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涤新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发言   <许涤新>   (各位代表:)   我完全同意陈叔通主任委员和荣毅仁、巩天民副主任委员的报告。这次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开得很好!大家对于继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问题,从经济结合到政治,从个人结合到国家,有了比较深刻的讨论,这对于今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现在,我打算对下列几个问题,提供个人的看法,请代表们指教! ## (一)   在这次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提出了这样一个政策,即国家对公私合营企业私方人员的定息,期间定为七年,如果七年后,工商业者生活还有困难,还可拖一个尾巴。对定息问题的这样处理,其目的是为了使工商业者能够安心工作,安心学习,安心接受改造,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我们希望全国工商业者,对于定息问题,要明确地掌握这个目的性。在会议的讨论中,大家对于这一点是注意到的,很多代表提出了更加积极工作,努力自我改造的保证。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因为如果把定息问题的这样处理,同自我改造割开来看待,认为定息时间这么长,自己对于自我改造,可以“休息”一下,那是不对的。建议各级工商联对于这个问题,要进行广泛的教育。   定息时间的这样规定,资金较多的工商业者每年取得的息额自然多些,他们的生活,将会得到可靠的保障;对于中小型工商业者,定息的这样处理,也是有利的,因为,定息息额虽不大,对他们的生活,也是不无小补的。   小型工商业者的人数很多,不少人的定息每月分得很少。定息的这样规定,当然不能解决他们的全部问题。他们希望加入工会、享受劳保。根据客观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人是能够被接纳入工会的,但是,中小型合营企业现在—般还没有实行劳保条例,明年也不可能实行。关于这个问题,陈云副总理已经向大会作了报告。我认为他的分析和意见,都是实事求是的。根据陈云副总理的意见,来冷静地考虑问题是会得到比较妥当的处理的。能不能说,政府对于中小型工商业不够关怀呢?我认为是不能这样看的。如果这样看,那是不合事实的。   在过去一个时期中,政府为了解决中小工商业的困难,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的有:   (一)根据自愿原则,逐步地、分期地、分行分业把小商小贩进行业务安排,把他们组成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的合作小组,由国营或合作社的批发店为他们解决货源、货款和纳税的问题。实行这种办法以后,在大部分地区,小商小贩的业务情况大部好转,困难面已经大为缩小了。   (二)关于私方人员由于疾病医疗而引起的困难的补助办法:企业核定资财以后,个人股金在两千元以下的私方人员,本人的疾病治疗和疾病假期内的工资支付办法,都按照所在企业职工待遇办理。企业核定资财以后,个人股金虽然超过了两千,只要确有困难,不论他的股金有多少,也可以参照所在企业职工的待遇办理。   (三)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产、供、销计划都纳入当地工业计划之内。其生产的产品,如系当地产当地销的,可以自销;所需原料,根据自由市场的商品划分范围,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以自购。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使手工业合作社社员收入不较合作社以前低。   上述这些措施,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缺点,有些地方还未能很好贯彻下去,这就需要我们来进行督促,但是,总的说那是好的。这次工商联代表大会提出了生活互助金办法草案,我们认为在工商界中设立生活互助金是一件好事。据我所知,政府方面,对于这一件事,已经表示了支持和赞助。   这些措施和办法的实行,将逐步地减少小工商业者的困难,但不能一下子把小型工南业者的问题,全部加以解决。我国原来是一个落后穷困的国家,解放以来,由于党和国家的领导,由于全国人民的努力,我国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逐步在发展、在改善,但是,我国现在的国民经济仍是落后的。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的状况,必须进行建设;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因此,建设同改善人民生活并不是对立的。在建设的同时,在生产逐步发展的同时,需要照顾到逐步地改善人民生活。现在我国各阶级,包括广大的工人、农民、小工商业者和小商小贩等,生活水平仍然不高,并且还有困难。这个困难,需要大家通力合作来克服。克服困难的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发展国民经济,搞好生产和流通。我们不但要在困难中看出光明的远景,而且要在困难中,掌握住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克服困难,实现我们的光明远景。我们希望大中小型工商业者,都要在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在自我改造中,加倍努力。对于某些人,希望他们不要因为定息七年而放松工作和学习,放松自我改造;对于某些人,希望他们不要因为眼前某些问题未能解决,而感到灰心丧气。我们的前途,是光明的!困难是可以逐步克服的!这就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 (二)   为了工商界的进一步自我改造,我认为需要谈一谈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问题。   在各个历史阶段上,因为历史条件不全相同,因此,民族资产阶级所表现出来的两面性,也就不全相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是愿意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的斗争,和在斗争中常常表现一种动摇性和妥协性。在民主革命胜利以后,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有了新的内容,它的积极一面,主要表现为拥护共同纲领和宪法、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消极一面,主要表现为对敌斗争中的一定程度的软弱和动摇,同时还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也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接受改造和抵抗改造的两重性。