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涛在辽宁省市地县(旗)委对私改造领导小组长会议上的总结   <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李涛>   这次省委领导小组召开各市地县委对私改造领导小组长会议,主要是传达全国私营工商业改造汇报会议精神和陈云同志的总结。根据会议中大家的讨论,我想讲以下几个问题,作为会议总结。   一、我省对私改造情况和问题:   我省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今年1月初开始,形成了改造高潮,宣布批准了全行业公私合营与合作化,戴上了社会主义的帽子,从此,即基本上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了。通过和平改造的方式,以群众运动的方法,在很短的时期内把两种私有制改变了,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又一光辉成果,这是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由于生产关系的改变,就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如在工业方面,全省新合营企业1至5月份劳动生产率比去年同期平均提高78.06%,总产值增长了87.36%;商业方面,营业额也有显著上升,大部分企业盈余增加,据省商业厅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的卖钱总额比去年同期上升30.5%,平均每人的卖钱额上升32%,仅海城一地的饮食业半年来就赚钱3万余元;手工业的生产总值也同样大大上升,一般的都提高20%以上,甚至有提高1倍到2倍的。这固然与今年各项建设事业有较大的发展有关,但由于生产关系的改变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工人与独立劳动者的积极性则是主要的原因。因此,可以说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上,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这是运动的主流和本质的方面。   但是在另一方面,在工作中也发生了一些急躁冒进的情绪。这就是对社会经济的复杂情况,中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工农业和商业的关系,特别是对占95%的小商小贩和对为数众多的小手工业的改造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认识不够清楚,主观片面不妥当地进行了合并,并不适当地采取了共负盈亏的办法。虽然在宣布全部合营和合作化以后,省委即发出电报,指出合营后的工作是清产核资、人事安排和经济改组,但缺乏严格控制,以致工作量较小的县很快就进行了改组。1月底省委发现了这个问题,立即于2月初召集会议作了纠正,以后在5月份又召开会议着重对改组问题进行了研究,但这两次会议都有缺点,这就是问题虽然提出来了,虽然指出了对并的不恰当的要进行调整,对小商小贩究竟采取什么形式加以组织,解决他们经营上的资金、货源、纳税上的困难,没有提出具体办法,而使进一步进行改组进行得很迟缓。5月份会议上反映出很多合作商店和手工业合作社的工资未定,社员个人收入减少,生活有困难,有相当多的人,对生活到底怎样心中不落底。这就说明我们对这些人的个人利益照顾的不够,这也是一个严重的缺点。从领导上来说,很多县认为现在对私改造任务完成了,领导小组也涣散了,办公室的干部也抽走了,造成对私改造工作的领导有很大削弱。以上三方面是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今后的任务,就是要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对小商小贩和对手工业的改造工作,继续深入下去,根据他们不同特点,采取不同形式加以组织,使之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之间,存在着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差异,也存在着计划性组织性和无计划无组织的无政府状态的差异。前者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后者尚未完全解决。所以要把改造工作继续下去,从组织上把他们基本上都组织起来。这就需要我们继续作紧张的努力,争取在下半年基本上完成这个任务。其次在处理公私之间的关系上,要贯彻既要有利于国家有利于集体,也要有利于个人的原则。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偏重照顾国家,不照顾个人。如借薪问题,总是规定的很低。这是只单纯看经济,不看政治的结果。以上两件事情是很复杂的,所以要求各市县委对私改造工作的领导不能削弱,已削弱了的应该迅速恢复。   二、要根据各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逐步的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小商小贩、手工业全部组织起来。但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对组织形式和规模大小应该有所不同。在工业方面除带入手工业进行改造的外,基本上是公私合营,问题不大。在手工业方面,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属于制造性行业,这种行业和居民没有直接关系,但和商业的关系很大。另一部分是服务性行业,这种行业和居民的关系很密切。凡是制造性行业,有条件的均可采取合作社(组)的形式,组织起来,少数的也可随同资本主义工业采取公私合营的形式进行改造。对服务性行业,可采取合作社、合作小组和供销社的形式组织起来,社组的规模不宜太大,适于分散经营。现在已经组织起来的,有一部分是合适的,不用改变,但有一部分不够合适,需要加以改变。如有的把缝纫业几十户组成一个大社,分设20多个门市部,共负盈亏,但因有的忙有的闲,结果是营业好的门市部认为是给别人干,而不高兴;营业差的门市部则存在着依赖思想而不积极改进,对这样的就需要改变负盈亏的办法。再比如有的县把木匠、铁匠、绳匠都混在一起,成立大社,象这样的就应该拆开,分别成立专业的社组。在商业方面,根据这次陈云同志的报告,可以解决了。