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际春“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   <张际春> ## [这是张际春同志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主席、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现在把西南第一、第二期土地改革工作情形和今后土地改革进行的意见,报告如下,是否有当,请加以审议: ## 一、第一、第二期土地改革工作进行情况   西南的土地改革是紧接着清匪、反恶霸、减租、退押运动的基本结束及在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会加速完成土地改革决议之方针下展开的。第一期(包括典型试验)开始于一九五零年十一月,结束于一九五一年四月,完成了一千三百十六万六千四百八十三人口(占总人口百分之十四)地区的土地改革;第二期开始于一九五一年五月,结束于一九五一年十月,完成了二千四百七十六万四千二百四十八人口(占总人口百分之二十七)地区的土地改革。第一、第二两期加起来共计完成了三千七百九十三万零七百三十一人口(占总人口百分之四十一)地区的土地改革,共计包括一七二个县(其中七十一个整县)、八个市、共计四千四百一十二个乡。这里计川东二十个县(其中十五个整县)、一个市,共七百六十七个乡,九百二十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二人的人口地区;川西三十二个县(无完整县)、一个市、共一百九十一个乡、二百三十二万四千八百零四人的人口地区;川南三十个县(其中五个整县)、三个市,共一千一百五十个乡,四百九十五万八千七百九十七人的人口地区;川北二十个县(其中十九个整县)、一个市,共一千二百零五个乡,一千二百二十五万四千三百四十人的人口地区:西康十三个县(其中十一个整县),共二百八十个乡,一百二十七万人的人口地区;贵州五十个县(其中十六个整县)、一个市,共四百五十一个乡,六百万一千一百四十四人的人口地区;云南七个县(五个完整县),共二百九十一个乡,七十万五千零三十八人的人口地区;重庆市(包括巴县第二期)共七十七个乡,一百二十万七千五百六十六人的人口地区。   从第一、第二两期土地改革工作的结果来看,第一、第二两期土地改革土地虽然有程度不同的差别,但基本上是成功的,发展是正常的:   第一、土地改革区普遍地在前一阶段的工作的基础上都进一步地发动了广大农民群众。首先是发动了农村中的贫雇农进行土地改革的斗争,使土地改革工作在以贫雇农为骨干的领导之下成为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因此,农民群众在土地改革的具体过程和与地主阶级进行一系列的斗争中(如整顿组织团结内部、与违法地主斗争、划阶级、没收征收清查土地财产、公平、合理的分配土地财产及动员生产等),政治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都进一步提高了。如果说土地改革以前农民与地主阶级尚存在着各种模糊不清的联系,土地改革后农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地主阶级划清了界限。农民协会的组织在土地改革中普遍的得到整理发展和巩固。据川东、川西、川北三个地区的统计,原有会员为一千零五十五万九千九百人,现有会员为一千四百一十二万五千七百五十二人,较之土地改革前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川东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六,川西增加了百分之十六,川北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六)。农民协会中的领导成份亦得到调整,改变了农民协会领导成份不纯的状况,清洗了混入农民协会领导成份中的不纯分子(包括伪乡保长、地主代理人、伪军官、地主、地痞等),引进了大批农民积极分子参加工作,一般地都开始树立了贫雇农的领导,农民协会亦愈加巩固,因而农民在土地改革后政治积极性和生产热忱迅速提高。无论在镇压反革命、管制地主、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缴纳农业税、兴办小学、增加生产等各方面工作中都明显的表现出来。农民群众国家主人翁的感觉显著提高,农村中人民民主专政逐渐建立和巩固。各地土地改革后的统计材料亦充分的说明这一事实。土地改革后群众发动的情况虽然大体可分为:(一)群众发动较充分,贫雇农已树立了领导,地主阶级已打垮;(二)群众已基本发动,贫雇农有了一定的领导作用但不够巩固,地主阶级基本打垮;(三)群众有了一般地发动,组织不纯,贫雇农尚未树立领导,地主阶级势力未彻底斗垮等三类不同程度的乡村,但如果把第一第二两类工作较好的乡村加起来,则仍然是绝对多数,无论川北、川东、川西、贵州的统计都是如此。