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良从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泽东的报告   <河北省静海县、刘良从> ## [刘良从:中共河北省静海县委书记]   (毛主席:)   我把静海县四个月来的镇反工作简单报告如下:   全县四百三十六个村庄,人口三十四万一千五百人。新区(未土改,人口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人)占百分之七十二点四,半老区(过去经过反复拉锯,人口九万人)村庄百分之二十七点六。从四五年至解放,敌我斗争更加尖鋭,曾发生惨案三十四起,仅县、区、村三级干部被敌杀死者即有一百六十三人之多,其中县区干部即有一○八人,大庄子一次惨案即牺牲干部三十二人。群众被惨杀的尚无详细统计。   从三月三日开始,在地委统一计划下,我县对反革命分子大抓二批共三百九十一人,大杀两批共一百三十人,其中(杀的)特务百分之二十三,反攻恶霸地主百分之十九点二,土匪百分之七,道首百分之一点五,其他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百分之四十九点三,抓杀以后反革命气焰大降,广大群众扬眉吐气。   (一)政策贯彻执行程度:   抓杀比较彻底的村庄占百分之二十七,即是群众认为差不多了,反革命分子该杀的杀掉了,群众生产情绪大为提高。不彻底的村庄,还有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没有逮捕,或反革命分子逃跑未捕到案,这样村庄占百分之三十一。第三类村庄无重大反革命分子,或有的是在过去已被我杀掉,这种村庄占百分之三十九。第四类是向未突开的村庄其中多数是我之组织薄弱,或已被敌掌握。我之宣传及其它工作没深入进去,像八区大邱庄子有四个党员合谋放走三个反革命杀人犯,这样村庄占百分之三。在稳、准原则的掌握上,我们执行了地委规定的在抓时县、区委亲自逐个审查,手续完备,干部包抓,因此无一抓错。为了杀的稳、准必须上下配合,除了群众控诉、调查、犯人自供三方面的材料对照外,派一定的审讯干部到村召开支委会,被难家属座谈会进行对照后再定刑。定刑后在一定的会议上(各界代表会,区委联席会,及村主要干部会上去对照)来审查定刑是否恰当,如在最近区书、村干会上对照四十一个定刑的,其中有六个进行了修正,并有五个补充了新的材料,因此现在尚未发现错杀的。   (二)大张旗鼓发动群众镇压反革命,在贯彻程度上可分下列四种:宣传动员教育比较深入广泛的有一百七十五个村(抓反革命分子村庄)这种村庄有百分之八十的群众知道人人都应起来镇压反革命,有反革命存在即不能过安生日子,和镇压反革命即是抗美援朝。一般村群众知道上述问题的占百分之七十,次者占百分之五十五左右,最差者也占百分之三十(多是未突开的十几个村庄)。我们发动群众的方法是:   一、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镇反开始,即明确了依靠发动群众镇压反革命,在开始纠正宽大无边,而镇压则苦于没有更多目标及材料时,采取了以下办法进行贯彻:在党内召开县、区委、支部委员会、小组会进行了传达布置动员,并展开了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在党外则召开了各界代表会及其常委会,扩大干部会,群众公审大会,群众座谈会等,在各种会上都是贯彻政策(惩治反革命二十一条),解决思想障碍。参加公审、控诉大会的群众就有八万人,再加分散座谈调查等全县宣传群众即有二十一万余人,群众觉悟提高以后,起来积极检举了反革命分子,我们抓的三百九十一个反革命分子就有二百九十个是从群众党员直接间接检举或密报的,县里收到控诉状达七百五十件之多,不少的群众、党员自动捕反革命犯,四区进庄村干自动把逃跑的反革命犯孙五香抓捕到区,该犯的妻子、岳母都到政府控告其夫。尚码头等村干自带粮食到天津去找反革命分子,台头村干要求自领捕票到天津去抓,二十村协助政府从天津抓捕二十二个反革命犯。   二、宣传动员多样化,我们动员了五百多个高初小学教员,万余学生参加宣传,并有的组织了宣传队,县、区主要干部到处作报告,仅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三人报告二十一次,听报告的群众四万余人,为了解决宣传材料的不足,印制宣传材料二千七百份,布告二万五千份,每个村发给惩治反革命条例一至二份,并普遍发动在墙上书写惩治反革命条例。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意见:   一、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尚不普遍不平衡,离家喻户晓还有相当距离,还有很大一部份群众知道了镇反的意义,但本身尚未积极行动,全县尚有非抓杀突不开的十六个村庄,反革命分子尚没有消声灭迹,它们还在死亡前作挣扎,如:暗杀、造谣、放火、或威胁、或明或暗的破坏,第六埠惯匪杀人犯被枪决后其家属还计划暗杀干部,岳园子邹咀支书的房子被烧。台头四小屯反革命分子被处决后,其家属教育其子弟“快长大,千年报仇也不晚”等。   二、干部对犯人家属工作很为忽视,一般村干部对他们只是仇视,很少注意教育分化减少敌对。这一问题已开始转变。   三、不少的干部群众存在麻痺盲目乐观,认为差不多了,满足于现状等思想,必须继续解决。   四、清案已成为领导上很大负担,犯人管理、审讯、吃饭、住房都发生了困难,最近我们已按照地委指示临时抽调三十名干部突击审讯,这样六月份即可将一切罪犯清结完毕,有何不当处请指示纠正。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来源:《华北各省县委书记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主席的报告(第一辑)》,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编印·195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