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少奇“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刘少奇> ## 一、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但是存在着问题   几天来对于我的报告[2]的讨论,集中在整党与建党问题上,特别着重地讨论了党员条件问题。在讨论中,大家承认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同时,又承认我们党现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批评了我们过去在建党工作中的某些缺点。这种讨论,我认为是合于我们党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因此,它是正确的。   有人问:在我们党内既然钻进了一些坏分子,在一部分党的基层组织中又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党员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同时又说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这种说法是否矛盾?   我们说:这不矛盾。钻入党内的坏分子只是极少数。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的情形,只存在于一部分基层组织中,并不是全党的情况。就全党来说,大多数党员是够标准的或是基本上够标准的。而更重要的,则是在我们党内起决定作用和领导作用的,并不是那些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的党员,更不是坏分子,而是大多数好的党员,而是党的大批优秀干部、党的中央和党的领袖毛泽东同志。所以,虽然在我们党内还存在着各种问题,但是就总的情况来说,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   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还在于我们的党不怕自我批评,不怕揭露自己还存在着的缺点。即使我们党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点,我们也不否认和隐讳它们,而是承认它们的存在,在党员面前揭露它们,并想出办法,决心把它们纠正。因此,我们决定进行整党。这正是表示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某些同志不愿承认或企图隐讳党内所存在的缺点,那是不正确的,不是我们党所应该采取的态度。 ## 二、为什么有许多党员不够标准   在我们党内,为什么有许多党员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呢?   这大部分是由于在过去接收党员时降低了条件,同时,在党内对于党员的教育工作又不够,没有尽力把这些不够标准的党员提高到适当的标准上面来。对于这部分党员。只要我们以后加强教育,其中会有一些人达到标准的。小部分则是由于目前的形势改变了,有些党员赶不上形势的发展,不愿或者不能在新的形势下担负新的革命任务,他们落后了,丧失了党员的条件。对于这部分党员,也有一些人还是可以教育好的。   在过去接收党员时,有些地方降低了党员的条件,这是不是一种带原则性的错误呢?   是的。这是一种带原则性的错误。列宁主义的党从来就不允许把党员的条件降低到普通群众的水平,从来就从原则上坚持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员必须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觉悟程度和坚定的革命意志。在接收党员时,任意地降低党员的条件,显然是违背了列宁主义的这项原则的。   在过去接收党员时,有些地方党的组织为什么犯了这种错误呢?我在报告中已经说过:这是由于我们党的高级领导机关过去对于接收党员的工作没有实行严格的控制与检查,也没有把这项原则在党内普遍地说清楚,因而使过去接收党员的工作在某些地方、某种程度上陷于一种自流的状态。这种责任是应由中央来担负的。因此,党中央责成各省委和中央局,今后对于接收党员的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控制与检查,并责成一切党的组织在今后接收党员时必须坚持党员的条件。 ## 三、现在应该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   过去接收党员,有些地方降低了条件,是不对的。但那时革命还没有胜利,反动派还统治着中国。加入共产党的人,还要担负遭受反动派迫害的危险,而党也处在严重的战争环境中,一切条件都是很艰苦的。在这种情形下,落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自然就不来或很少来加入共产党。这是过去我们发展党员的一种自然的客观的限制。但是一到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以后,战争的胜负谁属,已经完全明白,这种情形就完全改变了。今天.革命已在全国胜利,情形就更不同了。在有些人看来,现在加入共产党,不独不要担负什么艰险,而且可以获得个人的许多保障以及荣誉、地位等等。这时。落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就会希望加入我们党,而且有不少的坏分子积极地要钻入我们党内来。客观的自然的限制没有了,如果我们又不在主观上加强限制,就是说,不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不更加严格入党的手续,那就会有大批的落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混入到党内来。这对于我们党则是一种严重的危险。   在辽沈、淮海、平津战役胜利以后,我们没有及时地提高党员的条件,严格入党的手续,相反,有些地方却更加大量地发展党员,因而使全党党员数量最近两年迅速地增加了约一倍,这已经是不妥当的。