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瑞卿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总结发言纪要   <罗瑞卿> ## (一)   中央十人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上各地同志的汇报和过去搜集到的材料,整理了一分文件,提交大会讨论。这个文件大家都看过了,并且提出了许多意见。这些意见都很好,除了那些不能包括在文件中的问题外,都应该吸收到文件中去。毛主席和少奇同志常说,在中央做工作,遇事必须同下面的同志商量,凡是重要的文件如果不同各地同志商量,就搞不好,搞不出去。这是个很重要的工作方法。我们过去发的指示、报告,很多都是按照这个办法做的,只是我们还运用得不够好。我建议会议基本上通过这个文件,由中央十人小组按照你们的意见修改后报中央批准下达。   第一批运动,应该做出更全面、更仔细、更有分析、更有说服力的总结。现在已经有些省、市送来了第一批运动的总结、初步总结或草稿。还未送来的省、市,请尽快送来,以便中央十人小组综合做出全面总结。   总结要自下而上地做,仅仅由上面做总结容易空洞,不切合实际。在北京做工作,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好处是离中央近,接触和了解全局的机会比地方多。地方是比较接近实际、接近群众,但有时也会受到一些地区性的限制。所以总结要由地方和中央十人小组结合起来做。   如果大家同意,我们在修改文件时,对第一批运动就可以少讲了,只讲点情况,讲讲对第一批运动的认识就行了。文件应该着重讲第二批的情况和第三批的规划。最好你们能留下来参加集体创作、修改文件。如果想很快回去,也希望多留一天,将意见尽量提出来。 ## (二)   对第一批肃反运动的估计问题。   我们认为开展肃反运动是完全必要的,成绩是巨大的,就运动的全部过程讲,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   大家是同意这个估计的,但是实际上在我们党内还存在有不同的意见。既有不同的意见,就不要隐讳,不要掩盖。为了把总结搞得更好,我提议凡有不同意见的地方,可以展开讨论,切实争论一番,我们的意见不一定百分之百的正确,但真理将愈辩愈明,矛盾的双方,只有经过斗争,才能把真理弄得更加清楚。   在中央一级,就有人给国家机关党委写了七条意见,不能认为这些意见都是错的,但有些同我们的看法是完全相反的。存在着这些不同的意见,并不要紧,刚才有同志还说过,中央有的部门的负责同志对肃反也有意见。我觉得我们不必忙于批判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意见,不要把不同的意见一下给顶住了,也不要说中央已经做了结论就不让争论了。如果不经过争论,就做出总结,经中央一批准,中央的威信这么高,就会把不同的意见压下去,这样做是不好的。因为有可能有些不同的意见是正确的,而我们的意见反而不一定正确或不完全正确。同时,即令有些不同意见是不正确的,也应该经过充分的讨论,才能使人懂得为什么那些意见是不正确的。   要经过研究,找出正当的充分的理由来支持我们的看法,为我们的观点辩护。也可以告诉持有相反观点的人,可以拿出充分理由来辩护。要准许辩论。   为什么说开展肃反运动是必要的,成绩是巨大的,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呢?我们以为:   第一,查出了反革命分子,这就是个证据。查出了37,000多个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即令将来数字还可能减少,甚至减到很小的数字时,是否要推翻我们的估计呢?我们是否要承认错误呢?那当然很难说。但现在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而且从领导机关和军队中查出了37,000多个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难道成绩不是巨大的吗?37,000个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潜伏在我们内部,就等于我们和老虎在一起睡觉,这总是不安稳的,会有可能被老虎吃掉的。