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德在广州市科以上党员干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当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总结报告   <王德>   (同志们:)   这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全市性的全面、全行业合营运动,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这一次胜利,对于我们要过渡到社会主义来说,是一个带关键性的胜利。这一个胜利的取得,首先是由于我们党中央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的英明和正确,是由于省委的直接领导,是由于私营工商业中的广大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是由于工商界中的核心、骨干和积极分子起子带头作用以及工商界的觉悟的提高,是由于我们全体干部的积极努力,而获得的。除此而外,还由于首都的私营企业中的职工与工商界,在这次运动中树立了光辉的先进榜样,对于我们起了积极的推动与鼓舞作用。我们已经取得了带关键性的胜利,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也应当认识,这个胜利的取得,还仅仅是个开始而并不是结束;今后的工作还很多,任务也还很繁重,我们没有理由因为已开始取得了胜利而自满或松懈,我们应该一本以往的工作精神,很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积极努力地工作,为争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完全胜利而奋斗。   这次运动的发展是很迅速的,变化也很大,涉及的面也很广。我们的计划,初时原定为两年将全市的私营工商业改造完毕;到了传达中央召开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会议的指示,在这次干部会议的结论中将改造的期限改为一年;后来,形势发展了,又经市委讨论,改为4个月,到最后则决定几天之内搞完。这样做法是对的,完全必要的。因为自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开会之后,紧接着市里又召开了工商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工商界的思想已经动起来,如我1月17日在全市科级干部大会上动员报告中所说的,工商界的思想,初时,对于我们提出的两年改造完毕的速度是还有怀疑的,认为是不是还快了一点?是不是和毛主席所说的一样?对于社会主义也还是有些担心害怕的。但是经过讨论、学习,我们也抓紧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之后,工商界的思想则逐渐地起了变化,已由怕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到不怕,由怕快到嫌慢,由抽逃资金到增加投资(当然个别的还是暗中逃资的)。我们原定的第一批的试点,工商各为4个行业;但从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开会之后,尤其是在市工商联代表大会之后,全行业申请合营的已越来越多了,有些行业我们没能立即批准的,已有怨言;但是如果批准了,我们不能立即派人去进行工作,也觉得不妥。这时,我们已经开始发生了在如此情况之下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北京树立了榜样,向我们指出了应如何进行这件工作的新办法。及到北京加速改造的消息不断传来之后,全市的私营企业中的职工和工商界已忍耐不住了,纷纷要求全行业合营。这时,我们如果不加快进行,甚至稍为慢一些,都是不对的。这样我们就决定了在几天之内将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推向高潮,即全市性的全面、全行业的申请合营并批准合营。