去年六月党的三中全会[3]决定,在老区农村一般应停止发展党员;在新区农村,土地改革[4]完成以前,一般不应发展党员。但是在此以后,仍有个别地区擅自降低条件发展党员,这就更是不对的了。   现在虽然不像一九四九年以前那样随时有遭受反革命迫害的危险,但是战争还没有完结,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工作方在开始进行,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每天都在计划着要破坏我们的事业,企图在中国复辟:所以毛泽东同志说:“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步。……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5]由于中国革命已经胜利,新的更伟大更艰苦的革命任务已经被提了出来,因此,今后共产党员必须比过去具有更高的条件,才能担负这些任务,否则,是不能担负这些任务的。这也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因此.在今后接收党员,如再降低党员的条件、那就更不对了。   由于中国革命已经胜利,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广大的劳动群众已经能够自由地接触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已经掀起了全国规模的阶级斗争和反帝国主义的斗争。在这种情形下,普通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的觉悟程度也提高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员的条件,则必须更加提高,同时也可能提高。现在党外已经产生一些非党的革命者和共产主义者,他们的觉悟程度和革命积极性甚至已经超过了我们的一部分党员。愈到后来,这种情形也就会愈加明显。这就不独使我们在以后接收新党员时能够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而且也逼着我们一部分觉悟不高;和革命积极性不够的老党员非努力提高自己不可,这是我们今后建党整党的一个有很利的条件;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条件。   现在必须把党员的条件提到尽可能的适当的高度。这就是说,以后接收的新党员,都必须经过考察,经过教育;都必须是成分好的,即是从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出身的人,至于从剥削阶级出身的人,则必须是在基本上抛弃了剥削阶级的立场、观点和作风并决心为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解放而斗争的人;都必须是历史清楚、没有政治问题的人;都必须是对党忠诚、愿意为党的事业终身奋斗的人;都必须是在群众斗争中受到阶级教育,有了实际的基本的阶级觉悟,并在工作、生产和学习中表现出这种觉悟、发挥了革命积极性的人。对于具备了以上各项基本条件的人,还必须向他们进行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以便在更高的水平上提高他们的觉悟,即把他们提高到党员的觉悟水平上来,然后才能接收他们入党。这就是说,必须是成分好,历史清楚,对党忠诚,有实际的阶级觉悟并表现积极,又懂得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事业,愿意遵守党纲党章的人,才能被接收为党员。这些就是我们在今后必须坚持的党员条件。对于过去考察不够、教育不够的老党员,亦应经过考察,经过教育,使他们合于这些条件。   在整党决议[6]草案上说到教育党员时,提出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7],这是必要的。这就是说,有了前面所说的各项基本条件之后,还必须具有这八项条件。这主要是依靠教育才能达到的。这就是每个共产党员在今后应该具备的条件。 ## 四、每个党员除开社会职业之外,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担负一种工作   我们党有许多党员是专门担负领导党与群众工作的革命职业家,但同时有更多的党员是从事各种社会职业的。在今后,由于经济工作、技术工作比过去更加重要,将会有更多的党员去从事社会职业。而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有许多人是不热心于党与群众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因而在他们中间就常常产生一种单纯的社会职业观点,例如单纯的技术观点、军事观点等。在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党员不经常担负党与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也减弱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很明显,这是一种很大的损失。   为了纠正上述缺点,为了发挥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更大的作用,所以在整党决议草案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中规定:“每一个有社会职业的党员,除从事社会职业之外,都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担负—种工作。否则,不能做一个共产党员。”[8]这种规定是符合党章[9]的,是很有必要的。否则,某些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除开他的业务外,可以完全不担负党与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   党员参加党与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应在党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来进行。