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来农业合作运动的情况和今后工作——邓子恢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发言   <国务院副总理兼第七办公室主任、邓子恢> ## (邓子恢: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   一年来农村经济所经历的巨大变化——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工农业之间的关系的新的变化。   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错误和缺点。   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合作社应该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合作社收益的分配问题——勤俭办社,反对铺张浪费——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克服生产上的单一化倾向——大力推广先进经验,逐步实行农业技术和耕作制度的改革——依照互利原则处理遗留的经济政策问题。   我同意李先念副总理关於国家预决算的报告,同意廖鲁言部长关於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同意彭真副委员长关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并建议大会批准这个预决算案,通过合作社示范章程。现在我仅就一年来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情况和今后工作作一些补充发言。   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到第三次会议的期间,我国的农村面貌起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去年秋季开始,在我党中央和毛主席及时地正确地领导下,克服了指导农业合作化方面的右倾保守思想,出现了全国性的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运动的进展是以空前巨大的规模和异乎寻常的速度进行的。到五月底止,全国加入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已达11,013多万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1.2%。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农户,有7,472余万户,占总农户的61.9%,初级社3,542多万户,占总农户29.3%,因此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小农经济已基本上被改造过来,预计今冬明春再有一个高潮,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可以实现高级合作化。   由於农业生产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特别是高级合作社比重的巨大增长,就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涨的同时,全国范围内又出现了生产运动的高潮。今年一月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公布,更促进了这一高潮的发展,许多过去为个体农民所不能举办,甚至不敢设想的生产事业,现在也有条件、有可能来举办了。从去年冬季到现在短短的半年多的时间内,在农业生产战线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据目前不完全的统计,全国完成的各项农田水利工程,连扩大和改善灌溉面积达一万万亩以上,大大超过了五年计划在1957年所要达到的指标,也超过了全国解放六年来所完成的灌溉总面积。在积自然肥方面,大多数省份比去年增加一倍以上,有些省份增加了二、三倍。在造林方面,去冬今春的造林面积也大大超过了今年的原定指标,有的地方过去需要几年才能完成的造林任务,在一两个月内甚至十几天之内就完成了。在耕作制度改革、技术改革、使用新式农具、推广优良品种等方面都取得了空前未有的成绩。从目前农业生产的情况来看:小麦及其他春收作物已获得丰收,预计小麦总产量除最近灾害损失外估计尚可达500亿斤以上,比去年增产10%有余。比今年原订计划也可以超过。其次,春耕播种面积比去年扩大丁,播种季节也普遍比往年提早了。粮食、棉花都超过了播种计划。双季稻扩大了4,000多万亩。玉米、薯类等高产作物,据20个省市不完全统计即比去年扩大4,600多万亩。棉花播种面积达9,300多万亩,比去年增加600多万亩,超计划147万亩。大豆、烤烟、甜菜等也超额完成了播种计划。今后如果不发生特大的自然灾害,并且做好田间管理工作,增加生产是完全可以肯定的。这就是从去年秋季以来农村经济所经历的巨大变化。   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不仅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且在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工农业之间的关系,也引起了新的变化:   第一,由於农业合作化,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当然,30多年来,工农联盟在我党领导下始终是巩固的,但是过去的工农联盟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与个体经济关系的基础之上,而这两种经济是存在着一定矛盾的,因此,工农联盟还不是完全巩固的,今天农村已经基本合作化。今后的工农联盟是建立在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上,这种新关系,将使工农联盟达到进一步的巩固,这是可以想到的。随着农村合作化的实现,也进一步加强农民内部的团结,密切了贫农和中农之间的关系,过去他们之间的分散、隔离状态,也随着农业合作化,使他们在集体劳动,共同富裕的经济关系上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了。   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贫中农之间进一步团结,也使那些过去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完全陷於孤立,这就更便於我们通过和平方法来改造富农,改造一切剥削阶级。