这样做的好处很多,首先是使工商界进入社会主义,使他们迅速地过了这一关而安下心来;另一方面,我们也好对私营企业进行统一规划,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时间的拖长而影响生产,因为我们有条件迅速地解决这个问题,以便在一个短时期之后即可大力抓生产(如市委在1月23日起即开始抓起生产工作);而合营中的许多具体〔问题〕,完全可以结合生产来进行处理,这就是叫做先戴帽子后穿衣裳;把合营工作往常的次序倒转过来,以往我们进行合营工作,是先进行清产核资、经济改组、人事安排等工作,待这些问题基本处理完毕之后,才宣布合营完成;现在的做法则是先批准合营,成立合营工作委员会,在清产估价后,即宣布合营完毕,另立新帐营业,然后再进行核资定息、经济改组(规划)、人事安排等等工作。这一次运动,不仅仅是次序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我们工作方法上的一次大转变,由以往靠工作队单独负责进行合营工作一变而成为一次规模巨大的群众运动(包括资本家参加在内)。由于工作方法对头,在整个工作时间上也就缩短了1/6到1/4,估计全市今后3个月内就可以基本上完成全部合营工作而全力转向生产,有的虽然可能慢一些,但半年之内亦可以完成。这样看来对于生产有很大的好处;从一个多星期以前,职工群众与资方已开始转入搞好经营了(资方有的差一些),开展了劳动竞赛,有很多工厂、商店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对于这一次运动,我们应当明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包括了三部分工作,也就是三个转变:第一是所有制的转变,即产权的转变。从原来的资本家私有制和对企业的私人自由支配的权利(事实上,几年以来因加工订货关系资本家对企业的自由支配权已有一定的改变,但是没有根本有所改变),转变成为全部毫无保留的交给国家统一计划经营,统一支配;资本家和企业的关系只表现在有定息这个问题上,即资本家交出企业,从这里取得一定的利息,而对于该企业并没有支配的权利,资本家对于原企业不直接负盈亏的责任。资本家今后不管是在原企业或其他企业工作,已再不是以产权的所有者的身份出现,而是成为国家企业的职员,把他们的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技术贡献给国家。他们则依照其担任的不同职务领取薪金(为着便利对他们进行改造和使他们生活不受影响,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他们本有的薪金水平不降低)。他们在厂、店任职的,要对该厂、店及主管公司负责任的,在公司任职的则对该公司及主管局负责,从形式上来看,一切好象都是照旧,没有什么变动,只是门口挂上了一块“公私合营”的招牌,内部也只是另立新帐;但是实质上私营企业的产权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再不是私人的所有制了。我们这20多天以来的工作,便是属于这一部分的。第二是经济改组、企业改造,即把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改变成为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包括并厂并店在内。企业经过改组,将要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水管理,按照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原则来办事。这是一件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先做好规划,然后逐步进行。上面所说的人事安排也留在这一阶段来进行。这一部分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企业改组的结果必须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否则改组将变得毫无意义;而在经营管理、技术、产品质量、品种以及经营方法等等问题上,都必须是在原有水平上提高一步。第三是对资本家进行人的改造,使他们从一个资产阶级分子逐渐变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分子。这是一件长期复杂的教育工作,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我们就应该始终贯彻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   虽然我们在20多天以来已经完成了产权的转移工作,而且运动是健康的,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偏差;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没有弱点,没有缺点。