例如,参加各级党委和党组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参加发展党员的工作,参加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等,应根据每个党员可能抽出的时间,根据各个党员的能力,根据当时的客观需要,由党员所属的党的组织适当地来加以分配,并给以检查和指导:除开专门担负领导党与群众工作的革命职业家及某些有特殊情形的个别党员而外,所有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在自己的业务之外,都应该义务地担负至少一种这样的工作,并且必须尽力把自已担负的工作做好。有些同志很忙,很难抽出时间,但每星期甚至每个月抽几小时的时间来担负一种工作,总是可能的。所以,把这定为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之一。 ## 五、反对降低党员的条件   有些同志提出了一些问题,意思是要求降低党员的条件。我认为不能同意这些同志的意见。   有人问:有些党员在入党时是不够条件的,甚至有许多糊涂思想,但在入党后经过教育和斗争的锻炼,又成为好党员,这种情形在过去是很多的,那末,是否可以仍照过去一样允许那些不够条件的人入党呢?   答复说:不可。在今后,应该使那些不够条件的人在党外教育和锻炼好了之后,即是在他们够上一个党员的条件之后再入党,而不要在他们条件还不具备时急于接收他们入党。党员入党之后,固应继续地加以教育和锻炼,党也能够把一些不够条件的党员教育锻炼好,但今后如果把一些不够条件的人接收到党内来,是要发生毛病,使党陷于被动的。过去这样做,已经发生了一些毛病,并使某些地方党的组织相当地陷于被动,但那时革命还没有胜利,特别对那些长期过供给制[10]艰苦生活的人,这样做还是可以的。而在今后,就不应再允许这样做了。现在,我们也有一切便利的条件在党外教育和锻炼愿意入党的人,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必要,先把他们接收入党然后去教育和锻炼他们。[11]   有人说:党员条件提高了,可能会使某些党的组织对于发展党员采取消极态度。我们认为这是可能发生的一种偏向,必须注意防止。因此,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进行检查,对于那些在发展党员和建党工作上采取消极态度的组织必须给以批评、督促和指导,必须纠正这种偏向。这就是说,一定要发展党员,特别在那些没有党员或党员很少的地方一定要发展党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可能规定发展党员的时间和数目,但同时又一定要坚持党员条件,严格入党手续,做充分的考察和教育工作。[12] ## 六、是否可能提出不适当的过高的党员条件   在强调提高党员条件的时候,党内可能产生不适当地向某些党员提出过高条件的情况。   (在联共[13]党内,曾经有人提出过以精通党纲作为党员的条件。斯大林同志对这种意见批评过了[14]。联共有一个详细的党纲,要精通这样的党纲,只有大学教授才有可能,一般劳动者出身的党员是做不到的。所以这样的条件是不适当的,过高的。我们党没有详细的党纲,但有一个简单的纲领。对于这种简单的纲领,在经过说明后,普通劳动者出身的党员是可以大体理解的,也必须使他们大体理解,但要他们精通则仍是很难的。)   对于劳动者出身的党员,应该重视的是他们在阶级斗争中所启发的实际的阶级觉悟,而不是教条主义式地去要求他们背诵马列主义的词句。在我们党内,曾经有些人要求党员去背诵许多马列主义的词句,并且认为能够背诵更多词句的党员就是觉悟更高的党员。这也是不适当的。但这不是说我们就不要用马列主义的原则去教育党员,在今天,我们的党员迫切需要这种教育。   在我们党内,有些人更多地注意别人的小毛病——非政治性非原则性的个人生活上的小节,并把这些小毛病强调起来,向党员提出不适当的要求。这也是不好的,应该防止。   现在,在我们不脱离生产的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中存在着一种严重的现象,这就是会议太多,社会活动太多,使他们忙不过来。许多工厂中的党员,除开生产时间以外,每日活动时间在两小时甚至四小时以上。农村也有许多党员活动时间太多。学校中的党员也是一样。特别是担负基层组织职务的干部和劳动模范,常常应接不暇。这是因为我们的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兼职太多,各种组织的活动时间没有合理的安排,各种会议没有很好组织,所以浪费了许多人的时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级党委必须和各方面协商,以便切实地加以调整和限制,务使每个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活动的时间不要太多。否则他们的积极性是不能长久保持的。要求每个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拿出一定的时间来参加活动是必需的,但是,很明显,要求我们的党员用太多的时间无代价地来参加活动,那是不适当的,过高的。   脱离生产的党员,在供给制条件下生活,对于家庭的困难常是难于解决的。有些党员、因家庭父母妻子的生活确实无法维持,而要求回家生产。对于这种请求,党是应该给以同情和考虑的。在没有别的办法解决时,应该允许他们的请求。在通常情况下,要求我们的党员没有必要地牺牲自己的家庭,也是不妥当的。   降低党员的条件,是不对的。但是提出不适当的过高的条件,也是不对的。对党员的实际困难必须考虑。 ## 七、对于不够条件的党员如何办   在提高党员的条件以后,对于已经入党但不够条件的党员如何办?对于这些党员,过去没有考察清楚的,应在整党中考察清楚,教育不够的,应该补课,给以教育.以便提高他们。在这样做了以后,我们相信,现在不够条件的党员,会有相当一部分在将来可以够条件。对于不愿补课,或补课后仍然不够条件的党员,如果是坏分子,就应清除出党,如果不是坏分子。也应分别地为他们作出适当的结论,具体指出他们在哪些方面不够条件,并请他们退党。如果他们不愿退党,而愿继续做一个党员.也可以向他们提出要求,等候他们一个时期。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再审查他们的问题,如果仍然不够条件,可以再次请他们退党。