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政文在广州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报告   <广州市公安局长、谭政文> ## 一、 目前敌特情况和动向   自美帝国主义在朝鲜发动侵略战争后,潜伏大陆的特务土匪及其他反革命分子乘机蠢动,认为“时机已至”,凶焰高张,大肆活动。特别是美帝国主义遭我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严重打击下,侵略阴谋未能实现。遂积极策动蒋匪残余、大量派遣特务,扩展地下武装,积极破坏,刺探情报,为其新的战争阴谋“预作准备”。因此在我广东各地,煽动暴乱,袭击乡区政府,暗杀政府人员,时有发生,最近海康县还发生二次暗杀事件;另外派遣行动特务、爆炸我铁路桥梁,破坏电线交通,以及放毒暗害等。广州市由于我力量较强,控制较严,公开的爆炸暗杀抢劫已见减少,敌特活动方法方式更加隐蔽、阴险、毒辣。但自上届人代会后,对我们破坏仍有不少。统计自去年11月份至今年2月底,市内各工厂企业发生的破坏事故达96件,仅1、2月份就发生较大事故21件,并多在重要工厂企业中。广东纺织厂1月25日至2月19日20余天中,连续发生五次破坏事故;在不同的梳棉机上,发现铁片、铁钉和厚牛皮,企图破坏机器。西村发电厂一个月中发生四次事故,仅1月20日,即发生两次企图破坏电机与透平机的事件;河南、永汉等区电话线屡有破坏割断;对我机关哨兵打黑枪,特务机关并阴谋企图爆炸我白云天河机场、海珠桥及珠江船只;甚至有公开持反革命地下军证件抢劫敲诈,打单勒索;或夸大我工作中某些缺点,煽动群众不满情绪,挑拨军民关系,针对我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进行造谣说:“特务分子登记后就要杀头”,“登记户口是为了抓壮丁”,“第三次世界大战已打起来”,“蒋介石分五路反攻大陆”等煽惑扰乱人心;打入我军区、财委、工商局、省府等机关的中统、军统潜伏特务,大量窃取我国家重要秘密和财经情报。单就潜伏广州的匪保密局特务黄海波电台,就发出重要情报100余件以上;反革命分子并抵抗特务登记或进行假登记,甚至窃枪打伤我街办事处主任和工作人员,破坏我登记工作;郊区敌特勾结不法地主威胁农民,组织假农会假斗霸,破坏土改。由此可见敌特破坏不仅未有丝毫放松,而是在方式上更加狡猾阴谋。根据美蒋特务领导机关的阴谋计划来看,敌特目前的动向,主要的是:一、继续大量派遣特务,积极打入我内部,窃取我各种情报;二、统一特工指挥,整编匪特武装,妄图策应所谓“反攻大陆”;三、积极企图进行重点爆破,以及大量制造假人民币扰乱金融。匪保密局一、二月连续指示各地特务收集情报,且以我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为重点,并乘隙有计划进行破坏。敌人这些阴谋活动,虽然是垂死的挣扎,但全市人民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二、解放以来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检讨   解放以来在中央、中南、华南分局、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的支援及警备部队的协助下,在上级各级公安部门的指示下,镇压反革命工作是取得一些成绩的,已给予反革命活动一定的打击。据统计自解放至本年3月20日止,共破获反革命案件281件,逮捕了反革命分子2千多人,破获抢刦案件627起,逮捕政治土匪1千多人。破案缴获的武器、证件,有电台41部,机枪208挺,长短枪6千9百68枝;郊区土改中亦逮捕了一些恶霸与不法地主,全市也处决了一些罪大恶极的特务、土匪、恶霸、不法地主等反革命首恶分子。   但上述成绩距离形势需要与群众要求还很远,特别是我们在执行对反革命分子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上,长期存在着严重的“宽大无边”偏向,助长了反革命的气焰。尤其自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以来,特务匪徒活动猖狂,破坏严重,而我们却对反革命镇压极端不足,打击不狠,这主要表现在:   1、该杀未杀,杀得不及时:解放初期敌特活动那样猖狂,抢劫如此严重,我们仅处决了15人。