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瑞卿在北京市、区各界人民代表扩大联席会议上关于处理反革命罪犯的报告   <北京市公安局兼局长、罗瑞卿>   (主席、市长、副市长、中央政府各部门首长、各界代表同志们:)   我们今天在这里控诉反革命的罪行和讨论处理反革命罪犯,已经是第二次了。五十多天以前,我们曾经在这里开过一次大会,上次开会后,枪毙了一百九十九名反革命罪犯。这件事情办得对不对呢?办得对。各界人民都认为替老百姓办了一件好事情,因而人民兴高采烈,欢腾鼓舞,异口同声地说:“政府办得对,替老百姓报仇了”,“这些人罪大恶极,应该千刀万剐,枪毙太便宜他”。我们枪毙了反革命,同时也教育了人民群众。在这将近两个月的时期,人民群众革命的觉悟、革命的积极性和爱国热情空前提高。人民群众也更敢于起来同反革命作斗争。例如检举反革命的事件空前增多,有的妻子检举反革命的丈夫,有的儿子控诉罪大恶极的父亲,因为这种所谓父亲,不仅迫害人民,而且也百般地迫害他自己的儿子。有那么几次,特务分子正在写反革命标语,我们的小学生、小朋友们,想法子把他们给抓住了,送到公安局。所有这些事实证明,我们大张旗鼓,通过群众来镇压反革命,把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成为人民政府与人民的共同斗争,是完全做得对的,结果也是好的。我们今后还应该这样做,而且必须这样做。   现在还有没有问题呢?还有问题。问题就是还有一部分罪犯没有处理,群众还不满足。根据惩治反革命条例,根据上次处理的标准和老百姓的要求,还需要处理一批。最近北京开过许多控诉会,将近二十万人参加。老百姓问我们:“还有些反革命首恶毙不毙?”又问“什么时候毙?”还问:“某某人为什么没有毙?”现在有很多人写信给我们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有的署了名字,有的还惧怕报复,不敢署名,可见反革命还有些“威风”哩!群众还有些怕他们,怕政府不严厉惩治这些反革命!同志们!我想我们应该彻头彻尾地打掉反革命的威风!(台下大鼓掌)人民的要求,只要是合理的、正义的,我们就应该满足人民的要求。(大鼓掌)   我们根据群众的要求,按照惩治反革命条例所规定的量刑标准,最近又清理出五百多个案件。我们认为有二百多个应该处死刑,其中多半是老百姓一个一个控诉过的。对这些人,不处死刑,不能平民愤。如果对他们姑息,就要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要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一定要坚决惩办他们。   在这次清理的案件中,第一部分是要处死刑的反革命罪犯(共有二百二十一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有一类是罪恶很重的大汉奸。他们积极帮助日寇统治中国人民,屠杀中国人民。日寇投降后,国民党反动派又重用他们来反共反人民。如汉奸池宗墨,原是国民党“河北蓟密区专员公署”秘书长,早在一九三五年与殷汝耕同时做了汉奸,作过“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行政长官等职,不仅将冀东二十二县辖区内一切国家权益,拱手奉送日寇,而且作了许多残害冀东人民的罪行。日寇投降后,又加入军统特别高级组,当了国民党的特务。又如大汉奸管翼贤,“七七”抗战后,当了日伪情报局局长,主办反动报刊,宣传什么“中日提携”,一九四三年任“华北剿共总会”事务主任,下令各省、市、县、村、镇“剿共总会”,刺探中共情报。发表“防共”“剿共”的卖国反动文章。他有一篇文章,题目叫:“拿出良心来清除中共”,实际上就是要昧着良心残害人民。此外特务曲和庭是著名日本战犯东条英机的视察员,日寇投降后,又当了蒋匪沈阳警备司令部的督察员,作了不少的罪恶。这批背叛祖国、出卖人民利益、专门反共反人民的大汉奸,他们都是人民的公敌。他们的滔天罪行,大概我们北京人民,都很熟悉吧。   有一类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大特务,他们有血债,民愤很大。这些特务很多有长期的反革命历史,大多是校级和特务组长级以上的职业特务,受过专门特务训练。他们是反革命头子的亲信爪牙,当过蒋介石、戴笠的警卫和侍从。有很多既是日伪特务,又是美蒋特务。有的且因反革命有“功”,受过特务机关的奖赏。