在全面公私合营和实行定息以后,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则以是否进一步接受改造,是否克服其资本主义的思想认识,是否贡献其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作为标准。   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以后,民族资产阶级的积极性主要是他们对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采取积极的态度,他们愿意改造自己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愿意把他们所掌握的现代技术、现代文化和优良的业务经验,贡献给国家和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民族资产阶级的消极性主要是他们的思想意识和作风,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公私共事关系等方面,经常表现出来。   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以后,工商业者的积极性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   (一)多数人积极工作,把自己的技术和经验,贡献给国家。他们参加社会主义竞赛,在其中,有不少人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二)在企业内部,有不少人,以主动和积极的态度,来改善公私共事关系,其中有一些人,开始注意改善其对于职工的关系。他们这样做,对于消除劳资间过去遗留下的隔阂,是有利的。(三)不少私方人员积极要求学习本事,原来已经懂得技术和业务经验的,也积极在提高其水平。这种情况,对于发展生产和流通是极有利的。(四)不少人对于社会活动,更加积极。他们积极地推动别人,来进一步接受改造。(五)工商界的理论学习,也有所提高,各地的工商政治学校或讲习班,对工商界思想意识和作风的改造获得了显著的成就。   工商界的这种成就,是党和国家对他们进行团结教育的结果,也是同全国工商业者自身的努力分不开的。我们欢迎工商界继续努力,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了要使工商界能够充分地发挥积极作用,就需要克服工商界的消极作用。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实行定息以后,工商界的消极性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一)有一些人对自己职务不能自觉地守职尽责,而是抱着得过且过,但求无过的态度;(二)有一些人不关心国家和企业的积累,个别的甚至挪用公款、盗用原材料等等;(三)在公私关系上,有一些人没有积极支持公方,而是冷眼旁观,个别的人甚至利用公方在工作中的某些弱点,挑拨职工和公方的关系;(四)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重量不重质和本位主义的表现,也是相当严重的。工商界消极性的这些表现,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他的阶级基础的。上述这些消极性,在本质上就是资产阶级的不劳而获、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等思想意识在新的条件下的具体表现。这种消极性的存在,将会限制着他的积极性的发挥,将会影响着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   解放以来,特别是在五反运动以来,民族资产阶级的积极作用,不断地在增长着,而他的消极作用则逐步地受到了限制。从全面来看,在资产阶级的两重性中,积极性是他的主要的一面。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之下,在工人阶级的团结教育之下,在工商界本身的进一步努力的条件下,积极性将还继续在增长。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视他的消极性。指出他的积极性,是为了鼓励工商业者继续努力,继续进步;指出他的消极性,是为了使工商业者知道自己的弱点,从而能够抓住自我改造努力的方向,能够重视自我改造的重要性,能够加强学习。工商业者如果更好地克服自己的消极性,也就能够更好地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陈副总理前几天在大会的报告中,曾经建议全国工商联根据一年来的经验,定出几条私方人员处理公私关系和对待工作、对待自己的正确标准。人民日报在大会开幕时的社论中,也提出了这个问题。各地代表在讨论陈副总理的指示的时候,也热烈地提出很宝贵的意见。现在我对于这个问题提出个人的看法,以就正于各位代表。   (一)发挥爱国主义精神,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贡献出自己的才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民族资产阶级的特点之一,就是爱国。解放以来,民族资产阶级继续用许多事实来证明自己是爱国的。在全业实现合营和定息之后,民族资产阶级的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就是用自己的知识、技术和经验,贡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由此可见,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民族资产阶级的爱国主义是以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作为内容的。提倡爱国主义并不是忽视个人的利益,而是要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把国家利益作为个人利益的前提。   (二)为了进一步搞好公私共事关系,特别是和职工群众的关系,必须主动地靠拢职工。在公私合营企业里,劳资关系虽然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是过去所遗留下来的对立情绪,还存在着工会方面已经在对职工进行赎买政策的教育,在私方方面,需要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这就是说,私方人员不应等待公方和职工来团结自己,而应该主动去靠拢公方和职工,学习工人阶级的高贵品质,改变过去一些不正确的态度,使职工群众的观感发生变化。   (三)守职尽责,积极工作,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全业合营后,工商业者虽然保留私方人员的身分,但同时,还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分。守职尽资是国家公职人员应有的责任,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没有问题的。首先是公方人员和职工,要充分认识私方人员的积极作用,贯彻私方人员有职有权的政策,并且帮助他们做好工作,学习新事物。但是,仅有一方面努力,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私方人员不怕困难,不怕碰钉子,积极工作。这一点,陈云副总理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完全同意他的意见。现在已经有三十多万私方人员参加了社会主义竞赛,并且有不少人成为先进工作者。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私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竞赛,是世界上的创举,是民族资产阶级爱国主义的表现,这,有利于缩短劳资间的距离,有利于改善公私共事关系,有利于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树立劳动观点把私方人员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竞赛,就成为全国工商界当前一件重要的工作了。   (四)努力学习,破资本主义立社会主义。工商界的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一般来说,在不同程度上,还是保留资本主义的一套。如果不去掉这一套旧的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那末,企业的生产经营,就要受到影响。工商界只有破资本主义,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当然,思想改造,断不是在短期内用粗暴的方法,所能解决了的。采用粗暴办法来解决思想问题是错误的。公方和职工群众的帮助,是作好思想改造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工商界自己的努力。工商界学习的主要要求,是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把个人的前途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   (五)在爱国主义的前提下,加强私私之间的团结,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达到私私团结的目的。全业公私合营之后,大小工商业者之间的团结,获得更有利的条件,但是,在工商业者内部阶层与阶层间的矛盾,仍然存在着。忽视这种矛盾是不合乎事实的,扩大这种矛盾也是不正确的。正确的办法是在国家利益的前提之下,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互相督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以便共同进步。   个人对上述五项标准的看法,未必正确。但是,我同大家一样认为需要有几项标准。有了一些明确的标准,全国工商业者在进行自我改造的时候,就有“奔头”了。 ## (三)   过去几年,工商联在协助政府团结、教育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已经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人民团体了。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工商联的工作不仅不应削弱,而且应该继续领导工商业者进行个人的改造,调动工商界的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协助国家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是要:一方面,继续代表工商业者的合法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另一方面,组织和推动工商业者进行自我改造和参加社会主义竞赛。工商联发挥上述两方面的作用,不仅为国家所需要,而且也符合工商界的要求的。即使将来资产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资产阶级分子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但思想意识形态的改造,仍是长期的,工商联仍然需要继续代表这部分劳动者的利益,在他们中间进行团结教育的活动,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组织。由此可见,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工商联仍然需要存在,仍然需要继续发挥它的不可代替的积极作用。   有些人提出中小资本家摘了帽子以后是否仍可作为工商联的会员、可否继续参加工商联工作等问题。我的看法:他们即使摘了帽子,即使加入了工会,但仍然可以继续参加工商联为会员,并继续参加工商联工作,他们的政治代表性同样可以照旧不变。这样做,有利于继续发挥工商联和这部分工商业者的积极作用。   根据全国工商联的材料,目前全国各级工商联(包括同业公会)机关干部和勤杂人员,约有四万人。几年来,他们的政治觉悟一般有了提高,在党政领导下做了不少工作,对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起积极的作用。但在目前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县镇),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往往受到不同程度的忽视,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所影响。这种情况过去注意得不够,现在政府正在逐步采取措施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工商联机关干部同样是国家干部的一部分,对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应该同国家干部一视同仁,对他们目前存在的工资评定、医疗待遇、福利待遇、学习等问题,原则上应当参照国家干部的办法同等待遇,应当积极协助其得到适当解决,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我相信,全国的工商联组织,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支持之下,在全国工商业者的团结努力之下,在这次代表大会之后,一定能够对我们伟大祖国的建设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