最后地消灭农村资本主义。   第二,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从根本上消灭了剥削制度和产生剥削制度的社会基础,从而就有可能使广大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过去农民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许多人无力抵抗自然灾害,也无力摆脱富农、高利贷者以及投机商人的剥削,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根本改变了,农民已经开始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他们将随着农村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和将来农业机械化的实现,永远地摆脱被剥削和贫困落后的状态。   第三,随着合作化的实现,也更便於国家进行统购统销。国家对於粮食、工业原料及某些重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是支援国家工业化,保障城乡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的重要措施。几年来国家在广大的分散的个体农民中间实行这种措施是遭遇着极大困难的,不但每年工作量很大,而且对於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也不易摸清底子,很难作到完全的公平合理,容易产生畸轻畸重和供销脱节的现象。因此,往往引起部分农民不满,使他们生产、生活感到困难。今后,随着合作化的实现,由个体经济变为集体经济,由11,000多万农户,变为101万个合作社,将来坯可能变为数十万个合作社,这样就便於我们更好的做好统购统销工作,使购销定额更切合於实际情况,更易做到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另一方面,合作社在交纳了国家征购任务以外,可以完全自由支配自己多余的产品,从而也就便於进一步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便於合作社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可能来更恰当地布置自己的生产计划。   第四,由於农业合作化,也便利於解决孤寡老弱的生活问题。由於合作社生产发展,进行多种经营,能够在生产上更好的分工分业,使劳动力不强的人能够得到适宜的工作和适当的报酬,来解决他们自己的生活问题。对於完全失掉劳动力的人,随着生产的发展,公益金的增加,也有可能逐步实行“五保”,使生养死葬,都有所靠。我国古人所憧憬的“大同世界”:“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种理想在旧社会只能是一种幻想,而在实现合作化以后人民掌握了自己命运的今天,这种理想便能够逐步变成现实。   总之,在经济上发展生产,进一步密切城乡关系和工农业关系;在政治上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巩固贫中农团结,消灭资本主义在农村中最后的社会基础,逐步使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起来,这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农村中所引起的根本变化,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一个极其伟大的胜利。   以上所说的成绩,是半年多以来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主导的方面,但另一方面,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也发生了不少错误和缺点。这些错误和缺点主要是:   第一,在合作化高潮和生产高潮中,不少地方的合作社会一度地出现盲目铺张浪费的现象,有些合作社没有贯彻中央所指示的勤俭办社的方针,它们不从实际的需要和可能出发,过早过急的举办许多非生产性设备,购买了许多贵重的文化娱乐用品。在生产性的开支方面,也缺乏精打细算,过早过急地兴建许多当前生产上并不急需的基本建设,有些本来还可以利用的旧的生产设备却闲置不用,而另行购置,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和财力,因而引起了广大社员的疑虑不满和合作社的生产困难。自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勤俭办社的指示以后,各级领导机关都重视了这一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这些现象已基本上被扭转过来,但要彻底纠正这些缺点,还要继续努力。   第二,有些合作社,对生产缺乏全面规划,重视了粮食和棉花的增产,而忽视其他经济作物的增产,重视农业生产,而忽视副业生产。在劳动规划上对社员个别活动的时间限制得过死,使许多习惯上由农民个体经营的家庭副业陷於停顿;有些由合作社集体经营的副业,也由於经营管理不善,劳动报酬不尽合理,致使生产减少。据农业部统计,今年的油菜籽产量虽比去年增加,但比计划数要少14%,花生据17个主要产区统计,播种面积要比计划少200多万亩;黄麻少34万亩:甘蔗少260万亩,桑蚕也要减产。许多地区副业生产下降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特别是养猪减少,大部分地区目前还低於去年同期的水平,有些贵重的药材也减少了生产和采制。由於这些经济作物和副业生产的减少,就大大影响到合作社的总收入,特别减少了现金收入,增加了社员当前生活的困难,甚至可能影响到今年的社员收益。另一方面,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平衡,影响到某些工业和手工业的原料供应,影响到出口物资,也连带影响到有关的供销运输部门的正常活动。   第三,在建社过程中,有些合作社没有严格地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办事。政策执行上有一定的偏差:有些合作社,对实行公有化的耕畜、农具、林木、果树、水利设备等作价偏低,甚至某些生产资料无代价归社;个别地方实行公有化的面过宽,错误地将私有的家畜、家禽及零星的林木、果树入社。另外有不少合作社在动员社员投资时,采取了强迫投资的错误作法,甚至把社员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和外边寄来的款子也冻结起来,从而引起社员疑虑不安,反而把钱隐藏起来不敢投资,要买的东西也不敢买,致造成一个时期农村市场上的反常现象。