即对小商小贩采取联购分销各负盈亏的合作小组的形式。现在已经把小商小贩吸收到合作社商店里的,如果其附属劳动力能解决,收入未减少,能维持生活,就不一定再拆开;如果附属劳动力解决不了,生活有困难,就应该在保证陈云同志所讲的四条的原则下,改为小组。尚未组织起来的,有条件组织合作商店的,当然可以组成合作商店,但大部分将组成合作小组。对此,应该作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别进行组织。同时要在现有商店的基础上成立批发店,保证供应合作小组的货源;代他们向银行货款;代交税款等。银行在资金上要给以帮助,税收上要实行定期定额税,对合作商店因组织起来后纳税增加了的问题也要给以解决。   三、要把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正确结合起来。在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商店,要解决工资、奖励和福利制度问题,在目前不能彻底解决以前,暂时可以采取以下几项过渡办法:   1、关于工资改革问题,要出安民榜,即向职工、社员和资方实职人员宣布,公私合营企业相合作社的工资也要进行改革,中央准备在8月份召开专门会议来研究公私合营企业的工资问题、奖励和福利制度,也要作相当的改变。改革后的工资不是从决定那天起,而是从前几个月补发。   2、现在工资、福利维持原状不动,但小商小贩原来无工资的在参加合作商店以后,预借的工资标准,应相当于过去的收入。   3、老合营企业的工资改革,随同这次国营企业的工资改革一起进行。国营企业和老合营企业吸并的也同时进行改革。   4、公私合营厂子,由国家派去的干部,和国家机关干部同样,在这次工资改革中进行工资改革,但目前暂时不能公布,在内部向干部说明,将来在合营企业工资改革同时,由专业公司补发。   5、借支和确定工资后,生活上仍有困难的工人、职员、小业主、社员和资方实职人员,本企业或专业公司应给以相当的救济。   四、在经济改组当中,因改组不合适,把过去社会上完整的经济关系人为地分割开的,要在进一步改组当中,恢复过来。如改造后,有的地区强调从本地进货,不准由外地进货,这是人为地把购销关系给分割了。另外,小商贩原有的信用赊欠关系很便于商品流通,但也被切断了。又如城乡间骑自行车的小商贩,过去很多,据商业厅统计,沈阳市过去靠这些人运进来的鸡蛋占市场销售量的30%,现在也减少很多。再如城市里的季节性小商贩,夏季贩卖些瓜果梨桃,冬季卖梨、地瓜等对人民需要很方便,现在也减少了,而我们又干不了,以致人民有意见。再比如说:现在合作商店的卖钱额是上升了,品种也多了,但是增加的都是百货公司的品种,而来自手工业者的零星小百货产品却减少了。本来小商贩有补助国营商业不足的作用,现在这个作用小了,就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所有这些把社会经济整体人为地分割开来的做法,都是主观主义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应该迅速予以恢复。   此外,在经营方式上,有不少合营商店和合作社商店,也有不加分析地盲目搬用国营商业经营制度的现象。结果使管理人员增多,开支增大,对消费者不便。因此,应该特别强调合营企业和合作商店,一定要把原有的好的经营方式保存下来,营业手续一定要简化,不能不加分析地盲目搬用国营商业的一套制度。这样做既能便利消费者,也能使企业管理人员减少,降低费用。   五、农业社手工业和专业手工业社的分工问题。在农村铁、木、缝、编织等行业的手工业较多,且有不少原来是半工半农的,因此在改造以后,就产生了农业社手工业和专业手工业社如何分工问题。处理这个问题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在照顾农业社的便利,同时又照顾城市手工业者的生活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具体说来,对编织业,因其原料大部分来自农村,在历史上又是农民的主要副业生产之一,因此,农业社可以搞。农村木匠多系兼业农业社愿搞的也可以搞,现在矛盾最大的是铁业,对此,凡农业社较大,社内又有铁匠的,也可以搞,但只能限于修理性和打挂马掌。小社可借助大社或依靠手工业社供应;集镇或经济中心的专业铁炉则应由手工业社领导,县、区委必须对农村手工业统一领导与安排,防止农业社盲目地大量发展手工业而挤了城市手工业者,因为这样作,则城市20万手工业者就要没有饭吃,就要发生大问题。   六、关于定股定息问题。中央决定在7、8月份就要发股息,因此现在要积极作好准备工作。对清产核资中遗留的问题和待处理财产,要根据中央“宽”、“了”的精神和省委既定的原则,迅速处理。对高潮中动员增资的,应按中央指示办法予以退还。   七、在公私合营企业内部的公私关系问题。全面改造以后,我们与资本家的关系现在是企业内部的办公室的关系了,这个关系还未很好解决。对资本主义的改造,不仅要改造企业、改变生产关系,还要改造人。要改造人,就要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并不断地进行思想改造和通过实践进行改造。因此,我们的公方代表要很好地和他们共事,并在工作中不断向其进行教育,有关业务会议应该让他们参加,有关的业务文件也应该给他们看。各地党委应该定期分别召开公私双方代表座谈会,进行教育,使企业内部公私关系上的一些问题能及时反映上来,及时加以解决,以有利于全面改造工作。   八、几个具体问题:1、对在改造后要求新开业的处理问题。对此不加区别的一律不准开业是不妥当,因此,凡能另外加以安置,解决其生活问题的,应尽量加以安置,不批准其开业,如果安置不了,就应该批准其开业,并吸收到小组里边去。2、合营前的建筑业和修建户订有保修合同的,合营后的新企业应该承认,并履行合同的规定。3、工商联办的中小学,如果工商联无力再办,要求交给政府的,应该接收过来。   九、领导问题:对私改造领导小组不能削弱,已削弱的要恢复起来,办公室不健全的要健全起来,散了要恢复,办公室由各部门抽调的干部,还要继续留在办公室工作,不能抽回去。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的关系:凡是有关重大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要经过领导小组批准,以便统一步调;至于各项对私改造的具体工作的进行,主要应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因此各有关部门都要有专人负责对私改造工作,并切实把工作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