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光在广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节录)   <广州市市长、朱光>   当我们在1954年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我市已经结束了社会改革,摆在我们面前的中心任务就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那时起,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社会主义改造,如进一步发展国营经济,对粮、棉、油料等实行统购统销,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在农业和手工业中逐步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对全市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等等。由于各项政治、经济工作的巨大进展,全市人民发挥了社会主义的高度积极性,这就为去冬今春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高潮出现以后,在短时期内进行了大量的改组、改造工作。这就使广州市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方面。随着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开展,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日益与国家有计划的建设不相适应。在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这种矛盾已很突出,使国家在原料分配、加工订货、安排市场等方面发生很大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首先,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继续扩大对资本主义工业的加工订货,同时在工商业者自愿的原则下,把规模较大的私营工厂、商店纳入公私合营。其次,在国营商业扩大掌握货源的同时,对批发商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予以代替;对零售商采取经销、代销等形式,把他们逐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再次,通过市场管理,国家对粮、棉、油、布等实行统购统销,以及对若干主要生产资料按计划统一调发、分配的办法,限制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活动范围,使他们日益接受国营经济领导。此外,在进行上述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工商业者的政治思想教育。由于这一系列的工作,到1955年冬季,我市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力量对比已起了根本性的变化,工业产值方面,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及公私合营合计占57.38%,私营占42.62%,而在资本主义大型工业产值中,由国家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占88%;商业方面,无论批发和零售,国营和合作社营都占了绝大的比重,到1955年12月私营座商批发只占1.02%,零售只占17.07%。这就可以看出,在农业合作化高潮出现以后,我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已经是水到渠成了。当时,我们遵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迅速进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如建立专业公司,按行业归口改造,训练干部,大张旗鼓地宣传和平改造的方针和赎买政策,同时,对若干行业进行全行业合营的试点工作,以便取得经验。这时,在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推动下,各行各业的工商业者纷纷向政府申请合营,全市职工和各阶层人民都以实际行动来迎接合营。这就有可能使我们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在今年1月宣布批准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交通运输业、文化娱乐业实行全行业的进行公私合营。   从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到现在,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核资定股和人事安排工作,初步进行了经济改组和企业改造,训了几千名职工和资方人员。在核资方面,基本上做到了公平合理,实事求是。例如企业合营前所欠国家债务,确属偿还有困难的,都予减免,合计减免了1000余万元。在人事安排方面,全市有2454个资方人员安排为相当于专业公司科级以上的职位,其余实职人员都得到了适当的安排,在合营初期,少数因归口不明确而遗漏未安排的从业人员,如流动会计、行商等,现在也基本上安排了,对于少数原来安排不恰当的已经从新调整,今后如果继续发现有不恰当的,准备继续调整。此外,对1954年安排批发商从业人员的遗留问题,有关部门现正创造条件,积极处理。在企业改造和经济改组方面,到最近为止,合营工厂4822户中,已有4374户改组为602户(包括高潮以前合营的),其余维持原状;合营商店以并店、迁移、裁店等方式调整商业网的有2281户,调整后减少1296户,调整面约占全市座商的15.82%。在进行经济改组的同时,逐步加强对合营企业的领导和改善经营管理,对某些原来特别不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已有初步的改革。改组以后,工业方面,改变了某些工厂企业生产设备不平衡,技术力量分散,生产不能协作的不合理状况,从而发挥了生产潜力,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例如电线行业合并为广州电线厂后,设备利用率由12.31%提高到75.68%,电线合格事由92%提高到99.06%,在商业方面,裁减了不适合消费者需要的商店,合理调剂了劳动力,增加了商品的花色品种,降低了经营管理费用。但是,也有少数行业,如服务修理性质的行业,在改组工作上曾经有过错误和缺点。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把原来分散生产的盲目集中,使产品单一化,减少了产品品种,或把原来做修理工作的改为制造,以致坏了的东西找不到人修理,使居民不便,另一方面,是轻易改变原来的产、供、销关系和经营管理制度,如不恰当的实行流水作业、改变劳动习惯、过死的规定工作时间和机械地分工等,结果影响生产经营,损害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上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说明,我们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主要是由于贯彻执行了和平改造的方针——赎买政策,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出现,正是过去几年来贯彻执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的结果。在贯彻和平改造的各项具体政策上,我们是在不断克服各种“左”、右倾向思想中前进的。