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建国: 正确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   <天津市公安局兼局长、许建国>   三个多月来,我们正确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坚决镇压反革命的决议,已经处理了两批反革命罪犯。这件事情大大地伸张了人民正气,严重的打击了反革命气焰,动员了群众,保卫了生产建设。人民说:“这真替老百姓报仇了!”“这些人罪大恶极,应该千刀万剐,枪毙了太便宜他!”说这是“真正晴了天”,三个多月来,人民的政治觉悟、革命积极性和爱国热情空前高涨起来。据三月十三日至五月底的不完全统计,我们共收到群众的检举信两千一百六十七封,群众协助捕捉特务、协助破获写反动标语、造谣、阴谋破坏、行抢等案件三百○七起。在各界人民中涌现了很多防奸反特的英雄模范,如姚大娘、尚广和和七个小英雄捉特务表现的机智和勇敢,不仅鼓舞了全市人民和反革命斗争的意志,同时也推动了机关、学校、各人民团体和全市群众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爱国妨奸公约。接连有工厂技师朱曾庆检举自己的弟弟,家庭妇女王淑兰检举丈夫的朋友,工商业者徐克诚检举了同乡常庆荣等等光荣范例,也都为人人所赞佩和学习。反革命遭到了我们严重的打击,内部发生了混乱动摇和分化;截至五月底,有二百八十八名反革命分子自觉难以存在,而向公安机关投案、向群众低头认罪。他们自动交出、丢弃、或者是群众检举所缴获的枪枝实物,较以前阶段约增加三倍,计长短枪一百二十三枝,子弹五千多发,收发报机十七部,其他武器、弹药、电讯器材五百二九件,反动证件六百三十二件。有的反革命分子在群众的压力下又坦白出新的材料。所有这些事实都证明:我们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使得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成为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共同斗争,是完全做得对的,收到的效果也是巨大的。今后也必须将群众充分动员起来,组织起来,齐心协力继续镇压反革命活动,才能将反革命彻底消灭。   但是,因为我们还有一部分反革命罪犯案件积压起来没有及时处理,群众还不满意。最近我们收到了很多群众控告信,其中有两千六百多群众联名提出的处理意见;在各区又连续开了许多控诉会,有近二十万人参加,群众直接提出了“枪毙某某人,为我们讨还血债”的要求,有的坚决地说“政府如果要我们老百姓,就请枪毙他们!”群众这样迫切地要求我们将那些罪大恶极给群众危害最严重的反革命分子迅速严惩,难道我们能够迟迟不理吗?还有一些群众,过去遭受过反革命分子的危害,现在还在怀疑政府是否也会宽大这些人,因而惧怕这些罪魁出来报复,不敢大胆控诉;在给我们写信时,不敢署名,可见反革命还有些余威呢!这说明群众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正义的,而继续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打击反革命的气焰也是完全必要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满足人民的要求呢?   最近我们根据群众的要求,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的量刑标准,清理出五百多件案件,其中有二百七十七名应处死刑,包括汉奸六十一名、特务一百○四名、恶霸六十名、会道门头子十七名、惯匪三十五名,其中有血债的一百五十七名,现行破坏活动的六十六名,历史上罪恶重大的五十四名。这些人有很多是汉奸、特务、恶霸等数种反动身份合为一体,大多被群众一个一个控诉过,如果不判处死刑,就不能平民愤;还有的历史上罪恶很重,解放后又继续作恶,严重的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如果对他们姑息,国家与人民利益就要受到最严重的损害。   应处死刑的反革命罪犯,大致可分以下几类:   一类是罪恶深重的大汉奸。他们出卖民族利益,积极效忠日寇,屠杀中国人民;如当了天津市四年汉奸市长的温世珍,曾积极宣扬“中日亲善”,统制人民粮食,人人深痛恶绝。大汉奸徐良,担任过汉奸政府外交部政务次长和驻日大使,和日寇签订过所谓“中华民国与日本国之基本关系条约”等卖国协定。大汉奸庆超,九一八事变后卖国投敌,担任过天津市日伪警察局长,曾因卖国“有功”,得到日本天皇赠送的一把军刀和“满州帝国”的勋章。