还查出150个反革命小集团,连落后性、流氓性的小集团在内——共有3000多个。这些小集团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有利呢?还是有害?只能说是有害。把这些小集团保留起来好呢?还是破坏了好?我看是破坏了好。实际上,那150个反革命小集团所起的坏作用,如果一旦天下有事,他们就很可能同匈牙利的裴多菲俱乐部差不多。   三万多酵母不清查出来,就要发酵,这样多的病菌不清除掉,让它保留起来,不会不损害我们的肌体的健康的。三万多、三千多,这是数量。但还有质量问题。   有人说没有搞出几个大反革命,没有搞出几个现行反革命来。   现行反革命分子也搞到一些,但不能设想现行反革命还会有那么多,不能设想在我们内部还会潜伏着一个完整的国民党的体系或国民党的特务体系。   历史反革命分子,隐藏在我们内部,他不坦白,谁能保证将来不会变成现行反革命?不是反革命的还可能变成反革命,何况他原来就是反革命。天下万一有事,谁能保证他们不会钻出来?我们过去在白区工作有条方针,叫做“积蓄力量,以待时机”,人家就不会这样做吗?不把这些历史反革命分子的面目暴露出来,不进清敌我界限,也就不利于对他们的团结改造工作。因此,我们决不能低估历史反革命分子对我们的危害。进行反革命破坏,并不一定需要很多反革命分子。匈牙利事件并不是很多反革命分子搞起来的。不要瞧不起这些反革命。   如果不肃清反革命,不纯洁内部,对巩固政权,保卫社会主义建设是很不利的。当然专政的范围一天一天地缩小了,民主的范围一天一天地扩大了。对人民是不能讲专制的,对人民的专制主义也是一种沙文主义即社会沙文主义。   第二,发动了群众斗争,巩固了思想战线,机制了自由主义,弄清了二十六万多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摧毁了足以滋生反革命的温床,缩小了反革命活动的市场。这一即所谓副产品,难道不是成绩吗?从反胡风反革命集团开始,从批判思想开始,就是今天来看,也不能认为是没有好处的。   我们以为,如果不是全党动员,发动了广大群众,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就不可能这样迅速地被孤立和暴露出来,因而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就不可能搞出这么多的反革命。如果只靠专门机关孤立地去搞,就是十年,我看也是搞不出来的。有人怀疑搞肃反运动合不合算?我们说这是十分合算的。东欧国家的专门机关技术上可能比我们厉害,但搞了十一年,对于象裴多菲俱乐部、波兹南事件的反革命内幕事先还是不知道。证明了肃反必须发动群众。当然,对波兹南事件的起因,我们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但是,如果说“工人阶级不会受反革命分子鼓动”,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不然,怎样解释希特勒能驱使德国工人去攻打社会主义的苏联?   第三,在阶级斗争中使干部和群众都得到教育和锻炼。肃反斗争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阶级觉悟,分清了敌我界限,这一方面的巨大作用,不需要很多说明也是十分明显的。   我认为,查出了反革命,巩固了思想战线和弄清了一大批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教育和锻炼了干部与群众,这三个方面,就肃反运动的巨大成绩的主要表现。   有人说,肃反花了很多钱,花不来。但是钱没有到了美国,而是到了铁道部、民航局。当然,有的跑了三四个月,花了很多钱,结果还是没有调查到什么材料,这当然不很好,但这是少数。   有人怀疑肃反运动是否受到了斯大林错误的肃反方针的影响?   肯定地说,这种怀疑是没有根据的。我们的做法同斯大林的做法是完全相反的。斯大林是神秘主义、孤立主义;我们是全党动员,发动群众。