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工作基础薄弱,准备工作又有些不足,我们工作中的缺点还是不少的,我们丝毫不能骄傲自满而放松了今后的工作。从党的基础来说,相对的来说在私营工业方面较好,但在私营工业全体职工中也只有党员一千多人,而且各行业的分布极不平衡;商业方面党的基础则更加薄弱。从干部的准备来说,大多数是临时凑起来的,干部没有经过很好的训练,很多是边做边学,而且很大一部分干部(包括一些负责一个方面的领导干部在内)没有搞群众运动的经验,因而在工作进展方面有的就抓得紧一些,有的就显得松懈;有的领导干部能经常深入到厂、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较快;而有的则只是听汇报,对下面情况是很不了解或不大了解的,对于问题的解决及情况的掌握就不是很及时很深入。再从合营的基础与经验来看,也是很差的;今年以前从工业方面来看,已合营的工业的产值虽达到了37%,而户数则只有百分之几;从商业方面来看则更差,经销代销等低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虽已达到总户数的50%,但其营业总额只占26%,合营的只有大同酒家一户。这些说明,我们对于经济改组的经验是不多的,而我市又是小厂小店占的比重极大,因而对今后的经济改组,并厂并店,必须慎重从事,逐步进行,绝不能盲目妄动。以上这些情况也就说明,当新的高潮来临时,我们必须积极地赶上去,敢于领导,勇于领导,放手发动群众而又积极地领导,有步骤地来进行工作,这是必要的。但也必须“心中有数”,绝不可打无准备的仗,正如毛主席谆谆告诫我们的。我们是不是存在有在高潮面前不够冷静的地方呢?有的。如在1月17、18、19、20这几天之中,群众纷纷要求合营和合作化,包括了手工业者、摊贩、剧团、曲艺人员,以及一些失业的和贫民等等,他们之中有很多是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但是,不能否认,他们之中也不乏其人是想借此机会要政府包起来,想吃大锅饭的,抱着什么都要依靠政府的消极的想法。我们有些干部并未完全看清这些情况,只希望个迎头赶上,一次改造(或者合作化)完毕。固然,这是由于我们的一些同志的高度责任心和希望社会主义早日实现的热忱,但是,也应当说明,当新高潮来临时头脑不够冷静,若当时按那个情况来进行工作,什么均包起来或一次都合作化完毕(或公私合营),完成100%,事实上会造成很大的被动。这是必须引以为戒的。   为着使大家明确做法,对若干问题加以分别说明: ## (一)对工商界的教育问题   对工商界的教育是件较长期的重要工作,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日起,我们就应当重视做好这件工作。我们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不只是要企业,也要人。资产阶级不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有了贡献,即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或者中立;在解放之后也还是有贡献的,尤其是在“五反”之后,他们的积极性有所增加而消极性有所减少。这次又能够接受和平改造,把企业交给政府统一管理安排,这个贡献是不小的。虽然和平改造的好处很大,但如果没有资本家的觉悟与合作,是不可能达到的。因此,对待他们和对待地主应该有根本区别,而把他们当作人民内部的问题来加以改造。他们之中不少人是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的,有的也具有一定的技术,对这些人我们就应当使他们把他们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贡献给国家。要达到这样的目的,不是简单的把财产权利转移了就能达到的,而是必须要进行思想上的教育,使他们从一个阶级中的人逐渐转变成为另一个阶级的人,这是必须靠思想改造才能达到的。这是第一。第二,在这次运动中,全行业申请合营不等于说每个人的觉悟都很高了,都很愿意,而是由工商界中的核心分子与积极分子带动了中间分子,而落后分子跟着来的,有些人也还是犹豫的、动摇的,甚而不愿意的,也有的在申请完了之后又后悔的,有的在大会上热烈庆祝,但回去之后心里又很难过,感到祖宗留下来的财产,一阵鞭炮声便没有了。