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庆施关于发挥资方人员的积极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报告   <柯庆施>   [此件为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在上海市人代会一届四次会议上作的题为《调动一切力量,积极发挥上海工业的作用,为加速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而斗争》的报告的一部分,即有关对资改造的部分。]   上海的资方人员在全国所占比重很大,调动这一部分力量,使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现在全市私营企业已经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半年来,我们做好了公私合营企业的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和初步做好了厂店的人事安排工作,专业公司的人事安排正在进行,这些问题大体上可以解决。目前较重要的是搞好公私双方共事的问题,这方面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下列几种:   (一)公私双方共事关系较好,公方代表在工作中对团结资方人员共同积极工作比较注意,并且能热情帮助资方人员的改造;资方人员也能积极改善经营管理,公开技术,努力改造自己,参加竞赛,发挥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公私双方都担心搞不好关系会对企业生产经营有影响,但他们摸不出一套共事的经验,因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上“相敬如宾,相安无事”,没有充分发挥资方人员的积极性。   (三)公方代表只注意自己埋头工作,事事包办,对团结资方人员共同工作注意不够,遇事不找资方人员商量;另一方面,资方人员有意见不提出,消极依赖,不主动争取工作,不努力改造自己,感觉“无事可做”。   (四)双方处在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上,往往相互间强调对方的缺点,看不到对方的优点,加之态度生硬,形成一种不协调的关系。   上述的几种情况,第一、二两种是多数,第三种也有相当数量,第四种数量极少,但却是比较严重的。我们对于那些不正常的现象必须进一步加以分析,找出问题关键所在,加以合理的解决。   首先,必须认识公方代表、职工与资方人员的关系,在生产关系起了根本变化之后,已经从过去的劳资对立开始改变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同工作关系,这种共同工作的关系,又是阶级关系。由于过去政治经济条件不同,双方在思想上、观点上、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些都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如果认为合营之后双方没有一些隔膜与距离,这是不符合事实的。要进一步搞好这种共同工作关系,还需要克服许多矛盾才能前进,这必须要经过一个过程,如何缩短这个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特别是公方代表要善于积极帮助资方人员得到进一步的改造。   其次,双方的思想认识上还有不正确的地方,我们还有一部分公方代表和职工对资方人员在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可能发挥的作用认识不足,或者对资方人员这几年来的进步估计不够,他们往往从主观出发,认为资本家“只会剥削,没有用处”,或者是把资方人员看成“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因此对待资方人员往往独断独行,包办代替,遇事不协商,以骄傲自满代替谦虚态度;另一方面,资方人员在合营之后,看不清自己地位的改变,没有发挥积极主动的精神,而是存在一种自卑和依赖的心理,有的也认为自己有老一套生产经营经验,看不起公方代表,自以为是,不虚心接受公方代表的领导和向职工学习,努力改造自己。同时,合营企业的公方代表、职工与资方人员是初次合作共事,缺乏一套共事的制度和办法。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在公私共事关系上,自然难免会发生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为了搞好公私双方的共事关系,公私双方必须共同努力。资方人员应当看到自己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并且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上有一定经验,因而对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可以而且应当起积极作用的;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自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处于剥削的地位,必然会存在着一套资本主义的经营思想和作风;尤其重要的是资方人员要看到公方代表勤勤恳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因此,应当虚心接受公方代表的领导,学习他们的优点,而且要欢迎各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努力培养自己的劳动习惯、劳动观念,提高自己的政治认识,认真学习社会主义的企业管理方法,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竞赛,勇于对自己的资产阶级思想作风作斗争,使自己逐步改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劳动者,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在这方面,工商联也应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合营企业的公方代表、职工和共产党员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根本变化后所出现的新情况,肯定资方人员的文化、技术和有用的经验,都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因素,妥善地处理这一共同工作的关系和阶级关系。为此:(一)必须贯彻执行“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资方人员的工作,根据他们的特长和特点,明确分工,使他们有职有权,帮助他们尽职尽责,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挥专长和积极性。克服有些公方代表事事包办,遇事不和资方人员商量,也不很好尊重他们的意见,或者怕搞坏关系,不和他们打交道,工作缩手缩脚等作法,必须拟订一套公私双方共事的制度和办法,使资方人员能够看到与业务有关的文件和参加应该参加的会议,以充分发挥资方人员的积极作用。(二)在实际工作中更灵活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又鼓励又批评的方法,对资方人员工作的成绩和积极作用要给予实事求是的奖励和表扬;对他们的缺点和错误,要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帮助他们认识和纠正。对他们一切有用的知识和经验,应当虚心地向他们学习。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凡是正确的,应该很好加以接受;凡是不正确的,应该进行适当的解释;如果有少数人恶意破坏,就应该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斗争。(三)应当支持他们参加工商界政治学校,企业内部还必须组织他们参加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以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四)要关心资方人员的生活。有困难的要适当照顾,疾病医疗也应加以帮助。在业余时间,也要吸收他们参加职工的文娱活动,增加日常接触,消除隔阂。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小业主和小商贩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所存在的许多问题,必须进一步予以合理的处理。过去我们在这些方面是做了许多工作的,也是有成效的。但是由于上海小业主和小商贩人数众多,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对这些方面的工作缺少经验,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于小商贩的业务安排,对于小业主的房屋、资财的处理和对小业主本人及辅助劳动的安排等。这些问题处理是否得当,对上海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是有很大关系的。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私营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指示》,各有关部门必须根据这一指示,切实予以处理。   如果我们做好了以上这些工作,我们就可以使绝大部分资方人员和小业主、小商贩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得到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积极因素。在这里必须指出,各专业局、专业公司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领导上必须加强对公方代表的教育培养工作,总结公私合营企业中已有的经验,整理制订出一套办法。   来源: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等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上海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