汉奸崔拱辰,曾任武邑、交河、沧县等地汉奸县长,极力推行日寇“三光政策”,将交河县东关全部房屋焚毁,造成无人区。有的大汉奸,曾有长期反革命历史,直接杀害过无数人民;日本投降后,又为蒋匪帮所重用,积极进行反人民活动。如大汉奸吕良忱,在日蒋匪军任将校级军职三十余年,一九三五年冬随大汉奸殷汝耕投敌,出卖冀东二十二县人民,后在北京成立集中营,屠杀抗日爱国志士;日本投降后,又充蒋匪军上校参议。汉奸孙笏臣,曾任日寇警备队长,日本投降后,又任蒋匪塘滦先遣军副团长等职,十余年来,他杀害爱国志士及无辜人民二百余人,其中仅在文登县郊一次集体屠杀一百四十余人,烧毁三、四个村庄。当过大汉奸张英华随从副官的张吉庆,在一九二六年曾镇压上海工人运动,杀害青年工人;二十余年来,他杀害过数十人,其中有位同志的心还被他挖出来吃掉。汉奸孙锦堂,曾得过日寇侵华战犯东条英机的奖状,他在望都当汉奸县长时,一次惨杀了柳坨村农民六十余人,以后在监山、玉田都制造过血案;解放后,怙恶不悛,参加“第三党”反动组织,阴谋暴动。有的是日寇最凶恶的走狗:便衣特务、翻译、巡捕;如日本刑事队便衣范其昌,逮捕无辜人民后,用压杠子、灌凉水种种毒刑审讯,被他残害致死的有八人;逮捕下九股运输站长阎培基全家,施以火烧毒刑;而毫无人性的范匪又勾结日寇冈青等日特九人,将阎培基的女儿轮奸。汉奸徐树溥,在日租界警察署任副巡捕长,制定“单跨”“双跨”“灌凉水”“铁筋”“藤子柱”种种毒刑,受他残害的不下四五十人;大批贩制毒品,设赌局,勾结汉奸恶霸袁文会,作恶多端,人称他为“二狗子”。日本宪兵队翻译张书箴、张书桐,在塘沽横行一时,被他们亲手杀害的有八十多人,张书箴将人杀死后,把人头割下来,挂在树上当靶子打。这一群认贼作父,祸国殃民的大汉奸,欠下人民累累血债,是必须偿命的。   另一类是国民党反动派的血腥统治者和大特务,大多受过美蒋的专门特务训练,他们是反革命头子蒋介石、戴笠的忠实走狗,有很多兼有汉奸身份,他们有的是各种反革命活动的策谋者,有的是直接屠杀人民的刽子手。有的因为屠杀人民“有功”,受过特务机关的奖赏。有的解放后又搞假登记,继续破坏活动。如军统特务张公信,曾在恶名昭著的美蒋特务机关“中美合作所”受训,先后充任蒋匪特务武装“忠义救国军”“别动队”校级大队长,自供杀人累累,在山东曹县苗头楼一次即屠杀我军战士四十余人。中统特务岳元岑,一九四六年五月曾掘开北运河东岸河堤,淹没宁河、武清、宝坻三县百余村庄(解放区),淹田一千六百七十顷,四万人民受灾,当时当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二千人抢修,而岳匪等用机枪扫射,不许抢修。军统特务李仲三,曾任战犯陈立夫秘书,抗日时期,任匪“华北督导团”副团长,直接受匪首蒋介石、戴笠领导,搜集解放区情报,破坏解放区各种建设;解放后潜逃香港,阴谋组织“反共抗俄军”,曾与台湾蒋匪头子孙立人联系;一九五○年十月又潜回天津,化名李重,阴谋建立反动武装,颠覆人民政权。军统特务张逊之,原来是日本宪兵队特务及日军主办的“庸报”社副社长,又是大青帮头,日本投降后,与军统特务头子陈仙洲狼狈为奸,成立特务组织“青年共济社”,张为社长,为匪稽查处调查情报,残害革命人员,解放前夕参加张匪荫梧之“华北民众自救会”为常务理事,准备“敌后游击”;解放后拒不登记,包庇特务回云浦等十人,又阴谋去香港、台湾与战犯宋美龄联系。中统特务张树发,解放前曾破坏棉纺五厂进步工会,勾结匪军警,先后逮捕进步工人张家枢、王老五、沙伟民等六、七十人,解放后,接受潜伏任务,搞假登记,阴谋破坏生产。   还有解放前就作恶很多,解放后,潜伏在我工厂机关团体等部门中,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并且有的已经使人民国家财富遭受若干严重损失。如中统特务李克富、郑元贵等,纠合残余特务纠合伪工会时期反动分子二十余名,在棉纺三厂及天津染料厂等,组织“治安二十四军侦察组”反革命组织,曾割断引带一五四根、破坏布梭、喷雾嘴子、喷雾转心水门,折断天轴,打裂卷筒轮等等,造成严重损失;又密谋纵火、抢夺干部枪枝、发展武装游击队等。保密局特务刘俊杰,勾结汉奸陈翕永及中统特务叶文耀,潜入天津建筑公司,陈翕永竟窃据了副经理的重要职位,利用职权贪污,侵吞两亿七千余万元的巨款,作为反革命活动经费。还打算设立据点,隐匿枪支,长期活动。特务王振华,在京津组织“保密局北京潜伏组”,积极装置电台,阴谋与台湾匪帮通报,该案主犯之一刘文田,潜伏于我某军机关,并窃取了重要的军政情报。特务尉孝诚,组织“第五纵队第二支队”,去年二月曾在杨柳青粮食局转运站纵火,除使人民财产遭受损失之外,并烧死军属魏秀云母子三人。以天主教为掩护的特务分子金玉培、刘四满、何德民、张思温等,解放前就为美帝国主义间谍搜集情报,解放前夕,接受国际间谍雷震远布置的潜伏任务,解放后,纠合旧部,妄图配合美蒋“反攻”大陆,并挑拨离间,破坏本市失主教革新爱国运动。