就是在中间分子、前进分子中,各人也是有各人的思想问题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不断地提高他们的认识才能解决问题,帮助他们过好社会主义关。否则,他们之中的思想认识不但不能提高,有的还会回生。第三,他们明白,定息就是保息,不管盈亏都可以拿到固定的利息;但是,他们也明白,企业终归是要国有化的。而有的现在已开始担心,怕不到一年就变成国有化了。当然,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但变成国有化是肯定的了,可是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还是担心将来不要他;有一技之长的还问题不大,那些没有什么专长、技术的就很害怕。我们对这种人也应该加强教育,并在今后能够使他们学到一技之长,以便于在今后自食其力。总之,对他们的教育很重要,必须加强。这一工作主要应由市工商联来进行,市委统战部积极领导。但工商各系统、各企业亦必须结合业务进行教育,组织资本家学习业务,在工作中也应使他们有职有权,在实践体验中达到思想改造。首先在今后这一时期内应结合经济改组、人事安排重视这一工作的进行,如文教、建筑行业的用算帐对比的教育方法,算资本主义腐朽帐,得失帐,利害帐,然后引导到算发家史,这样对比教育是有作用的。这样的方法和经验,工商各行业均应很好提倡推广。 ## (二)清产核资中的若干问题   清产核资一般的是稍为偏低些,但问题不大,是合乎实事求是的。工商比较,商比工稍为偏低些;大、小厂店比较,大厂店比中、小店低些;个别稍为偏高的也有,但也是不多,知道的已做了纠正。这是由于工商界争取表现积极而发生的,也是因为商业中的固定资产中大多是一些家具,估低了资本家感到所失无几,而只希望在安排中得到一个妥当的位置;大厂、店估低了,资本家虽感到是一种损失,但他们求的是在安排中能够达到所希望的,相形之下损失仍是很少的。有的资本家愿意自己估低,而希望别人替他提高;有的是希望当模范,把自己评低也希望把别人评低;有的认为家具太多了,将来会拍卖,目前定的虽然低了,但这比拍卖时不一定会有人要,到那时再把价钱压低,就会有人说自己的觉悟不高,在清产核资时把价钱定高了。总之,定低的原因是多种的,但其中很大的原因是与人事安排分不开的;如果人事安排达不到自己的愿望时,那时又会返回来埋怨定产估价评低了。所有干部应当明白这些原因,不能认为越低越好,必须贯彻执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查中发现太低的必须提高。在日常用具方面应贯彻执行从宽处理的精神,尤其是前铺后居、楼上是住宅楼下是厂店,会在厂、店方面排的家具多,这些应照顾他们,凡住宅方面缺少家具的,虽资方未公开想要,也可以主动送一些必需的用具给资方。有些资方有些纪念性的东西,价值又不大的,应满足他们的要求。   房屋应一同评价,不应专依靠房管局来负责,人少房多忙不过来,而且也不一定恰当。仍应采用资方自报自估、合营工作委员会评定的办法。只要同行业房子比一下,参照其他行业的一些房屋的评价即可评定,只有如此才能既快又准。   住宅与厂、店在一处的,处理原则:凡是资方以往在外居住的这几年来才搬进厂店内居住的,而外边的房屋仍存在(出租的也算存在),仍应搬出去,何时搬则应双方协商;外边房屋已出卖,而房钱仍存在的,资方应在外边另买房子搬出去或将卖房子的所得的款交厂店作投资;已卖了又无力买回的,虽不对,但现在居住的房子仍应让其居住;本来就是在厂店内居住的,仍应让其居住,按居住部分作为生活资料,厂店占有部分作为生产资料来处理,子女多、住房少,外边又没有房子的,在并厂并店时如原有厂店的房子不需要了,亦可多让出一些作为住房,让出部分按生活资料处理。扩大厂、店需要更多房子,如需资方把居住部分让出的,则应在外边找到同等价值的房屋与之对换,并在彼此同意之下才能进行。   对一些不需要的机器设备和呆滞物资,均应进行适当估价(不应压得太低,亦不能和一般适用物资同等待遇),不要列入作待处理的财产。老合营厂有些待处理的财产也应按此精神很快处理完毕。   债务处理:应是了结的精神,原则上应从宽处理,不要让资本家再背上债务过生活。处理原则:首先是欠国家银行的贷款及国营公司的加工订货款,应全退,凡全行业要互助的我们不反对(即在核定资金中扣除一部分代还欠款),但也不提倡,欠工人工资的应双方协商,资金大的应全还,不很多的少还,没有了不还,工人困难的,则由工会救济。