他们有些在解放前就坚决反革命,解放后,还不悔改。他们曾经破坏过共产党地下组织,逮捕共产党员;破坏过学生运动,迫害过爱国人士;建立特务据点,刺探解放区情报。如特务吴征方曾逮捕革命人员一百二十多人,有些受尽酷刑而死。他又曾打入解放区刺探军事情报一百多件,并供给蒋匪空军情报多次轰炸石家庄。再如中统特务于伯涛。曾破坏共产党在北京的地下组织,刑讯革命人员一百八十多人,因而受到匪方奖励。特务沙凤鸿、王玉昆在北京围城前曾封锁朝阳大学,挨屋搜捕学生,在校内设立刑庭,用带钉的木棒拷打学生数十人,北京多少学校的同学,挨过他们的打,受过他们的迫害。特务刘云裕四次包围燕京大学、清华大学,逮捕毒打教授、学生和职工。军统特务张守信屡次镇压学运,逮捕铁道学院、艺文中学等校学生二十多人。特务头子鲲生,华北解放前后,就在包头建立特务中心联络站,指挥西北、华北、东北各地特务组织,北京解放后,仍刺探我军政情报。有的特务在解放后还不悔悟,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潜伏搜集情报;专门从事爆破;组织武装暴乱。他们有的是从台湾派来的,有的是原来潜伏的;有的混入我军政机关;有的开设商号作掩护。例如军统特务王墨林,北京解放后,还在东四开设玉记烟庄掩护,架设电台,供给台湾蒋匪军政情报达二百四十多件。特务张叙曾,受战犯顾祝同的派遣,携带经费、关防、委任状以及“匪后全面游击办法”等文件,潜入我首都设立“冀东绥靖总指挥部”,梦想进行“武装游击”。还有一些反革命罪犯,一面向政府假登记,一面又与特务暗中勾结。有的登记后潜逃重新进行反革命活动。有的经政府宽大释放后,再与特务组织取得联系。例如军统特务吴兰畲,登记后,暗中还派人向特务头子毛人凤报告北京的情形。特务宗宏,在管制期中潜逃到包头,在京包线一带组织“忠义军”反动武装,准备作乱。有的在劳动改造期中,始终不知悔悟,不但抗拒改造,还煽动犯人逃跑,组织所谓“蒙难同志会”。有的还大胆的说:“现在你们每天点我们的名,将来我要用机关枪点你们的名。”以上的事实证明,这些特务是死心踏地的坚决的反革命分子.对国家人民的利益有最严重的危害,人民要求坚决地惩治他们,我们必须坚决地惩治他们。如果我们不坚决地惩治他们,那我们就是错误的。(台下高呼:拥护人民政府!枪毙罪大恶极的特务!)   再有一类是恶霸地主,他们都称霸一方,在北京四郊有“东霸天”、“南霸天”、“西霸天”、“北霸天”。同志们!我们北京有几个郊?就是四个郊!都叫他们给“霸”了。我们能不能让他们霸呀?(台下高喊:不能!接着高呼口号。)我们人民翻了身了,不能让他们霸!还有号称“皇上”的,如北郊有“上皇上”,东郊有“杨皇上”,西郊有“山皇上”,天桥有“伏地皇上”。过去北京只有一个皇上,早就给推翻了,现在他们搞出四个“皇上”来了,准不准许呀?(台下高喊:不准许。呼口号,大鼓掌。)此外,还有什么“四亭”、“十二爷”、“坐地虎”、“魏家五虎”、“林家五虎”、“活阎王”等等。他们的势力,少的霸一村,多的霸一、二十村,霸田地,霸钱财,霸别人妻女,霸牛羊畜牲,无所不霸。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有的被他们逼死、逼疯、逼走、逼穷,害得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例如“东霸天”张德泉,将小贩杨某的切糕喂狗,杨某不愿意,张德泉就把杨某打出天桥,不准他在天桥一带做小买卖。恶霸张惠将戴刘氏儿子拉去当兵,吓得戴刘氏患疯病跳河而死。恶霸吴德禄,杀害六条人命,杀人时先用凉水掺小米把人灌的七窍流血,死去活来,然后拉出去活埋,埋了半截又拉出来活活打死。又如天桥的恶霸“林家五虎”之一林文华,拿活人当他练拳的靶子,有的被打死,有的被打得吐血。又如“北霸天”魏廷祯,像“白毛女”中的地主黄世仁,以十块现洋霸占了杜玉亭的女儿。东郊著名恶霸关华亭,前后强奸过妇女几十人,老虎洞一家有六姐妹,四个被他强奸;马家三个女儿,二个被他强奸,一个被霸占作小老婆,父亲被他毒死。外号“山皇上”的西郊恶霸傅秀山,把十九岁的农民女儿赵正奸污后,霸占了二十年,既不取她为妻,又不准她嫁人,生了七个孩子,都被他捏死,丢在山沟里。赵正最后被他赶走,活活饿死。同志们,这个恶霸傅秀山,他的罪恶是不是大大超过黄世仁呢?(台下高喊:超过!高呼:枪毙恶霸!)传秀山还勾结土匪行抢,自己坐地分赃。恶霸李金元、于德海强奸十三岁的幼女致死,恶霸杨金芳强奸怀孕七个月的民妇,致小孩流产,大人也死了。西郊恶霸孙海把妇女绑在树上强奸、轮奸。真是毫无人性,残暴已极。有人讲他们是“披着人皮的畜牲”,一点不错。