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要保持党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又不要和他们伤感情。对于经过教育仍不够条件的党员,作出适当的结论,指出他们不够条件,并请他们退党,这是必要的。不这样做,就不能保持党的严肃性,就要影响好党员,也会在群众中留下不好的影响。[15]同时又采取教育和忍耐等候的办法,照顾他们的要求,不伤他们的感情,而这也是有必要的。对他们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去处理,也是不对的。[16]   进行整党和处理党员的问题,不只是要坚持党的原则,在通常情况下,还必须取得基层组织中一切好党员的赞成和拥护,取得党外群众的赞成和拥护。就是说,必须有那里的内在的力量和党站在一条战线上,才能使那里的问题得到适当的解决。在整党和建党的工作中,适当地吸收党外群众来参加,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取得他们的帮助,是可以的和必要的。[17] ## 八、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在整党建党工作中,要分清两个界线。首先要分清敌我界线,其次要分清党员与群众的界线、先锋队与阶级的界线。这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界线,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去区分,在区分以后,也要采取不同的态度去对待,不能容许混淆。这就是我们的原则。   做一个共产党员是不容易的。他首先要具备各种条件,下定决心,并经过充分的教育才能入党。在入党以后,又须在工作和斗争中不断地学习与锻炼,继续提高自己,然后才能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去为人民服务。因此,不是普通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都能够做共产党员的,而必须是他们中间最先进、最有决心的分子,才能做共产党员。因而做一个共产党员是最光荣的。   还在五十年以前,列宁就为建立一个先进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并为这个党的高标准的党员条件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以后,在联共党内又不断地进行了这种斗争。所以联共就成为世界无产阶级最先进的政党,并首先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取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中国共产党根据列宁的建党原则和联共党的经验,从建党以来,也一直为坚持高标准的党员条件而进行了不断的斗争,我们党的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任何时期都是坚持这种原则斗争的。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的党也就成为一个伟大的、光荣的和正确的共产主义的党。在今后,我们仍然要继续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根据《刘少奇选集》(下卷)刊印   (注释)   [1]本篇是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论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将这个报告下发各中央局并转各级党委,指出:“可在党内立即进行传达并开始施行”。该结论报告曾收人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九五一年五月编印的《整党建党文件》,在收入《刘少奇选集》下卷时,作了部分删节。   [2]这里指刘少奇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见本书第177-202页。   [3]指一九五〇年六月六日至九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会上,毛泽东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并讲话;刘少奇、周恩来、陈云和聂荣臻分别就土改、外交与统战、财经、军事等问题作了报告。会议决定,要做好土改、稳定物价、调整工商业、肃清反革命、整党等八项工作;争取在三年的时间内,实观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条件。会上还提出,今后要采取谨慎地发展党员的方针。   [4]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所进行的土地改革。参见本书第4页注释[2]。   [5]见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六月第二版,第1438页。   [6]指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体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参见本书第225页注释[1]。   [7]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指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同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中提出的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参见本书经174-176页和第225页注释[1])。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九五一年五月编印的《整党建党文件》中收入的《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原文作“共产党员的八项标准”。