第一第二两类乡村加起来多数的百分之八十至八十五,少数的在百分之七十至七十五。   第二、自始至终都警惕着和平土地改革倾向的发生和发展,贯彻着与地主阶级各种各色破坏抵抗展开坚决斗争的方针。首先在土地改革过程中对于地主阶级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必要的惩罚,经过群众的控诉检举和斗争,使其在农民协会和人民法庭面前低头认罪,分别给予应得的处分。有的并根据其罪恶行为勒令其赔偿受害群众的损失,这是完全必要的。这样既可以避免人民劳动所得的社会财富遭到不应有的损失,又可使地主阶级中守法与违法分子是非界限分明,同时亦可使贫苦农民群众从中收回和补偿若干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解决贫苦农民群众若干困难。据不完全的统计,单赔偿损失一项,川东每乡平均可得一一二七一三市斤中熟米,川西每乡平均可得一八四七八三市斤中熟米,川南每乡平均可得四八四六四市斤中熟米,川北每乡平均可得二四二四零二市斤中熟米。川西温江、绵阳、眉山三个专区的统计,群众从不法地主赔偿所得加上减胜退押所得,每人平均可得米一二九市斤(眉山区)到三三三市斤不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由于土地改革前经过了清匪反恶霸减租退押的斗争,土地改革过程中又经过了反违法的各种斗争,加以配合着镇压反革命的运动,最后依照土地改革法没收了地主阶级的土地和某些财产,分给贫苦农民,这要就实现了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经济上政治上就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因而土地改革后地主阶级旧日的反动统治威风不但已经不复存在,而且一般的地主大都在农民协会及人民政府管制之下已开始参加劳动生产,有的虽然仍心怀不满,但农民随时都在注视着他们。地主阶级中的某些分子虽然也还可能捣乱,值得农民群众今后警惕,但如果他们企图死灰复燃,那是困难的。土地改革后乡村中人民民主政权将日益加强和巩固,捣乱只能受到更严励的制裁。   第三、土地分配的结果是符合于土地改革法令和政策的。首先是土地改革后与土地改革前的土地占有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广大贫苦农民群众从没有土地或很少土地普遍地得到了一定的土地,其它各阶层的土地亦得到了合理的调整。据川东璧山县来凤乡青杠村的统计材料,土地改革前土地占有情况是:全村一七六五点三七八老石土地总数中,地主一零二人占一四一五点七五一石(百分之八十点二),每人平均一三点八七九石;富农二六人占七零点四二二石(百分之四),每人平均二点七零八石;小土地出租者一七人占三九点七一三石(百分之二点五),每人平均二点三三六石;中农四零七人占一六二点九三九石(百分之九点二),每人平均零点四石;贫农五六零人占六零点六八八石(百分之三点四),每人平均零点一零八石;雇农六九人占一二点六九五石(百分之零点七),每人平均零点一八三石;其它一一六人(工人、手工业者、小商贩、自由职业者)占三点二零零石(百分之零点二),每人平均零点二八石。土地改革后土地占有情况变化了,其变化为:全村一九五四点八六三石(查出黑田增加了土地)中,地主占一三八点一九二石(百分之七点一),每人平均二点三五四石;富农占六九点五六七石(百分之三),每人平均二点三五四石;小土地出租者三一点九二石(百分之一点七),每人平均一点八七七石;中农占七零六点七三四石(百分之三六点二),平均每人一点七三八石;贫农占七三七点五二三石(百分之三八),每人平均一点三七一石;雇农占一一七点三一七石(百分之六点一),每人平均一点七石;其它占一五三点六一石(百分之八),每人平均一点三二四石。川北潼南县的情况大致相同,全县共计有土地七九五,六五九市亩,总人口为四四六,六一一人,每人平均为一点七八亩。土地改革前各阶层每人平均占有土地:地主一零点四亩,富农四点一亩,小土地出租者四点七一亩,佃中农零点一八亩,中农二点零八亩,贫农零点五三亩,雇农零点二亩。土地改革后各阶层每人平均占有土地情况是:地主一点一五亩,富农二点七三亩,小土地出租者二点一亩,佃中农一点八亩,中农二点二八亩,贫农一点五六亩,雇农二点零六亩。这里所有的贫农雇农都分得了一份接近于平均数的土地,土地的百分之八十已经转到中农、贫农、雇农手中,为中农贫农雇农所有了。这是一个新的变化,土地改革带来新的变化。其中富农所有土地最多,超过平均数以上,是由于保护了富农自耕和雇人耕种土地及其财产,只征收富农出租部分土地的原故。其次小土地出租者所有土地亦较多,亦超过了平均数,是由于根据土地改革法给了一定的照顾。中农所得土地亦较贫雇农为多,且略高于平均数,这是由于坚决执行了团结中农保护中农利益和分配土地时适当照顾了原耕农民生产的原故。地主亦分得了一份接近于平均数的土地(有的与贫雇农所得相等),给予一般地主以生活道路,使地主劳动生产变为新人。因此,从土地分配的土地结果来看,土地的分配是公平合理的。   