斯大林缺乏调查研究,不懂得人头掉下来是不能再按上的;我们从延安时期就规定了在肃反运动中“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政策和著名的九条方针。   有人说,“镇反、肃反不知冤枉了多少好人。”   这种说法,当然是错误的。但我们不要忙着去批评说这些话的人,也许他们是有一些根据的,请他们提供冤枉了人的具体材料好了。我们是要做况钟的。我们一定要平反冤狱。不能说一个冤狱也没有。但尽管镇反、肃反有缺点错误,总的来说,是正确的,是做得好的,成绩是推翻不了的,并没有冤枉很多人,即有冤枉,可以平反,这也是可以肯定的。   我国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地主、富农、官僚资本家,加在一起,大体上的有五千万人。几年来,经过镇反、肃反,杀、关、管了五百多万人,其中杀了七十七万,约占六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三。中央认为这是完全必要的。毛主席说,如果不把这些小蒋介石砍掉,就会发生地震,我们就坐不安稳,统一战线也就不会这样巩固。杀一些人很有必要,否则人民就不能起来,生产力就不能解放,今天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就没有可能了。   我们的缺点错误是很多的,我们决不隐讳。相反,我们应该严肃地认真地加以检查和纠正。但对于缺点错误也必须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肃反对象下降的多了,就要具体分析。是否叫做“下降”也可以研究。斗争而宽了,这是事实。但情况也不尽一样。有些人被斗争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有些人斗争后不能定为反革命分子,但嫌疑还不一定就能去掉。   第二,捕人只有50%捕准了,其余50%捕得不够准。但也有各种情况,也不是都捕错了的。   第三,搜查的也多了一点,搜查的秩序不大好,有的把搜查出的物品也弄丢了,这也是造成不满的原因之一。   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这是就整个运动的过程讲的。在考察肃反运动的时候,不能把各个阶段割裂起来孤立起来研究。小组斗争阶段也只是曾有一个短时间内(大约两周到三周)发生过打人骂人、车轮战等错误,但很快就被纠正了。   主要是在上述几方面伤了感情,即斗了、捕了、搜了一些好人,有些好人自杀了(反革命坏人自杀了当然不必有什么可惜)。除了自杀的少数好人以外,伤痕是可以弥补的,因为不是致命之伤。正如毛主席对延安审干运动说过的话一样,洗澡时放多了一点灰锰氧,伤了一点皮肤,工作做好了,痕迹会擦掉的,伤口是可以医治好的。   为什么第一批运动开始时没有准备?   开始时没有一套完整的做法,这主要是实践问题。第二批接受了第一批实践的经验,才明确规定应该把准备工作当作一个阶段。没有第一批斗争的实践,就不会有一套完整的经验。关于准备工作、政策界限,应该说提的迟了一点,但是发“七一”指示时,主要是解决思想问题,不经过演习,就提出准备阶段和一套具体的政策界限,是困难的。   第一批肃反运动的错误,其性质是暂时的、可以纠正的、局部的。所谓局部的,是指五个阶段中只有一个阶段搞得厉害了一点,三批运动中只有第一批缺点错误较多,第二批就好得多,第三批还有可能会更好。   不能否认缺点错误,不要小视缺点错误及其带来的副作用。副作用是很大的,要恰当地充分地估计。但不能夸大,不能孤立起来看,夸大也是有害的。应当说是大部正确,小部不正确。   对于去年7月以前的情况要加以分析,这个意见很好。毛主席在去年3月党代表会议上讲到,残余反革命分子又有抬头之势,必须再给以几个打击。当高饶事件、潘杨事件、胡风事件接连发生的时候。当时不是怕无准备和政策不明确,而是怕群众发动不起来。当时要解决的是右倾问题,是批判“无敌论”的问题,那时有人连胡风也不主张捉。在运动初期,右倾思想严重,群众运动发动不起来。当时毛主席批评我们束手束脚、不敢发动群众,毛主席打了一个比喻,他说,耍狮子的,一定要跳上跳下才好看。如果规规矩矩不敢跳上桌子,或者老站在桌上不跳下来,那就没有什么味道了。有的民主人士说,“提高警惕”和“防止偏差”的对联要同时挂出来。