私私关系由原企业自行处理,业务上来往的帐目,其中有的已拖欠很久的,甚而债主已破产的,应实事求是,以能收回的为标准,人欠、欠人互相扣除,多余部分,属于新近来往帐目,应即转入投资部分,拖欠很久的,由合营后企业负责催要,何时收回何时计算投资利息;不动部分亦依此原则处理,能还的即还,不能还的协商减免。这些问题的处理不必经过法院,因案多人少来不及处理,只要双方协商协议妥当,双方立约签字即可;如经合营工作委员会调处的,加上合营工作委员会委员签名即生效。欠营业税的能还的即还,还不起的依情况减免。欠所得税、“五反”退补、罚款,则应尽量减免,不让一厂一店而因此破产,且应让业主带一定资金进入公私合营(即还有利息收入),原则上应是欠多的多还,欠少的少还;已还多的可少还,还得少的应多还;还得起的全还或多还,还不起的少还或不还,依此三原则互相参照处理。如有自愿投资部分,绝不能拿来作“五反”退补等的抵帐,旧企业的资金亦不能全扣完,亦应带有一定的原企业的资金进入公私合营。   转业军人所经营的工厂、商店,虽有雇用一定数量的工人,而这些工厂商店的资金是由政府发给的转建经费来投资的,或由民政部门帮助而开设起来的。核定资金后,其定息若低于银行存款的,则按银行存款的利息付息,资金愿意于何时抽回一部分或全部,均有其自由。所有这些规定在合营时应向他们交代清楚。 ## (三)人事安排问题   人事安排是资本家最关心的事情,也是工人很关心的事情,我们必须搞好。从工、商的试点行业来看是恰当的。工业四个行业的正副厂长中资方占50%(正2、副19),工人提升的占25%(均是副厂长),公方占25%;任正副股长职务的,资方占45%,职工提升的占55%;任车间正副主任的,资方35%,职工提升的占65%。还有两位年纪大的资方拟安在董事会。如能从资方中多提几个任正厂长职务的,会更加妥当。棉布、丝绸两行业从资方142人中,并厂后提为公司零售部副经理的4个,副科长的5个,商店正副经理的70个,占资方实职人员59.9%;未提职的62人;工人被提升的占工人中的总数17.43%,内任副经理的有4名,任公方代理的有49名。这样的安排,一般反映良好。从现在来看要做好人事安排,尤其是做好对资本家的安排,应统一下列几种的意见:即人事、业务、统战、公安、工作队、劳方、资方等七方面的意见,统一的原则,应是凡不是现行反革命的则应安排,有反革命嫌疑重大的而又没有确实证据的,或虽有现行活动不立即破案的,均亦应安排,但不应提职,亦不降职。原则上应是有利于团结改造工商界,有利于业务的发展,能够达到改善经营管理的目的。干部不通的应教育,人事部门可以暂时不管,安排职责由专业公司与主管局负责,有代表性人物及工厂的正副厂长、区商店的正副经理以上的,应征得统战部的同意并经工、商两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工商联正副主委、监委,市委应亲自掌握。人事部门可以暂时不管,俟安排就绪后再发登记表、立档案。今后各行业的人事安排,应如试点一样,应在本行业中的劳方、资方中展开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这也是给资本家一种教育的方式,在讨论中,不对的意见应加以解释,正确的应加以肯定。   从工、商的试点行业的人事安排来看,到零售部工作的资方人员觉得不知如何做工作,主要是由于作风习惯制度的不同,大家也不惯找他们负责解决问题,他们也不敢负责解决;也发现我们一些手续太繁复,还可以简化的。因之,公方负责人员及行政负责同志应多找他们谈话,使他们慢慢习惯了,敢于负责;有些手续可以简化的,应简化,吸收他们经营管理方面的长处,来改进我们的缺点和不恰当的地方。也应教育干部多找他们解决问题和尊重他们;发挥他们长处,让他们到各厂、店多看看,了解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在厂、店任职的资方人员不管其是否正职,应让他们负责搞好生产和经营管理业务,公方代表若是任正职的话(任副职的更应如此),由于我们外行不了解情况,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应是从旁观察、学习帮助,鼓励他们多负责,多工作,切戒乱发命令,乱指挥,明明外行而冒充内行,反而妨碍业务的进行。 ## (四)定息问题   中央规定工、商各行业一律由一厘到六厘,依照各地的实际情况,一律在这个范围内加以规定。省委指示一般应是两头小中间大,即一厘的、六厘的应少,三、四厘的应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一般的以一个标准为宜,简单些好,不要太复杂。在一个地区中,标准亦不宜于太多。应依此精神,各行业提出意见,先是工、商分别站队,提出意见交资方、工人酝酿协商,最后则全市统一站队,作最后的定案。