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桑吉悦希关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报告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长、桑吉悦希>   实行民主改革,发展生产,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解除广大人民群众所受的压迫和痛苦,逐步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事业,是我州藏、彝族广大人民的要求,也是我甘孜藏族自治州各民族得以跻于先进民族行列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所必须经历的过程。为此,特宣布下列各项,希我全州军民一体知照。   一、我州农业地区实行民主改革是采取和平协商方法,有关民主改革的做法,都要和各民族领袖人物、上层人士、宗教界和群众进行充分协商,待大家都同意了作出决定,由藏、彝族人民自己去办。我州藏族和彝族等广大人民群众和大多数上层人士是赞成这样办的。但有少数不明大义的分子,在人民政府和他们商量的时候,他们没有提出不同的意见或有意见不来和政府商量,反而在国民党残余匪特的操纵和挑拨下公然举行叛乱,造成了国家和各民族的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这不能不是他们的罪过。人民政府为了维护我州各族人民的利益,对于少数破坏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的反革命分子,采取以政治解决方式为主与军事行动相结合的方针来平息叛乱,完全是应该的。各民族的领袖人物,上层人士、宗教界和广大群众应该提高警惕,引为教训,不要听信谣言,安心工作,安心生产,并且应该积极向叛乱武装进行争取工作,争取他们放下武器,停止叛乱。   二、人民政府对僧俗各界领袖人物、上层人士一贯坚持团结教育的政策,实行民主改革期间和改革以后都不改变这个政策,人民政府将采取办法使他们的政治地位不至于降低,生活水平都能保持和从前大体相当。对于能够参加工作的上层人士都将吸收他们参加各种工作,为人民服务,由国家发给薪金。对于个别不能参加工作的上层人士亦由国家长期补助。   三、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寺庙的政策是人民政府对待宗教的既定政策。对于宗教寺庙方面的有关问题都要和宗教方面的上层代表人物进行协商,取得同意以后才去办理,如果不同意,我们不勉强去办。在民主改革中对喇嘛寺庙占有的耕地可以不动。对群众欠喇嘛寺庙的债务,由政府与喇嘛寺协商妥善办法帮助群众偿还。对宗教界的上层人士,在政治上以适当安置,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对老、弱、残、疾的喇嘛,政府予以救济。虽然有少数不明大义的喇嘛参加了叛乱,但是人民政府对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寺庙的政策,绝不因此有所改变。   四、坚决保护与发展牧业。对牧区仍贯彻执行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的政策。农业地区实行民主改革的办法,不适用于牧区。至于牧业地区将来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政府将充分照顾到牧业区的特点,允许人民群众和上层人士从容考虑,大家商量好了才办。   五、坚决贯彻执行顽抗者坚决消灭,协从者不究,放下武器者宽大处理,立功者受奖的平息叛乱政策。   1、对于执迷不悟,继续顽抗者,坚决予以消灭。   2、对不明大义参加叛乱的上层分子只要表示改悔停止叛乱,一律从宽处理,不究既往,过去在政府和协商机关有职务的保留职务,允许继续参加工作,在平息叛乱中有立功表现者给予奖励。   3、对所有被欺骗、协迫参加叛乱的群众,只要脱离叛乱队伍回家生产者不究既往。   4、对曾经被反革命分子煽动,尚未有骚乱行为者,不以叛乱分子论。   5、严格执行俘虏政策,禁止虐待和污辱俘虏。凡在叛乱中受伤者,一律给予医治;死亡者可按照民族风俗习惯,予以安葬。   六、我州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帮助人民解放军来反对和制止叛乱,保卫生产和民族团结的利益。在发生叛乱的地区, 人民政府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在叛乱平息后,人民政府对于受了损失的贫苦的群众要及时救济安抚,同时以各种有效的方法帮助恢复和发展生产。   以上各项望我全体军民广为宣传认真执行,籍以迅速平息叛乱,有利生产。切切此布。    州长 桑吉悦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