周总理回答得好:挂是都要挂的,但对联也有上联和下联,一张嘴也不能同时说出两句话来。同志们,我们从毛主席、周总理这些谈话里,可以理解到任何运动都是有一定规律的,领导的任务在于更研究熟悉和掌握这个规律,正确地指导斗争。   当然,发动群众,不等于放任自流。在发动群众的时候,我们是有控制的。如“一个不杀,大部不抓”,5%左右的界限等。我们反对要求群众运动规规矩矩的意见,但并不是主张可以乱来的。5%的界限,主要是起了好作用。去年很多地方都突破了5%,甚至还有20%和30%的,5%起了勒住这匹马的作用。   自杀了的,要分析,河北提出要甄别一下,如果可能时就甄别一下,能安定的就定下来。但件件都去甄别,我看没有必要,也办不到。对自杀的人不存在平反问题,因为并没有给他定案,做出反革命问题的结论。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判错了,才有平反问题。自杀人的家属来问时,应该对他讲清楚属于什么性质。对于自杀人的家属(包括反革命分子家属在内)不能歧视,对自杀了的好人的家属更不能歧视,能安置就业的应予安置,要向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自杀的好人,有自己的责任。我们方面有我们的责任。各有各的帐,要分开来说,两笔帐不能互相混淆。   善后工作,主要是对伤了感情的要做好善后,对错斗、错捕、错搜了的要做好工作。做好思想工作,团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首先要亲自动手,特别是对一些高级知识分子,首先要亲自给他们反复地谈话,向他们说清楚道理。应赔礼道歉的,还要亲自向他们赔礼道歉,平平他们的气,尽一切努力把他们团结起来。   搜查出的需要归还的物品如果丢失了,一定要赔偿。赔偿费用由哪里出?钱少的由本单位解决,钱多的由地方预算解决,再多的可以报告中央十人小组研究解决。   做结论的问题。斗争过的统统要做出结论,有了结论,也就有了保险票,将来不会再搞到他了,审干不会再审他了。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善后工作。如果斗了人家一阵,也不做个结论,将来就难免不会再搞到他身上,不仅增加我们的麻烦,而且人家也不满意。   法制问题。一定要依法办事,凡是判刑的,一定要经过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判决。   对机关留用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改造工作,很重要。一个是“看”,看他有无悔改,真心悔改,还有假悔改;一个是“教”,对他们进行教育。50%到60%的反革命分子都留下了,是否留得多了,也可以看看。   若干具体政策界限问题,由中央十人小组负责专门召开一个会议解决。   第一批还要防止右倾,有的省委反映说,下面不敢整反革命了,动不动就说犯法。山东发生了四次群众自发起来打死反革命分子的事情。江西的同志说,一听民主人士来检查,就望风而逃。浙江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有的地方把从宽处理的反革命分子也定案为政治历史问题。这都是右倾表现,值得注意。   有的劳改队一个犯人,每月12元伙食,但学生每月伙食只有7元。有的犯人住的房子象农民结婚时住的新房。这就太过分了。有的劳改砖瓦厂每天做个小时的工,到夏天每天只做6小时的工,有的民主人士还嚷着赚钱太多了。为什么不能赚点钱呢?工厂里的工人生产,还要给国家缴利润,为什么对于劳改生产应该赚一点钱能够赚一点钱就不能赚钱呢?何况就是现在,国家一年还要支出一亿几千万元的劳改经费上呵。   当然,我这里不是说过去有些地方不给犯人吃饱饭,或者拼命的劳动,或者专门想赚钱等等错误,不要纠正了,相反的必须坚决改正,而且不允许重犯这些错误。   不能认为从此就没有反革命分子了,还有隐藏很深的没有查出来,敌人还会派进来,还会重新生长。广东就有空投的反革命藏到深山里,至今还有三人没有抓到。浙江、福建最近有好几次敌人登陆。北京钢铁学院、航空学院在匈牙利事件以后,有人贴了反动标语,钢铁学院那个贴反动标语的最近还给中央政治局写了信,要求取消社会主义制度,说“反对毛泽东个人独裁”。