为着照顾资方的生活费用,生活困难的可以分季支取利息,不必一年才拿一次。 ## (五)经济改组与并厂并店问题   经济改组是标帜着改变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是改变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措施之一。其中主要问题之一是并厂并店,尤其是在我们广州市因小厂多,小商店多,也就显得更加重要。但这不等于说资本主义所遗留下来的,不论什么都是不好的,其中有不少的长处是值得我们保存下来的。改组的结果必须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之,1月17日的动员报告中所规定的三条——并厂要保证:(1)产品质量不能降低,品种不能减少,还应提高质量,有可能还应增加品种,应注意生产的协作依存关系;(2)基本上不能新建厂,扩建上亦不能太多太大;(3)要便于工人上下班。商店并店要便于市民购买东西。——这些规定是正确的,但很不够,还应增加两点:第一,成本不能增加,生产潜力不能降低,必须是以先进带落后的,以大厂带小厂的原则;第二,有些工厂与手工业有生产上加工关系的,不管其是手工作坊、个体手工业或家庭副业,仍应挂钩,办法是定量、定时、定质、定资来进行生产,防止和他们脱节,致使很多人遭到失业。   商店并店应真正做到便于市民购买东西,除了服务态度要好,品种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外,必须注意下列三点:第一,很多同一行业的商店大部分集中在一定的地区,如棉布业集中在高第街和上、下九路;有一定行业的商店集中在一定的地区,构成了商业区,如本市的中山五路与上、下九路为中心的商业区,是有一定的理由的。前者是为着便于顾客在同一地区挑选他所需要买的同一品种的商品的花样与规格,既可以在甲店看看亦可以在乙店选择,买到他所心爱的花样,后者是便于顾客在同一地区购买数种以上的商品,既可以买到这一种亦可买那一种,不要到处跑。因之,不应太分散,太分散了形式上是便于市民购买,事实上是限制了市民挑选自己所心爱的品种、花样。第二,有些小商小店,什么也经营,品种只应增加不应减少,不应因为归口的关系,只准买这,不准买那,这样做对自己却很便利,但对群众是很大的不方便,必须防止发生,已进行的应作纠正,有这样意见的应放弃,若这样做的,是违背了中央的指示精神,妨碍了群众的利益,是没有群众观点的行为。这样的小商小店既可以少些的整卖,亦可以很零碎的零售,如信封可以整打的卖,亦可以单个的零售;香烟可一整包出卖,亦可以一支支的分开来零售;线可以一只卖,亦可以一条条出售,这是便于贫民的购买,因之这样商店的零售差额亦可以比一般的零售商稍为高些。第三,有些到处叫卖的流动摊贩(主要是食品业)仍应让其存在,并照样到处流动叫卖,才能便于市民的购买。并厂并店规划的制定,必须多方面调查研究,多与工人、资方商谈,制定后应交该行业的职工与资方进行讨论,再作修改,决定后然后按行业按各厂、店的具体情况逐渐实行,不适宜的还应修改,切戒闭门造车和盲目的进行。 ## (六)必须抓紧生产问题   在工、商各行业均全面进行合营,及手工业进行合作化时,工、商各行业均在进行,而且各地大、小城市均同时进行,如不注意,则易发生地区与地区、行业与行业、户与户,彼此不进货不出货,不赊欠的现象,造成商品流通的停止,以及放松经营管理,放松生产领导,任务不能完成,多出残次品的现象。因之,必须很快的抓紧生产与改善经营的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改造与生产、改善经营管理两不误的口号。市委从1月23日起就重视抓这一工作,从现在来看是完全正确的。但若干措施的贯彻执行有的还不够有力,仍是值得注意的。目前的情况是职工群众已经动起来,热忱很高,有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生产潜力在短期内得到了很大的发挥,生产率增加很大,这都是好现象,今后则必须重视质量的保证与提高,和若干制度的改进。在今后的经济改组中,必须贯彻执行抓紧生产与改善经营管理的进行,在提高生产与改善经营管理的口号下来进行并厂并店,做好经济改组工作,才能提高工人群众的思想认识,达到团结好,生产好,彼此帮助好,互相学习技术好,改进质量好的要求,在这一运动中工人应主动地吸收资方出身的职员参加,推动他们参加活动。工人对他们的帮助、监督的任务并未完毕,仍应注意这一工作,但在方法上要有很大的改变。工会的活动,讨论生产会议的小组会,应吸收他们参加,他们的亲属凡是参加劳动已比较长期地依靠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分别地逐渐吸收他们参加工会。 ## (七)对资方的增资问题   资方的增资是不少的,帐内帐外增资的共有100万元,其进展也是快的,16日统计才30000元,不到几天即增加到100多万元,虽然我们主观上没有进行提倡,但初时是主张把增资的情况及人名在报上公布,在客观上是起了推动的作用,这是不妥的,及至报上登载已达到了87万元才引起注意,要增资的全部材料来看,才加以停止,报上不登载消息,并告工商联的同志凡是来报名增资的,应劝他们加以考虑。并规定对于已经增资的进行调查研究分别处理:1、凡是帐内增资的,如以往垫借给企业作资金的,现在的投资基本上均接受;2、名为帐内事实上是帐外的,如欠工人工资及自己薪金未支的,作为投资,欠工人的工资由资方另行负责还给工人,应视其是否真正的愿意,是否有能力负担,而分别处理。凡是有能力而又愿意的则接受;有困难的则减少,或不要;3、从港澳调回资金来投资的基本上均应接受;4、现金(包括金子与银元)与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居住的)出卖或作价、或把已歇业的商店的家具出卖来投资的处理:凡是生活有困难的不接受,有的全部,有的是接受部分,这样有些同志或许会思想不通,认为为什么这样傻,资本家把钱交出来了还不要,是否右倾了?这并不是傻,也不是右倾,这样做有很大的好处,免使某些资本家认为是拿钱卖阶级成份,痛定思痛,还是后悔;他们今后有困难还是要政府管,如他们还有一些钱,则可减少困难或没有困难,减少政府今后对他们的负担。这样做好处是很大的,所有干部应明白这一点,很好地贯彻执行这一规定。 ## (八)手工业合作化与摊贩的改造同整顿相结合的问题   为着便于说明对于手工业合作化的做法和关于对摊贩的改造整顿相结合的方针,先谈一下动员剩余劳动力回乡生产的问题是很有好处的,虽然我们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全面进行了社会主义的改造,今后新工厂的建设也会比以前所预计的稍为多一些;但并未减少广州市人口过多的失业问题。假如今后再没有一个盲目流入城市的话(事实上不可能),就是自然生长所增加的人口,仍不可能全部就业,市五次党代会所提的情况并未改变。不但今年动员20000人回乡生产,仍必须完成,今后每年仍需动员几万人回乡生产。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毕时,人口保持在170万人(事实上拟保持在180万人左右)的情况并未改变,因之,动员剩余劳动力回乡生产与移民开荒的任务并未减轻。动员剩余劳动力回乡的工作仍应贯彻执行。最近两个月来关于这一工作的进行是有成绩的,今后市委对他们的领导应加强。市委委托剩余劳动力迁移委员会应很好的总结这一时期的经验,教育干部,把某些缺点加以改正,使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在动员的方式上应更好的注意思想发动的工作。   手工业的合作化同摊贩的整顿与改造,均应是有助于动员剩余劳动力回乡生产才对,不应成为妨碍这一工作的进行。公私合营的工厂亦应如此,工作队亦应负进行动员回乡生产的宣传,这是市人民委员会的规定,不论机关、工厂、商店毫无例外。合乎回乡条件的应把名单交剩委会工作队,剩委会工作队亦可主动的去了解,国营、地方国营、老的公私合营工厂亦应做一次清查。   手工业合作化组织起来的是否有太宽的情况,应很好的深入检查。手工业的合作化仍应贯彻执行与整顿相结的精神,如党代会所指出的,所不同的不是先整顿后组织,而是结合进行。凡是负责组织手工业合作化的工作同志应如摊贩工作一样,负责宣传动员回乡生产和审查回乡生产的对象,合于条件的,应将名单交动员回乡生产的工作队,进行处理,而审查时街办事处及派出所应负责配合。不管是手工业或摊贩合于动员回乡生产的,应分期分批有步骤地逐渐动员他们回乡生产,绝不应组织起来,手工业必须依照下列规定进行组织和审查,即:   (1)凡属按剩余劳动力处理委员会规定,应动员回乡生产的,一律不得吸收。   (2)无牌照的手工业户暂规定一般的不吸收(以后逐步处理)。但从事该行业劳动三年五年以上的无牌照户,而有技术的仍应列为手工业合作化改造范围,由区掌握有计划进行组织。   (3)虽领牌照而实际无开业,或赶高潮于1956年开业的一律不组织。   (4)原属劳动局调配的流动工人,一律暂不组织,仍由劳动局安排解决。   (5)手工业户中无技术的非直系亲属的家庭辅助劳动力,目前暂不吸收入社。   (6)凡属家庭副业(即主要生活来源靠其他职业收入),及技术很简单的行业,如羽毛加工、纸袋、香竹等,不论其有无牌照,一般暂不组织(特种手工业行业,如刺绣则可组织)。   (7)凡是流动性很难于划分固定行业的也暂不组织。   (8)凡是合于组织起来条件的(即除上列规定外)而手工业者的历史成份不好,包括反动党团、反动会道门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管制分子,亦可吸收入社劳动(应交股金,一切义务与社员同),但不作正式社员,以便在劳动中进行教育改造;但需要向社员宣布其政治面目,以便提高警惕,注意监视,防止其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有重大嫌疑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不得吸收,上述这一工作应取得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进行。   为着避免误会,和避免组织起来的范围太广,应明确凡是1953年后才流入城市的,虽然有牌照但技术不高,工具简单,资本短少的,他们之中有不少是属于贫民性质的;或者虽有技术,有牌照,但属于生产不正常和手工业工人过多的行业,仍应动员其回乡,而不是组织合作化。必须贯彻党代会的精神,组织起来的范围,在当时应是偏紧而不是偏松的精神,否则会更加被动,以致于背包袱的事情在今后不断的发生。做法上亦必须依规定基本上是分为两步走。组织起来的先控制在70%到83%之间,其中社员占70%,组员不得少于30%。如果我们的进展是健康的话,在三、四月在把组转社,把这一次未组织的更进一步地摸清楚以后,再吸收一批,这样做法是合乎我们的实际情况的。本有组织起来的社(组)员才占19.7%,如现在发展到70%以上,则等于本月的社(组)员一个人要带动三个人,北京才是一个人带动一个即可达到94%;而我们已有的合作社属三类社的尚有33%,这就是说我们的基础比北京差得很多,而新发展却又大得多,因之,我们必须很慎重,脑筋应很清醒,应更好的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这次要求入社的新社(组)员,其中有不少是具有社会主义的觉悟的;但也有一定数量的人是属于入社吃大锅饭的,希望入社找工作做的,得到职业保障的,因而也就发现买牌照而来要求入社的;或被批准入社后而不愿意交股金的,也有连培养的对象在会议上都不敢起带头作用的,分散工具或抬工具的价钱。希望乘机捞一把的,有的不好好生产的;有的已有动摇想退社的,等等。因之,新建社(组)及老一些的组转社的,不应立即集中生产,否则有很大的可能会发生如南区豆类第四生产合作社的情况一样;应在集中生产之前,必须要有一段时间如约10天左右,加紧教育与抓紧生产,发动大家很好生产,提出如努力生产迎接入社的口号来动员他们,并加强思想教育的工作,树立以社为家和勤俭办社的思想,进行好坏社的对比教育,端正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观点,减少入社后的困难。然后分别集中生产,或分组生产,或分期生产,仍差的则转为生产供销社。并应明确手工业合作社好坏的标准不在于多和快,而在于质量好,三类社少,并且不把动员回乡的对象也组织起来。这些暂不组织的,或应动员回乡生产的,应很好进行宣传教育,而不应不管他们。这是不应疏忽的工作。   对于摊贩,则是整顿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应按原计划(即工商局党组的整顿摊贩的计划与市委的批示)执行。整顿是拿回乡生产的条件说服动员其回乡生产,可以撤销牌照的应撤销,撤销的对象是生活不困难其家人尚有别的收入的,不做摊贩还是不困难的。改造时的组织形式也是多种的,可以改变以合作小组为主,其次才是联购分销和经销代销。同时应依具体情况进行定段划区、如党代会所规定的。防止无牌照的增加,在整顿摊贩的同时,动员剩余劳动力回乡生产工作队应配合无牌照摊贩的清查(摊贩工作队应派人参加才能了解情况),合于动员回乡生产条件应很好动员他们回去。假如不是这样,有牌照的整顿了,无牌照的挡数一定还会增加,或营业增加。手工业和摊贩均应按现在的计划在3月间进行完毕,第二季度还拟进一步进行整顿。   这些工作的进行,是与依靠我们广大干部的积极努力,很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原则是分不开的。因此首先要求我们干部的思想认识要统一,明确做法,才能把工作搞好。这一次运动的意义是重大的,大家在运动之中是可以得到锻炼和提高的,也将会取得进步,所以,希望大家努力工作,很好地学习,把这一有伟大历史意义、有国际意义的工作搞好。   最后祝同志们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