控诉会上可以看到许多人,有的被他们打断臂膀,有的打掉了牙齿,有的伤痕斑斑。很多群众向他们要儿子,要丈夫,要妻子,要父亲。人民要讨还血债,要求政府为他们申冤报仇。这样的家伙,这样的恶霸,这样的人民的害虫,喝我们人民的血,吃我们人民的肉的,我们不能容忍他们,应该枪毙他们!(台下大鼓掌。高呼:枪毙恶霸!拥护人民政府!坚决镇压反革命!)   恶霸地主之所以能如此横行霸道,就因为在过去有反动政权给他们撑腰,他们本身是反革命统治人民的工具。这些恶霸大部分都当过日寇,国民党的保甲长,在人民自卫战争期间,又收罗兵痞、土匪,组织“还乡团”等,向解放区骚扰,烧杀劫掠,实行倒算报复,人民所受的损害,无法计算。如门头沟的史玉龄,解放前组织“还乡团”,在里外十三村杀害革命干部和群众三十多人,群众把他杀人的地点“黄土坑”改叫“万人坑”。这些恶霸在解放以后,仍不低头认罪,如有的抗交公粮,破坏土地改革,有的继续威胁村民,有的造谣言,撕布告。人民与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群众说:“政府无论如何要枪毙他们,不能放他们回来,他们要是回来,我们就活不成了”。同志们!我们不仅要老百姓活下去,而且要他们彻底翻身,我们一定要严厉惩办这批反革命!   另一类是匪首、惯匪,这批罪犯都是土匪里的“老资格”,都杀过人。其中一部分是日伪及国民党的流散军官与特务分子,解放前帮助反动政府作恶,解放后,还不从事正当职业,不接受改造,反而结伙抢劫,专门破坏革命秩序。还有一部分是一贯以抢劫、绑票为职业的惯匪。有的为匪数十年,有的抢劫达数十次。这些匪首、惯匪,抢了金银钱财还不算,还用各种残暴手段,威逼和杀害事主。有把事主勒死的,有把事主绑走后活活饿死的,有把事主活埋的,有把事主打死后还叫家属拿款去赎的。也有为了灭迹,将事主全家杀死的,例如惯匪常德芳等,在通县郭村杀害了张秀山全家十五口,还放火烧掉全院房屋,北京解放以后,还杀死南郊徐庆海、徐庆和兄弟二人。南郊同义庄惯匪张书亭活埋张景春全家十二口,把一个不到两个月的女孩也活活扯死;又杀了张黑全家五口,其中有张黑的老母亲,妻子和两个不满三岁的小孩子。在魏庄子他又活埋了李小秃夫妇二人。惯匪段世良曾结伙打死事主王金海,并将事主靳国荣的幼女放在烧红了的锅里去烤、去烫。前当伪军后当土匪的赵品一等,去年“五四”节趁我们在天安门开大会时,到北新华街行抢,将女事主陈捷庵用枪打死。同志们!你们说他们是人还是禽兽呀!(台下高呼:是禽兽!枪毙禽兽!消灭土匪!)有的匪徒在解放后,还凭藉过去“威风”,威胁群众说:“谁要向人民政府告发,就杀死他全家!”真是肆无忌惮。如政府不予镇压,不但已死的不得申冤,活着的今后也不得安居乐业。我们一定要坚决地惩办他们!枪决他们!(台下高呼:拥护政府!坚决镇压反革命!)   还有一类是反动会道门头子。他们过去与日伪、国民党反动派勾结,依靠帝国主义、封建势力,扩大反动组织利用道首身份,散布反动迷信思想,欺骗麻醉群众;同时还协助反动政府,摊派勒索,借故敲诈。更有的杀害革命干部与爱国人士。解放以后,这批会道门头子不但不悔悟认罪,反而更加强反革命活动,甚至妄想“坐天下”、“当皇上”,妖言惑众,称皇作乱。例如“九宫道余九天天主”李泰成等,解放后以“普济佛教会”作掩护,假藉扶乱,散布“变天”摇言;阴谋勾结“八卦道”,在开封与太行山等地举行暴乱,妄想颠覆人民政权,由李匪出来当“皇上”,野心实在不小。这批反动会道门头子还经常针对政府各项措施,制造和散布谣言,大部分的谣言,都是他们传布的。他们还阻止道徒参加农会、妇女会和中苏友好协会等。特别在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战争以后,他们造谣更积极了,说“蒋介石就要回来”,散布恐美思想,及“割蛋”、“开膛取胎”制原子弹等谣言来威吓群众。政府明令取缔反动道会门后,他们不但不自首、登记,还威胁恐吓其他道徒,不准他们向政府坦白自首。这些会道门头子的反动思想根深蒂固,坚决与人民为敌。如果我们要宽恕他们,就要使我们受害,使人民受害,国家受害。(台下高呼:拥护政府!枪毙反动会道门头子!)   第二部分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这些罪犯,他们罪行重大,也是应该处死刑的。但是他们与上面所举的罪犯比较起来,是他们没有血债,民愤不大。或者他们的罪行,虽然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程度。故可以在判处死刑后,缓期二年执行。在这期间强迫他们劳动改造。