从第一、二两期土地改革工作比较来看,第二期土地改革工作有显著的发展:(一)第二期土地改革工作进行得更为细致,坚决反对了走过场形式主义与和平土地改革,而使土地改革工作做的更加切实;(二)强调了做好五个步骤中的第一步,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宣传政策,整顿好农民的组织,团结好农民的内部,特别注意了深入发动贫雇农工作,因此第二期土地改革中,对于发动贫雇农的工作一般都有更多的重视,确实获得更多的成绩;(三)在第一步与第二步之间特别加一段对地主阶级的反违法斗争,因此在与地主阶级斗争方面,第二期土地改革中亦有显著的发展和创造,主要的是克服了只知道运用群众的威力,不善于运用群众智慧的“唯武斗”等蛮干作法,而转到更善于运用分别对待的政策,分化地主阶级的内部,孤立地主阶级最顽固最反动的部分,而给予了地主阶级更有效的打击,使农民群众取得了更多的胜利。经验证明,只要充分发挥了群众,并善于发挥和运用群众的积极性和智慧,来对付地主阶级的硬抵软赖,地主阶级的任何所谓“顽固堡垒”,也必然要被攻破,最后缴械投降。这些成攻经验,应该运用到第三期土地改革中去,并加以巩固和发挥。   第一、第二两期土地改革工作所以发展正常和获得基本成功,是由于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的领导,中央土地改革法和军政委员会加速土地改革决定的正确;由于各级领导上兢兢业业的根据主客观的力量和经验,保持了土地改革始终在有领导有准备有步骤的基础上稳步前进,广大土地改革工作干部辛勤的不疲倦的工作,并及时发现优缺点及时总结经验,克服了命令主义和平土地改革等不正确倾向,保证了土地改革正常的进行;由于广大贫苦农民群众不论男女,在清匪反恶霸减租退押基础上政治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迅速的提高。由于他们对于土地改革的积极要求,对于地主阶级反抗的坚决斗争;还由于一切反封建力量的团结一致及其对于土地改革运动的密切配合的支援,从中央起一直到各级党、政、军、民系统(包括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文教、工商界人士、学校教师及学生),都动员和组织了大批干部和工作人员下乡参加土地改革工作,这不仅对于参加工作者本人获得了有益的学习锻炼,对于农民和农村干部的协助亦是极大的。所以第一、二两期土地改革工作能够获得迅速的顺利的发展,这是第一、二两期土地改革工作获得巨大成绩和基本成功的主要原因。 ## 二、今后土地改革工作的计划及任务   西南第一、二期土地改革虽然已经完成了百分之四十一的人口地区,但距全部完成土地改革仍然还有一段较大的路程。从总的数量来说,过去完成的部份仅有半数,还有半数尚待今后来完成,因此第三期土地改革的任务仍然很繁重,仍然是西南当前一个最中心的任务。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各省区都已于今年十月左右先后开始(贵州明年一月开始),大概在明年(一九五二年)四月至五月可以结束。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所包括的人口、地区面积较之第一、第二期为大,据各省区初步预案计划,共计包括的二一七县(其中九十六个整县)、三个市,共约七九九三个乡、三千八百七十八万六千零六十七人口(约占总人口百分之四十二)地区。计川东十九个县(十四个整县),共七一零个乡、七百八十九万三千九百五十二人口的地区;川西三十二个县,共五一七个乡,五百七十三万零九百九十二人口地区;川南二十五个县、三个市,共二一六二个乡、八百零一万人口地区;川北十六个县(其中十五个整县),共六八五个乡、三百八十万人口地区:西康六个县(其中四个整县),共四六个乡、三十二万人口地区;贵州五十八个县(其中二十三个整县),共七三九个乡、六百十四万零八百三十人口地区;云南六十一个县(其中三十九个整县),共三一三三个乡、六百八十九万零二百九十三人口地区。第三期土地改革地区的人口,相等于第一、第二两期人口的总合。因此,在执行今冬明春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任务时,集中力量在第一、第二两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稳步的而又是有效的进行,既反对慢性又防止急躁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力争四川及西康两省及贵州省大部、云南中心区五十余县(约占全省人口半数)于明年春季基本完成,其余在一九五二年年底以前完成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大批干部已经有了两期土地改革工作的经验,而时间上又还有五个月到半年,如果时间的计算、力量的配备适当是来得及的。但必须注意防止可能发生的草率现象而造成更多的夹生地区的出现。   土地分配完毕的地区,还须着手分配山林及扩堰的工作。山林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只有正确及时的处理了山林,才利于现有的保护与培植山林,并适应国家建设和人民的需要,否则,山林的破坏不停止,其为害于国家和人民都是巨大的。