其中刘犯西满,过去在献县为美国间谍尚建勋搜集情报,为我捕获,经过六个月的改造,释放后不知悔改,仍坚决与人民为敌。这些特务分子是美蒋匪帮最忠实的走狗,人民的死对头,人民要想建设一个富强的新中国,他们就想尽办法破坏;国家号召工人热烈展开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超额完成任务,他们就千方百计地破坏机器,使国家企业与工人的生产计划不能实现。这些反革命特务分子如果不消灭干净,我们就不能顺利地开展生产建设,人民就不得安居乐业。   还有一类是恶霸。过去号称天津市的“三横五霸”、“十大恶”、“十八罗汉”、“三十六友”,还有什么“四霸天”“东霸天”“北霸天”“崔扒皮”“黄寨主”“活阎王”“阎小鬼”等等,都是踩在人民的头上两手沾满人民鲜血的罪犯。有的曾一手残害过数十条人命;有的强奸八岁的幼女;有的群众被他们逼走、逼穷、逼死、逼疯。几十年来,冤仇都无处伸诉。如汉奸恶霸商芝霖,他自己说:“三天不打人,手痒痒”,日伪时在棉纺四厂当守卫,拷打工人无数,三九天严寒的晚上,将女工魏小妹剥光衣服拷打,用自来水冲她的身体,使她得病身死。恶霸张文华,拿人西瓜不给钱,看瓜人窦凤亭问他时,他反而一刀子把宝凤亭的肠子刺出来。横行小关数十年的恶霸徐大(徐春铭)、徐二(徐春圃),霸占了别人的杠房和花轿铺,包揽“红白事”,谁家死了人,都得受他敲诈。如贫民许金铭的娘死了,棺材钱都是地方上敛的,范东发帮助收敛,徐二知道了,就主使人剁子范东发两刀,他们的心肠就这样毒辣!有的群众被这群恶霸逼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恶霸阎五田,外号阎小鬼,霸人园地,霸人妻女,郑洪奎的妻子被他霸占后,郑的母亲和哥哥都被活活气死;郑的弟弟被他抓去当华工,到现在还没音信,郑洪奎被迫逃在外地流浪,八年后回来时,阎小鬼还诬他是“八路”,毒打一顿,把他仅有一点积蓄敲诈完了,逼得郑洪奎再次流落外乡饥寒交迫。还有一些披着人皮的野兽;如“北霸天”穆成相,强奸十一岁的黑素珍,一直霸占十四年,黑素珍两次怀孕,都被他打掉。恶霸陈玉强,外号“土匪陈二”,拿着刀子逼奸,被他强奸的有三十多人。还有一些是恶霸地主,如王顶堤村恶霸地主徐茂林,村里流传一句话“徐茂林一跺脚,全村屋顶乱颤。”一九四八年冬,他害怕解放军来,掘提淹没了六万亩田地。有些是干了几十年的恶霸窑主,像南市恶霸窑主王玉和,是“三十六友”之一,青帮头子,又是军统特务。很多十三四岁幼女被他强奸后,逼着给他赚钱。被他奸污致死的有小秀珍等十余名;有一个叫老四的因为不能赚钱了,冬天就被他剥光衣服,推到院里活活冻死。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不是完全证明他们是一群吃人的野兽吗?我们可以在很多控诉会上,看到一些被打折了胳臂,打折了腿的,还带着斑斑伤痕以及瘫痪得不能动的群众,一字一泪地伸诉他们多年未报的血海深仇,向恶霸们要丈夫、要儿子、要父亲。群众说:“政府要不枪决他们,我们就不能彻底翻身当主人了。”直到现在,有的群众听到一提起某某恶霸来,心里还直扑通扑通地跳。人民政府怎么能不替群众报仇雪恨呢?   另一类是惯匪。解放后,不知悔改,继续劫掠杀人,严重地破坏了革命秩序。如惯窃马廷兰、吴作周,一九四九年二三月间,趁着我军政机关忙于接管的时候,先后纠合流散伪军及惯窃二十二人,分作数伙,有计划地破坏我京、津、唐间高压输电线,在两三个月中破坏了二十余次,窃去电线万余斤,使许多依靠石景山发电厂输电的工厂,生产上受到严重的影响,津唐间交通也遭到严重损害。惯匪王文乔,日寇统治时期,就冒充八路军绑票行抢,日本投降后,当了蒋匪帮“先遣军”连长和特务长,更公开在南大河、小南河一带抢劫来往解放区运货的商人。解放后,纠合土匪王士有、王士珍等绑去东楼大生化学工厂经理王凤山的儿子王文义,并将王文义掐死。惯匪张宝琦、李灵轩,杀人行抢十余年,有次在青县把姓刘的和姓苗的两个人推到井里淹死。这件事情被王华亭知道了,他们怕王检举,就将王骗到开洼杀害,他们又怕王的妻子和儿子报仇,便将他们一家活活勒死。又如专门在海上行抢的惯匪陈德山、袁明平,在国民党统治时,组织“渔民自卫队”,公开在渤海沿岸行劫,南堡和北堡村被劫多次,并枪伤孕妇,枪杀高家堡村民高某,解放后,隐匿枪枝,伺机再干。天津已经解放两年多了,人民政府一再的宽大已经给他们充分悔改的机会了。现在这些惯匪仍继续作恶,群众要求我们严厉地惩办,我们也只有严厉地惩办,才能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   还有一类是反动会道门的职业道首。他们多半是反动地主,无业流氓,并且和汉奸特务密切勾结,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一贯散布反动言论,破坏人民抗日意志和人民革命情绪。