“三、三”轰炸前后,特务到处放信号,打黑枪,配合空袭,而我们则一个未杀。至三届各界代表会议时全市仅处决反革命首恶分子47人,许多罪大恶极怙恶不悛分子,该杀而必须杀的均未及时处决。如军统特务头子钟经端曾在广东合浦杀死我游击队百余人;伪国防部太行山挺进纵队司令孙光泰曾在山西阳城县活埋我八路军同志9名,在河北邢台县屠杀人民150名;广州工贼李德轩曾惨杀我革命人士70多名;广东开平伪县长兼匪“第一清剿区军法主任”林光远,曾捕杀我同志50余人,连女同志手抱婴孩也遭惨杀;军统特务乔永年于1945年杀害我人民武装100余人,并搜捕人民数十人,施以严刑酷打;汉奸黄省吾在1944年勾引日寇奸淫烧杀,无所不为;特务张禄于广州解放前曾亲自在流花桥秘密处决前伪西南日报进步分子四邑业务主任司徒楝和毛卓均二人,及酷刑拷打起义人士;特务马起云,曾杀害无辜良民300余人;又如打死和打伤我基层干部的中统潜伏特务古汉钧;各区人代会议要求处决的劫匪,和枪杀我人民警察的凶手李锡南均未及时处决。最近枪决的一批反革命分子,绝大部分还是解放初期捕获的。本来这些人早应该杀的,但始终未杀以至于今。这说明了该杀未杀,杀得不及时的严重程度。   2、重罪轻刑,看管不严:由于有些人及某些公安司法同志存在着旧法律观点,片面地强调宽大,致有不少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得的惩办;重罪轻判,积压拖延,甚至轻易释放,致反革命分子以为人民政府宽大可欺,释放后仍继续反革命活动,有时迫不得已时只有重新抓回;如血债累累的“大天二”匪首何英捕获后又释放出去,未予应有的镇压,结果跑到香港去了。同时对在押的反革命分子看管不严,对他们讲“民主”“互评刑期”,劳动犯人星期日给假回家,致犯人反而批评我们“官僚作风”;自称住监狱是“住爱群”“上北大”(指监狱在小北区而言)“住公安饭店”。   3、该关未关,该管未管:如军统特务分子黎樾庭、汤学海等假自新,毫无真正悔悟即予释放。还有许多应关起来的没有关起来,让他们自由自在逍遥法外。特务分子及反动党团分子登记中,抗拒登记的分子未予及时逮捕法办,已登记还未彻底缴械的狡猾分子,本应即时集中管训,但拖延至今才开始进行。反动党团分子中有些虽已登记,但行动表现不好者亦未及时予以管制,或虽管制而流于形式,特别是没有发动群众与行政力量密切结合进行管制,强制他们规规矩矩。   由于存在这些“宽大无边”的错误,对反革命未能予以应有的镇压,人民极端不满,批评责备我们“宽大无边,有天无法”,“人民政府甚么都好,就是对坏人没办法”,一位老太太说:“解放什么?坏人还是过的好。”由于对群众检举的反革命分子未予应有惩处,群众顾虑增加,不敢再检举,有些治安组长不愿干了,对反革命作斗争的积极性降低,认为检举和密报,搞不好还要遭到反革命分子的报复;这充分说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批评责备是公道的,正确的,我们应当深刻诚恳地检讨与纠正。   以上事实中可以看出“宽大无边”偏向的严重,并造成了对人民利益不应有的损害,也说明我们对三届各界人代会议的决议未能彻底贯彻,是需要我们立即来克服的。   这种偏向产生的原因何在呢?主要是:首先有的人和我们某些同志在全国胜利的形势下,对敌情的认识不足。特别是对于美帝国主义为首的国际帝国主义特务已成为我们主要的敌人,蒋匪特务已成为美帝国主义特务走狗帮凶认识不足,因此产生麻痺思想,丧失警惕。   其次是由于对毛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指示体会不够,未能掌握贯彻,执行不坚决不彻底,以致把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完整政策了解为片面的宽大;把解放前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原则,错误地用在解放后还积极破坏的反革命分子身上;同时又把既有联系性又有区别性的“首”与“恶”混淆不清,特别错误地以为“一案或一地的首恶只有一个”,以为“胁从不问”即是根本不管;对“立功”认识模糊,不衡量功过大小,不区别“真功”、“假功”,把自动投案坦白认错,与被捕后由于证据确凿无以狡赖不得已的招供或在狱中的假积极也认为“立功”;或者把他应交出的犯罪证物交出来也认为是“功”。由于这些错误的认识,致在处理反革命分子上就一般的过于宽大,而镇压的极端不够。   