还有的合作社没有认真负责实行“五保”,对於孤寡老弱残疾者关心不足,照顾不够,这些缺点,都对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发生了不利的影响。   第四,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方面,有些社还存在着某些混乱现象,有些社在制定生产计划时,不根据主客观条件,不适当地提高增产指标,把增产计划建立在不可靠的基础上,致社员没有信心完成增产计划,影响到包工包产不能进行,生产责任制不能实现。在劳动组织方面也还不够健全,有少数合作社还未建立固定的生产队和耕作区,耕畜、农具也未建立起固定管理固定使用的制度,因而责任不明,生产上仍然存在着无人负责,窝工、旷工以及发生牲畜瘦弱死亡的现象。劳动定额和劳动报酬也规定得不尽合理,如猪粪作价偏低,某些技术性较高的副业劳动报酬与农业劳动相等,这也是形成副业生产减少的重要原因。有些合作社的民主制度还未确立,主观命令作风相当严重,致影响到社内团结,影响到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不能正常发挥。有些地方合作社太大,地跨好几个乡,人达好几千户,这样大的社不仅地区太广,经济复杂,在管理上产生许多困难,而且有些乡村之间,因为土地肥瘠悬殊太大,往往容易发生穷乡和富乡社员之间的纠纷,增加了办社困难。   第五,各地在合作化以后都注意进行耕作制度和耕作技术的改革,如变单季为双季,变旱地为水田,变稀播为密植,以及选用良种,改用新式农具等,这是保证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也是合作社可能做到的事。但在改革过程中也有不少地方在步骤上要求过急,计划上订得过大过死,在推广上有一般化和行政命令的倾向,从而产生了不少毛病。譬如,有些地方在推广双季稻时,对於当地的土质、气候是否适宜,肥料种籽是否具备,劳动力是否够用,增加了双季稻是否影响其他作物等问题,缺乏全面考虑,而只是盲目地规定计划,硬性地大面积推广,结果有些地方不能完成计划,有些虽然完成了计划,但从经济核算来看则是得不偿失的。又如,有些地区推广旱播密植等,但未认真地考虑当地土质气候是否适宜,农民是否学会新的技术,便死搬硬套,冒然推广,结果也引起许多损失。各地在推广双轮双铧犁、打井等方面也存在急躁情况,有些地方使用双轮双铧犁尚没有完全把握,或者基本上可以使用,但耕牛合犋尚未习惯,掌犁技术尚未学会,便冒然大量推广,结果有些地方又一次发生了“挂犁”现象。有些地方打井不问地质条件是否适宜,地下水源是否充足,劳力资金是否够用,打井之后有无提水工具,就冒然订下计划,劳师动众,结果有些地方井打得太多,超过了实际需要,有的井不能使用,成为“看井”,有的井打起来,却无提水工具,只好“坐井观天”。类此现象各地都有一些。   上述这些缺点和错误,有些是在大规模运动中难以完全避免的,有些只要主观上事先加以注意是可以避免的。有些错误和缺点部分是由於下面干部片面主观、贪多图快所致,主要的还是由於上级有关部门计划偏大,要求过急所引起的。而许多干部缺乏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实际主义精神,缺乏遇事与下级和群众商量的民主作风,更是产生错误缺点以及缺点不易纠正的极为重要的因素。我们主管部门事前预见不够,对下面情况了解不深入不及时,也影响到上述缺点未能更迅速的纠正。这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应该努力改正的。   目前农村已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农村工作已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今后的任务,除了继续吸收未入社的农民参加合作社,继续在自愿原则下把现有的初级社上升为高级社以外,主要就是要从经济上和政治上巩固和提高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的合作经济,保证合作社不断增产,社员不断增加收入,并且在合作化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先进经验,逐步地实行技术改革,最后随着国家工业的发展,实现农业机械化。   为了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合作社,和不断增加生产,增加社员的收入,在当前应该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当前迫切的任务是解决合作社收益的分配问题,也就是正确解决国家、合作社和社员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当前农民在思想上,对於合作社能不能增产的问题,大致上是不怀疑的,因为他们已经亲眼看到了合作社在生产上的优越性,但是对於合作社增产之后,他们的个人收入是否能够增加,还存在着不少的顾虑,因此,对於合作社的生产收益应该进行合理的分配,使农业税、合作社的公共积累和社员个人所得,有一个恰当的比例,除了保证国家税收,和合作社必要的公共积累,特别要着重保证社员个人收入每年都能有所增加,这样才能够继续发挥广大劳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巩固合作社。正确地解决分配问题,就是要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国家和合作社的公共积累,本是用来为人民、为社员创造更大的幸福,更高的发展生产,这就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一致性。但是,如果不顾合作社生产的发展情况,和社员个人当前生活状况,过多过快的增加公共积累,以致使社员减少收入,这就破坏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一致性,就势必引起群众不满,合作社也就不能巩固。只有在社员收入有适当增加的基础上,实行适当的公共积累,才可能使社员更加关心集体利益,更加积极劳动,这样不但巩固了合作社,公共财产也才能够更多更快的积累起来。   目前正当麦收季节,今年麦收又是合作社大发展之后的第一次产品分配,分配得好坏,对於巩固合作社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在麦收分配中必须坚持“少扣多分”的原则,必须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有些增产不多的社,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也可以适当地少留公积金。只有这样才能大大发展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进一步巩固合作社。   