的工资不低于合作前的水平。在搞好经营的基础上,应逐步地适当地提高其个人劳动收入,但应略低于国营商业增薪后的工作人员的工薪水平;现在比国营商业高的亦不要降低。工资的形式,以死分活支,固定工资加奖励的方式为宜。应根据合作前的每个人的实际劳动所得,目前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服务态度进行评定,反对平均主义倾向;入股的投资可以给股息,息率可稍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按季或按年发息一次;再次如有盈余应提出公积金、公益金,多余可以多提,少余可以少提,没有可以不提。 ## (三)关于工资福利方面问题。   1、公私合营企业的工资福利问题。公私合营企业的工资高低不一,参差不齐,有几种工资福利制度。由于迁并厂店,在同一企业中工资福利费待遇也不同。这种现象如果长期不解决,会影响团结,影响生产。但这也是过去长期形成的结果,根据现在条件还不能一下子全部解决,必须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的原则是不降低原有从业人员的过去劳动实际所得,今后要在发展生产搞好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收入;调整的方针是:同当地同类的国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比较起来,高的不降,低了的根据生产情况和企业的可能,分期或一次予以提高。根据国务院的指示,上半年一律不动,下半年中央要召开专门会议来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应调查研究情况,提出方案报省及中央参考。对原私营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各个企业应在今年下半年还清,应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订出偿还计划,取得工人同意,按期偿还。   原私营企业的生产保安设备是很差的,为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今后企业的投资中应注意增加安全设备。各企业应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对妨害工人健康和危害工人安全的严重不良状况,必须迅速设法加以解决,并应加强工人安全生产的教育。同时合营企业的奖励基金应适当多提一些,除一部分用于奖励先进生产者外,其余应用在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福利设施上(如医疗、托儿所等),随着各种福利设施的增设,对过去一些不合理的福利制度应逐步取消。   公私合营企业私方人员的疾病医疗,企业核定资产在2000元以下的私方人员,本人的疾病医疗和病假期内的工资支付办法,都应该按照本企业中职工的待遇同样办理;企业核定资产虽然超过了2000元而有困难的私方人员,本人的疾病医疗和病假期内的工资支付办法,也可以参照本企业职工的待遇办理。   2、新参加合作社的社员,参加合营工厂的与合营商业的小业主的工资,由于过去无工资标准,到现在还是采取借支的办法,已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的积极性,必须对他们的工资很快进行评定,不要等着和其余的已有工资标准的统一调整。评定后以前借支的多者不退,少者补齐。 ## (四)关于定息问题。   根据陈云副总理在全国人代大会三次会议上发言的指示:在息率方面不分工商、不分大小、不分盈余户、亏欠户、不分地区、不分行业统一规定为年息5厘,即年息百分之五,个别需要提高息率的企业,仍然可以超过5厘。本市决定在8月份发放一次上半年的定息,以后按季发息。为了做好发放股息工作,我们必须结束清产核资的遗留工作,使资方人员投入企业的资金确定下来。对债权、债务、呆滞物资,均本着“从宽处理”和“尽量了结”的方针,即速处理完毕。所谓“宽”,就是对财产清理估价有关公私关系方面的问题,如关于机器、设备、房屋、土地的估价和对私营企业公积金的处理,如对于家店(厂)不分的企业的生活资料的处理,和对于可能被合并或被迁移的小企业的财产估价等问题的处理,凡是可以从宽的就都从宽处理。所谓“了”,就是对企业原来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关系,包括企业原有的债务,呆滞物资和其他财产关系等等,能够了结的,都尽量了结。   此外,在合营高潮中有不少工商业者积极争取立功,献出了帐外资金(机器、房屋、金条以及部分生活资料)投入新的企业,我们认为这种举动是工商业者积极进步的表现,是值得欢迎的。但这不是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因此,除原企业清产核资以外的增资财产,原则上一律退还。如果已变卖或因生产需要使用掉了的,根据当时卖价和现在市场价格折价偿还。虽未用掉,如属生产资料确为生产急需的,可以经过本人同意合理折价购买。如果有的业者家庭生活确不困难,实在不愿政府退还,应经市有关业务主管局批准,方可收留。另外有的企业如因为清产核资遗留的问题牵涉太广,一时不能清结,则可先付息一部分,俟以后再据实调整。 ## (五)公私关系问题。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本着“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精神,对资方实职人员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一般均表示满意。在工作中又基本上贯彻了有职有权,协商共事的原则,依据资方的特点和专长与公方代表进行了分工,公方代表对私方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一般均给予了支持和帮助,对某些职工不尊重资方领导的现象也及时进行了说服教育,对他们工作中的成绩和缺点作了必要的鼓励和批评。加强了对资方人员学习的领导,解决了资方人员的思想疑虑,对他们生活中的困难给予了适当的照顾。因而激发了资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坚定了接受改造的决心,使他们感到公方干部对自己关怀,真实、诚恳,帮助甚大,感到有职有权,有的说:“共产党真是说到那,作到那。”