例如在1954年安排市场时,曾经一度出现注意了对私营工商业的安排、维持,而忽视了改造,又如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曾经发生过对于工商业者接受改造的积极一面估计不足的右倾保守思想,而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又有一些同志产生万事大吉的思想,忽视对资方人员的团结、教育。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是随着工作的开展而逐步克服的。其次,结合企业改造,加强对工商业者的思想教育是做好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工商业者接受改造是一个复杂的思想斗争过程。为使他们从思想上接受改造,必须以说服教育的方式,采取逐步改造逐步赎买的政策,才能使他们不感到突然而逐步接受。再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动群众,依靠职工,运用资方人员的积极性,使合营工作成为规模巨大的群众运动,是改造高潮以来迅速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如在清产核资、人事安排、经济改组中,由于贯彻“私提公批”的原则,发动职工和资方人员充分协商,反复讨论,就在较短的时期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基本上做到又快又好。   现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已转入在企业内部进行深入细致的改造工作阶段。我们过去在企业改革和经济改组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是问题还很多,对资方人员的思想改造和对职工的教育,做得不够,而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又发生了一些新的问题。由于生产关系的改变,资方人员同已成为国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工作人员,这些企业的干部与资方人员的关系,处于既是共事关系,又是阶级关系的复杂情况中。因此,建立良好的公私合作共事关系是当前做好企业改造和人的改造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我们的政策是要使资方人员有职有权,守职尽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才能以企业为基地对他们进行改造。但是由于我们对职工和干部的政策教育不够,对他们的工作缺乏具体规定,以致有少数干部和职工对资方人员的职权不够尊重,或者因不善于帮助资方人员工作而形成包办代替,使部分资方人员实际上没有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少数资方人员缺乏正确的合作共事精神,在工作上不够主动、负责,因而也形成合作共事关系的不正常。因此,今后应该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和资方人员的教育,使他们都积极主动的搞好合作共事关系。   在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方面。我们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培养典型,树立旗帜,以引导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到1955年底,全市手工业合作社(组)已发展至636个,有社员21625人,各区并建立了手工业劳动者协会。但由于领导思想的右倾保守,在1955年冬季以前,新社会的发展速度不能满足广大手工业者要求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要求。在今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时,我们按照整顿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一次批准合作化,分批组织的办法,大力建设。到今年8月,已建立合作社、组1340个,社、组员66065人,占归口手工业系统改造的总人数的85.36%。此外,有少数手工业者为了便利协作生产,已随同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公私合营。   对于小商贩的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高潮以前,主要是发展经销、代销,并通过安排市场尽可能维持他们的营业。在改造高潮期间,我们采取清理整顿和组织相结合的方针,对盲目流入城市,临时以小商为生的人动员回乡生产;对以小商为副业而其他收入可以维持生活的,动员自动停业;对职业小商贩除少数带进公私合营或由国营公司安排其工作以外,其余大部分已经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行政组和互助组等形式组织起来。对于现在的“单干”户和行政组互助组的小贩,计划在最近期内以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的合作小组为主要形式,将他们组织起来。   对于手工业和小商贩的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但是由于我们对手工业和小商贩小而不散能适应多种多样的需要的特点认识不足,对具体情况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因而也发生一些可以避免的缺点。主要是在组织形式方面,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没有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不恰当的实行了集中生产或者共负盈亏,在分工、收益分配、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也存有一些缺点,加上原料供应不足,以致影响社员的积极性,使部分合作组织处于不巩固的状态,甚至有些社员已经退社了。这些缺点应该迅速纠正。   在郊区农业的改造方面。在1955年10月以前,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由于领导思想的右倾保守,限制了农民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到1955年10月,由于传达了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指示,批判了右倾保守思想,明确了农业合作化的阶级路线,于是我们对农业合作化工作加强领导,采取积极大发展的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合作化运动就迅速开展起来了。到1956年春季,在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推动下,郊区农户99%参加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我们基本上贯彻执行了“自愿互利”的原则,并且采取典型示范和说服教育的方法。但是,由于我们对郊区农业为城市服务的特点调查研究不够,而在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期,干部思想准备不足,特别是对转高级社的具体政策宣传不够,因此在建设过程也有不少缺点。有些社强调了集体生产而忽视了社员家庭副业,个别社甚至规定社员自养的猪统一归社;有些社过早地把农具耕牛折价入社,而长期不按价偿付;有些社对果树分红的比例拖延不决,有些社对社员使用不当,不能发挥其所长。这些缺点虽然有些已经克服,有些正在纠正中,但是正确的处理社员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还是目前和今后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