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铎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泽东的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毛铎> ## [毛铎: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委书记]   (毛主席:)   石家庄解放后,由于俘获的匪首及重要案犯上解,和我们有意识的少杀人,3年间仅杀反革命分子17个。这样安定社会人心,迅速恢复与发展生产,起了相当作用,但近年来由于镇压不及时,群众反映就不好。如说:“政府讲宽大,讲的坏人都不怕了。”处决了第一批反革命之后,不少市民反映:“八路军才学会杀人了!要是早些学会,还出不了孙鹏飞!(伪省主席,已枪决)”朝鲜战争爆发后,铁路特务分子曾开会庆祝,认为有了“出头”之日,准备接收人民铁路。反革命活动显著地猖狂起来,就此采取严厉镇压的措施,就不仅是恰合时宜,而且在政治上完全掌握了主动。群众拥护我们镇压反革命,说:“他们安排省主席,又想接收铁路,再不严厉镇压,他们就要翻天了!”   双十指示后到去年底,共杀反革命12名。今年1月至5月,共捕446名,其中转送外县187名(大部有血债应处死),共杀75名,判徒刑的5名,释放34人。   自解放到现在,共杀104名,主要是现实特务和历史上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现押犯144名(只有8名尚未判决),其中有血债非杀不足以平民愤的17名,已有11名呈准处死,6月底以前可杀掉。石市21万人(井陉矿除外),杀的比数为千分之0.5强。   我们的镇压反革命工作,2月初正式开始,4月中达到高潮,5月中即转入收缩、控制。从工作发展上看,由干部亲自动手逐渐形成广泛的群众运动;在工作中,由小手小脚转变为大张旗鼓;政策宣传上,由强调镇压转向全面贯彻。镇压反革命开始我们就贯注了“杀下去”的精神,同时又警惕到人命关天和政治影响。所以,在发现反革命对象和捕与杀的问题上,就采取并坚持了以下四条方针。   (一)量力办事:根据干部力量,群众条件,监所情况,处理一批再捕一批,不使积压形成负担。   (二)核实材料:除认真审查现有材料,及群众检举与调查、口供互相对证外,又曾3次派干部41人到25个县去查对材料。   (三)逐案审查:市委亲自掌握,逐案逐个审查,反覆考虑、较量,确定判刑,在这方面花费精力最大。   (四)民主讨论:市委审查后,通过人代会的常委会与民主人士协助(限于可以公开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省批核。   这样做,正是镇压反革命工作中未出偏差的基本关键。   4月中旬,我们进一步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先后召开了二届二次人代会及常委会(协商会)扩大会议、各群众团体(如工、青、妇、工商联等)代表会议、和3.6万人的公审、控诉大会;一次处决反革命27名,观众达10万人以上。同时又举办了镇压反革命的展览。4月20日至“五一”,通过3千多人的宣传队(连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宣传员约1万人),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地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发动群众检举和控诉;开会500多次,出现了女儿控诉父亲、妻子检举丈夫的正义行动。据抽查四区阜宁路二条胡同59人中,除了5个妇女认识比较模糊外,其余17个男子,37个妇女,都知道为什么镇压反革命,以及镇压反革命和他自己的具体关系。   经过这次镇压反革命运动,群众情绪空前高涨。工人反映:“安全生产更有保障了!”商人们说:“以后出门做买卖放心多了!”农民说:“以前翻身不彻底,今天才算真正翻了身。”回民阿匐尹泽长说:“回民中的反革命分子,是伊斯兰教的罪人,是民族的败类,是双重罪犯;我们感谢政府替我们清洗了内部。”天主教徒反映:“神甫吴雅阁(特务,已枪决)原来这样坏,该杀。”过去,文教界有些人认为提高警惕是“庸人自扰”,现在他们说:“实在不能再麻痹了!”铁匠文锡山感激政府,觉得无法答报,让他两个十八、九岁没出过门的女儿到街上去宣传。反革命分子则表现普遍恐慌,有的改头换面,伪装好人;有的停止活动,扔掉武器;有的积极立功,希望赎罪;有的畏罪自杀;他们说:“全国都在镇压反革命,跑到那里也不行。”向公安局自首的已有37人。但仍有少数死硬分子更加转向隐蔽,进行报复破坏,已引起高度警惕。   这次大镇压反革命运动,严重地打击了反革命分子,基本上瓦解和孤立了敌人;团结了朋友,巩固和发展了统一线;群众思想觉悟和政治积极性普遍提高;划清了敌我界限;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由于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抗美援朝紧密结合,两个斗争任务又起到互相推动的作用,收获是很大的。但工作中也有缺点。开始对大张旗鼓认识不足,群众起来较迟缓。由于对干部教育不够,上下之间对量刑意见时有出入(下面主张多杀,我们始终坚持政策,未按干部情绪、群众空气办事),此外,判处徒刑有些嫌重。个别已处死的,今天看来,可以缓期执行。   杀掉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群众表示热烈拥护,杀掉杀人不带血的现实特务,则表示有些冷谈。有的群众反映:“政府对反革命一律同罪,是否不分轻重。”杀过两批后,科学技术界就有人说:“让他们怕了就算了,何必都杀了呢?!”(他不了解不杀就不会怕)。这说明了我们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同时也说明杀人不宜过多;中央规定“缓期二年”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但须从政治上说服干部,教育群众,说明政策没有变,更不是镇压反革命就此结束,非杀不是以平民愤的,还是要坚决杀掉的,以解除他们的怀疑、顾虑和虎头蛇尾的错觉。   经过一番大杀之后,敌人更向深处隐蔽,斗争更尖锐,更复杂。这就必须进一步发动与提高群众、团结朋友;在干部、群众中进行和建立深入、细致、经常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我们准备这样做:   (一)首先教育全党干部,特别是公安、司法干部,防止自满、松懈情绪发生,提高政治警惕性,充分认识与反革命斗争的长期性。   (二)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及时报导敌人活动情况,教育提高群众防奸的积极性与警惕性。   (三)以镇压反革命中涌现的大批积极分子为基础,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把防奸工作和爱国公约统一起来,使除奸反特成为群众保卫祖国保卫自己的自觉斗争与经常任务。   (四)有计划的开展与加强特情工作。   以上当否?请批示!    1951年6月15日   来源:《华北各省县委书记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主席的报告(第一辑)》,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编印·1951年8月。