再次,有一些同志和社会人士对镇压反革命还缺乏明确的认识,存在着某些模糊思想,如:   (1)认为:“我们胜利了,应该仁慈宽大,少杀人;如果严厉镇压反革命岂不太残忍不人道么?”他们不了解不坚决消灭敌人,就没有人民的胜利;不坚决地镇压,就没有人民的安全和人民胜利的巩固。杀掉那些罪恶重大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正是为了保护广大的人民群众不被反革命所杀所害,为了保卫人民,必须杀掉应该杀的反革命分子,我们不杀他,他就要爆炸要暗杀我们,企图推翻人民政权,重新回来统治人民,大大地残杀人民。所以列宁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这里我们可以简单地举出一些材料,看是不是应该宽大仁慈?   如匪六十二军中将副军长韩潮(最近枪毙)曾杀害我指战员600余名;军统特务丁延纲(最近枪毙)曾捕杀我师长等高级干部9人,指战员500余人;反革命首恶分子周东1927年在匪张发奎领导下率队捕杀苏联领事及领事馆内苏籍及华籍工作人员24名,抢掠馆内财产并纵火焚烧,又在南石头屠杀革命同志萧楚女等40余人;军统特务行动凶手陈家庆于1949年在香港亲手杀害拟赴北京出席人民政协之民主人士杨杰先生,并于海南岛解放前,率队“扫荡”解放区,拘捕杀害数十人,纵火焚烧民房千间,抢劫粮食数万斤,抢劫民财猪牛更无法计数;匪“反共救国军八十九团”团长陈桐,过去在徐闻、海康两县杀害我游击队百余人,屠杀人民数十及烧毁民房二百余所;军统特务伍继南别号“长堤小霸王”为“五、卅一”、“七、二三”殴打及逮捕中大学生之主犯,解放后组织反动武装,任伪“第二清剿总队长”,协助叶肇匪帮在西江活动;这些一贯进行反革命活动的首恶分子,我们对他们还应该仁慈吗?   又如麦根(已枪毙)为广州“八大害”首领之一,经常四出抢劫,解放后组织反动武装,曾炸毁本省最大之盐步纸厂,并企图破坏白云机场;特务冯海,冯洲去年八月间曾阴谋焚烧中央医院,特务陈正为去年连续投弹爆炸我广州市军管会及广东省人民政府之主犯。   像这些在解放后仍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我们杀了他们,保障人民的安全与保护国家的财产不是最仁慈的吗?   再如匪“西江指挥所”营长黄勤,解放后组织反动武装袭击粮仓,杀害我工作人员10名,强奸我们女同志3人后并加枪杀。匪“国防部反共救国军第二师五旅”副旅长韦克武率匪200余攻打我乡政府,杀害我工作人员18名,并掠去粮食千余石。这些阴谋组织武装暴动,企图颠覆人民政权的匪首,还不应该消灭吗?   利用封建会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道首,如“洪门忠义会”副香主黄海平是特务头子葛肇煌的爪牙,煽惑落后群众,剥削会众,并组织“反共救国自卫军”潜伏本市,阴谋暴动;军统特务熊社曦(已枪决)是封建会门“大洪山”山主,利用爪牙李日全等潜伏活动,破坏革命秩序。像这些坏家伙还容许留存下来危害人民吗?   新洲区恶霸地主谭锐佳在日伪时抢劫绑票数十次,后又勾结中统军统特务屠杀当地人民18人,现在乡民签名要求枪毙他的有886人。这些为群众所极端痛恨的还可以让他们逍遥法外吗?   一贯持枪抢劫的惯匪如萧智奇,解放后连续抢劫十多次,打单(书面恐吓)勒索无数,这些扰乱新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不予镇压如何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因此我们说:不是我们不仁慈,是弄得我们忍无可忍而为之;同时问题也不在于杀的多与少,而是在这些反革命分子是不是该杀与必须杀,只要杀的准,该杀必须杀的,就应该杀掉。杀他正是为了更多的人不被害,所以这不是残忍和不人道,这是大仁大义的真正的人道。   (2)认为:“对反革命分子为何不教育改造而将其杀掉!”这样认为的人他们不了解或他们没有看到及忘记了像那些解放以前,残杀革命人员与人民,两手鲜血淋漓的凶犯,解放以后特别是经宽大处理后仍继续活动与人民为敌反动到底的分子。他们不了解对这种人是无法改造的。