如果他们在这一两年内真正转变得好,政府可以考虑将他们改判为无期徒刑;如果将来真正改造得更好,即悔改得彻底,第二步还可以考虑再减刑。但在两年中如果转变得不好,拒绝改造,仍然可以同时也应该坚决执行死刑。这是给他们一个最后的改造机会,看这些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愿不愿意彻底悔改从死里求生。这一部分一共有四十七人。原来我们提议作这样判处的五十九人,经过市协商委员会审查,认为内中有十二人似应判处死刑,是否缓刑还要考虑。   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刚才彭市长已经解释过:我们这样作是符合于人民的利益,是有利于彻底消灭反革命的,它本身就是对于反革命的一种镇压的形式,即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并未丝毫放松对于坚决的反革命分子的严厉镇压。有人说:这样作,会不会引起群众不满,引起群众顾虑而伤害群众同反革命作斗争的热情呢?我们说:既然它是完全合乎群众利益的,只要我们同群众解释清楚,群众是会完全赞成这样作的。首先,看这一部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反革命罪犯还有没有可能再去危害人民群众呢?没有可能的。因为我们并不是释放他们,而是仍然把他们关着,如果他们不好好悔改,以后还可以杀掉,即令他们得到改判,第一他们既有改变,便不能再危害人民,第二,同时也还得长期关起来,因此不管两年以后再杀掉或者长期关起来,都是彻底剥夺了这些反革命分子再去危害人民的可能的。在上述前提之下,毛主席指示我们采取这样一个政策,把对待那些罪行严重的反革命同那些罪行最严重的反革命加以若干区别,对于那些没有血债民愤不大的反革命分子,暂不杀掉他们,留下来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也许有些人希望并不很大,但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也努力向他们进行改造工作,我想这没有坏处,只会有好处的。同时我们消灭反革命的方针是坚定不移的,但是消灭反革命的办法,决不只是一个,譬如说:我们原来就是杀、关、管,现在再加一个缓刑的办法,我想这也没有坏处,只会有好处的。   以上是就政治方面看的,如就经济方面来看,这些暂不杀掉的反革命罪犯,也是一批劳动力,我们把他们组织起来,强迫他们为国家服役,既给了他们以改造的机会,同时对于国家某些生产建设事业,只要我们工作得好,也会起一定作用。   第三部分是需要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这一部分一共二百一十八人,其中处无期徒刑的九人。   第四部分是一批过去罪恶不大的反革命罪犯,他们在劳动改造中转变得好,并有立功表现的,准备予以教育释放。这一部分一共十九人。   我们为什么要把对反革命分子的各种处理结果一起公布呢?我们这样作的目的是:把我们的各种处理全部放到广大人民群众面前去考验,看我们作得对不对?同时亦为了使人民群众彻底了解镇压与宽大的政策是相结合的,而不是分割的;是完整的,而不是片面的;是一贯的,而不是暂时的;人民政府对反革命,有镇压也有宽大。过去如此,今后也是如此。我们处理反革命案件,是实事求是的,是遵照人民的意见的,根据首要、协从、罪恶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该杀的杀,可杀可不杀的就不杀,可以缓刑的就缓刑,该判刑的判刑,该释放的释放。例如杀人行抢的常德芳案,罪犯共有七人。我们将杀人行抢的主谋罪犯常德芳、李荣华、赵文焕、何万隆等四人判处死刑,对积极参与行抢的李德贵,于德洪判处死刑后缓决二年,对协助匪犯作案、隐匿不报的次要犯李荣瑞则判处十年徒刑,以资分别对待。这个案子,就充分体现了我们政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体现了我们政策的完整性。过去我们这样做了,因此取得了伟大胜利,今后还继续这样做。应该镇压的不镇压,是不对的;应该宽大的不宽大也是不对的。该杀的我们就要毫不动摇地处以死刑!(台下高呼拥护人民政府!坚决镇压反革命!掌声经久不息。)   来源:1951年5月22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