有人认为这个反动标语的人只有22岁,没有反革命身份,是思想问题,可以个别谈话教育,他不认错,还可以等待。我想这样看是不很妥当的。我认为这不是思想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不是一般的是非问题,而是敌我问题。虽然可以不捉,但至少要将这些事情向群众公开宣布,要展开讨论,要向这种反动思想开展斗争。要划清界线。   对反革命分子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对犯人要实行人道主义,这是八大的方针,一定要执行。但讲了宽大一面,也还要讲惩办的一面。不能宽大无边。吉林说一个老工人写了反动标语,没有反革命身份,不能算反革命分子。要看写的什么标语,如果写的是“打倒共产党”就是反革命性质的行为,就是犯法行为。对这些事情,就是从宽处理,也要搞清楚。不然,将来只要谁不满意,都可以写反动标语,都可以“打倒共产党”,如果这也叫“自由”“民主”,那还行吗?共产党有缺点,可以不满意,人民有权要求改正。但不能用“打倒”的办法。不能用对敌人的办法来对付党和人民政府。因为这只能对敌人有利。这个道理是应该向群众说清楚的。 ## (三)   关于第二批和第三批。   这一部分,同志们讨论得比较充分,我就不准备讲更多了。目前,领导重点应该放到第二批。第二批搞好了,我们就主动了。有了一、二两批的成绩,人们就无法说第三批肃反不该搞了。现在有松劲的表现。中央的方针是定了的,决心是下了的。二中全会上也讲了。内部肃反一定要彻底搞完。   包袱越背越重,不如抓紧一些,争取早日搞完。   二批搞得比一批好,更加健全,虽也有下降,但与一批不同,斗争过的少,和平谈判的多,没有伤了感情。   但是否第二批每一件事都比第一批好呢?那就不一定。某些问题,某些部分不如一批那样深透,是应该肯定的。现在对第二批的估计还可以研究不忙做全部结论。但有些地方发动群众不如第一批那么深、透,我看是可以肯定的。和平谈判必须与发动群众相结合,不要脱离了群众,由少数人包办。否则即便把反革命搞出来,也达不到发动群众的目的。   什么叫做搞深、搞透?有两个条件:一是反革命分子已经查出来;一是群众已经发动。   小组斗争还要不要?   小组斗争可以控制得更严一些,嫌疑分子一般可以不斗,但不能取消小组斗争。有些证据确凿,拒不交代的反革命分子为什么不能斗一斗呢?   捕人,也要控制得严一些,但不能说今后肃反不捕人了。   搜查,更要控制,而不要太宽,要文明一些,要按照法律办事,不要造成被搜查人的物质损失。   生产、业务两不误,中央那些往下布置工作时不满肃反,请各地告诉我们,我们好同他们商谈,请他们注意,工苏说要向各业各部门宣传肃反,竟是很好的办法。党委可以召集各业务部门来开会,请他们注意生产、肃反两不误的问题。   还有几个具体问题:   小集团的分类,下降的分类,可以进一步研究。材料怎么归档,由办公室研究个办法。   劳动教养,要不要立法?既是一种就业性质,是否可以不立法?可以继续研究。这一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较好。管理教养的是否由公安部门搞,也可以研究,但分做两批是否花得来?不一定每个省都搞劳动教养,有别的办法安置改造的可以不搞。有些地方人少,可以送到别的省市去教养,由中央十人小组负责统一调整。但不能大家都等着别的地方搞,那样就没有一个地方搞了。劳动教养的不仅这次肃反有,将来还会有,机关、学校、企业内部还有一些人是非劳动教养不可的,社会上的流氓坏分子还有更多的人将来要劳动教养,现在搞个基础是好的。这一点希望同志们回去向党委说清楚。究竟怎样搞法为好,请示中央以后再作出最后决定。   高级知识分子、高级技术人员、中等学校的教员不要送劳动教养,可以放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控制使用。   1957年的规划中,完小教员、公私合营企业、分散的勘察队、剧团、少数民族干部等搞或不搞,明年搞还是以后搞,都不做规定,因地制宜,由各省市委做出决定报告中央备查。   来源:《公安建设》195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