一九四九年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反动会道门后,死不改悔,继续活动,制造谣言,煽动叛乱,与美帝国主义在台湾、朝鲜的侵略“里应外合”。如潘金声为东北“一贯道”总道首(包括日本、朝鲜在内),一九五○年四月后,在东北又组织了五万道众,新发展了一千三百多个“点传师”,针对我们进行的生产建设、抗美援朝运动等进行破坏。一贯道外埠副总道首车大权、徐子义,一九五○年后,在河北安次等十三县,组织了“点传师”近四千名,“坛主”万余名,在天津建立了十二个联络点。“余九天”的头子冯锦修、冯锦卿,在天津解放前夕,在北京编组“佛国部队”,解放后假登记,并阻谋在卯年卯月卯日(即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暴动。又“余九天”“天头”李广志,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三日,曾与王宝僧(已在北京枪决)连续三天去解放桥,以“打碴对号”方式迎接“八卦军”,一九五○年五月又阴谋暴动,他们幻想推翻人民政权,王宝僧就可以“作皇上”,李广志可以作“大臣”,他们这种野心似乎很可笑;但是,如果我们不予以足够的重视和严厉的惩办,以彻底摧毁这些反动势力,就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的意外损失。如在山西的“一贯道”和山东的“大刀会”都曾暴动过,有些农会干部和群众被他们打伤、打死,受到很大的损害。我们应该接受外地的经验教训,给反动会道门以最严厉坚决的镇压。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摧毁反动会道门在津市的巢穴。   以上所列举各种类型的反革命分子,都是在历史上直接和间接有血债,或在解放后又怙恶不悛、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非杀不足以平民愤,人民政府必须坚决地接受人民意见采取最严厉地镇压。   第二部分有五十六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这一类反革命分子的罪恶也是很大的;但是比较起来没有直接血债,民愤不大,虽严重地危害国家利益,但还没有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罪又该死。根据毛主席和中央的指示,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再就是有的罪恶虽然重大,但有了较显著的立功表现,如果将功折罪,罪恶仍重,还是采取了宽大处理。如一贯道东北总管账人孟铭武,解放后进行了很多破坏活动,但他在被逮捕后坦白彻底,并供出了天津的一贯道头目张钟鹤的地址,虽本应判处死刑,因被捕后帮助破案有贡献,故改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再如孙金城,解放前曾任匪稽查处特务,逮捕许多进步青年和革命人士,共产党地下组织负责人之一张淮三同志,就是他亲手逮捕的。解放后,又混入公安武装部队,但在反不良倾向斗争中,自动地向组织坦白出来,因而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无期徒刑。我们这样作,完全符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该杀者杀、不该杀者不杀、介乎可杀与可不杀之间者即不杀的原则。这样做更能集中力量打击那些罪大恶极,可杀不可留的首恶分子,而给那些罪恶还不是最严重的反革命分子以最后的改造机会。如果在这两年内,他们表现真诚悔过,真正转变得很好,人民政府还可以考虑改判无期徒刑;如果他们改造得更好,彻底悔改时,我们还可以考虑再减刑。但是如果他们在两年中,拒绝改造,则仍然可以而且应该坚决处以死刑。我们将这些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判处死刑,又不马上执行,是不是一种“仁政”呢?不是的,毛主席早就指示我们对反革命分子是决不施“仁政”的。我们这样办,只是因为反革命分子犯的罪有轻重之分,处理时也就按照具体的案件,加以区别。按照中央公安部罗部长指出的,我们消灭反革命的方针是始终坚定不移的,过去如此,今后还是如此。但是消灭反革命的办法,决不止一个,只要如何符合于人民利益,如何有利于彻底消灭反革命,我们就如何办。   第三部分是需要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强迫劳动改造的,共二百二十八人。其中无期徒刑五十二人。   