第二,要贯彻执行中央所指示的勤俭办社的方针,必须发动广大的社员勤劳生产,精耕细作,并努力扩大生产范围,根据当地条件,开展多种经营,力求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必须力求减少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一切非生产性的文化娱乐、卫生、保育消费等建设开支,必须在合作社生产发展和社员个人收入增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兴办,并控制在合作社公益金所能负担的范围之内,禁止向社会募捐摊派。在合作社初建的头一、二年之内,一切非生产性建设,应该尽量少办或不办。在生产性的基本建设方面,凡属当年没有收入的长期的基本建设,也须照顾现实的需要,分别轻重缓急,量力而为,不能百废俱兴,一步登天,只有这样的精打细算,才能够不断扩大合作社的经营基础,保障社员生活逐步得到改善,也才能使合作社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   第三,要做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从个体经济变为集体经济,从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是一个巨大的革命;大生产的集体经济,没有全面的计划管理,没有具体的劳动分工,没有适当的定额管理制度,是不可能办好的。管理不善,分工不明,定额偏高偏低,都会造成生产上的损失。为此,不断地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就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任务。目前各地合作社,一般的都建立了一套经营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定的生产秩序,但是管理水平一般还是不高的,必须随着生产的发展随时改进。还有少数合作社,没有建立起必要的劳动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还存在着窝工、浪费、财务混乱等现象,对於这样的社必须及时地进行整顿,帮助他们迅速编好固定的生产队,划分耕作区和副业组,制定劳动定额,实行按件计酬,包工包产,超产奖励,和牲畜的饲养管理使用等制度,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社的范围不宜太大,一般以一乡(指原来的行政乡)一社或一乡数社为宜。高级社建成以后应当固定若干年,不要年年并社。   第四,克服合作社在生产上单一化的倾向,要在保证粮棉增产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全面安排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园艺业、手工业、各种副业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生产。各地合作社注意了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的生产,这是很好的,也是很重要的,但是忽视其他经济作物和副业生产的情况,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改变。这种生产单一化的倾向,如果不加改变,必然会影响合作社的总产值不能增加甚至反而减少,其结果就要使90%社员增加收入的保证成为空谈,这对於社和社员都是很不利的。另一方面,各种经济作物和副业产品,都是国家和人民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有些还是出口物资及工业、手工业生产的原料,每一种农副业产品又和其他生产、运销各部门密切联系着,某些产品的减少,对於社会生产、生活各方面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影响到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平衡。因此,对待农村经济改组这样重大的问题,必须采取极端审慎的态度,在目前改组的过渡时期,凡是各地历史上习惯经营,而又为今天社会所需要的经济作物和副业生产,合作社应当鼓励和组织社员继续经营,并加以适当的发展,决不可随便限制或停止经营,至於新发展的经济作物和副业生产则须考虑到它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是否适宜,劳动力是否够用,资金有无办法,经营是否有利,如果这些新产品是完全商品性的,还须考虑到原料、销路以及供销运输组织等方面有无问题,从而作出全盘规划,在没有作好全盘规划以前亦不可盲目发展。   第五,必须大力推广先进经验,逐步实行农业技术和耕作制度的改革。但是对於每一项先进经验的推广和每一项耕作制度、生产技术的改革,必须是因地制宜,不能不看当地条件,机械搬运。在当地推行某种经验还没有十分把握的,应该先在少数地方试办,俟取得经验后,再普遍推广。任何一项新制度新技术的推广,绝不会是一下子就被广大群众所熟习,所接受,必须有一个由点到面、由试办到普及的过程。制定计划要恰当,并允许下面修改,不要定得太死。在这里既要反对右倾保守思想,又要反对盲目冒进倾向,不能偏重一边。有些地方,在推广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制度的时候,往往不顾群众的经验水平和技术水平,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教育工作,就冒然制订大计划,并在反右倾的压力下采取简单行政命令的方法,硬性地加以推广,结果往往把好事变成坏事,这是应该十分注意的。   第六,必须依照互利原则处理好社内遗留的各种经济政策问题,这是巩固贫中农团结,巩固合作社的一个重要方面。有些生产资料作价过低,社员有意见的,必须按照社章规定认真进行补课,加以调整:有些零星林木果树农民不愿意入社的也应该按照社章允许私有,不得勉强。有些地方社员在入社前自己种下的麦子,在入社时说明谁种谁收的,仍应允许谁种谁收,由社抽取一定的公积金、公益金。如果这种麦子已经由社统一收割,则须给原耕者以足够的工本费,使之不致吃亏,这种政策必须慎重处理。对丧失或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应当予以充分的关怀,适当的安排和必要的照顾。此外,对於家居城市人们的私有土地,也必须按照社章慎重处理,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并适当照顾他们生活上的困难。   (1956.6.20“人民日报”)   来源:法律出版社编辑《农业合作化论文集》(一),法律出版社,19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