表现在工作上则是早来晚走,深入车间与工人一道研究生产,表示一定要把技术能力献给国家。据10个公司的调查,在开展社会主义竞赛过程中有148名资本家受到了物质奖励。因此一般地说公私关系基本上是正常的。   但也有少数公方干部工作方式、方法生硬,民主协商精神差,不善于发挥资方人员的积极作用,对他们工作、思想缺乏具体的帮助和指导,形成公方干部揽权,私方无事可做,工作缺乏具体的分工,或分配他们的工作与职务极不适应。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资方人员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资方人员,特别是安排在担任较重要职责的思想顾虑多,认为自己缺乏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感到担子重,怕做错了“沾包”,因而在工作上束手束脚,不敢大胆负责,事无大小,均问公方,形成守职而未能尽责。同时也有极少数资方人员,对社会主义改造抱着消极态度和抵抗情绪,工作上不负责任,施展两面手法,阳奉阴违,表面尊重公方领导,暗中破坏团结,挑拨工人及资方人员与公方干部的关系,对工人积极分子进行报复,有的说:“不好就整他(指工人),这不是他们监督咱们的时候了!”以上所有这些都是妨害公私关系的融洽和正常的。   此外,也有些职工群众由于在合营前受资本家的剥削压迫,合营后阶级对立情绪仍未消除,对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认识也还不够,当安排资方行政领导职务后,则表示不满,认为“是资本家改造我们,还是我们改造他”;“过去受他剥削,现在还受他管”,因此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资方人员所布置的工作抱着拒绝的态度,或有意使资方领导为难,因而也影响了生产或经营。   我们必须认识公私之间,私方与工人之间,尤其公私之间,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合作共事关系是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为此,合营企业党的组织与公方代表,首先必须认识和充分地估计到资方人员在生产经营上的积极作用和逐步改造成为劳动者的可能,根据党的政策,根据工人阶级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精神,负起积极团结、教育、改造资方人员的责任,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挥有利于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认真贯彻有职有权、协商共事的原则。在工作上要明确分工,给予他们应有的信任,使资方人员参加应该参加的行政业务会议,阅读应该阅读的行政业务文件,对他们在工作中的创议和成绩,要积极支持和鼓励,缺点与错误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进行诚恳耐心的帮助和批评,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做到有功则偿,有过则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应该承认,他们绝大部分是有经营生产的知识和经验专长的,应尽量发挥他们的所长,为国家生产建设服务。并应充分认识只有搞好合作共事的关系,才能发挥他们在生产、工作上的积极性,才便于对他们进行思想改造。   另一方面,资方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政策是要消灭资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分子来说,是要把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发挥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共同建设繁荣、幸福的完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伟大祖国。这个政策,马克思、列宁早就提出来了,但在世界上具体实行中国还是第一个。这个政策对于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及资产阶级分子都是有利的,因此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因之今年一月形成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敲锣打鼓,要求公私合营,庆祝公私合营。在企业的合作共事中,资方人员在工作上有顾虑,不敢负责,有意见不敢提。这些想法都是不必要的。资方人员必须一方面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中,不断地进行自我改造,提高自己的社会主义觉悟,同时应根据自己的职权,大胆负责,积极工作,敢于坚持真理,纠正错误;同样应主动的与公方人员及职工搞好合作共事关系,合营前对某些工人造成不满的行为,工人如仍有意见,应选择适当场合进行检讨,公方人员应帮助私方人员向工人进行检讨,以化除隔阂,达到团结。今后有关业务局与工商联、民建会应根据社会主义改造中的问题,公私关系与各方面的思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召开大型、小型或专业性的座谈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情况提出批评,以改进工作,增强团结。中央已作出了榜样,我们要很好学习,今后应每两三个月召开一次。并根据工作情况,召开公私双方代表会议,以交流经验,提高认识。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经过一定时期,公方与私方、私方与职工,一定能够搞好合作共事的关系。   来源:辽宁卷沈阳分册编委会《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辽宁省卷沈阳分册》 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