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五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共产党员八项标准与八项条件的提法问题的规定》指出:“在中央组织部印发的整党建党文件中,关于共产党员标准问题,有八项标准与八项条件两种提法,各地对此曾纷纷来信询问,特复如下:该文件中对共产党员八项标准与八项条件两种提法,其含义相同。但八项标准的提法易误解为共产党员应有许多标准,为此,今后应统一称为‘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希各地予以注意。”   [8]一九五一年四月九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同年五月五口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的第七项指出:“党员是人民的勤务员,不是人民的‘老爷’。一切党员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虚心地听取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地向党反映,并把党的政策向人民群众作宣传解释,使党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领导群众前进。为了这种目的,每一个有社会职业的党员,除从事社会职业之外,都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担负一种工作,否则。不能做一个共产党员。”   [9]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一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条规定:“凡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10]供给制,参见本书第243页注释[6]。   [11]在《整党建党文件》所收该结论报告中,此处之后尚有以下段落:   “这就是说,在过去,对于许多党员,是入党之后教育。这在过去是可以并且大体上也只能这样做。但在革命胜利以后,在今天,就不应这样做了,就应在党外教育好了之后再入党。   “有人问:在整党建党中,对于女党员的条件,是否可以降低一些?   “答复说:不可。不论是男党员或女党员。政治上的基本条件都应一样。但在今天,女同志比男同志确有更多的实际困难,首先就是那些带养小孩的女同志有更多的困难。这是应该估计进去的。除开估计女同志这些实际困难之外,一切条件都不应降低。对于女同志的困难,党和国家以及工厂、机关、学校的行政和工会方面都有责任尽可能地、一步一步地加以解决,但是一切女同志,特别是女党员,要努力发奋自强,要努力克服困难,要努力做一个好党员。   “有人问:在少数民族中接收党员,是否可以降低党员的条件呢?”   “答复说:不可。少数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水平固然各有不同,他们对于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了解和接受的程度,也会有各种差异,但是对于他们中间的共产主义的先进分子来说,是应该同样地要求他们有高度的觉悟水平的。对于少数民族,在实行了共同纲领中的民族政策以后,对于少数民族的共产党员,我们还应该要求他们具有这样一个条件,就是说,他们必须反对本民族中的民族主义,反对本民族中的封建反动势力,在他们与汉族发生关系时,他们必须坚持与汉族合作,反对民族分裂,反对本民族中的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外主义,欢迎汉族派去帮助他们工作的干部并欢迎汉族其他的帮助。正如汉族党员必须反对大汉族主义一样,少数民族中的党员也必须反对地方的民族主义。因为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是国际主义的,它和民族主义的世界观是互相敌对、不可调和的。”   “有人问:在许多农村、工厂、机关、学校中没有党的组织,或者党员很少,就不能保障党在这些地方的领导和政策的实施,因此,这些地方的工作不好做。为了在这些地方迅速建立党的组织以保障党的领导,使工作好做,是否可以降低党员的条件?还有人间:这些地方没有党的组织,党就没有依靠,干部也提拔不上来,为了找到依靠和提拔干部,是否可以降低党员的条件,以便迅速建立党的组织呢?”   “答复说:不可。不错!许多地方没有党的组织,或者党员太少,那里的工作是不大好做的,党的领导是不大有保障的。如果在这些地方有了足够数量的好的党员和健全的党的组织,这里的工作都会更好做,各方面都会更有保障。但是,同志们必须注意:这些党员一定要是好的,党的组织一定要是健全的,事情才会是这样。如果这些党员是不好的,或者是不大起作用的,党的组织又是不健全的,那虽有党的组织,党员很多,事情还不会是这样,或者还可能更坏。同志们不是看见过某些农村支部有这样一种情形么:当上级党委派人到农村中去,那里的党员并不把村中的真实情况告诉党,他们把村中的严重情况隐瞒起来,并将假的情况向党报告。那里的党员可以分成几派,互相对立,闹不团结,因而使任何工作都难开展,并使党的政策很难达到那里的群众中去。这些地方是有了党的组织,党员数量也很多,但是这里的情形不是更好,而是更坏了。党不独不能依靠他们来保障领导,相反,他们还阻碍与隔离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种经验应该引起全党的警惕。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在许多没有党的组织的地方尽可能迅速地去建立党的组织,但是我们必须坚持高度的党员的条件,决不应该降低党员的条件。为了某种工作上的需要和便利,为了迅速建党,而任意地降低党员的条件,马马虎虎地去发展党员,是错误的。”   “至于说,那里没有党的组织,党在那里的工作就没有依靠,就不能提拔干部,也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完全正确。