因此,山林的处理的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山林处理办法草案希望得到此次全会的讨论审查修改,通过后迅速颁发全区执行,使全区山林在一定时期内处理完毕。各级政府林业机关即可依据这一山林处理办法,督促各地区乡人民政府和农民协会实行对于山林的分别管理、保护和培植工作。并建议由军政委员会明年按季节发动一次植树植林运动,藉以提高一般干部和人民爱护树林的观念。扩堰亦应及时分配完毕。   为了保证土地改革工作更深入彻底的完成,土地改革完成区必须普遍进行一次复查工作,其目的是:(一)处理遗留未解决的问题(如土地改革中某些分配不公平、划错成份,果实未分配完毕、对地主未管制好等),进一步发动群众,对于大约百分之二十工作不好夹生或半夹生的乡应实行补课。(二)发动群众查实田亩评好产量,清除评得过高或过低的现象,打下农业税的巩固基础,并刺激农民积极增产。(三)田亩查实产量评好以后即可颁发土地证,以确定农民对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藉以提高和巩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复查工作应根据一定要求、和各乡在土地改革中遗留的具体情况,结合着其他工作,在一定时期内迅速有效的进行完毕。第一、二两期土地改革区,今冬明春即应积极进行复查工作,拖延是有害的。 ## 三、土地改革完成区的工作   西南分配了土地的地区已达三千七百万以上人口的地区,今冬明春后西南土地改革将在大部地区基本完成。土地分配完成经过山林分配与一小段复查工作后,土地改革工作将逐渐最后结束。土地改革完成区应把工作的重点迅速转到生产、教育和民主政权的建设三个方面,使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在土地改革胜利的基础上,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各方面向前迈进,来配合国家与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工作。   在生产工作方面:应加强农业生产的领导,发动与组织广大农民来坚决完成一九五二年按常年产量增产百分之五的号召,增加谷物粮食的收入。为此首先在群众中普遍深入爱国增产和节约运动的教育,开展群众性的爱国主义的增产节约运动,提高群众增加生产和节约反浪费的积极性,甚为必要。其次,各地区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原有经验拟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修筑圹堰,防止可能的旱灾和增多水田的面积,并注意防洪排水以减少农田冲刷的面积。此外,在群众中广泛提倡饲养家畜(特别是养猪)以解决肥料,增加农民的收入,亦很重要。根据各地材料反映,牲畜的死亡现象很严重,这主要是由于饲养方法不善的结果。应教育群众讲究饲养方法,并注意疾病的防治,各级政府应积极加以研究指导,减少和避免牲畜严重的病患和死亡现象。   土地改革后农民的生产力和购买力都大大提高了,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必然增加,应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的积极的在农村中建立合作社的组织,协助农民推销多余的农产品和副业产品,同时供应农民所需要的各种日常消费品,以满足农民供与销两方面的需要,并组织农民生产。   应宣传教育农民群众,在自愿基础上组织农业互助组织,以解决农民之间在生产中人力、畜力、工具等方面的困难,发挥农民在生产中集体组织的作用,这是发展农业生产最好的方法。经过合作社的组织和农业互助的组织,就可使广大的农业的小生产者依靠自己努力和国营经济的扶助,逐渐的从分散和贫困的状况下摆脱出来,走上集体的道路。   在教育方面:首先要有计划的大量的开办农村积极分子的训练班,使其普遍认识土地改革后自己的政治责任,如何团结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生产,如何管制地主反革命分子巩固农村人民民主的秩序,保卫自己胜利果实和人民祖国的安全,克服普遍滋长和存在着的在政治上厌倦松劲的“邓斯云思想”,使广大农民积极分子在政治上思想上提高一步,来团结广大农民迎接土地改革后农村生产教育建政等新的伟大的任务,在教育中还应注意工农联盟的教育;其次,对于一般农村中的夜学、冬学和农民业余学校的工作,应加以整理指导使其经常化,以便利用农闲时间对农民进行时事、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如读报识字等)。应在农民中掀起冬学运动的潮流,使广大农民中更多的人参加冬学受到冬学的教育。在教育中要密切结合抗美援朝,爱国增产节约和民主建政、生产互助以及婚姻法等政治教育。为了实现这一巨大的教育任务,各地人民政府、共产党、青年团、农民协会、妇女联合会,应在统一计划下分工合作来进行这一工作。