第四部分是过去罪恶不大的反革命罪犯,在劳动改造中转变得好,并有立功表现者,而且事先已与群众商量过经过群众同意,准备教育释放,交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管制和群众监督的,有四十二人。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毛主席历来所指示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对于不同类型的反革命案件的完整的全面的处理。人民政府为了慎重地处理这些案件,在公安、司法部门,认真严肃地分别加以审理之后,并由天津市各界协商委员会所组成的“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了审查,大家以极端慎重的态度,逐一审阅卷宗,经过周详地考虑,公允地衡量,与认真地讨论,共同做出了结论。   各界人民同志们!   天津市处理了这批反革命后,是不是我们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就做得“差不多”了呢?不是的!我们已处理的反革命分子大部是那些过去已经暴露了的反革命罪犯,还有隐藏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打击。经过大张旗鼓地镇压以后,这些暗藏的特务和奸细必然愈加隐蔽起来,待机阴谋报复。像不久以前,河北汽车公司发生特务纵火案,以及蒋匪“治安二十四军侦察组”在我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中破坏机器等事件,就指明了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起来,认清镇压反革命是长期的艰巨任务。首先,我们要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和巩固群众的积极性,继续在群众中展开更普遍与深入的防奸反特教育,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使每一个人都能识别反革命分子各种隐蔽的阴谋活动,更积极地协助公安机关镇压反革命活动。同时应进一步密切人民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号召人民群众学习姚大娘、李淑兰、尚广和,学习胡承志等七个小英雄,学习工商业者徐克诚,学习朱曾庆,培养成千成万的防奸细反特务的英雄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全市人民,深入反特务、防奸细的斗争,做到这一点,就具备了彻底肃清敌人的条件,就能够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其次,为了巩固群众与反革命斗争的热情与积极性,各街道、工厂、机关、学校应以防奸反特的积极分子、骨干分子为基础,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人民基层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协助之下,来带动群众进行防奸细防特务的经常工作。其具体办法将由公安局颁布执行。   第三,认真地组织犯人生产,实行劳动改造,在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下,对于已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反革命分子,要强迫他们劳动生产。现在我们已经成立了新生农场,有一部分犯人已开始劳动改造,今后我们要大力强迫这批犯人从劳动中改造自己,学会劳动,真正自力更生,重新做人。   第四,应认真地对反革命分子的家属进行教育,向他们说明人民政府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消除或减轻他们可能产生的对立、疑虑情绪。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只惩办反革命犯罪者本人,并不株连其未参与反革命活动的家属;只要他们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反革命立场上,政府和人民都不会歧视他们,也不应该歧视他们,而且要予以宽大待遇。反革命分子的财产必须没收,但一定留给其家属足够维持生活的部分,贫穷的可免予没收,以示政府宽大。   希望我全市人民齐心努力做好上述工作。让反革命分子颤抖吧,让我们人民欢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