自然,那里有了好的党的组织,那里的工作就可依靠党员去进行,干部也可从党的组织中推荐出来,这是有很多便利的。但是那里没有党的组织,党的组织还没有建立起来,党在那里还是可以找到依靠的,干部也可以提拔出来。我们的一切工作,在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在农村中依靠雇农和贫农,在一切人民群众中依靠其中的积极分子,这是我们早就一般地讲过的。在组织上来说,那里虽还没有党的组织可作依靠,但只要那里有工会、农民协会、青年团以及其它革命的群众团体的组织,有人民代表会议或农民代表会议,有大批的党外干部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有党的同情者和一些要求加入党的人,这些,就都是可以作为我们在工作中的依靠的,现在我们也主要的是依靠这些组织和人们在广大新区进行了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和分配土地等工作。所以,只要有了上面的党的领导,即使在下面没有党的组织,还是可以依靠党外组织和党外积极分子去做好各种工作的。下面有了党的组织,也还要依靠这些党外组织和党外积极分子才能做好各种工作。提拔干部也是一样,我们必须注意提拔党外的优秀分子作干部,并好好地和党员一视同仁地去教育和培养他们。所以说,那里没有党的组织,党就没有依靠,干部也提拔不上来,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有人要求在新区土地改革中建党,使没有党的组织的新区能迅速建立党的组织。我们认为在没有党的组织的地区采取积极的态度去进行建党的工作,是对的。但是在接收新党员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考察和认真的教育。必须坚持前面所说的党员的条件,不可降低党员的条件。因此,在新区建党是不可能太迅速的。在土地改革中,虽然有党的负责干部在乡村工作,但他们主要的工作必须集中在解决土地问题上,而不可能集中在对若干人的考察教育工作上,因此,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一般的是不能普遍建党的,也不宜在土地改革中强调提出建党的任务。但是,在土地改革中,以及在减租、退押、镇反等工作中,应该而且必须进行建党的准备工作。这就是说,要在这些工作中切实地对群众进行阶级教育,把那些觉悟高、表现积极的积极分子登记起来,对他们进行初步的考察,并进行初步的党的教育。为了在土地改革中进行这些具体工作,每一土改工作队中可以指定一人作为党的组组员。待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即应有一个时期集中力量来进行建党工作。每一土改工作队在离开农村时,应酌留必要的干部在原地担负建党工作,并须交出一个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的名单和所有关于他们的材料。这是在这些地方加速建党工作的最切实的办法。   “总之,以上所说的要求降低党员条件所根据的各种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应当批驳这些理由,反对降低党员的条件。”   [12] 在《整党建党文件》所收该结论报告中,本段落尚有以下文字:“这就是我们今天所出的题目。这当然是一个不很容易做文章的题目。但是,经过努力,经过认真的工作,在这个题目之下是可以做出好文章的。”   [13]联共,即联共(布),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的简称。   [14]见本书第243页注释[5]。   [15]在《整党建党文件》所收该结论报告中,此处尚有以下文字:“而在这样做了以后,党的严肃性就有了,界限可以分明,不好的影响也可以避免。”   [16]在《整党建党文件》所收该结论报告中,此处之后尚有以下一个段落:“有些不好的党员,或是以前好但后来不好了的党员,当着党去处理他们的问题时,他们是抵抗的,并且常常向党采取攻势。他们骂党‘忘恩负义’,说什么‘卸了磨子杀了驴’(北方人食面,常用驴子推磨,待驴子推完了磨,又把驴子杀了。卸了磨子杀了驴,就是狡兔死走狗烹的意思),企图引起一部分人同情他们,使党不敢去处理他们的问题:对于这种党员,是不能向他们让步的,必须在群众面前揭露他们,并驳掉他们说这种话的根据。他们是认为现在革命成功了,革命的磨子可以卸下来了,他这个干革命工作的驴也可以杀了。显然,这是错误的。现在的事情并不是这样。现在革命还远没有完成,生产建设更方在开始,磨子还不能卸下来,并且将长期不能卸下来,驴就必须还要来推磨。谁认为可以卸下磨子,谁就不能做党员。如果这个驴不来推磨,必须换个驴来推。这就是我们和这些党员的争论。必须使这些党员服从党。否则,他们就应该退出党的组织。”   [17]在《整党建党文件》所收该结论报告中,此处之后尚有以下两个段落:   “整党的具体步骤,就已有的经验是这样:即第一步教育和讨论,第二步登记,第三步审查,第四步处理。因为已有的经验还不多,这些步骤也还可能不完全,不适当。望各地在典型试验后具体规定。   “要使农村出身的党员来了解并相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原则,是困难的,但是我们应该教育他们。在进行这种教育时,除开向他们讲解必要的原则外,应引导他们多参观工厂,并利用合作社工作中的成绩去教育他们。列宁说过:一般合作社,特别是农业合作社,乃是千百万农民所易于接受和了解的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经过长期的慢慢的教育,首先是农村中的共产党员,然后是农民群众,会一步一步地了解并相信社会主义的原则的。”这里引用的列宁的话,见《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五年版,第289页。译文是:“列宁认为一般合作社,特别是农业合作社,是千百万农民易于接受和了解的由小的个体经济过渡到大的生产协作组织即集体农庄的道路。”   来源:《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三册(一九五一年一月——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档案馆,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