如中统特务李健,解放前已血债累累,解放后假自新获得宽大,他却藉此掩护活动,把我们公安局负责人名单及教育所工作干部和主要人犯名单,开列供给香港军统特务;土匪恶霸出身的梁吉;当过汉奸特务大队长,又充国民党南海伪“联防分处主任”,广州解放时,组织非法武装,向乡人勒收“猪捐”“半捐”等,先后经我局逮捕三次,第二次释放后又于去年四月参加匪“国防部忠义救国军”,藉以抢劫绑票,并阴谋爆炸我广三铁路桥梁;军统粤站行动组长董国泰是国民党的“肃奸专员”、“清剿大队长”,反革命历史十余年,经我逮捕教育释放后,又暗中筹组匪“粤桂边区反共救国军十三纵队第二支队”,自充匪“纵队副司令兼支队长”,指挥匪特活动;匪“国防部廿三军”爆炸组长董胜甫,解放后假自新获得宽大处理。但他却暗中组织匪“粤桂边区反共救国军十三纵队第二支队”,并指使其爪牙阴谋打入我村政权及农会潜伏活动。甚至许多在监狱中仍继续活动,进行反动宣传及越狱逃跑罪行。如曾捕杀我革命同志98人的蒙大猷(最近枪毙)在监狱审理改造期中,竟越狱逃跑,潜回南路(广东西南部)组织暴乱。像这些顽固到底的反革命分子还能够改造吗?因此只有坚决镇压,为民除害;如果对该杀的反革命分子而不杀,就是姑息养奸,这就是对人民不负责,给人民余祸无穷,必然铸成大错。   (3)认为“这样的杀反革命分子会给群众不好影响,会引起波动恐慌”。这样想的人不了解镇压反革命正是维护群众利益,为民作主,替死者报仇,为生者伸冤。群众不是影响不好,也不会恐慌波动,而是影响很好,同声称快,高兴得很,不会有什么波动和恐慌。波动恐慌的不是群众,而是那些应当镇压的反革命分子,以及与反革命分子相互勾搭的人。那就让他们去波动罢!正要他们波动恐慌,他们愈波动恐慌就愈好,这有什么坏处呢?给他一个警告,使有些反革命不敢再干,能够回头向善。这样就会使坏人低头,减少干反革命的人。也只有如此才能天下太平,群众才能抬头,好人才能扬眉吐气。   (4)认为“镇压反革命是应该拥护的,但这是公安局的事情,由公安局做就好了。”是的,人民政府公安局就是专门为人民做这件事的机关;但如果公安局没有广大人民的协助,就无法更好地做好镇压反革命的工作,而且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是危害着每一个人民利益,镇压反革命活动,正是每个人民自己的事,因此应该大家来做;只有广大人民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反革命活动才能受到致命打击,反革命组织才能彻底肃清。以为肃清反革命仅是公安部门的事的认识是错误的,过去由于这一错误观点的存在,也部分地阻障着镇压反革命工作的开展。   (5)有些人还有一种看法,认为“镇压反革命是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报复手段”或者用“胜者王侯败者贼”的观点来看待镇压反革命工作,我们认为这是极其有害的错误思想。首先,这种看法没有认识今天人民民主专政是四大民主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政权,它包括有曾在国民党干过而今天已为民主派的人在内;而且今天各级人民政府中,都有不少的国民党籍的人员被录用,担任各种职务。而镇压反革命也非共产党一党的主张,这是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上所确定不移的政策。而是全国人民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与少数反革命所作的正义斗争。所以认为镇压反革命工作是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报复,显然这不仅是错误认识,而且部分有此说法的人是别有用心地在进行反动宣传。其次,历史事实证明,反革命分子无论是过去和今天,所危害的不仅是共产党,而且危害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更严重的危害广大人民利益和整个民族利益。而共产党从来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没有什么共产党自己的私利,共产党是具有伟大政治气魄的革命政党,廿余年来为了人民利益抛头颅,洒热血,而且为了全民族的长远利益对国民党反动派作过不少让步,委曲求全,双十二事发,我们对蒋匪介石不施报复,并争取其转向抗日;三次反共高潮,我们又采取“息事宁人”的措施,以求坚持抗战,难道不是事实?而蒋匪对广大人民和共产党采取血腥的恐怖政策:“宁错杀一千,不错放一个”的残酷镇压,是世界闻名,多少爱国青年革命志士死于不明不白。