县、区、乡应组织专门的冬学委员会或农民业余教育会,动员和组织干部或宣传员或具有一定文化政治水平的小学教师担任讲课,并应事先以县为单位短期集训冬学教师,规定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教材提纲应由省或专区教育机关负责编发,以便迅速向冬学教师传授。   人民武装自卫队要在政治教育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或整理提高,主要的是首先消除人民武装中脱离群众的现象,使其真正成为人民所爱戴的人民自己的武装,同情人民关切人民的疾苦。因此必须加强人民武装中的政治教育,使其认识自己人民武装的本质和政治责任,并遵守一定的政治纪律。人民武警自卫队中的坏分子必须坚决清除出去。   在人民民主建政方面:首先要把旧有的行政区划小,主要是乡一级的行政区要划小,以利于乡人民代表会议制定的建立和干部的培养提拔及工作的深入,因为这是政权的基层组织,乡一级不健全将影响政权的巩固。由于地理、经济、交通以及人口密度不一样,乡的土地面积和人口不可能机械的规定一个统一的数字,但一定的土地人口的范围是需要的,经研究结果,认为一个乡(以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基点)的半径不超过三十华里(即纵横六十华里)为宜,乡的人口一般应在三千人左右为宜,少的不宜少于五百人,多的亦不宜超过一万人。这样较好,既有一定范围又有伸缩余地。乡划小以后,乡的单位必然增加,区一级如果不划,将使区所辖乡增加,不便于领导,因此区一级的行政范围亦须重划,我们认为区辖乡不超过十个为宜。由于县为行政的基本单位,县的领导一般要强一些,因此我们认为县所辖的区就可以超过十个。   其次就是乡的组织机构问题:乡必须建立人民代表会议,乡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我们认为五百人的乡应有代表二十人,一万人的乡则应有代表八十人。介在五百人到一万人之间的代表名额则可根据这一比例规定一个适当的数字。乡以下不设村,但须按自然条件和人民居住情况由几个代表互选一主任代表,以便与乡人民政府和代表们经常联系,推行各项任务和工作。乡代表会议一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乡代表和人民政府委员可半年改选一次,乡代表中不称职的代表得由选民随时撤消重选。   乡人民政府设乡长一人,副乡长一至二人,政府委员九人至十一人,组成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内除正副乡长以外,可分设民政、财粮、文教卫生、生产、武装治安等经常的部门由委员互推兼任(场镇人民政府可添设工商委员);此外,还可依工作任务设立各种固定性的(如优抚)或临时性的(如捐献)委员会,除由政府委员兼任负责人外,可吸收若干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加。乡人民政府半脱离生产的干部可按所辖人口多寡由两人到六人(如乡长、农民协会主任、财粮、武装治安、文书、交通等)为宜。同时干部不应兼职过多,过多了有困难,对工作与生产都不利。   场镇应按其大小及经济地位另设立等于乡或区级的人民政府,分别直辖于区或县。政府名称原为场者即称某某场人民政府,原为镇者即称某某镇人民政府。其它县区乡村名称除有反动不良影响必须改变者外,一般的不应随便加以改变,以沿用当地多数群众原有普通名称为宜,勉强改变,群众不方便。   民主建政最重要的是真正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认真开好人民代表会议,首先是县人民代表会议。只有认真开好了人民代表会议,才能发挥人民管理国家事情的积极性,才使代表会议逐渐具备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条件。   农民协会、妇女代表会议、青年团及人民武装的工作必须加强。农民协会工作在土地改革完成后一个时期内不但不应削弱,而且应继续加强巩固,在这一期间即可以乡农民代表会为基础加以若干扩大而起乡人民政府代表会议的作用,并代行乡人民代表会议的职权。妇女代表会议制度,土地改革后必须普遍建立和健全起来,提高妇女在生产、教育、建政中的伟大作用。必要时亦应召开青年代表会议,以发挥青年的积极作用。   土地改革完成区反革命的破坏仍然不会停止,因此在 生产、教育、建政过程中时时提高警惕性与地主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斗争仍然很重要。   我认为土地改革完成区,主要的应积极从事于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   来源:《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内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