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济舟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泽东的报告   <河北省安新县、刘济舟> ## [刘济舟:中共河北省安新县委书记]   (敬爱的毛主席:)   兹将我县之镇压反革命工作向您简报如下。   安新县是老解放区,人口20. 5万。在“七.七”事变前即有党的基础,不断地进行了斗争。从打监巡砸局子、以及抗日时期的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借粮及其后的土地改革等伟大斗争中,均给予封建势力、汉奸、恶霸以严厉的打击和镇压。但近二年来水灾严重,农田收入不及半年之用,依勤劳节俭,开展副业,一人未饿死,渡过灾荒。白洋淀的人民是在斗争中,锻练成长起来的。但自土改结束到一九五零年底,对反革命则产生了宽大无边的错误偏向,二年之久未杀一人。因之敌人阵营未受到严厉的打击,蠢蠢欲动。如特务臧国祥向群众说:“犯错误也不要紧,坦白坦白就完了”。因此社会不安,广大人民对政府不满,不敢检举特务。广大群众纷纷议论:“政府对坏人放纵,对好人不加保护”。村干部有的倒下不做工作,区县干部也有的表现束手无策。   中央十月镇压反革命指示后,县委根据中央指标精神与本地具体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纠正了宽大无边的错误,制订了今后的计划。从一月到四月底,两批共捕反革命犯一百二十四名(内计特务四十二名,惯匪四人,反动道首十人,有活动的还乡顽伪四十三人,恶霸地主二十五人)。连同积案与旧案改判共处死16名(内特务六人,道首五人,恶霸地主二人,顽伪三人)。已报死刑未批回者6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者四名,判无期徒刑者三名,未结案者二名,五年徒刑者十三名,五年以下者七名,释放者十四名,管制者五十八名。在审讯工作中我们掌握着四个环节是:干部调查报告材料,群众检举控诉材料;公安干部侦察材料;犯人口供材料,故抓得稳,杀得准。   这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首先是将中央指示和惩治反革命条例在县区干部中作了报告,组织了反复学习与讨论,尤其是对宣传员和报告员规定出制度等,大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使镇压反革命工作,在逮捕前后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发动群众进行控诉。特别是结合抗美援朝运动的开展,全县群众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受到教育。充分的利用广播台、黑板报、各种座谈会、各界人民代表会等,座谈了镇压反革命政策,进行了控诉。请各界代表审查和讨论了犯人名单该杀、该关、该管一一都提供了具体意见。惩治反革命条例有三分之二的村写在墙上。普遍召开了大小不同的控诉会。下十庄子等村召开了十三村、二千一百五十八人的集体控诉大会,并有群众对反革命分子当场对质。政府前后收到一百二十件控诉书。经过这次镇压反革命与抗美援朝的宣传运动,群众觉悟大大提高一步,社会秩序稳定,匪特的蠢动、造谣、消声匿迹,路劫偷盗亦不复出,群众生产情绪空前高涨,村级工作效能普遍加强,过去倒下的干部又起来工作。沈家坯村干部要求自代路费到北京,绥远去捉反革命犯。群众说:“我们睁开眼了今后的日子过着有了劲”。处死之反革命道首曹双全的儿子说:“教育过你几次不改,还说七七四十九天还阳你这就不骗人了”。在灾区生产上杨孟庄村二百四十二户中有二百户做了户计划,保证每个劳动力节余六斗粮食渡过灾荒。刘李庄子种麻每亩增产四十斤(原产八十斤增至一百二十斤)。李庄子全村不用赈济粮、优军粮,以劳动互助解决全村生产生活问题。   镇压反革命过程中,已滋长着一种左的情绪,表现在:可捕可不捕者,总要求捕,甚至于不经批准就逮捕送县。可杀可不杀者总要求杀。这种左的情绪,经县委结合中央镇压反革命新的精神,进行了教育,一般的得到纠正。个别干部未将思想观点贯彻解决,他们认为这新精神是便宜了反革命,有的说:“该杀的早点杀就好了”。他们表示对中央新精神拥护,就是觉着有点别扭,该杀的缓期二年那还有该杀的人吗?这一问题是我们必须立即解决的重点。破获敌人的内线组织,仍是我们的严重任务。   以上是否正确,请主席指教。   此致   (敬礼!)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四日   来源:《华北各省县委书记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主席的报告(第一辑)》,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编印·195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