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赋广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泽东的报告   <河北省晋县、马赋广> ## [马赋广:中共河北省晋县县委书记]   (敬爱的毛主席:)   我县是老区,人口二三二、九八○人。在执行镇压反革命中的一些问题报告如下:   (一)中央双十指示前的情况:   在思想和掌握政策上存有麻痹轻敌的右倾情绪;及犯有宽大无边的偏向,虽然经过了整党整干对此工作的执行上已稍有起色,但还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及群众要求的后面,有不少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仍旧逍遥法外,特别是一贯道曾数次取缔,但仍继续活动破坏,未加严厉处理。同时自各大城市相继解放后,对一般党特军警还乡人员虽然在形式上进行了登记或悔过,但有的仍继续作反革命活动,实行拉拢村干夺房夺地,进攻基本群众。因此,大大影响了群众生产情绪。如平乡、耿庄等村群众以很便宜的价钱去卖果实地,施肥时先尽自己的基本地上用。道首李增志白天隐蔽晚上活动,并造有地下室,里边放有我群众防奸手册。总之,我们对反革命分子表现了熟视无睹,还未提起在思想上的应有重视,认为只有判徒刑,没有别的办法,对上级批准极刑没信心,如匪首刘大铁二年中来回反复数次未批准,以为这样案子还批不准,别的也是白费劲。这样所造成的恶果是脱离群众,损伤下级干部工作热情,有的嫌县里太宽大而不作工作了(如于家庄村干),这种宽大无边的偏向有下面几个例子:   1、曾在农场做饭的康玉珍,勾结敌特杀害了彭小明夫妻二人,又破坏土改,参加一贯道,报告村干部,不但长期逍遥法外,并曾一度称为我革命职员。   2、刘进双、刘小俊系敌团营级干部特务,破坏地道,谋害我干部民兵十七名,认为首恶者只一人,已跑掉未在家,这些都是胁从分子,以为坦白登记即完了事。   3、伪县长陈丙哲只判了三年徒刑(以上罪犯现都执行枪决)。   (二)中央双十指示颁发后:   1、经过学习研究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后,也未根本解决问题,光知道劲头与过去不一样了,但找不到可杀的对象,以为明摆着的几个比较罪大恶极者未批准,现在扣押着的那个也不如报纸上公布的一些罪大。总之是对中央指示精神领会不足。   2、捕训道首点传师及个别坛主五十四名,做了一下短期训练,但解决问题也不大,在思想上认为训练无非也是放了,因此群众们对我们的反映是:“喊的大作的小”。因为在每次会或每个训练班或每一个工作布置上都谈到此项工作,但实际执行起来很差,二年多以来政府只执行了一个人,反攻的地富分子过去杀人犯、特务仍是在街上摆来摆去,只不过登登记坦白坦白,好像说了说书一样,真不外你提出的批评:“优柔寡断,姑息养奸”,监狱成了娱乐园,自由活动不受限制,出门打着法庭的牌子,群众们说:“犯人不受罪,比不犯法的还自在”。   3、自河北省党的第一次代表会议后,又经过各种会议的研究贯彻,大家对此工作精神的领会上已显见明确,因此除决定捕一批外,并在现押犯中研究了十六个该杀对象,但在会议上讨论时只通过了六、七个,多数还是以过去的观点看,那一个也不够杀的条件,多是可判徒刑者,这说明大家在领会中央指示及省党代会的精神上还是欠缺的。   我们召开了县党代会及二月间专区召开公安、司法会议后,在认识与观点上即提高了一步,经过具体研究,并首先健全了县区保委会,即开始广泛搜集材料,发动检举,同时对时间要求、捕杀对象以及镇压反革命的精神意义及应遵守的纪律等,首先在县级各部门较负责的坚强党员干部会议上作了传达讨论,继之又召开了区书、区长、公安员会议,分头作计划,提报名单,结果共提出一百六十名的调查对象,并于三月七号前完成了侦调工作,掌握了大部材料。   (三)执行过程:   经过二十天的深入调查与慎重研究材料后,组织了县区力量分头负责统一行动,于三月十日晨作了五十五名的首批大量逮捕工作,以后又继续零星逮捕,前后共捕一百零五名(内有外地逮捕及转来十三名)。前后分批共计已执行者四十五名(内新捕的九名,旧押十五名,改判者二十一名),批准极刑未执行者十四名,判徒刑者十名。共计审讯终了者七十一名(包括已杀或判刑者),未决犯三十四名。   现在共押反革命案犯九十六名,起诉极刑未批的十七名,扣押普刑案件一百一十一名,已判决者三十六名,未决者七十五名。   反革命犯六月底能终结,普刑犯七月底能终结。   (四)估价与检讨:   自我县开始镇压反革命工作以来,已开始扭转了宽大无边的偏向,干部情绪高涨了,从前不干工作的村现在大为转变了,与群众的关系也密切了,广大群众喊“现在晴了天”,农民说:“生产安定了”,商人说:“买卖好作了”,如东宿、张家庄等村的村干部即这样说:“像这么人们干着还有劲,再不镇压他们老百姓们还能过吗”,又如塔上村群众说:“政府以前瞎眼,现在睁开眼了”,南彭家庄彭老青说:“不这样办就没有好人过的了”。   仅从以上几个例子来看,由于镇压反革命而密切了党政与群众的关系,从而干部党员无论在思想觉悟上或工作的积极性上都提高了一步,这是不可否认的成绩。同时我们感觉到必须深入研究政策,反复贯彻教育,交待清楚,一定要负责干部亲自下手领导掌握,在贯彻政策发动群众上应说明什么样的要杀,什么样的要判徒刑或管与关与立功者如何减刑或适当受奖等。   在宣传上有效的办法:一个是在刑场上结合真人分片宣传,群众爱听效果大。再一个是绘画宣传,如把反革命分子道首李增志煽动群众的罪恶事实绘成了连环画,作用也很大。但检讨起来还存有如下缺点:   1、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执行不足,工作被动。   (1)大张旗鼓作的很差,发动群众也不足,如找来的被害户在诉苦中也很不带劲,有的控诉信件中还不敢写上自己的名子。   (2)材料不具体,多是过去的犯罪材料,连系不上现在的活动情况。   (3)群众仍存这样顾虑:如经过控诉告发后,能够杀掉倒还可以,以免后患,如果杀不了人家出来后难免出事,可受不了。   (4)在执行捕杀当中,有的见到上级一下批不下来,又恐怕右了,看上级态度紧了即报,不紧即缓报,认为有血债即杀,未免杀太多了,如不杀也不应当,存有矛盾思想。   (5)有现在没过去材料,有过去没现在材料,多是过去多现在少,因此群众反映说:“净过去的事不是改了就不杀了吗?”可是我们对宣传很不足,给了敌特以造谣煽惑群众之机,如说:共产党不会长说一不一,说二不二,过去判了刑现在又杀了人家。   2、为什么以前这样宽大无边呢?   (1)首先在领导思想上是量刑标准不明确,另者是反革命犯与普刑犯,未从思想上严格分清。   (2)一九四八年曾杀地富八十三名,受到批评,经过检讨后思想毒素未根除,对政策的领会上强调宽大的一面,缩小了镇压,再加客观原因是曾弄出报上的案件,长期不复,迟迟不决,如刘大铁股匪首二年余未加复示。    一九五一年六月六日   来源:《华北各省县委书记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主席的报告(第一辑)》,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编印·195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