可是今天人民政府的镇压反革命工作是依法行事,除对少数不堪改造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恶分子处以死刑外,对大多数反革命分子,仍本“治病救人”的方针,给予改造教育机会,使其重新作人,人民何尝采取报复手段?而且对反革命的镇压是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措施,如果硬有人说这是“报复”,那正如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所说不过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即以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石反动派之道,还治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石反动派之身。如此而已,岂有他哉!”这正是全国人民的要求,这正是为革命死者报仇,为革命生者伸冤,这正是为广大人民除害,为打击邪气,为伸张正气。这种革命正义之举又有何不好呢?这是为全体人民所拥护的,假如从人民立场来说这是理应如此的革命措施。再次,我们认为“胜者王侯,败者贼”这种说法,作为对旧社会反动统治阶级内部为争夺统治权“狗咬狗”的讽刺是对的,而今天广大被压迫人民从蒋匪反动统治下解放出来,建立了人民自己的政权,对少数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这与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如果仍然用“胜者王侯,败者贼”的观点来看镇压反革命工作,这种观点不仅错误而且是混淆是非,企图为反革命分子掩饰罪恶,对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造谣诬蔑。   (6)认为“这样杀会不会杀错呢?”我们肯定答复是不会错的。人民公安机关在逮捕一个反革命分子之前,经过详细侦察、调查,或有许多群众的举发经过查实,并经过一定法律手续,呈请批示以后才准逮捕的。逮捕以后,又经过三番五次的反复预审与决审,对罪恶昭彰罪证确凿,死有余辜的反革命分子,都由人民司法机关判处死刑。广州解放以来经公安机关逮捕了数千名特务土匪,至一1950年底,才处决2%左右,这可以想到人民公安司法机关是何等慎重、何等严肃认真的,绝对不会杀错的。   一年以来杀了的反革命分子,有谁是不该杀而杀了呢?没有。相反的群众只有批评我们“该杀不杀,且杀得不及时”。的确,这正是我们的错误,正是我们的缺点。事实上自市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以来,我们才开始纠正“宽大无边”偏向,才开始加强对反革命镇压;我们正有了这一转变和对错误的改正以后,群众马上就热烈拥护。如工友XXX、三轮车工人XXX、XXX,妇女XX等都写信给南方日报表示坚决拥护。如X茶楼工人说:“昨日枪毙的特务是早就该杀的,这种人多留一天,人民就多受害一天”;三轮车工人说:“这不算多,国民党反动政府杀人没有人知道,解放到今人民政府不过杀了一百多人,不这样谁敢作良民?”又有一三轮车工人说:“共产党杀的是特务,还给大家知道数目;国民党枪毙的是好人,连数目都不知道,不知杀了多少人啊!”XX酒店伙计说:“现在政府给我们报仇,这些人该多打两枪!”营房巷居民说:“人民政府做事认真,不会搞错。不杀这些家伙就没好日子过!”中医XXX先生说:“这样才能搞好治安及一切生产建设……”白塑乡群众说:“共产党真好,枪毙的完全是坏人,不像国民党乱打乱杀好人,抓到坏人有钱就放”。钢铁一厂工友XXX说:“我们杀反革命分子太少,要多杀些反革命分子,我们生活才能过得好”。由于镇压了反革命,群众的反特斗争情绪也大加提高了,他们说:“过去我们不敢密告坏人窝藏非法枪枝,现在政府镇压反革命,以后要大胆协助政府检举坏人了。”治安组长XX说:“以后检举坏人不怕了”。有的群众更积极向人民政府检举特务,密告窝藏非法枪枝;另一方面有些逃避登记之特务分子和反动党团分子也前来要求登记了,有些虽已登记但尚隐匿证件武器的,也自动来缴了。这证明中央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的指示是完全正确。是适合广大群众要求的,一切思想顾虑和错误认识,都是没有根据的。   (7)有些人在那里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恶意的,甚至是反动派的代言人,或者是反革命分子的应声虫,是为反革命分子虚张声势,吓唬人民,是在为反革命吹牛,我们说只有人民的革命运动,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才是反革命的统治阶级所无法消灭的。蒋介石杀共产党,杀中国人民廿余年,结果法西斯专政王朝还是被中国人民所颠覆,这是历史的证明,因为反革命阶级是走向历史的末路,它只会衰亡下去。今天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人民的绝大多数执行对少数反动阶级的专政,所以少数反革命分子是可以“烧尽”的。永远不会“再生”,反革命分子是必然要被彻底消灭的。只有中国人民的革命力量才是向上发展的,永远不会灭亡,而是永远新生的。 ## 三、对今后贯彻镇压反革命旳几点意见   我们现在对“宽大无边”的偏向虽已开始克服,但尚未彻底纠正,亦未满足群众要求,对中央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在贯彻上仍很不够。为此我们尚须作更大努力,认真彻底执行毛主席命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贯彻中央的坚决镇压反革命的精神。   1、加强肃特侦察工作:积极侦破潜伏的美蒋特务组织,清洗混入我机关内部的特务分子,有力打击港澳派遣进来的匪特,逮捕与镇压该关未关,该杀未杀,尚逍遥法外的罪恶分子,坚决予以应有的镇压和惩办。   2、清理积压案犯:按照惩治反革命条例,加以处理,那些早就该杀必须要杀的首恶分子,坚决杀掉,应该判徒刑的判徒刑,过去重罪轻判为群众不满者,作必要的重审再判,对真诚改悔并在行动中有所表现者,按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酌情减轻或免予惩处。   3、加强管制工作:对散处在社会上必须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实行严格管制。特别是发动群众与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在行政管制与群众力量结合下,真正做到像毛主席所指示的:“只准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   4、结合郊区土改,惩办不法地主和恶霸分子,及时镇压破坏土改和农民胜利果实的反革命分子,经过土改发动群众,整顿基层组织,清除隐藏的特务土匪,加强民兵领导,纯洁内部,进行教育。   5、广泛展开镇压反革命的宣传教育,克服麻痺思想与各种模糊观点,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警惕性和对反革命分子的仇恨心。   6、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对反革命分子进行检举密告,经过人民团体运用各种方式向政府提供已捕和未捕的反革命分子的罪恶事实及破坏活动,揭露反革命分子阴谋,进行驳斥谣言追究谣言,结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坚决镇压反革命。   过去我们对镇压反革命工作未能做好,致使人民遭到不必要的损害,人民的批评我们诚恳的接受。对今后坚决严厉镇压反革命,我们在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广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公安部门的指示下,在人民群众的协助与监督下,是有信心有决心来继续彻底完成任务的。希望各位人民代表能发动和组织广大人民,予我们以有力的援助,积极配合,大家一起,为彻底消灭反革命分子而斗争,为更好地巩固广州市的治安而努力,为加强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奋斗!   来源:1951年4月12日《南方日报》,转载于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辑并出版:《镇压反革命》,北京:1951年10月26日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